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约因素与对策建议

来源:优秀文章 发布时间:2023-02-17 点击:

□ 周久贺

中共桂林市委党校,广西 桂林 541003

民营经济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定经济增长、促进科技创新、增加社会就业、开拓国际市场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工作,在不同场合以多种形式就我国民营经济发展问题发表重要论述,充分肯定了民营经济在我国改革发展中的重要贡献,积极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在新时代实现新发展。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我国经济发展能够创造中国奇迹,民营经济功不可没”[1]。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时指出,“我们鼓励民营企业发展,党和国家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的时候给予支持、遇到困惑的时候给予指导,就是希望民营企业放心大胆发展”[2]。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营经济进入快速发展时期。民营企业数量由2012年的1085.7万家逐步增长到2021年的4457.5万家,10年时间翻了两番,民营企业在我国企业总体数量中的比重也由2012年的79.4%提高到2021年的92.1%[3]。与此同时,我国个体工商户的规模也在不断壮大。2012年,我国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数量仅为0.41亿户,2021年,这一指标数值已经变为1.03亿户,是2012年的2.5倍,平均年增长率达到10.9%[4]。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民营企业是重要力量,民营经济是重大支撑。2021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在精准分析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形势的基础上,从实体企业减税降费、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角度对我国民营经济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2021年3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进一步明确指出,要不断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5]。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已经成为“十四五”时期和今后更长一个发展阶段我国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

民营经济是富民强桂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6],广西十分重视发展民营经济。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把加快发展民营经济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实现改革与发展新突破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制定了一系列政策,采取了一系列促进发展的措施,民营经济得到较快发展,总量不断扩大,效益不断提高,在促进生产力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增强经济实力、增加劳动就业、满足各族群众多样化需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21年末,全区私营企业登记注册数量达到93.01万户,注册资金为51791.32亿元;
全区个体工商户注册数量达到283.22万户,注册资金为2868.71亿元;
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数量为6.21万户,注册资金为1051.82亿元[7]。然而,广西民营经济发展水平总体还比较低,与国内东部发达省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从发展形势看,近年来,国内外环境复杂多变,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加,广西民营经济发展困难增多、风险增大。从全球来看,贸易保护等趋势明显,全球经济不确定性不稳定性急剧上升。从国内情况看,受新冠疫情影响,出口和消费水平大幅下降,国内消费市场趋于疲软。从广西区情看,广西民营企业对发展实体经济信心不足,民营企业市场竞争力不强等问题依然突出。在此背景下,对广西民营经济发展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具有重要意义,既可以从理论角度深入探究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难点和内在机理,又可以从实践角度整体谋划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广西民营经济充分发挥机制灵活、适应性强的特点,民营企业数量和经营规模稳步扩充,总体呈现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综合实力大幅提升,竞争地位显著增强,对区域经济贡献度不断加大,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已经成为推动广西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但是也应看到由于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强,加上民营企业创新和转型升级能力不足,广西民营经济发展依然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契合的整体实力尚未得到全方位提升

尽管近年来广西民营企业取得长足发展,但是实力不强、结构不优、分布不均、层次不高等问题依然突出。一是综合实力不够强。从实力上来看,民营企业整体上与国有企业差距较大。《2021年广西企业100强发展报告》显示,2021年广西企业100强营业收入超过200亿元的22家企业中,民营企业仅有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南宁富桂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广西南丹南方金属有限公司、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和桂林力源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5家上榜。从营业收入来看,47家上榜的民营企业营业收入仅占100强企业营业收入总额的24.76%,远不及53家国有企业的比重。从净利润上看,100强企业中民营企业所创造的净利润只占全部净利润总额的31.59%,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从纳税总额看,2021年100强企业中民营企业纳税总额为115.81亿元,仅占100强企业纳税总额的14.17%。二是产业结构不合理。广西民营经济的生产经营活动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以2021年民营企业100强为例,三次产业结构比重为7∶64∶29,呈现典型的“二三一”梯次分布,第二产业主导地位相对突出,第一产业市场主体占比相对太少,第三产业占比较以往有所提升,但是从第三产业内部看,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教育、科研、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等新兴服务业占比较低、发展较慢,产业升级缺乏高技术、高效能的动力支持,产业结构亟待优化。三是区域分布不均衡。从2021年广西民营企业100强企业的地区分布情况来看,南宁30家、柳州8家、桂林10家、梧州7家、北海6家、防城港7家、钦州3家、贵港5家、玉林10家、百色8家、贺州2家、河池2家、来宾1家、崇左1家。南宁市以首府总部集聚优势数量占比遥遥领先,不仅如此,从100强企业的营业收入总额和资产总额来看,南宁市也是14个地级市中唯一一个两项指标均超过千亿的城市。四是发展层次不够高。广西民营企业100强主要涉及10个行业,制造业稳居各行业的主体地位,而在制造业中,又以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产业链条短、附加值低,产业竞争力不强,再加上民营企业缺乏技术导向,质量效益仍然偏低。广西具备产品深加工、精加工能力的龙头企业占民营企业总数比例较低,资源优势未能得到有效发挥,发展层次有待提升。

(二)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融资环境尚未得到实质性改善

广西资本市场发展相对滞后,资金问题一直是制约广西民营经济发展的瓶颈因素[8]。近年来,虽然广西在优化融资环境上采取了一些积极的措施,但是受制于民营企业自身综合实力较弱、市场认可度较低等原因,致使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突出。究其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融资门槛高。广西民营企业大多规模小、缺乏抵押物、担保体系不健全等,而部分金融机构为了规避金融风险,出于内部监管的顾虑担忧,不愿或者不敢把钱贷给民营企业。二是融资渠道少。广西部分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狭窄,模式僵化,过于依赖银行信贷、建立基金等手段,综合运用商业保理等方式不够。广西民营企业绝大多数尚未达到上市标准无法直接融资,而适应中小企业融资需要的资本市场尚未建立起来,长期票据市场发育程度也不高。三是融资成本贵。银行对企业贷款主要是抵押贷款或者变相抵押贷款,而且抵押率、贷款额逐次降低,部分银行慎贷、惜贷、拒贷现象时有发生,对于占据市场主体绝大多数的民营企业来说,所能享受的贷款利率较高,通常会在基础利率上进一步上浮。此外,申请贷款所需缴纳的相关费用也较高,进一步增加了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四是融资风险大。有的民营企业靠民间借贷来周转资金,但资金成本高、风险大,并且这种方式也存在法律上的障碍。很多急需资金支持的小企业,因为无法及时获得银行贷款不得不铤而走险,选择借民间高利贷解决企业发展问题。

(三)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相衔接的要素资源尚未达到最优化配置

近年来,尽管广西采取多项措施持续为民营企业减税降负,但受多重因素影响,广西民营企业成本和税费负担总体仍然偏重,严重挤压企业利润空间,阻碍企业进一步开拓市场和研发投入。一是人工成本刚性上涨。随着全国和广西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人力资源成本上升趋势明显,显著增加了企业的用工成本。二是用能成本占比较大。从用电情况看,尽管广西电力能源相对充足,但一般工商业电网销售电价却不低,甚至高于民营经济相对发达但电能相对紧缺的沿海等地。同时,受计价方式影响,一些企业的实际用电价格高于平均价格。从用气情况看,区内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也略高于周边省份。三是用地矛盾较为突出。目前,用地机制还有待完善,工业用地指标一般优先供应国有项目、重点项目和大型项目,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很难拿到土地指标,民营企业可用土地指标有限,用地手续办理复杂烦琐,难以及时获取土地使用权限,“项目等地”现象时有发生。四是物流成本相对较高。目前,广西的通道设施虽然已经初步形成体系,但是物流体系和物流园区规划建设滞后,路网连通程度不高,港口运输结构不合理,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等多式联运设施有效衔接性较差,综合运输效率亟待提高。五是税费负担仍然较重。整体上来看,现有税收政策缺乏对不同行业以及不同规模企业实际情况的精准考虑,高新技术企业、出口大户等大型企业更容易从中受益,而民营中小型企业享受相关政策的实惠相对较少。

(四)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市场规则尚未得到根本性确立

营商环境是民营企业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条件[9],优化营商环境既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政府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的重要体现。打造高质量的营商环境,既需要企业的健康发展,更离不开政府的积极作为。整体上看,广西民营企业营商环境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经营过程中遭遇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现象还时有发生。一是市场准入条件依然苛刻。广西在市场准入方面对民营企业还有许多显性或隐性壁垒,民营企业在一些领域的市场准入和融资投资上仍然处于劣势。一些垄断和部分垄断行业,民营经济暂时还难以进入,虽然政策上鼓励进入,但市场准入门槛设置严格,对企业的资质、规模、投资比例等都有较高要求。二是行政审批改革不够彻底。一些前置审批部门为前置许可审批设置了较高的门槛,使得民营企业的投资创业者还没有开业就必须投入一笔不小的成本开支。还有的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不健全,审批事项下放不同步,导致企业办事不能跑一次完成。三是“亲”“清”政商关系构建还有待完善。一方面对“亲”“清”内涵认识不足、关系把握不准、实践创新不够。另一方面政商关系中还存在“亲”“清”不清的现象。“亲而不清”容易产生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清而不亲”则容易导致慵政、懒政、怠政等。不论哪种情况都不利于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发挥作用。

(五)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相一致的人才队伍尚未形成强有力支撑

人才匮乏是广西民营企业整体发展水平不高的根本原因。人才是民营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战略资源[10]。企业要想稳定、健康、持续地发展下去,人才是关键。广西民营企业受区位环境、经济结构及经营理念等诸多因素影响,对优秀人才的吸引能力比较弱,科技人员、技术工人流动较大,各类人才都存在“招不来、留不住”的问题,人力资源严重匮乏,一直以来都是制约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一是高学历人才占比相对较少。在广西民营企业从业人员中,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员占比还不是很高,大部分民营企业急需高层次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二是拥有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相对较少。广西民营企业拥有的专业技能人才数不算是少数,但是在这些技能人才中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相对较少,平均到每家企业也就只有几个人,而民营企业中拥有高级职称的技能人才更是凤毛麟角。三是劳动密集型行业技术人才相对缺乏。相对于劳动密集型行业技术人才,知识密集型行业技术人才相对充足。在教育、社保、卫生、社会福利、技术服务等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在行业全部从业人数中的比重较高,而劳动密集型的行业,如住宿和餐饮业、采矿业、农业等专业技术人才比重却非常低。人才的缺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民营企业的创新活力,制约着广西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六)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协调的创新活力尚未得到充分激发

受经济发展水平、自身创新基础等因素影响,广西民营经济在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人才激励、创新平台载体水平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短板,广西民营企业研发投入少、创新能力低等问题依然突出。一是民营高新技术企业不多。整体来看,广西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在全部企业中的占比较少,且少数具有创新能力的企业研发人员在企业员工总人数的占比也不高。二是民营企业创新研发投入较少。广西大多数民营企业没有研发投入,而少部分有研发投入的民营企业,研发投入占全部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又非常少。此外,绝大多数民营企业也没有专利。在拥有核心技术的民营企业中,通过自主研发获得的占比也较低。三是扶持政策落地普惠度有待提高。各级政府针对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已经有了相应的政策措施,但民营企业受益的效果还有待强化。占有相当比例的民营企业知晓政策但是却因为政策条件严格而不具备享受政策的资格,这是政策未能落地的主要原因。此外,还有一些民营企业因为不知道创新扶持政策,或者知晓但是觉得办理相关手续程序烦琐而放弃享受相关政策红利。

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对广西经济实现持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广西各级政府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贯彻国家、自治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为主线,针对广西民营经济发展现状,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市场监督,按需定策、精准扶持,既注重量的扩张,更关心注重质的提升,让民营经济主体感受到更好的政策帮扶、更高的执行效率、更强的监管力度,不断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推进政策落实落细,加大专项扶持力度

从政策制定和实施看,应进一步提高政策水平、抓好政策落实。破除制约民营企业生存发展的不利因素,保证政策出台能够全面考虑正负两个方面的影响,始终做到“问需于企”“问计于企”,充分预估企业吸收和消化政策的能力,提高施策的有效性和精准度,保证政策执行落地、落实、落细。一是突出抓好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实施。各级政府要以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态度,扎实服务好民营企业。在及时向民营企业公布相关法规和企业政策的同时,主动将政策措施送到企业,提高政策执行率、知晓率,推动企业及时分享政策红利。通过梳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着力发现和纠正政策措施配套机制不完善、落地执行难等相关问题。根据政策措施具体条款的特点,在制定实施流程或实施细则方面予以区别对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发现并改善政策落实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民营经济政策措施能够切实发挥作用。二是不断加大对特色领域民营主体专项扶持力度。广西民营企业规模偏小的深层次原因是企业发展理念较粗放,与新产业、新模式和广西的特色优势产业对接不充分。因此,要瞄准广西的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等特色领域,积极挖掘产业价值优势,加大对“专、精、特、新”民营企业的专项扶持力度,推动企业以差异化发展理念提高企业品牌价值和产品品牌价值,逐步打造一批在国内外具有高知名度、高美誉度的广西地方品牌。三是积极搭建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互利共赢的对接交流平台。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实现良性互动、共同发展,是中国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强大支撑和不竭动力。要积极鼓励民营企业因地制宜聚焦主业,加快企业转型升级,不断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支持民营企业从自身比较优势出发与区内外国有企业通过入股、并购重组等形式开展全方位战略合作交流,充分吸纳国有企业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不断壮大民营经济综合实力。

(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补齐企业融资短板

要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就是要在深化金融服务体系改革上下功夫,不断提高现代金融业的适应性、竞争力和普惠性,积极构建金融有效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有效解决广西民营企业发展中的融资难问题。一是提高融资服务质量。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搭建政府、商会、银行、企业沟通交流的平台,营造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银企合作。建立多元化的资本市场融资机制,在贷款规模、审批效率、抵押担保等方面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积极处理民营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出现的股权质押、PPP项目融资、大企业应付款回收等方面的问题,助力实现企业低成本资本扩张和发展。二是创新金融服务产品。积极发展民营银行等金融机构,将其作为广西金融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根据民营企业发展需要,创新金融衍生产品,增加金融服务内容。通过“年审贷”“循环贷”“银税合作”等形式有效满足民营企业特有的融资需求,着力破解以往民营企业贷款时抵押物不足、信息不对称等难题。要强化大数据等新技术在传统银行机构的应用,探索推进知识产权评估定价、资信质押、应收账款等工作,帮助大多数中小企业创新及创新成果转化。三是加大财税扶持力度。设立小微企业专项扶持基金,区、市、县三级财政每年按一定比例共同安排预算内资金,重点用于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补助、融资贷款贴息、税收贡献奖励等,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民营企业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中坚力量,对区内民营企业投资创新项目或者开发创新产品,相关政府部门可以探索应用财政补贴、投资补贴、基金担保等形式进行支持和引导,积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优势关键领域。同时,有步骤、有目的、分类别地制定和完善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税收优惠政策,激励民营企业参与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四是建立信用管理体系。要大力推进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11],建立民营企业信用数据库,有效解决民营企业融资时的信用状况不清晰问题。对此,有关政府部门可以汇集整理企业工商信息、税务信息、统计数据、劳资纠纷、银行信贷等方面的具体内容,综合、客观、全面评价企业信用状况,并定期进行动态更新,融资时金融机构可以以此为参考作为民营企业贷款发债、上市融资、参与政府项目投资、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三)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生产要素成本

推进降成本的举措,应注重处理结构性降成本和全面性降成本的关系,尤其是要注重结构性降成本的问题[12]。即企业税收负担、社会保险费、财务成本、电力价格、土地价格、物流成本等,其中企业税收负担、用地成本、用能成本、物流成本等是民营企业经营成本的重点和难点。一是减轻税费之重。针对民营企业反映的税费负担过重问题,政府相关部门要在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税费减免政策的基础上,积极开展针对企业清费减负方面的专项治理活动,坚决破除各类针对企业的不合理收费行为,持续优化税收环境,不断强化财税政策对民营企业支持力度。同时高度关注减税降费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举措,增强税费申报便利,加大对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让大中小微企业都能够得到实惠,有效降低各类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二是克服用地之难。加大对土地升级利用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快推动土地立体开发,把好准入门槛,向投入要产出,提高承载能力。向空间要产出,缩短用地周期。向时间要产出,加强疏解腾退空间高效利用,以最低土地投入争取最大产出效益,实现土地集约、布局优化、产业升级的目标,引导土地利用从单一功能向综合功能转型,大幅提升土地利用效率,统筹解决企业用地难题。三是缓解电价之贵。以电力体制和电价市场化改革为重要抓手,在推动发用电企业重组、大用户直供、巩固点对点直供价格联动试点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电力市场主体准入门槛,积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参与电力领域,逐步扩大市场主体范围,争取更多企业加入自治区电力多边交易市场,不断完善电力交易机制,从而形成售电市场化公平合理竞争新格局,推动广西工业企业用电成本降低和富余水电消纳。四是疏通物流之梗。研究制定扶持物流业发展政策措施,提升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效率、降低交通运输物流成本,完善快递物流治理体系,促进先进技术在物流业的应用,助推物流业务模式创新,加快区内各物流通道之间、物流节点之间以及物流园区之间的线路连通建设工作,减少物流中间环节,打通“最后一公里”制约瓶颈,切实提高物流运输效率。

(四)提高政府服务效能,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是企业赖以生存发展的土壤,体现了一个地区的综合竞争力,对地区的经济发展、财税收入、就业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头绪多、任务重、牵涉广,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应提纲挈领、抓住关键,坚持长短结合、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上,广西还需要提高政府行政效能,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市场准入需要再“放宽”。在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以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民营企业在投资金额、产能规模、土地供应、采购招投标等方面设置附加条件和准入门槛。对民营经济实行“三放宽、五不限”,即放宽从业人员、放宽登记条件、放宽经营范围,不限形式、不限比例、不限规模、不限领域、不限速度。同时,针对市场准入限制方面的弊病,建议在全区范围内尽快组织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开展专项排查清理活动,坚决消除在民间投资领域依然存在的各类歧视性条款,确保对民间投资在市场准入、要素配置、政策服务等方面都能公正对待。二是行政审批需要再“瘦身”。精简审批可以降低企业市场准入门槛,缩短企业开办和建设项目审批时间,有效增强企业获得感。因此,要坚持做到“能放尽放、提高效率”的办事原则,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针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在实地调研分析的基础上,需要合并的合并,能够减少的减少,可以下放的下放。同时,尽快建立全区统一的行政审批工作标准,理顺审批事项下放、承接机制,确保下放事项能够接得住、管得好。此外,还应尽快健全区市县三级行政审批中心职能和横向联合、纵向贯通的网上审批服务平台,不断压缩行政审批办理时限,努力打造环节最简、程序最优、成本最少、服务最好的审批模式。三是惠企政策需要再“深入”。要高度重视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现实诉求,为民营企业提供从投资、生产经营到市场退出全过程“保姆式”服务。针对区内一些民营企业反映的诸如政策知晓率不高、透明度不够、执行时走样等问题,相关政府部门要及时对涉企政策条款进行系统梳理,全面查摆问题根源,不断强化政策统筹协调,有效解决政出多门、政策打架问题,坚决杜绝“中梗阻”和权力寻租[13]。要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意识,通过预约上门服务、集中办理事项等方式,精准服务,对民营企业提出的营商环境相关难题及时提供高效的解决办法,让企业方便享受各种优惠政策待遇。四是政商关系需要再“梳理”。加强服务载体建设,落实建立商(协)会联席会议制度。深入开展“万人进万企”活动,针对民营企业,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五)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强化人才服务保障

人才是最具活力的发展要素。相对于资金、科技等要素,人才在高质量发展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作用。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人才更是创新驱动的主要来源和核心力量,必须把人才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上。一是在“引”字上下功夫,大力开展招才引智。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实施需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重要平台建设需求,积极组织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民营企业专场招聘周、高层次人才引进洽谈会等系列活动,精准引进包括优秀民营企业家、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管理人才在内的各种急需紧缺人才。同时,鼓励企业探索试行“人才租赁”办法,柔性引进各类优秀人才,鼓励区内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培训机构等以民营企业需求为重要导向,与民营企业采取定向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等方式,开展人才培养合作,不断强化民营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二是在“育”字上下功夫,全面提升人才素质。研究人才队伍成长规律,完善人才培育机制,加强整体战略筹划,创新民营企业人才发现评价、遴选资助和激励保障机制,努力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培育机制和文化环境,为民营企业积蓄后备人才,培育青年人才,扶持地区人才,造就拔尖人才,组织创新团队,搭建交流平台。此外,还应积极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加强内部培训,大力推进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开展高层次专业人才培训培养工作,全面提高民营企业人才综合素质。三是在“留”字上下功夫,做好人才服务保障。企业要发展,产业要升级,人才是必不可缺的一环。对人才而言,事业是内动力,服务是凝聚力,环境是吸引力,实现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人才不但要引得进、用得好,还要留得住[14]。做好人才服务保障工作,主要是提供自由宽松、公平竞争的环境。为此,应建立健全区内民营企业人才奖励体系,坚持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允许人才以技术、信息、经营管理能力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在引荐人才时在户口迁入、住房保障、家属就业、子女上学、职称申报等方面遇到的困难,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努力做好人才服务保障工作。

(六)大力支持自主创新,厚植企业发展动能

自主创新是民营企业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15]。推动企业自主创新是建设创新型广西的根本要求,也是提升民营企业综合实力的重要举措。针对自主创新和研发能力不足等问题,广西要坚持创新驱动导向、大力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切实增强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一是积极搭建政策支持平台。要充分结合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基本要素,从企业融资优惠、科技创新支持、减税降税、科技经费投入、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创新成果奖励以及重点产业创新发展等方面研究出台具有广西特色的支持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体系,充分保障企业创新在人、财、物等方面的投入,积极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性支持环境。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通过加大对民营企业科技经费投入、人才引进优惠、税费减免等方面的政策倾斜,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强自主创新。二是不断增强创新集群效应。科技创新需要依托一定的技术集聚平台,促进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政府应主动引导,“筑巢引凤”,选择民营企业集中发展的集聚地和产业发展集聚地。为此,可以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建立广西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公共技术支持平台,把自主创新的场所、技术设备、技术团队等资源进行有效整合,面向全区所有民营企业提供开放式服务,重点提供针对不同行业科技创新的研发、试验、检测、新技术推广、技术培训等全方位服务。通过创新平台的集聚效应,民营企业可根据自身产业发展以及自主创新的需求和方向,充分利用平台的场地、仪器设备、技术人才等技术支持,降低企业自主创新的成本投入,提高创新产出效益。三是逐步完善协同创新机制。要推动建设广西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的科技创新中心,将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目标用户等组织要素进行高效整合、共同发力、协同创新,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整与目标客户的市场导向功能,不断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实现有效对接,逐步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社会对口参与的创新合作体系,努力提升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对此,政府要充分发挥引导作用,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助力民营企业进行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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