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商与供应商合作时机对创新绩效的影响

来源:优秀文章 发布时间:2023-04-24 点击:

祝明伟,李随成

(1.西安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陕西西安 710054;
2.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陕西西安 710065)

面对科技创新困境,尤其是“卡脖子”技术难题,提高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能力是企业必经之路。构建创新生态、协同创新发展是当前企业技术创新的新范式[1]。制造业是担负科技创新的主体,而制造业越来越倚重供应商提升技术创新能力[2],如Sabahi等[3]、Pulles 等[4]的研究均表明,供应商拥有企业所需的独特创新价值资源,有效发掘与利用供应商资源为企业创新提供动力,另一方面供应商利用专长探明用户需求,为制造业企业提供更加符合市场动态需求的创造性方案,进而提升创新绩效。因此,有效地构建与管理供应商合作关系成为制造业企业成功的关键[5]。

现有关于制造商与供应商的研究,总体上可概括为“寻找关系—巩固关系—共创价值”的研究框架。其中,寻找关系方面主要研究如何搜寻更为合适的供应商,如Li 等[6]、李随成等[7]研究指出建立洞察能力是寻找供应商的关键;
巩固关系是研究供应商的主流话题,包括信任机制建立、利益分配准则、平衡三元(多元)关系、加深合作程度等,如李勃等[8]、杨伟等[9]、武梦超等[10]、李随成等[11]、李娜等[12]的研究;
共创价值主要探讨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如何最大程度利用供应商价值,如Siaw 等[13]的研究。尽管上述研究框架不断得到丰富与完善,但存在如下不足:首先,多为关注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合作绩效、合作能力,忽视了合作时机这一重要因素。事实上,何时选择正确的供应商以确保创新活动延续,从时间维度破解制造业创新难题是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亟须解决的问题。其次,虽然部分研究强调了合作时机的重要性,但多数采用二分法将合作时机割裂分为早期与晚期,如Smirnova 等[14]的研究,但创新是一项持续的过程性活动,传统的二分法难以厘清何时与供应商合作才能产生最大价值。最后,合作时机对创新绩效的影响受情境因素限制,依据知识基础观,必要的知识是降低风险、提升创新能力重要因素,面对复杂变动的环境,及时获取、掌握新颖性知识是企业持续获取创新能力的重要源泉,如Grant[15]、荣雪云等[16]的研究,因此新颖性知识的整合与应用是影响合作时机与创新绩效的情境因素;
此外,Scandura[17]建议从技术与市场两个维度分类研究知识新颖性,因此有必要探明技术与市场知识新颖性作用下合作时机对创新绩效的影响关系会发生怎样的变化。

综上分析,本研究从制造商视角出发,以制造商与供应商合作时机何时影响创新绩效为研究内容,同时依据知识基础观探明技术知识新颖性与市场知识新颖性在合作时机对创新绩效中发挥的情境作用,为制造商选取供应商合作伙伴提供时间维度的理论支持与实践指导。

2.1 制造商与供应商合作时机

创新竞争的日益激烈和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迫使企业扩大对外部资源和合作伙伴关系的使用[2],而如Sabahi 等[3]、Pulles 等[4]研究表明,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固、信任的关系是制造业企业获取创新资源、缓解竞争压力的关键要素。Smirnova等[14]、Walsh 等[18]的研究指出,为搜寻关键供应商,进一步激发供应商创新潜能,制造商不仅应关注加强与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增进信任水平,更需要关注何时引入供应商,即重视与供应商的合作时机。依据资源基础观,企业若想在长期竞争中保持优势,难以复制替代的独特性资源是必须的[19]。而“时机”作为一种稀有的、宝贵的时间维度资源,亦是企业抢占竞争高地的关键资源[20],即使两家企业拥有完全相同的资源,选择最佳时机引入和调度供应商等外部资源会区分领先者和跟随者。

制造商与供应商的合作时机指,制造商在创新过程的某一阶段或某一时间段激活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Hempelmann 等[21]将合作时机按照创新过程分为早期(包括创意阶段、初步创造阶段等)和晚期(包括市场化、商业化等)两类。鉴于现有研究多数侧重于创新的具体阶段,基于创新全过程的合作时机研究仍较缺乏,且仅将合作时机分为早期和晚期割裂了创新周期的全过程,难以准确反映合作的具体时间,因此,借鉴霍国庆等[22]、Cooper[23]的研究,采用创新生命周期的阶段划分,将合作时机分为创意想法产生、技术孵化、产品开发、产品推广、商业化等阶段,以此探索制造商与供应商在何时合作会产生更高的创新效益。

2.2 制造商与供应商合作时机和创新绩效

与供应商建立稳定关系是制造商提升创新绩效的重要因素,现有研究认为合作时机(早期和晚期)的选择是发挥网络效应的前提。具体而言,制造商在新产品启动阶段,由于对新技术的高需求以及需建立容忍试错的环境,因此,获取关键资源、引入外部知识成为提升新产品绩效的重要因素[24]。早期激活供应商参与,为创新提供关键性知识、新市场动态以及直接资源支持,塑造新产品开发方向,因此早期阶段引入供应商参与创新是必要的。另一方面,将创新成果推向市场阶段,制造商难以精准把控市场需求、细分市场差异性以及竞争对手结构,而下游供应商更为熟知市场动向,为新产品顺利推向市场出谋划策有助于刺激创新销售增长、创造客户价值[18],因此在晚期阶段供应商的参与亦是关键的。

虽然现有研究证实了制造商与供应商早期和晚期两类合作时机对创新绩效的重要作用,但早期或晚期与供应商合作亦存在负面效应。研发项目早期的知识隐性度和复杂性高[25],因此合作变得困难。一方面,知识隐性度限制了企业清晰表达或传播知识的能力,从而使得供应商误解或部分理解制造商意图,增加交易成本[26];
另一方面,从机会主义入手,前期新想法或技术雏形尚未及时受到保护,隐性与复杂性会使知识容易被他人盗用[27]。关于晚期合作,此阶段新技术较为成熟、且多轮市场测试也部分证明了新技术的市场可行性[28]。虽然与供应商的合作可以继续提升新产品的技术性能与市场属性,但提升的程度较低,相对于合作交易成本,未能给制造商带来显著的创新价值[29]。

因此,本研究认为,制造商与供应商合作时机定在中期(如技术孵化、产品开发、产品推广等)更能推动创新绩效的提升。一方面,新产品的技术原理性知识已在早期阶段攻克,逐步转向技术放大与大规模产品开发阶段,此时制造商更多需要大型设备、工艺流程、程序性知识等支持[25],在该阶段与供应商建立关系,借助供应商对专业零件建构的流程知识与技术能力破解新产品批量开发的难题[30];
另一方面,此阶段新产品初步过渡至市场,检测新产品的市场接受度,而下游供应商所提供的市场新需求、竞争对手产品动态等市场信息为制造商改进新产品方向、赋能市场属性提供了方向[31]。基于以上分析,提出如下假设:

H1:制造商与供应商合作时机与创新绩效呈现倒“U”型关系,即相对于创新的早期与晚期阶段,中期阶段与供应商的合作更能促进制造商创新绩效的提升。

2.3 知识新颖性的调节作用

虽然制造商与供应商合作时机对创新绩效具有影响,但合作时机并非一成不变的,受相应情境因素的影响,企业会放宽或紧缩与供应商合作的时机,因此,探究合作时机对创新绩效的边界条件尤为重要。依据知识基础观,通常创新是一项风险性高、过程复杂且模糊的活动,对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知识应用能力是极大挑战[4]。Grant[15]、荣雪云等[16]、Wagner 等[32]认为,获取充足、必要或特定领域独有的知识是企业提升创新能力、降低创新风险的重要软因素,尤其在企业面临全新或颠覆式创新过程时,新颖性知识的识别、摄入与消化是加快创新步伐的关键。随着产品创新所涉及的技术和市场复杂性日益增加,企业可能无法利用自己的内部知识开发新产品,需要加强与外部供应商的合作,进而有效破解技术开发与市场引入相关难题,因此,知识新颖性是影响合作时机与创新绩效的关键情境因素[33]。依据Scandura[17]的建议,从技术与市场两个方向探究知识新颖性在制造商与供应商合作时机与创新绩效的调节作用,这是因为:首先,技术知识与市场知识出现于创新不同阶段,技术知识通常应用于研发或干中学阶段,而市场知识通常侧重于新产品市场测试或分销渠道建设等方面,表明创建技术知识和市场知识的项目完成标准可能不同[34];
其次,在实践中,两种类型的知识存在于企业不同部门,有必要从技术与市场两个方向研究知识新颖性所发挥的作用[35]。

(1)技术知识新颖性的调节作用。由于核心技术、关键制造工艺等技术知识的快速变化,企业需要将最新的技术知识融入到新产品中,以确保新产品获取绝对竞争优势[34]。若企业忽视新知识的摄取,仅仅利用现有的技术知识设计、开发和制造新产品,则会陷入与其现有技术知识相关的熟悉度陷阱,但企业难以在短期内获取、吸收与消化新颖的技术知识以及对高端技术新颖性知识的潜在缺乏都可能阻碍企业成功应对新技术的高度复杂性、风险和不确定性[36]。为获取外部新技术知识,制造商会加快与供应商合作步伐,通过与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快速熟悉技术发展趋势、技术熟化因素等关键性知识,为新产品开发解决技术障碍[14]。反之,若制造商没有提前或延长与供应商的合作,则在短时期内难以消化关键性技术知识,新旧技术在新产品开发项目中的碰撞增加了创新失败的可能性[26]。基于以上分析,提出如下假设:

H2:技术知识新颖性对制造商与供应商的合作时机和创新绩效之间的关系存在正向调节效应,即技术知识新颖性会使制造商与供应商的合作时机和创新绩效之间的倒“U”型关系变得更为平坦。

(2)市场知识新颖性的调节作用。随着市场需求快速更新,企业需要熟悉客户需求以及潜在竞争对手的市场信息才能保证其拥有的市场知识和新产品所需市场知识保持一致性[33]。同样,企业仅仅将成熟产品的客户性质与细分市场目标复制于新产品推广,则会锁定其使用现有的市场知识推销新产品[25],不利于新产品市场化。因此,提前与供应商建立联系、延长合作时间,通过合作获取下游用户的新市场知识,包括创建或获得新的市场推广部门、职责和例行程序系统[36],熟悉新产品推广时所需的沟通策略、分销渠道和营销技巧,有助于加速新产品商业化进程。反之,若制造商未能提前或延长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限制了制造商成功识别、吸收和利用他们可能在新市场中接触到的任何新兴的和潜在有用的市场知识的能力,难以准确把控市场知识的变动程度[37];
即使意识到市场变动的趋势和方向,也难以在短期改进新产品市场属性,进而阻碍新产品性能提升。基于以上分析,提出如下假设:

H3:市场知识新颖性对于制造商与供应商的合作时机和创新绩效之间的关系存在正向调节效应,即市场知识新颖性会使制造商与供应商的合作时机与创新绩效之间的倒“U”型关系变得更为平坦。

综上,提出本研究的理论框架如图1 所示。

图1 理论框架

3.1 量表设计

首先,初步编制量表。对于创新绩效、技术知识新颖性、市场知识新颖性均采用国内外成熟量表,而对制造商与供应商合作时机则参考国外量表进行编制,由此形成初始量表。其次,邀请新产品开发、供应商创新等相关领域的7名教授和博士进行访谈,深化对上述概念的认知,同时邀请其填写量表,对量表的语境、断句与关键词进行修订。随后,与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国德电气制造有限公司、西京电气总公司进行初步访谈,邀请有关中层管理者填写问卷,获取一手直观数据,依据其所提的建议改进问卷题项。最后,通过问卷星发放78份问卷,对问卷结果进行预试分析并形成正式量表。除控制变量外,所有变量均采用五点量表进行测量。具体测量如下:

(1)解释变量。依据创新生命周期,将制造商与供应商合作时机改编为一个题项,即“我们主要在下列阶段与供应商合作:1=想法产生,2=技术孵化,3=产品开发,4=产品推广,5=商业化”。

(2)被解释变量。创新绩效的题项借鉴Bell[38]的量表,包括新产品推广的时间、新产品质量与收益成本等因素;
同时,结合李随成等[11]的量表以贴切制造业企业情境,形成包括“与同行业相比,我们常在行业内率先推出新产品或服务”等6 个题项。

(3)调节变量。技术知识与市场知识新颖性方面,借鉴Mahr 等[39]和Ozer 等[36]的相关量表,结合国内情境修订更改。其中,技术知识新颖性包括“我们在开发新产品时很大程度上应用到与以往不同的技术知识”等3 个题项;
市场知识新颖性包括“我们在开发新产品时搜寻了新用户可能存在的需求”等3 个题项。

(4)控制变量。考虑企业性质、地域与企业规模等因素对创新绩效产生影响,结合Ozer 等[36]与李娜等[12]的建议,选取企业性质、企业地域、企业规模、关系长度与行业性质作为控制变量。其中,企业性质设置为“1=国有企业,2=民营企业,3=三资企业”;
地域1)设置为“1=东部企业,2=中部企业,3=西部企业”;
企业规模设置为“1=<100 人,2=100~<300 人,3=300~<500 人,4=≥500 人”;
关系长度设置为“1=<3 年,2=3 年~<5 年,3=5年~<10 年,4=≥10 年”;
行业类型设置为“1=汽车制造,2=电子制造,3=仪表设备,4=交通运输,5=食品饮料,6=机械设备,7=金属制造”。

3.2 样本选择和数据收集

大样本调查时间集中于2022 年1 月12 日至2022 年3 月15 日,选取较为成熟的制造行业,包括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多弗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国德电气制造有限公司等制造业企业,在浙江、陕西、北京、上海、湖北、四川等13 个省份的代表性制造业企业发放问卷。由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原因,采用线上问卷方式进行发放,共发放896份问卷,收回832 份问卷,回收率为92.86%。为确保回收的问卷质量,加强对问卷的筛选,邀请2 名硕士研究生共同参与问卷的筛选,剔除填写时间少于60 s、不属于制造业、填写数字过于集中或存在“Z”型分布、统一类型题项前后矛盾明显的问卷,并采用SPSS21.0 软件查找问卷极端值。最终得到有效问卷472 份,有效率为56.73%。

4.1 描述性统计

相关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1。可以看出,制造商主要在技术孵化、产品开发与产品推广阶段选择与供应商合作,按照创新生命周期理论,初步印证制造商主要集中在创新中期和供应商合作。

表1 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

4.2 信效度分析

由于解释变量制造商与供应商合作时机为单维度题项,因此仅对创新绩效、技术知识新颖性与市场知识新颖性进行信效度分析。如表2 所示,所有变量的克隆巴赫系数(Cronbach"s Alpha)与组合信度(CR)值均大于0.7,因此量表具有较好的信度。效度方面,所有变量的KMO 值均大于0.50,标准化载荷量均大于0.60,SMC 值均大于0.36,AVE 值均大于0.50,均符合效度标准,因此变量具有较好的信效度。

表2 变量信效度检验结果

4.3 相关分析

如表3 所示,所有变量的相关系数低于0.8,说明变量间不存在显著的共线性问题。此外,创新绩效、技术知识新颖性、市场知识新颖性开根的AVE 值大于其对应的其余行列的相关系数,表明变量的选取具有良好的区分效度。

表3 变量相关分析结果

4.4 同源偏差检验

为避免样本出现同源偏差,采用以下3 种方法进行检验。首先,问卷设置与发放方面,打散原有题目编号重新排序,以防止受访者猜测题意;
同时对创新绩效和技术知识新颖性设置共2道反向题目,以检测问卷质量。其次,采用Harman 单因素检验法进行检验,将制造商与供应商合作时机、创新绩效、技术知识新颖性与市场知识新颖性的所有题项同时放入主成分分析中,得出第一个旋转因子的变异量为22.39%,小于30%的临界值。最后,采用Amos 21.0 软件进行潜在误差变量控制法检验,对比将所有题项放置在一个维度前后的变化,结果显示模型适配指标变化轻微,GFI、NFI、IFI、RMSEA 等指标变化量均小于0.03,表明问卷数据不存在同源偏差问题。

4.5 假设检验

采用多元回归分析进行假设验证。在进行回归分析前,对所有控制变量、解释变量、被解释变量以及调节变量进行中心化处理,以避免验证倒“U”型和调节关系时共线性问题,结果显示所有方程的VIF 值均小于5,即不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表4 中,模型1 仅包括控制变量;
模型2 加入了制造商与供应商合作时机进行回归分析;
模型3 加入了制造商与供应商合作时机平方项;
在主效应模型的基础上分别加入调节变量知识新颖性和市场知识新颖性,及其和制造商与供应商合作时机的交互项,得到模型4 和模型5。结果显示制造商与供应商合作时机的平方项对创新绩效存在显著的负向关系,即制造商与供应商合作时 机和创新绩效呈倒“U”型关系(β=-0.238,P<0.05),H1得到证实;
制造商与供应商合作时机的平方和技术知识新颖性的交互项对创新绩效存在显著的正向关系(β=0.105,P<0.05),证明了技术知识新颖性的调节效应,H2得到证实;
制造商与供应商合作时机的平方和市场知识新颖性的交互项对创新绩效有显著的正向关系(β=0.120,P<0.05),证明了市场知识新颖性的调节效应,H3得到证实。

表4 制造商与供应商合作时机对创新绩效的多元回归分析结果

技术知识新颖性与市场知识新颖性对制造商与供应商合作时机和创新绩效倒“U”型关系间的调节效应如图2 所示。

图2 技术知识新颖性与市场知识新颖性对制造商与供应商合作时机和创新绩效的调节效应

5.1 研究结论

(1)依据创新生命周期,制造商更多选择在技术孵化、产品开发与产品推广阶段激活与供应商合作关系。由此可以看出,相对于创新的早期和晚期阶段,企业通常选择在中期与供应商建立联系。鉴于早期技术项目知识的独占性以及晚期市场化大范围推广,在创新中期与供应商建立合作是实践中企业的首选方式。

(2)制造商与供应商合作时机和创新绩效之间存在倒“U”型关系,证实了相对于创新的早期与晚期阶段,中期阶段与供应商的合作更能促进制造商创新绩效提升的观点。这表明,中期阶段选择与供应商合作,避免早期知识泄露或晚期合作成本较高的风险,利用供应商在工艺开发、零件选型、市场需求等资源加速提升新产品大规模开发,最有助于企业创新绩效的提升。

(3)技术知识新颖性与市场知识新颖性在制造商与供应商合作时机和创新绩效之间存在正向调节效应,即技术知识新颖性与市场知识新颖性会使制造商与供应商合作时机和创新绩效之间的倒“U”型关系变得更为平坦。这表明,为降低失败风险、精准掌握核心技术,制造商需扩大知识基,提前或延长与供应商合作,强化知识获取与整合,以满足新产品技术特征与市场需求。

5.2 相关启示

以上结论对制造业企业有以下实践启示:

(1)注重寻求与巩固外部合作的同时也要关注合作时机。企业不仅仅要注重搜寻供应商、强化与供应商的信任机制建设,同时也要强调合作时机的重要性,根据具体产品的生命周期做好提前布局,规划新产品各阶段的资源需求、技术障碍与失败风险,在不同时间点选取破解当前问题、提供稳定资源的供应商作为战略联盟伙伴。因此,时间是企业创新的重要维度,应与结构维度、关系维度等同等重视,并纳入相关机制建设。

(2)针对不同创新阶段,企业应制定差异化的供应商激活与引入策略,尤其注重在新产品技术孵化、产品开发与产品推广阶段的合作关系建立。在新产品开发中期,企业往往在技术开发与市场导入方面均出现难题,及时引入供应商破解技术与市场难题成为关键。因此,企业仍需厘清创新项目的时间阶段,动态观测创新项目的管理、资源、技术与市场因素,同时加入一些非正式、更加弹性的合作方式与互动方式;
此外,不断总结先前合作经验,细化发掘与供应商的最佳合作时机,为提升潜在创新能力提供经验支持。

(3)动态扫描外部环境,相机引入适宜供应商。尤其针对快速变革的行业而言,及时关注技术前沿动态以及市场精细化需求以获取技术新颖性知识与市场新颖性知识是必要的,这就要求企业必须不断正视创新项目与外部环境的匹配度,不断扫描外部技术与市场讯息,根据实际重整战略需求,必要时提前建立与供应商合作关系或延长与供应商合作时间,确保创新项目及时获取关键资源与知识;
同时有针对性地与供应商协同培养知识整合能力和资源协奏能力,为提升新产品价值属性提供必要举措。

5.3 研究不足与未来展望

本研究主要探讨制造业企业与供应商的合作时机对创新绩效的影响,未来可进一步研究包括服务业等其他产业与高校、供应商、分销商等合作时机,丰富研究情境;
同时,可从更多相关理论视角入手,进一步厘清创新时机对创新绩效的影响条件。此外,未来可进一步采用案例研究或面板数据验证本研究结论的同时,拓展研究的纵向视角。

注释:

1)根据国家统计局2003 年发布的我国31 个省份的经济区域划分规定,东部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广西、海南12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部包括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9 个省、自治区;
西部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10 个省、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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