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疆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研究——以哈尼族地鼓舞为例

来源:优秀文章 发布时间:2023-04-09 点击:

杨康贤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 昆明 650033)

在202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对乡村振兴具有引领和推动作用[1]。云南作为一个多民族省份,各民族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创造了独具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因反映特定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习惯而成为云南独特的精神标识,可以有效助力云南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但是,边疆民族地区受地理环境、经济发展状况、资金和人口素质等多种因素影响,许多非物质文化资源自然退化日趋加剧。因此,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应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通过保护和传承展现其生命力、传播力和影响力,助力边疆民族地区全面振兴。

地鼓舞,是哈尼族先民在“祭祀”过程中产生的一种男女混合舞蹈,主要流传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河县架车乡扎垤村委会附近村寨。哈尼族一般在农历六月“矻扎扎”(哈尼族节日)和农历十月“测拉火施”(哈尼族节日)跳地鼓舞,祈求风调雨顺、平平安安。在舞蹈过程中,通常由一名成年男性把鼓放在地上打,其他男女在鼓周边混合舞蹈。整个过程无其他乐器相伴,一个牛皮大鼓、简单的竹棍就可以演绎出震撼的鼓舞。地鼓舞的舞步、动作也相对简单粗犷,但因动力性强而极具感染力,给人一种古朴、粗犷和热烈交织的情感体验。哈尼族地鼓舞作为活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历史文化、艺术、和谐和教育等价值。因此,哈尼族地鼓舞分别于2013年11月和2014年11月入选云南省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1.1 调查地点

本次调查地点为地鼓舞的发源地云南省红河县架车乡妥女村,架车乡距县城 74 km,全乡面积 325 km2,是红河县面积最大的乡,同时也是红河县最贫困乡;
下辖8个村委会,60个自然村;
现有人口 20 285 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19户,农业人口 3 928 户;
全乡共有劳动力 11 374 人,外出务工劳动力 4 306 人;
世居哈尼族、瑶族2种民族,哈尼族 19 847 人,占97%,瑶族438人。

1.2 调查方法

本文以访谈、问卷调查和田野调查为主,文献分析为辅的调查方式。访谈对象主要为架车乡中学6名教师(其中校长1名,副校长2名)、架车乡党政领导、妥女村党支部书记、族长和地鼓舞传承人。调查共设计问卷两类,第一类调查问卷主要向架车乡中学学生发放,了解当地学校保护和传承哈尼族地鼓舞的基本情况。第二类问卷主要向架车乡村民发放,目的是了解当地村民对哈尼族地鼓舞保护和传承重要性的认识、保护和传承等基本情况。问卷一(学生)共发放100份,回收99份,回收率99%;
其中有效问卷97份,有效率98%;
问卷二(村民)共发放15份,回收15份,回收率100%;
其中有效问卷15份,有效率100%。最终通过SPSS 20.0统计调查问卷。

2.1 建立了地鼓舞传承的管理机构,构建了科学、系统的传承体系

在各级政府的宣传下,人民群众越来越认识到文化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性,并有强烈的愿望参与地鼓舞的保护和传承。当地政府则在红河县架车乡扎垤村委会一带建立了地鼓舞传承管理机构,充分挖掘和收集地鼓舞相关资料;
整理当地背莫(哈尼族长者)的口述资料,建立健全地鼓舞资料档案。针对地鼓舞传承人濒危的问题,政府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明确了传承人的主要任务,即向当地中小学生、年轻人教授地鼓舞,组织地鼓舞的文化展演;
为了激发传承人和展演队的积极性,每年给予传承人 5 000 元补贴,展演队在外展演时给予每人每天100元的补助等,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强了村民参与地鼓舞表演的积极性。

2.2 充分利用节庆活动和现代传媒推进哈尼族地鼓舞传播

除了通过哈尼族传统节日、体育运动会和饮宴、婚礼等活动传播地鼓舞外,当地政府还组织了地鼓舞展演队,多次参加了红河县乃至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地鼓舞由最初的民间自娱性表演到搬上舞台,更好地提升了内在价值。此外,当地还通过书籍出版,VCD、DVD等光盘的发行,电视节目的录制,网站介绍等现代传媒的运用,也扩大了地鼓舞的影响力。

2.3 保护和传承哈尼族地鼓舞形成普遍共识

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村民、学生对保护和传承哈尼地鼓舞重要性的认识是一致的,均认为地鼓舞作为哈尼族独特的民族标识,是哈尼族的根,应该进行保护和传承。其中,55%的学生和60%的村民认为哈尼地鼓舞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很优秀,需要保护和传承”;
76%的学生和75%的村民认为“地鼓舞的传承和保护有积极意义,应大力加强”。此外,哈尼族群众对参与到地鼓舞保护和传承过程的愿望也十分强烈:81.4%的学生和80%的村民表示很有兴趣选择“与周围的人一起行动保护,提倡继承和发扬”;
在实际生活中,67%的村民在家庭教育中就对子女讲授过地鼓舞的故事和相关知识。群众对参与地鼓舞的热情较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促进地鼓舞的保护和传承。

2.4 学校参与保护和传承哈尼族地鼓舞

学校不仅有文化教育功能,也有文化传承的功能。红河县为了打造“歌舞之乡”品牌,加快文商旅一体化建设步伐,不断壮大文化产业发展,于2015年6月成立了红河哈尼梯田文化传承学校,2016年5月开始招生[2]。学校秉承健全一套统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教授和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技术和技艺的办学理念,培养了一批哈尼多声部演唱、哈尼乐作舞表演和哈尼乐器制作等专业艺术人才。为了鼓励更多初中毕业生加入到传承哈尼文化的队伍中,学校对入学学生进行“三免一保”(免学费、免住宿费、免餐费,保证学生毕业有接收单位)。红河学院也成立了哈尼族学生研习协会,为在校生了解、传播、交流哈尼文化搭建了良好的平台,对社会各界传承和弘扬哈尼文化有深远的影响。红河县架车中学则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对地鼓舞传承:一是邀请地鼓舞传承人陈保克来学校传授地鼓舞;
二是利用音乐课、体育课教授地鼓舞;
三是建立地鼓舞社团,由2名音乐教师负责,学生志愿报名组成社团。目前,社团已经组成30多人的地鼓舞展演队,主要在课外活动和学校大型活动中表演,偶尔也参与妥女村地鼓舞展演队外出表演。总体上来说,在红河州各级政府主导下,学校、家庭教育和社区活动的有效配合,民众对哈尼地鼓舞保护和传承重要性的认识在不断加强,依托舞台、现代新媒体技术等手段向外传播,也让更多的人增进了对哈尼地鼓舞的了解。

随着现代高科技产品的不断发展和外来文化的冲击,年轻一代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重要性认识不足;
外出务工的年轻人有机会接触到更多更新鲜的事物,对地鼓舞的热情逐渐消减;
再加上民族民间艺人的保护和传承措施不够健全,民族传统文化传承濒危现象突出。

3.1 宣传不到位,没有形成全员参与保护和传承的合力

边疆民族地区由于经济发展、交通状况、人口素质等因素的制约,大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原汁原味地保留下来;
但也因封闭落后、交通不便和缺少宣传等原因,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成为民族自娱自乐的文化资源。在架车乡,政府部门虽然做了很多工作,但是因为宣传不到位,当地了解地鼓舞来龙去脉的人少之又少,大约只有13%的村民知道地鼓舞入选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保护和传承过程中,很多人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怎么做。

3.2 经费投入不足

作为地鼓舞发源地的妥女村距乡政府 18 km,基础设施落后,交通不便,生态环境好但村容不够整洁,是一个典型的贫困村。村里有专门的地鼓舞表演场所,但地点狭窄、设施简陋。因管理不善,舞蹈用具保存不当发霉或遗失的情况时有发生。地鼓舞展演队服装精美,但 1 200 元左右的服装费由展演队队员自己承担,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群众参与积极性。这也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地方政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上投入不足。

3.3 缺乏专业人才队伍

随着现代高科技产品的不断发展和外来文化的冲击,年轻一代对民族传统文化传承观念淡化;
加之当地政府对民族民间艺人的保护和传承措施不够健全,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出现了后继无人的危机。在地鼓舞的发源地妥女村,掌握原始传统地鼓舞技艺的老艺人为数不多,村里剩下的年轻人对地鼓舞不熟悉。64%的学生认为“缺少专业教师”制约了地鼓舞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架车中学成立了地鼓舞社团,学生参与积极性很高,但是熟悉地鼓舞的师资匮乏,再加上场地、设备的限制,能参与到社团中学习地鼓舞的学生大概也只有30名左右。而社团的2名指导教师除了指导以外,教学任务繁重,担任班主任并承担每周16课时的教学任务。这些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地鼓舞的传承。

3.4 参与者、传承者队伍断层

传承是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充满旺盛活力的重要保证[3]。地鼓舞是流传于民间、发展于民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生活的变迁和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再加上没有经常性、长期性的展示平台,年轻人对地鼓舞知之甚少。调查中发现,80%的村民认为老年人比较熟悉地鼓舞来源、历史沿革等,很多年轻人只知道有这样一种舞蹈,不能完整讲述。相比较传统的地鼓舞,年轻人更喜欢现代舞蹈。掌握原始传统地鼓舞技艺的老艺人健在的为数不多,系统地传承地鼓舞技艺面临危机。由于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参与地鼓舞的人员以老人、小孩和妇女居多。地鼓舞传承人陈保克目前40岁,正着急选定自己的传承人,但是发现感兴趣、跳得好的人特别少。除了日常的劳动和传承人的身份外,他也是妥女村森林防火队员,平常工作繁忙。妥女村地鼓舞的展演队组织难的问题也很突出。展演队共有12人,但其中有6人常年外出打工,春节才回家团聚。展演队经常出现外出表演人员不足的情况。参与者、传承者群体明显断层的情况也十分突出。

《云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指出:充分依托云南乡村独特的传统文化和民族文化底蕴,在保护传承基础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有形的乡村文化留得住,让活态的乡土文化传下去,让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生生不息,在新时代展现生命力、传播力、影响力[4]。地鼓舞是哈尼族独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在保护和传承中不断重构生态,焕发新的生机活力,助力架车乡的振兴和发展。

4.1 政府主导,加大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力度

人民群众创造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应在活态保护和传承方面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扩大其影响力、传播力。对于全体人民而言,要从思想上加强对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性的认识,树立科学的传承观,实现保护中传承、创新中发展。

首先,应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使全民参与到保护和传承的过程中。使大家认识到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知道保护的原因传承的渠道。其次,政府和有关部门应依照相关的法律和政策,明确传承的内容并向全社会公布,引导人们正确处理经济效益和保留原汁原味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间的关系。同时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鼓励专家和学者进行相关研究,鼓励民间艺人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演队伍;
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相关机构,利用民间艺人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爱好者;
以重大的民族节日为契机,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觉加入到传承和传播的队伍中。教育主管部门应该制定完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和监督体系,明确学校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使命和责任,推动非遗进校园的落地落实。最后,为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提供资金保证和政策支持。调研发现,经费保障不足制约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的力度,诸如场地器材不能配套、演出人员没有相关补助和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扶持和资助不能落实等问题比比皆是。为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大经费投入的力度,列支专项基金或体现在年度财政预算当中;
同时可以利用社会资本,如通过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企业和社会团体的赞助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

4.2 提高教师素质,培养专业人才队伍,完善传承人保护机制

1)完善传承人保护机制。我国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了代表性传承人的权利和义务,以法律形式保障了代表性传承人的权利。但实际上,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习难度高、既耗时又耗力且经济效益不突出,愿意学习的人少之又少。不少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的民间艺术大师面临无弟子或弟子太少的尴尬境地[5]。此外,传承人绝大多数出自于乡土,光靠保护和传承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无法保障基本生活,工作条件又极其艰苦。如果政府不能给予他们有力支持,仅靠他们的一腔热情来进行保护和传承肯定是不能持久的。因此,政府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托,因时因地制定传承人保护制度、完善传承人保护机制。

2)充分利用学校教育的优势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工作。政府应该要求和鼓励教师对所在民族地区历史及文化加深了解。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利用第二课堂、课余时间推动非遗进校园的常态化,聘请民间艺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担任指导,借助现代信息技术的传播手段不断丰富非遗教育内容,推进保护和传承。

3)培养传承民族文化人才。高校应该充分挖掘本地特色文化资源,培养出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人才,针对民族地区大学生,开设相关学科专业,将所有民族文化资源分类整理,开设选修课或融入相关课程和教学内容中。

4.3 丰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的方式和方法

1)学校与社会、家庭形成合力。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一方面,民族地区学校在校园文化建设和各级各类活动中突出民族特色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让学生尽可能掌握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和技能,增强民族自信心。另一方面,家庭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最基础的场所,学校应多鼓励学生向有突出技能的家庭成员学习和了解有关的知识和技能,通过合作,构建一个稳定的保护和传承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环境,推进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的发展,促进学生的全面进步,保证民族文化传承工作的持续进行。

2)旅游开发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并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除了“静态”的保护,即在收集整理各种资料的基础上用纸张、影像等方式保存以外,也需要一种“动态”发展,就是在原生态的环境中让其“活”起来、“运动”起来,让静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经常性、长期性的展示平台,这样才能适应现代化生活,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存要求,以避免受众群体越来越小,生存空间逐渐萎缩的情况出现。市场化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不二选择,要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做到保护和传承,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可以依托浓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旅游开发,在旅游开发中实现保护和传承。如架车乡妥女村是国家级传统村落,生态环境较好,错落有致的梯田形成了独特的自然人文景观,传统民居建筑体现了较高的艺术水平。因此,当地可以梯田文化为依托,打造生态文化特色旅游项目,让更多的人走进来,欣赏具有悠久历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4.4 融合现代流行文化元素,丰富地鼓舞的表现形式和内容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开展,整个世界变成了一个“地球村”,国家与国家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文化的相互影响、相互碰撞在所难免。在国际比较中,地鼓舞既有其优势和特点,但也有形式较为单一、表现方式和内容与现在年轻人喜欢的流行乐、现代舞蹈之间有些格格不入等方面的不足。因此,保护和传承地鼓舞的过程中,要充分挖掘地鼓舞与流行文化的结合点,与当下的流行乐、爵士乐融合发展以适应现代生活和需求的变化,让更多的年轻人了解和喜欢这种舞蹈,在舞蹈形式、美感和艺术上不断进行研究创新,与时俱进,展现持久的生命力和影响力。

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需要政府主导、全员参与,形成合力。政府应不断调整政策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不断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产业开发结合的有效方式;
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传承功能,利用现有教育体系和信息化教育技术和手段进行本民族历史文化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与现代流行元素和现代信息技术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应对快速社会现代化带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急剧流变和消失的现实,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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