基层法院队伍建设存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来源:事业单位 发布时间:2020-09-08 点击:

 基层法院队伍建设存在问题及 对策建议思考

 法院队伍是法院的主体,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者。队伍建设是法院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做好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的基石。在新的形势下,必须切实尊重并深刻把握队伍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坚持以司法能力建设为核心,以职业化建设为方向,以人为本,健全机制,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本文拟从此角度出发,结合笔者所在法院队伍建设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谈谈基层法院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自我应对之策。

 一、队伍建设概况(以 XX 年 10 月初到 XX 法院任职时的情况为例)

 (一)现有人员状况。中央政法编制 X 人,缺编 X 人,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全县公务员总体超编,不予招录。实有干警 X 人中, X 名干警执行地方政策提前退居二线,X 名

 干警因故被上级法院借调,X 名干警辞职,X 名干警申请调动,实际在岗的只有 X 人;具备审判职称的 X 人,但在一线办案的仅有 X 人,办案力量严重不足。

 (二)人员文化结构。由于历史原因,法官队伍成分构成复杂,学历参差不齐,多数未接受正规系统的高层次法律院校专业教育,当然,一部分非科班出身人员通过自身努力可以成长为优秀人才,但大部分人员缺乏系统学习和院校式的人文环境,难以形成扎实深厚的理论功底,这一现状导致队伍结构中缺少高层次、复合型法官。以 XX 法院为例,大专学历以下 X 人,占干警总人数的 X%;大专学历 X 人,占干警总人数的 X%;本科学历 X 人,占干警总人数的 X%;本科学历以上人数 X 人,占干警总人数的 X%,但真正全日制本科毕业的 X 人中,法律专业只有 X 人。

 (三)人员年龄结构。人员年龄总体上呈中老年化趋势。由于后续力量补充渠道不畅,随着法官年龄的增长,法官队伍的老化、断层、缺员日益加剧,直接影响到审判事业的长远发展。以 XX 法院为例,X 名干警中:35 岁以下的 X 人,具有法官资格的 X 人;35-45 岁的 X 人,具有法官资格的 X人;45-50 岁的 X 人,具有法官资格的 X 人;50 岁以上的 X人,具有法官资格的 X 人。

 二、队伍建设面临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干部管理迟滞被动。班子成员缺 X 个人,具体负责队伍建设工作的政工科长缺位,两名班子成员专职审委会委员只参加审委会,其他工作不参与(年龄原因和多年惯例);中层正副职干部 5 年多没有调整过,多名中层缺位待补;在基层法庭工作的庭长和同志均在基层工作 6 年以上,自 XX 年底以来历年任命的 X 名助理审判员一直没有提请任命为审判员,严重影响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 案多人少” 矛盾突出。近三年来,XX 法院受案量呈逐年增长趋势,XX 年收案 X 余件,XX 年收案 X 余件,XX年收案“井喷式”增长达 X 余件,然而,近三年来法官退休、离职达 X 人,“案多人少”的矛盾骤然凸显。XX 年法官年人均结案 X 件,列全市法院第一,但随之带来的问题是法官在案件审理上不能精雕细琢,案件质量不能得到保障;案件的审理周期大大延长,审判效率难以提高。

 三、对法院工作造成的影响 (一)工作压力极大。用一“极”字来形容当前基层法官的工作状态,绝非危言耸听。随着法官任职“门槛”的提高和机构改革的推进,法官的数量不断减少,审判力量的减少与日益繁重的审判工作任务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加之各项目标、绩效考核、外部压力等等,法官在办案中因担心出现差错而时时如履薄冰,常常处于一种“案未结、心难安、情难

 稳”的压抑状态,时间长了就有一种疲劳感和厌倦感。虽然从上到下,一致要求为审判服务,但法官除了上述工作之外,现实中还要下乡走访、法律宣传、审判“五进”、平安创建、听报告讲座、写论文案例、参加政治学习、工作安排和总结的会议等等。开庭一般在数个星期前已安排,而前述各类活动,大多比较突出,需要占用较多的工作时间,势必与开庭相冲突,于是忙着请假或者开庭匆匆,甚至开庭延期,法官的工作量不断增大。同时,基于司法公开和信息化建设,法官不但要在实体上化解矛盾,还要为满足审判管理和司法公开的需要,在案件信息录入、电子卷宗、裁判文书上网等方面花费大量精力,结案后的后续工作也让法官无法解脱。

 (二)职级待遇较低。长期以来,尽管院党组积极争取解决,但由于多方面原因,干警的职级待遇一直无法得到有效的解决。相对于政府同级别单位的待遇,法院则明显偏低,特别是在规范公务员工资后的职级落实难度更大。工作近 20年的干警仍是科员,甚至有些法官临到退休只能享受副科待遇,极大地挫伤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我国《法官法》虽然对法官工资作了特殊性的规定,但实践中法官工资标准一直是参照我国公务员工资体系执行,与其他行业收入相比,法官收入亦处于中下水平。

 (三)经费保障薄弱。法院经费名义上来源多渠道,实际上到位无保障,基层法院经费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当地财政拨款,而机关经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尽管地方政府及财政部门加大了对法院经费保障的投入力度,中央财政也以办案专款、中央政法补助专款等形式对基层法院进行补助,使人民法院经费保障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大大缓解了经费紧张问题。然而,目前,基层法院经费保障机制标准不一,又缺乏长效机制,现行经费保障机制已不能适应当前司法发展的需要,从“分级负担”到“收支两条线”,由财政力所能及的保障到法院收取适当诉讼费用、到贫困县法院有中央补助,法院经费保障体制不顺,极大地阻碍了法院工作的正常开展,影响了法官素质的提高。

 (四)“ 陪审”。

 体制不健全。虽然人民陪审员选任了不少,但在实际运行中,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现象依然存在。陪审员的参审意识、法律意识不强,陪审费用较低且得不到落实,人民陪审员这一职位便显得没有吸引力。现实中陪审时不熟悉案情、只是纯粹的附和凑数;个别法官也认为陪审员法律专业知识少,庭审中不给人民陪审员发表意见的机会,从而导致陪审工作流于形式。

 四、法院队伍建设建设应把重点放在以下几方面

 面对以上存在的诸多问题,认真调查研究,找准问题症结,对症下药,关键在于抓好“人”的工作。任何工作开展的好坏,人是起决定作用的,应该抓住“人”这个根本,围绕人做文章,改变囧态。下面结合工作实际谈谈自身应对之策。

 (一)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解决人员短缺问题。面对中央政法编制短缺 X 人的现状,积极向党委、上级法院反映,多次跑组织部、编办,陈明利害关系,取得各个领导与各职能部门对现状的一致认可和支持。XX 年年初,一次性上报省委组织部统一招录大学生 X 人,于 XX 年 10 月全部到岗,并全部持有司考 A 证;还根据实际空编状况,争取县委主要领导支持,亲自安排从外省调入本县户籍符合法官任命条件的政法干警 2 名,大大缓解了人员短缺,无人可用的囧态。XX 年年初又一次性上报省委组织部招录人员 6 人,现招录已基本结束,这些人员的到位,将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贮备人才,为法院工作后期发力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建议适当放宽基层法院进人关,随着信息化等工作的迅速推进,法院不是只需要法律人才,在其他单位选调部分文秘、计算机等类优秀公务员或事业编人员充实到后勤、审判辅助等部门,充分整合法院人才资源。

 (二)取得党委人大认同,激活队伍干事激情。针对班子不齐、中层缺位,同志多年不调整问题,取得党委认可,

 争取人大、组织部全力支持,于 XX 年 6 月提拨踏实肯干、群众基础好、业务能力强的 3 个同志进入班子,充实班子力量;班子配齐后随即在 9 月,对在一个岗位工作 5 年以上的X 名中层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轮岗过程中提拨 X 名副职到中层正职岗位,X 名基层法庭庭长全部回机关委以重任,打破多年基层干部“一潭死水”的局面。12 月,针对调整干部后出现的空缺,结合实际,采取竞争上岗为主、院党组决策为辅的原则,一次向人大提请任命副庭长 X 人,因多年未调整干部,这 X 个人全部是任职多年的助理审判员,人大同意全部人员副庭长、审判员一次任命,切实解决了无审判员可任用的状态,让真心干事的业务骨干受到重用,也弥补了干部在成长过程中前期的欠账。干部的提拨任用全程坚持能者上、庸者下的原则,营建了只要干事必受重用的氛围,调动了全体法官干警的干事创业激情。

 (三)真心关爱干警,营造拴心留人氛围。基层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任务重、压力大,许多法官经常放弃节假日,晚上加班加点,长期超负荷工作,精神紧张疲劳,影响了健康状况。为此更要注重关心和爱护法官干警,除了提高他们的职级待遇,更应注重人文关怀,通过和申请辞职调动人员谈心,了解到他们的真实想法,普遍认为工资待遇低,支出费用大(在外租房、吃饭),工资所剩无几,加之基层生活条件差。针对实际情况,党组研究决定从小事抓起,真心为干

 警解决实际问题,以留得住人为先导,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调动法官干警工作积极性。一是 XX 年 4 月改建了机关食堂,这也是县直机关各部门为数不多的机关食堂,解决干部一日三餐问题;二是压缩办公室,在办公楼顶层腾出8间房作为单身宿舍,解决外地单身X位同志的住宿问题;三是对申请辞职调离的同志,一改过去抓住不放、顶住不办的方式,对他们真心挽留,确实要走的给予方便,甚至提供外地招考复习考试时间、帮助办理相关离职事宜,本着法院的事再大也要给个人的事让路的胸怀,换来所有有想走意愿的同志转而安心工作局面;四是大胆放手,给年轻人适当的机会,对年轻人委以重任。在竞争上岗过程中,对进院时间不长,但愿扎根基层、表现突出、办案质效高的 2 名 30 岁以下助理审判员,大胆提拨任命为副庭长,通过对他们的任用,真正让优秀人才能够引得进、留得住;五是尊重法官干警的健康权和休息权,将他们视为做好各项工作的不竭源泉,坚持一年体检一次,关爱干警身体健康,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六是努力营造健康和谐的法院文化,给予处在职业压力中的法官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建设机关健身中心和开放图书室,积极为法官提供调节、放松、交流、沟通的平台,营造健康的文化氛围,使法官工作时受到的压力得到有效释放。

 (四)积极协调配足人员,弥补人员短缺问题。案多人少压力非常突出,要想增加人员编制几无可能,要解决这一

 问题,按最高院政治部徐家新主任讲的坚持顶层设计,基层创新开展工作的原则,不断探索、大胆创新解决人员不足问题:一是合理利用陪审资源,弥补了审判人员的不足,促进审判工作的提高。XX 年 8 月,在已有 X 名人民陪审员的基础上,面向社会广泛选任热衷于陪审工作,社会经验丰富、群众基础好的 X 名人民陪审员提请人大任命,及时参与到案件庭审中,使法官与陪审员比例达到 1:1.3,缓解了审判力量不足的状态;二是多方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司法辅助人员配备。目前,法官干警审判执行任务繁重,但书记员严重不足,XX 年年初,积极协调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一次性招聘公益岗位人员 X 名,并且财政部门全额承担工资,不但缓解了司法辅助人员不足,还解决了经费不足的问题。

 (五)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宗旨意识。思想政治建设是根本,要摆在第一位,占领制高点,实行全覆盖。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把专题学习讨论、讲党课、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做到位,培养和强化干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大局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司法核心价值观,不断加强司法良知和司法职业操守教育,进一步坚定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理想信念,不断增强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从而提

 高干警立足本职工作、服务大局、建功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加大培训教育力度,切实提高队伍素质。加大在职法官的业务培训力度,如选派一些思想素质高、业务较好但基础相对薄弱的法官到法律院校或专门培训机构进行较长时间的系统脱产培训,或是有计划、分批次的安排人员到上级或先进地区法院进修,学习别人先进的审判与实践经验,以逐步提高整体素质。对新进青年干警开展常态化培训。对XX 年招录的 X 名大学生安排到基层法庭进行体验锻炼,深入业务一线,快速积累案件审理等实战经验;为每名新录用大学生选派一名德才兼备、经验丰富的法官传帮带;积极组织庭审观摩、案例讨论、发改案件讲评会等活动,开阔法官视野,增强实际办案能力,使新录用人员顺利完成了从学生向法官的转变,将学历转化为能力,将文凭转化为水平,践行了“人才兴院”的宗旨。按照不同工作岗位、不同层次对各类人员进行分类培训。每半年对书记员进行一次庭审记录、卷宗装订等技能培训,培训后还要进行考核淘汰;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法律专业知识的培训力度,组织参加庭审观摩,了解法官办案的全过程,学习参与庭审、分析案件的能力增强陪审员的实践感知,使其更好地在庭审中发挥作用。

 以上是 XX 法院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我们的解决办法,听起来都是些末节琐事,但无论司法改革前还是改革后,这些小事都是基层法院队伍建设的切入点和抓手,法官职业保障、员额制、工资待遇需要通过顶层设计并坚实有序地推进,对于当前队伍建设中的现实性、具体性问题,我们更多的是要以认真务实的态度、科学针对的方法、坚定不移的决心和做细做实、做好当下的作风,真正让干警真心愿意干事、踏实舒心干事、争先创新干事,切实提升队伍建设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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