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研究漫谈*——一个座谈会上的发言

来源:优秀文章 发布时间:2023-04-08 点击:

沈家煊

感谢所里给我一个跟年轻人交流的机会,我只能从自己的经验(研究语法为主)出发就科研的动机和方法谈些认识和体会,个人经验有局限性,所谈只能当作参考。

我们在一个科学院的语言研究所工作学习,自然是要对语言做科学的研究。科学研究的动机是什么?我欣赏爱因斯坦(2012)在《探索的动机》演讲时所做的经典概括:消极的动机是逃避日常生活中的粗俗和沉闷,摆脱欲望的桎梏,积极的动机是画出一幅“简化和易领悟的”世界图像,图像和现象世界之间有一种“先定的和谐”。对语言做科学研究,动机就是要画出一幅简单的语言图像,与语言现象有一种自然的和谐。爱因斯坦还说,科学理论(所画的世界图像)要“尽可能地简单,但却不能再行简化”。在我国,朱德熙先生(1985)77做汉语语法研究,说过“评价一种理论或系统的时候,简明性跟严谨性一样都是很重要的标准”的话。朱先生竭力反对汉语的动词做主宾语时发生了“名词化”或“名物化”,竭力反对汉语的词组入句时有一个“熔解”为句子成分的过程,因为这二者都是多此一举,违背简单原则。我们今天要继承朱德熙先生的学术遗产,不应该刻板地接受他的个别结论或具体处理,而是要弘扬他的科学 精神。

有人认为科学研究就是要分析,要对各种差别加以区分,分析当然重要,但请注意科学家竺可桢(2022)说的话:“以科学的方法来分析,使复杂的变得简单。”大道至简,分析的目的是要把复杂的事情变得简单,而不是把简单的道理变得复杂。现在有人说,严谨是第一重要的,简单是次要的,我认为这是不正确的,简单和严谨相辅相成,同等条件下不够简单的理论一定有不自洽的地方。简单原则(奥卡姆剃刀原理)凌驾于不同理论、不同学派之上,著名的生成语法学家拉森(Larson 2009)论证,汉语的名词是一个包含动词、形容词在内的“大名词”类,尽管这个结论与生成语法“名动分立”的立论前提相悖。为什么拉森可以这么做、敢于这么做?因为这样做可以对汉语以及其他一些语言的名词短语的结构做出更简单的解释。评价两种理论,在同等条件下哪个更简单哪个就 更好。

就汉语语法研究而言,探索的动机也是要画出一幅简单的、与汉语现象和谐的图像。正是因为现行的汉语语法体系不够简单明了,与汉语现象不够和谐,导致一系列难以克服的困难(参看拙著《名词和动词》第二章,商务印书馆,2016),不方便讲汉语语法,所以我要花力气重新审视名词和动词这对基本范畴在汉语里的性质和关系。我论证汉语“名动包含”格局的首篇文章(沈家煊 2007)比上面提到的拉森的文章还早一点。

不把简单和严谨同等看待,这不符合科学研究的动机,违背科学的精神。

在跟国外同行交流的时候,想为中国学者提出的理论辩护,我一直深感我们缺乏一个独立的哲学基础,这个哲学基础不仅要有中国传统形而上探索的特色,而且要能够跟西方的形而上学对话,能够为对方所理解和认可。西方的语言理论大而言之有两大派别,形式派和功能派。形式派一上来就说,我是笛卡尔主义,语言范畴是离散性的;
功能派一上来就说,我是维特根斯坦主义,语言范畴是连续性的。有了“主义”打底,说话就很牛气。那么我们是不是就只能在这两种主义之间选一边站呢?不管你选哪一边,你的理论根本上还是人家的理论,不是你原创的。

我们做语言研究不仅要埋头拉车,更要抬头看路。现在的汉语语法研究,不重视理论的哲学基础,对语言哲学问题不感兴趣,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重大缺陷,没有哲学底蕴的语法理论是不深刻的,希望中国有人能像叶斯帕森一样来写一本《语法哲学》。中国古代先哲的形而上探索,关于语言的哲理论述,都应该用现代的眼光,通过与西方的比较,来重新审视和阐释。这使我想起赵元任,赵先生的哲学和逻辑功底了得,他有两篇论述“汉语的逻辑”的论文(赵元任 1955/2002;
Chao 1959),指出基于西方语言的命题逻辑,其基本要素如ALL、AND、OR、SOME、IF…THEN等,在汉语里的表达带有中国语言和文化的特色。我由此得到启发,在拙著《超越主谓结构》(沈家煊 2019a)里开始探究“对言语法”的逻辑,还有一篇文章即将发表。

就语言的范畴观而言,我在“名动包含”说的基础上,写了《从语言看中西方的范畴观》(沈家煊 2017a)一文,要点是,中国的语言范畴观,既不是“离散观”也不是“连续观”,而是一种“包含观”,甲范畴包含乙范畴,甲乙“异而同”,这跟中国传统的哲理性思考是一致的。

要构建中国语法理论,并使它具有普遍意义,必须要有一个坚实的哲学基础。这方面我只是做了一点粗浅的探索,任重而道远。

学习和借鉴西方的语言学理论和方法,要融会贯通、触类旁通。我发现不少人学习和掌握了西方的某种理论、某种方法,用于汉语研究,有了一定的成果就感到很满足,但是对其他的理论和方法所知甚少,甚至不管不问。其实西方的语言学家也有门户之见、不相往来的问题,形式派和功能派更是势不两立,我们正好可以站在旁观者的立场,对各家各派都有所了解和涉猎,生成语法、功能语法、语用学、认知语言学、语法化理论、语言类型学、形式语义学、互动语言学,等等,汲取各家各派之长,融会贯通,然后有所建树,这样才不至于老是跟在人家的屁股后面跑。这方面我做得还不够,寄希望于年富力强的年轻一代。

有人问我对国际语言学发展趋势的看法,我说不好,但是我看出,以生成语言学为代表的形式派内部正在分化,出现了一部分学者的观点向功能派靠拢的趋势。且不说菲尔墨、莱考夫等认知语言学的奠基人本来是生成语言学阵营的主将,近年来分化在进一步加剧,在我有限的阅读范围内,Jackendoff(2011)、den Dikken(2006)、O’Grady(2021)的论述值得我们关注,因为其理论更符合汉语的实际。中国人的语言观、形式和功能一体不二,本来是不能分割的。

西学东渐的一百多年来,我国的前辈学人想摆脱印欧语眼光的束缚,有不少关于汉语语法特点、造句法之精神的论述和洞见,赵元任、高明凯、黎锦熙、王力、吕叔湘、郭绍虞、方光焘、启功、朱德熙等,不一而足。现在到了把那些分散的观点综合起来的时候了,综合就要融会贯通,找出内在的联系,吸收合理的部分,扬弃不合理的部分。我认为,做综合的工作,最重要的是吕叔湘先生指出的,要抓住实质,不要被表面的名称牵着鼻子走,受名称的摆布。学习和借鉴西方,重要的也是领会人家的思路和方法,不要轻易接受他们的结论。就汉语语法研究而言,吕叔湘先生(2002)呼吁要“大破特破”,要把“词、句子、主语、动词”这些名称暂且抛弃,也许以后还要捡起来,但是一抛一捡之后我们对这些名称的认识就大不相同了。我十余年来所做的就是对名词和动词这对名称做一抛一捡的工作。跟词类相关的实验研究,不能在实验的设计阶段先验地认定汉语“人”和“炸药”是名词、“死”和“爆炸”是动词,名词是名词,动词是动词。想想看,我们凭什么说“死”只是die不是death,“爆炸”只是explode不是explosion呢?名词和动词这对名称在汉语里的所指和性质不正是需要我们去发现的吗?

西方的形式派,严格区分语言的三个层面——语音、语法、语义,早在1938年莫里斯的符号学就分出语形、语义、语用三个方面,因此国内有人提出语法研究“三个平面”的理论并非独创、首创。汉语的实际情形是,这三个平面可以分析但是不可分割,我们不是要把三个平面严格区分开来,而是要贯通和结合。我近来提出汉语的语法是“大语法”,包含语音(韵律)、语义和用法,而且以用法为本。现在有人随意指责别人“混淆不同的平面”,但是只要我们尊重汉语的实际,是谈不上混淆不同平面的。赵元任(Chao 1968)70提出“汉语的主语其实就是话题”,这是在混淆语法和用法两个平面吗?朱德熙先生(1985)74提出汉语“句子不过是独立的词组”,词组和句子是一套结构方式,这是在混淆词组和句子两种单位吗?根本谈不上混淆,因为汉语的实际就是如此。

有人问怎么看待方言之间、方言和普通话的语法差异。汉语方言之间语音的差异最大,词汇的差异也很大,然而语法的差异不大。在能听能说多种方言的赵元任眼中,中国话无论古今、不分地域“只有一个语法”。我认为,方言语法的研究也很重要,差异很可能比我们想象的要大,但是从整体上把握汉语语法的类型学特点这要比分析方言语法之间的差异更重要,也只有对汉语语法的整体特点有了准确的把握,方言之间语法差异的研究才会更有成效。

还有不同学科之间的融会贯通。语言学之外的其他学科的新发现、新进展,除了哲学,还有心理学、神经科学、社会学、经济学、量子物理学等,我们最好能知道一点,有时能收触类旁通之效,做学问也是“功夫在诗外”,这就不多说了,可参看拙著《名词和动词》一书后头的几个附录。“活到老,学到老”,我不容自己懈怠。

做语言研究,无非就是摆事实、讲道理。一般认为,摆事实是摆事实,讲道理是讲道理,二者不是一回事。有人说摆事实重要,反对空谈理论;
有人说讲道理重要,光摆事实有什么用。我做研究的体会是,摆事实和讲道理是一回事而不是两回事,按照“互文说”,“摆事实讲道理”这句话是互文见义。拙著《语法六讲》(沈家煊 2011)“谈谈‘摆事实和讲道理’”那一讲里,以我的两项研究为例,来说明这一点。我说,摆事实很重要,要十分重视摆事实,事实摆到了位,要讲的道理也就在其中了。讲道理也很重要,要十分重视讲道理,没有一定的理论意识有很多事实是观察不到的。每个做科研的人,在自我设计的时候要正视自己的长处和短处,取长补短。

与此相关的问题是:“什么是事实?什么是语言事实?”不少人动不动指责别人的观点不符合事实,但是从来没有认真思考过什么是事实的问题。前面提到要有点哲学素养,记得陈嘉映先生(1999)说过“事实”和“事情”的区别,所谓“事实”是从事情中截取下来用来为理论服务的,事情好比树木,事实好比木材。我们不仅要重视语言事实,更要重视语言事实的摆法,要把事实摆到位,因为摆事实和讲道理一体不二。

有一些重视理论的人有“定义崇拜症”,坚持理论首先要对使用的名称下定义,动不动指责别人没有明确的定义。定义要明确固然重要,但是前面说了,科学的精神不是下定义。我们要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不要抱持“科学主义”,科学主义是一种信仰,科学精神是怀疑、是探索,科学方法是一种行为方式。我发现有不少论文倒是有明确的定义,但是没有给人任何新的认识和启迪。

科学的精神是怀疑,“于无疑处有疑”,做科研提出问题往往比解决问题还重要。往大里讲,做语言研究要有点家国情怀,要直面大问题。我们的语言教学,包括中小学语文教学、对外汉语教学、英语教学都有一个如何提高效率的问题,不要把宝贵的时间精力浪费了。中学语文教学采用暂行的汉语语法体系,实践已经证明不成功,学生不爱学,老师不爱教。身处认知科学和人工智能的时代,科技的竞争日趋激烈。王选院士了不起,如果没有他,电脑时代汉字的输入怎么办呀!现在我们面临更大的挑战,如何用汉语实现高水平的人机对话。我到科大讯飞访问,请教一位从事人工智能的专家,问阻碍前进的瓶颈在哪里。他回答说,机器好比一只黑箱,输入一些数据后,这只黑箱内部是怎么运作的我们并不清楚。现在的汉语语法研究成果,人工智能专家用不上,不管不问,甚至说开除一个语法学家他们的工作反而进展一步。这难道不应该引起我们深刻反省吗?我们的语法学家对语言运行的规律了解得还多么的不够。语言教学也好,人工智能也好,如果我们语法学家满足于现状,花好月圆,天下太平,认为做些小修小补就可以了,那是有负于我们这个时代的。

面对汉语和汉藏语里普遍存在的四字格现象,是否应该刨根问底,叩问为什么偏偏是数字4?国外对语言的本质有两种看法,乔姆斯基认为语言的本质是计算,说得很深刻。我感到好奇的是,既然讲计算,为什么不去追究四字格偏偏是数字4。这个问题外国人不予重视可以谅解,中国人不能不深究。还有一种是互动语言学的看法,认为语言的本质是对话,成对语词互文见义,那就也不能不重视四字格现象。四字格同时体现语言的计算性和互动性,我最近就这个问题做了点探索(沈家煊 2019a,2020),在思考能不能把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研究。

要有反思精神,科学的精神就是不断反思。拙著《名词和动词》出版后,有人跟我说,你的观点至今不被主流语法学界所接受,你应该反思。我心里想,我就是在反思主流观点后才写那本书的呀!我自忖还是有点反思精神的,《不对称和标记论》(沈家煊 1999/2015)是我早期的著作,倒是被主流接受了,但是我的自我评价并不高,因为汉语的词类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沈家煊 2016)75,书中所用的理论(关联标记模式)也是国外学者首先提出的,所以当商务印书馆要重新出版这本书时,我勉强同意,原因在再版序言里讲了。

徐通锵先生提出汉语“字本位”说,我起先也不怎么接受,后来反思,转而认为徐先生是对的(沈家煊 2017b),是我自己有偏见。现代汉语的词典,名曰“词典”,实际还是以“字”为本位。细想编词典高手和低手的区别在哪里?高手的学养就高在对“字头”的各个义项历史演变的把握,没有汉语史的知识积淀是编不好现代汉语词典的。这又让我想起语言所的前辈陆志韦先生。当年要在汉语里确立“词”的地位(拼音文字要分词连写)首先要确定单音词的地位,陆先生用一种“同形替换”的方法,得到哈里斯(Zellig Harris)的赞赏,但是陆先生自己说是采用从小读私塾对对子的方法。重要的是,陆先生在后来的文章(陆志韦 1955)11-12里反思,说用这套方法切分出来的单位还是语素不是词,邵荣芬先生(2003)在《陆志韦集》的序言里评论说,“这种一味求真的态度,体现了一个科学家的本色”。

《现代汉语词典》从第5版开始标词性,这项工作是我主持语言所工作时期进行的,我现在反思,这项工作有利有弊,带来的问题也不少,过去丁声树、吕叔湘都不敢标,我的胆子也忒大了点。可以自我安慰的是,当时采纳了胡明扬先生的意见,要标也“宜粗不 宜细”。

我要继续发扬反思精神,但是不会因为不被主流接受而反思,这不符合科学发展的规律。

一百年来汉语的语法研究摆脱印欧语眼光束缚的历程是一个不断反思的历程,现在有人针对“摆脱印欧语眼光束缚”的主张说,“我们还是需要有印欧语的眼光”。这是在偷换概念,把“印欧语的眼光束缚”偷换成“印欧语眼光”。我一直说,我们不仅要有印欧语眼光,还要有非洲语言的眼光、拉美和澳洲土著语言的眼光,这方面我们做得还很不够,我们反对的是印欧语眼光的束缚。举个例子,“我们先读论语孟子”这句话,按照印欧语的眼光切分方式是“我们|先读论语孟子”,“我们”是主语,“先读论语孟子”是谓语,“论语孟子”是宾语,“先”是状语,然而陆志韦先生(1963)11-12指出,汉语习惯的切分方式是“我们先读|论语孟子”,“我们先读”是主语,“论语孟子”是谓语。印欧语的眼光我们也需要,也乐意采纳,但是如果认为只能做前一种切分,不承认也可以采用后一种切分,不承认后一种切分是汉语习惯的切分法,那就是受印欧语眼光的束缚了。我当研究生的时候认真通读Harris(1951)的Methods in Structural Linguistics(《结构语言学的方法》),最近又用他的话语分析法来分析汉语句子(沈家煊 2022),得出与陆志韦先生一致的结论。

前面说到爱因斯坦关于科学探索动机的说明,爱因斯坦说这个动机跟从事艺术创造的动机是一样的。相对论的公式是何等的简雅,可以说“是造物者的诗篇”,达到了科学研究的最高境界,给人一种神圣的美感。有人拿写好的物理论文给爱因斯坦看,他说公式怎么看上去这么ugly(丑陋),可见爱因斯坦对他人的论文有高超的鉴别力,在他的心目中,不简雅的理论一定有不自洽不严谨的问题。杨振宁(2012)有个《美与物理学》的演讲,讲物理学中存在三种美:现象之美,理论描述之美,理论架构之美,说物理学论文,狄拉克有狄拉克的风格,海森堡有海森堡的风格,杨先生本人也有很高的文学艺术素养。

语言学也有语言现象之美,《文心雕龙·丽辞篇》讲骈文丽辞出自天然,非人工雕琢而成。变化寓于整齐之中,对称中有不对称,适度的变化和参差也是一种美。前面说摆事实和讲道理一体不二,描述语言现象就是在理论,描述得到位,与现象和谐,就有描述理论之美。国外评价一篇语言学论文,elegant(简雅)是个褒义词,中国传统美学“简,雅混为一体”(伍蠡甫 1986)368,这是理论构架之美。我们不主张搞“审美至上”,但是在语言研究中具备一定的审美意识,提高对研究论文的品鉴力,肯定是有益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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