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时期佩玉观念的当代价值探究

来源:优秀文章 发布时间:2023-02-16 点击:

胡一凡,张荣红

(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珠宝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2.湖北省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珠宝首饰传承与创新发展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4)

由于文化的本源性特征,先秦时期在我国学术思想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这一时期,各种玉制生产工具、礼仪用玉、装饰用玉等种类的出现丰富了人类社会生活的领域。其中,玉佩饰作为装饰用玉更是代表着社会思想的进步和审美观念的提升。在先秦佩玉观念发展的基础之上,后世经过不断地改进其形式,丰富其内涵,从而形成了当代中国人对佩戴玉的独特情感,这种情感实质上正是先秦时期佩玉观念的连续性的表现。在本文,笔者以先秦重要思想理论和出土玉配饰为代表,对不同时期佩玉观念发展进行梳理,并分析其与当代思想观念之间的关联和共同点,从而探究其在当代的价值体现。

新石器时代是玉石分离的开端,随着巫教观念的加深,我国先民对玉赋予了浓厚的神秘色彩,商代的“鬼神观念”亦承袭于此;
至西周时期,礼制的完善使得社会制度呈现出成熟的状态,组玉佩独特且规律的组合形式符合这一时期的主要政治观念和审美观念的需求;
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政治的不统一使得国家长期处于大分裂状态,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政治方针推动了佩玉风尚的形成,君子“比德于玉”“玉不去身”的观念,使得玉佩的装饰功能得以凸显并一直为后世所延续。故在本文,笔者将先秦时期的佩玉观念发展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1 “万物有灵”的巫玉观念

在原始社会时期,人类对自然现象的认知很少,尤其是那些无法对抗的自然灾害,在当时往往被视为天地对于先民的惩罚,这时由于原始宗教的盛行,玉石作为大自然的产物,以其特殊的质感和颜色被赋予了人类与天地神灵沟通的媒介。

石器时代还处于万物有灵的时代,人们将玉器视为“灵物”,认为其承载着天地灵力,它的拥有者是宗教部落中能够得到天地神灵指示的巫觋。在巫术仪式当中,玉被用来“事神”[1],巫觋带领部族向神灵祈求,以求神灵庇佑,这就是最初的巫教。以兴隆洼文化、红山文化和良渚文化为代表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玉石信仰及神话观念,巫觋会把得到的玉收藏起来,用绳子串在一起组合佩戴,这便是早期的玉佩组合形式(图1)。新石器时代是组合性玉饰的起源[2],如良渚文化瑶山22号墓出土的玉串饰(图1a),由十六个玉管和一件雕有兽面纹饰的玉璜构成[3],其纹样精美、充满神秘色彩。不难想象,巫觋之所以将玉玦佩戴在身上,是为了凸显其能够通神通灵的能力和独特的身份地位,此时玉配饰的美化性装饰意义是表象,通灵和辟邪才是其真正的功能和意义。

图1 良渚文化串饰(a)[3]、兴隆洼文化玉玦(b)[4] 和出土商代玉龙形佩(故宫博物院藏品)(c)[5]Fig.1 String decoration from Liangzhu Culture (a), jade Jue from Xinglongwa Culture (b) and dragon-shaped jade pendant of the Shang Dynasty(Palace Museum collection) (c)

1.2 “君权神授”的神玉观念

夏商代是巫术之集大成者,原始部落在这一时期经过聚集和合并,形成了高于巫觋的权力,即王权。商代是鬼神意识下的王权时代,《礼记·表记》中:“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商代人们认为鬼神掌管自然中的风雨晴旱和社会生活中的祸福吉凶[6],敬鬼神的目的是趋利避害,祈福免祸。同时,他们也极端崇拜祖先,认为祖先神可以影响至高无上的上帝[7]。商代人事无巨细,都要通过占卜来获得神的旨意,是最为普遍的一种社会形态。商代社会制度的完善,使得玉器发展为一个独立的手工艺门类,并随着治玉技术的日益增进,玉器的造型刻画更为细致,纹饰更加精美。抽象人物造型玉佩反映出先民具有丰富的想象力及伟大的创造力,同样神秘的动物纹样也是商代玉佩饰的一个重要特征。《易·乾卦》中载有“云从龙”,是古代神兽与勾云纹相结合的有力证明。商代动物形佩饰勾云纹,所表达的意思为动物可以借助云的力量得以升天(图1c),也反映出商代王权中的鬼神意识、神权观的政治思想[8]。

在商代先民的观念里,玉器不仅是权力的载体与象征,更拥有着通天的神秘力量,它继承原始“巫玉”的特征,被赋予了更为传奇的永生功能。《逸周书》有记:“商王纣于商郊,时甲子夕,商王纣取天智玉琰五,环身厚以自焚。”关于商纣王帝辛之死,《史记》中亦有记载:“纣走,反入登于鹿台之上,蒙衣其殊玉,自燔于火而死。”帝辛选择了“自燔于火”的方式自焚而死,而“蒙衣其珠玉”一般则被解释为穿着装饰有美玉的衣服或佩戴及携带着大量珍宝玉器。商纣王之所以有如此行为,表明当时人们观念里的玉具有“通神”“升天”的功能,甚至被附会了“永恒”的神奇功效[9]。

1.3 “秩序规律”的礼玉观念

礼乐制度是西周的重要政治制度,西周统治者对其统治范围之内的诸侯和王公贵族进行严格的等级划分,并使用“礼”和“乐”规范他们的行为。西周分封制和典章制使玉器的使用功能走向了贵族化,用玉制度的明确使玉器逐渐规范化[10]。《周礼·春官·大宗伯》中记载:“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国。王执镇圭,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子执谷璧,男执蒲璧。”通过对“六瑞”的规定可以看出,“六瑞”是以形制作为区别,分别对应不同身份地位的王公贵族,体现出礼制思想下的天子与王公贵族之间的等级尊卑[11]。

这一时期,玉器的重要功能是作为礼器出现在祭祀、朝见、丧葬等礼仪场合,与此同时,玉也渐渐成为贵族们服饰的一部分。贵族们将玉视作“灵物”,以特定的组合形式佩戴在身上,以此来彰显自身的贵族身份和等级地位,配玉制度也形成了相应的等级。西周墓葬出土了大量的组玉佩(图2),墓主人的地位越高,其所佩组玉佩的用玉数量越多、结构越复杂,能佩挂组玉佩的一般都是具有一定身份的贵族 ,繁简组佩,贵贱分明[12]。周代组玉佩的等级还体现在所使用玉器材质上。《周礼·考工记》中有“天子用全,上公用龙,诸侯用瓒,伯用将。”后世儒学家或认为“全”应是指纯色的纯玉[13],只有周天子的组玉佩才能使用纯玉,其余的王公贵族必须要玉石并用。除了礼仪和装饰功能,组玉佩更是公开场合节步的工具,贵族们在行走的时候,随身佩戴的玉佩会随行走的节律发生碰撞,会产生清脆悦耳的声音,佩戴者根据聆听到的玉声韵律来节制步伐,以此调整自己失礼的行为。

图2 出土西周时期组玉佩(山西博物院藏品)[15]Fig.2 Sets of jade ornaments of the Western Zhou Dynasty(Shanxi Museum collection)(a)多璜组玉佩(山西省曲沃西周晋侯妾墓M63);(b)六璜联珠串饰(山西省曲沃晋西周晋侯邦父次夫人墓M31);(c)玉牌连珠串饰(山西省曲沃西周晋侯邦父次夫人墓M31)

将佩玉制度与礼仪等级联系在一起,规范王公贵族的思想和行为,从而维护统治者的政治思想,这是西周用玉制度礼仪化的重要体现。西周时期多样形式的组玉佩所体现出的规律有序,实质上就是“礼”的表现,也是一种秩序的观念。

1.4 “以玉比德”的德玉观念

春秋战国时期是奴隶制度向封建制度的转型期,大国势力扩张,形成了七雄争霸的政治格局,同时这一时期文化上也出现了百家争鸣局面,使得社会风气逐渐转向人的精神需求,“君子”之风盛行。由于铁质砣具的逐渐使用,这一时期的琢玉行业蓬勃发展,战国时玉器的制作工艺已经非常成熟,出现了单线雕刻、双线勾勒、浅浮雕、剔地平面雕、圆雕、镂空以及与金银器镶嵌等诸多工艺手段[14],现藏于湖北省博物馆的“十六节龙形玉佩”(图3)就是随曾侯乙墓出土的战国时期玉佩,其制作精美且结构复杂,体现出了当时高超的工艺水平。

图3 战国时期16节龙纹玉佩[16]Fig.3 Dragon pattern jade pendant of the Warring States Period with 16 sections

春秋时期儒学大师孔子结合玉德质地坚硬、温和润泽等外观质感等特征,将礼玉观念推向了“以玉比德”的 道德标准与新道德观念,佩玉观念正式走向社会伦理层面,《礼记·玉藻》中记载:“古之君子必佩玉……君子无故玉不去身,君子于玉比德焉……君子在车则闻鸾和之声,行则鸣佩玉,是以非辟之心无自入也。”随着“君子无故玉不去身”的佩玉风尚形成,使得玉的核心内涵也发生了变化,玉被“人格化”和“道德化”,成为君子修身养性的参照和规范道德品行的重要标准。东周时期,儒家学说还将“德玉”观念引申出十一种德行,即:“仁、智、义、礼、乐、忠、信、天、地、德、道”。这十一种道德品行包含了先秦时期儒家学说中的全部道德信条,是德玉观念最早也是最完整的论述[17],成为后世封建时期佩玉观念的思想内涵的凝练。正如姚士奇先生所说:儒家这种德玉思想的提出,是将数千年来服务于宗教巫术和王权礼乐的玉器转向为服务于社会公德和个人道德,从而体现出儒家思想对现实生活的进取精神和对玉理论的实用原则[18]。

玉佩饰作为一种装饰用玉,它的出现与人的思维观念紧密联系,玉器由“以玉事神”到“以玉比德”、由文明起源标志物到中华传统美德载体[19],这一演化过程是社会进步的表现,符合社会背景对其功能性和审美性的要求。新石器时代“万物有灵”的巫玉观念以及夏商时期“君权神授”的神玉观念,主要是以玉的自然特性表达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思想观念;
至西周礼仪观念形成以来,佩玉观念随着人本主义兴起而向人际关系延伸和转变,玉器功能也由表达人与神的关系为主转变为人与人的关系为主,至此,玉器的内涵完成了由“通神”到“通人”的转变[16],而这种内涵的连续性在当代人与物、人与人、人自身方面都有体现。

2.1 天人之和的生态平衡观

“天人合一”观念是我国古代重要的传统造物观念和哲学思想,在中国“天人合一”的文化观念中,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的生存方式是与天道观念连贯一体的。天道作为中国哲学的核心概念之一,体现了天地宇宙的创造精神,为万物存在的根据[20]。在先秦玉文化背景下,先秦古人借助玉感通天地鬼神,实现内在超越以复归天道,实现人与天最高境界的和谐统一,无论是新石器时代的“巫”、商代的“鬼神”还是周代的“礼”,都是人渴望达到“天人之和”的情感寄托。那么先秦古人为什么要用玉来充当这一媒介之物呢?其一是玉特殊的材质,玉不仅是山川之灵、更是石之美者;
其二是玉器的起源,以兴隆洼文化为例,古人最初用玉制器,可能也是取其葱翠之色,具有浓厚的自然敬畏和生命崇拜的象征意义[21]。

天人合一的思想表现为:人自认为是万物之灵,是天地万物的集大成[22],那么,人要可持续地发展,当然也需要不断调整自己与天地万物的关系,负起应有的责任:主宰万物、善待万物。这种观念对解决当今人与自然的矛盾有一定的启发作用,由于“人”和“天”是个统一的整体,那么破坏“天”就是对“人”自身的破坏,“人”要受到惩罚。从古至今人们对自然的敬畏之心始终没有改变过,地球上万物共生,人类不是大自然中的唯一主角,“践行生态文明思想,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我们当今时代新发展理念,所谓“道法自然”,正是因为人们对自然万物的崇敬和热爱。由人与自然的关系联想到对生命的意义的思考:即人的期盼,有期盼才会有美,一切自然发生、顺利发生、可持续发生的事情都是美好的。

2.2 人伦之和的社会平衡观

人类社会是在人与人的交流中产生,即“合”的方式,然后因为“同”而后“和”。人们常说“和为贵”,这就表现为一种社会的约定,如法律和道德的形成。先秦礼玉文化的产生和发展是由社会制度所促成,也是先秦时期社会约定的集中体现,先秦古人用佩玉来规范人与人之间的社交礼仪,以此来达到社会的平衡。

“比德与玉”是先秦后期随着儒家文化发展总结而出的道德评判依据,以“玉德”来约束“君子”的社会行为,是先秦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23]。“君子”一词在西周时期便已经出现,直至孔子,其概念内涵经过了一个由以“位”为主到以“德”为主的演变过程[24],这一演变过程和社会意识和人文精神的形成和发展是密不可分,由此中国人开始了对修身养性、博学自省的不懈追求。《庄子·山木》中有云:“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甘若醴”,庄子借高人桑雽对孔子的回答表达出君子之间交往的淡泊名利,这与当今社会所提倡的社交理念不谋而合。现代汉语中“君子”一词本身便被赋予了道德的含义,人们敬重君子、喜欢与君子来往、并渴望提升自身成为君子,这是中国人自古以来所提倡的内敛的涵养与精神。

佩玉在社会风俗中另一个突出表现在于其“信”的涵义,古人在人际交往中就以互赠玉器作为感情亲密与坚固的象征[25],《诗·卫风·木瓜》中:“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在当今社会中,玉依然承载着这种情感特征,形成了“金玉良缘”“珠联璧合”等代表美好姻缘的专用词汇。美玉的美好特质和人的优良品质在这种社交往来中产生共鸣,朋友之间赠送玉来表达对彼此的珍重,恋人和夫妻之间赠送玉来表达对感情的忠诚,长辈给子女赠送玉则代表着期盼和传承。

2.3 身心之和的个人发展观

先秦佩玉观念中,君子以玉来比喻德行,并以此来严格要求自己,“切磋琢磨”的造器方式也成了儒家的教育学习范式,除了玉本身的自然之美和被赋予的文化内涵之外,玉还有一个不应被忽略的特点,即它独特的工艺过程。《尔雅·释器》中记载:“骨谓之切,象谓之磋,玉谓之琢,石谓之磨。”玉本生于石中,需经过开采、筛选、雕琢、打磨、抛光等一系列的过程,才能具有纯洁晶莹、温润光滑的效果,成为人们所喜爱的美玉,这刚好符合世人对于“君子”德行的认知,因此后人常把“切磋琢磨”引申用来指对人的塑造与培养,也比喻道德学问方面互相研讨勉励[26]。

在传统玉文化观念影响下,“真、善、美”是品评玉器最为适宜的标准,即玉材的“真”、工艺上的“善”以及立意的“美”[27],在经过玉雕匠人巧妙构思、反复衡量和不断改进之后,才能得到一件传世的精美玉器。俗话说:“玉不琢,不成器。”正如玉不经过雕琢不能成为一件器物,人不经过学习和磨难,就无法获得知识、成为一个有用的人。现代社会里,“真善美”的美好品德仍然是每个人必须具备的素养,人只有身体和心理的平衡发展,才能在这个世界中立足和长远发展。正如琢玉成器一样,修身养性本就是一个慢慢打磨的过程,在脱离俗世的欲望和名利的真实内心,经过不断增强自身的知识与内涵,逐渐将自己打磨成温润的美玉,达到身心的平衡。

在当今世界快节奏的社会生活领域,人们对未知事物的恐惧以及对已知事物的归属感,存在一种“不破环”的心态,这种状态不仅体现在重视规则的社会意识当中,更表现为生活中尊重自身、追求身心平衡的生命状态,因此人和社会都是在追求“衡”的过程中达到“恒”,而玉所代表的温厚润泽刚好符合人们心中渴望的这种平衡状态,成为佩玉观念在当代的一种特殊表现。

先秦时期玉作为配饰被人类赋予了特殊的社会功能,并形成了相应的审美文化,成为中国人喜爱玉、佩戴玉的文化基因。先秦佩玉观念从“以玉通神”到“以玉比德”,玉器的内涵从“通神”到“通人”,是以玉自然特性表达人与自然协调关系的观念向人际关系的延伸。因此,先秦佩玉观念可以带给我们极大的启示:首先,尊重自然,以此来达到天人“共生”的境界;
其次,遵守社会约定、敬畏规则;
最后,尊重自身。将先秦佩玉观念的内涵和现下的理念相结合,并探索其在当代生活中的表达,这样才能突出其最大文化价值。在先秦佩玉观念里,“君子”以“玉”作比,此类说法成为人们的共识,人们爱“玉”有了依据,此后,玉文化将继续承载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也将成为促使人类文明进步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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