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朝禁卫制度的构建与运行

来源:优秀文章 发布时间:2023-02-11 点击:

张宝珅

(首都师范大学 历史学院, 北京 100089)

作为由女真人建立的王朝,金朝制度大体经过从无到有、逐步演变的历程,禁卫制度同样如此。学界对于金朝禁卫制度已有一定探讨(1)如外山军治认识到殿前都点检司在金朝禁卫中的地位(参见外山军治著、李东源译《金朝史研究》,黑龙江朝鲜民族出版社,1988年);
三上次男对金朝亲军制度有所梳理(参见三上次男著、金启孮译《金代女真研究》,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4年);
王曾瑜探讨了殿前都点检司与亲军的关系(参见王曾瑜《辽金军制》,河北大学出版社,2011年)。,但尚缺乏全面系统的研究。本文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全面梳理金朝禁卫制度的整体发展脉络,勾勒皇帝驻宫、离宫两种情境下相应的禁卫运行模式,力图展现金朝禁卫制度具有的特点。

在完颜部“变家为国”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具有一定禁卫职能的组织或个人,二者相辅相成,正如经典作家所说,“有一种设施促进了王权的产生,这就是扈从队”[1](P.161)。就11世纪末至12世纪初的女真社会而言,其“经历了氏族部落和部族的过程”[2](P.54),在向国家转变的过程中,联盟长身边出现具有“扈从队”性质的群体,即“近僚集团”[3](P.5)。“近僚集团”成员长期活动于联盟长身边,在谋划、征战外,亦充当联盟长扈从角色,承担保护联盟长安全的职责。

至女真建国前后,“近僚集团”成员或进入决策层,或成为方面重臣。与此同时,完颜阿骨打身边出现以年少或资历较浅的宗室或外戚子弟为主的“郎君”(2)有关金初郎君名号的意义,参见乐日乐《金代郎君考》,载《宋史研究论丛》(第23辑),科学出版社,2018年,第387~388页。,他们体现出的侍卫色彩更浓。如完颜挞懒“年十六,事太祖,未尝去左右”[4](卷66P.1667),完颜谋演与完颜宗峻“俱侍太祖”[4](卷68P.1695),另有乌古论唤端随太祖伐辽,“常侍左右”[4](卷120P.2761),完颜昂“幼时侍太祖”[4](卷84P.2005),等等。相较“近僚”,这些侍于阿骨打左右的“亲近郎君”承担的禁卫职责更为明显。

但上述人员仍非专司禁卫。当时女真与辽朝战事频仍,众人随侍阿骨打期间亦需处理军务,且这些人与阿骨打之间“虽有君臣之称,而无尊卑之别”[5](卷166P.1197)。正如宋人马扩所见,阿骨打“左右亲近郎君辈,玩狎悦乐。独阿骨打不以为意,殊如不闻”[6](P.178)。天辅三年(1119)杨朴建言:“惟我国家兴自遐荒……威仪、侍卫尊无二上……合定朝仪、建典章,上下尊卑粗有定序。”[7](卷1P.17)阿骨打采纳杨朴建议,于是金朝“始正君臣之礼”[4](卷70P.1715)。不过,天辅间所定朝仪仅为草创,形制极其简陋,“仪卫护从止类中州守令”[7](卷33P.475),甚至偶有“车骑填咽,诸大臣骨舍之属踯躅其前,仗卫不肃,无复中朝仪制”[7](卷2P.29)的场景出现。朝仪尚如此,更遑论确立禁卫制度。

金朝禁卫组织的建立可追溯于太祖时期组建合扎猛安谋克。《金史·兵志》记载:“禁军之制,本于合扎谋克。合扎者,言亲军也,以近亲所领,故以名焉。”[4](卷44P.1071)另据《金史·世纪补》记载,天辅五年(1121),以“忽鲁勃极烈杲都统诸军取中京,帝(宗峻)别领合扎猛安”[4](卷19P.443),“合扎猛安者,太祖之猛安也”[4](卷19P.453)。可见,合扎猛安直辖于皇帝,在性质上堪比亲军。但由于阿骨打时以征战为务,诸如宗峻“别领合扎猛安”出战一类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合扎猛安谋克虽具备“亲军”属性,但禁卫效用似不宜高估。

太宗即位初,“事无大小,一依本朝旧制”[4](卷3P.53),典章朝仪未有改观。但随着金朝统治范围迅速扩展至黄河流域下游地区,为适应新的统治需求,太宗开始寻求制度上的改变,包括禁卫方面。据许亢宗记载,天会三年(1125)他出使金朝时见到宫殿“甚侈”,还有“女真兵数十人分两壁立,各持长柄小骨朵以为仪卫”[6](P.221)。可见,金朝此时已开始选擢兵士充当仪卫,这些仪卫兵士理应具备禁卫属性。不过,这些在特定场合出现的禁卫人员基本是临时选擢,禁卫制度仍未正式形成。

金朝禁卫制度的最终形成是在熙宗朝。其时金宋战争已呈胶着状态,熙宗因身边儒士“教以宫室之状、服御之美、妃嫔之盛、燕乐之侈、乘舆之贵、禁卫之严、礼义之尊、府库之限,以尽中国为君之道”[5](卷166P.1197),对包括禁卫制度在内的中原典制比较了解。承太宗改制余绪,熙宗的治国重心转为完善政治体制、强化中央集权,以巩固政权。在此背景下,天眷元年(1138)八月正式颁行“新官制”[4](卷55P.1298),设置殿前都点检司,以之“肃禁御、尊天子、备不虞”[4](卷105P.2444),禁卫制度正式确立。

殿前都点检司以禁卫与侍奉皇帝为基本职掌,“总领左右卫将军、符宝郎、宿直将军、左右振肃,宫籍监、近侍等诸局署、鹰坊、顿舍官隶焉”,长官殿前都点检“掌行从宿卫,关防门禁,督摄队仗,总判司事”,副贰官殿前左、右副都点检“掌宫掖及行从”,其他属官亦各有所掌。[4](卷56PP.1339~1340)同年十月,“始禁亲王以下佩刀入宫”[4](卷4P.81)。《金史·刑志》言:“卫禁之法,实自此始。”[4](卷45P.1087)

总体来说,金朝建立前及太祖在位期间,女真首领身边已出现承担禁卫职责的组织或个人,但无论“近僚集团”“郎君”群体,抑或合扎猛安谋克,在当时均未发展成制度性禁卫组织。太宗时虽选擢人员承担仪卫与禁卫职责,但多是临时之举。因此,史家言金初“略无禁制”大体符合事实。以“天眷改制”为节点,金朝“略无禁制”的情况得以改变,然而熙宗时“宫禁之制,尚未严密……虽有阑入之法,久尚未行,甚非严禁卫、明法令之意”[4](卷105PP.2445~2446),虽“始有内庭之禁”,然“大率亦阔略”[5](卷244P.1750),禁卫制度仍属于初建阶段,制度构建较为粗疏。

海陵王初期延续了熙宗时代的禁卫制度。但海陵王通过收买禁卫人员而篡位从而认识到其中存在的隐患,因此多次改革禁卫制度。首先,海陵王借迁都之机改组合扎猛安并置侍卫亲军司,“贞元迁都,更以太祖、辽王宗干、秦王宗翰之军为合扎猛安,谓之侍卫亲军,故立侍卫亲军司以统之”[4](卷44P.1071)。其次,海陵王又在亲军司内选擢精锐之士,以之与点检司共担宿卫,“于侍卫亲军四猛安内,选三十以下千六百人,骑兵曰龙翔,步兵曰虎步,以备宿卫”[4](卷44P.1071)。经过这次改革,不仅禁卫人员数量增多,禁卫职责也从由点检司独掌转为由点检司与龙翔、虎步军共担。

正隆五年(1160),在即将南征的背景下,海陵王继续改易禁卫制度。十一月,诏“罢亲军司,以所掌付大兴府,置左右骁骑,所谓从驾军也,置都副指挥使隶点检司,步军都副指挥使隶宣徽院”[4](卷44P.1071)。此次改革废止了亲军司,新置左右骁骑与步军作为新的亲军,与此前亲军完全源自合扎猛安不同,新置亲军的选拔范围扩展至全国各地的猛安谋克。(3)有学者勾画了正隆末年组建骁骑亲军的过程:先在各地猛安内选擢精锐,再以三比一的比例复选,最后由海陵王亲自选定精锐为亲军,亦名“细军”。参见郗志群、姜宾《金代“细军”探微》,载《第七届中日学者中国古代史论坛文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第243页。经过数次选拔,至南征时海陵王亲军已达至少三万人。[5](卷241P.1730)在组织架构方面,点检司与宣徽院执掌亲军,呈现多元趋势。表面上看,点检司与宣徽院分掌马、步军,但新置马军又分左、右,二者互不统属、各有长贰,原点检司官员无权统领骁骑。因此,以点检司领左、右骁骑,宣徽院领步军的制度更接近一种三元架构。

金世宗即位后再次调整禁卫制度,但改革方向与海陵王相反。在禁卫规模方面,世宗大幅缩减亲军数量。据《金史·兵志》记载,“大定初,亲军置四千人。二十二年,省为三千五百”[4](卷44P.1071);
二十五年(1185)十月丙辰,“尚书省奏亲军数多,宜稍减损,诏定额为三千”[4](卷8P.208)。可见,世宗后期的亲军规模已不足海陵王南征时的1/10。同时,世宗时期禁卫组织架构又转向一元。据所见史料,左右骁骑都副指挥使及步军都副指挥使均只见于世宗初,类似官职此后便不见于史书。不仅主要记载世宗、章宗时期官制的《金史·百官志》无上述职位,于宋孝宗乾道六年(金世宗大定十年,1170)出使金朝的范成大所记金朝官制中亦无这些职位。(4)参见赵永春辑注《奉使辽金行程录》(增订本),商务印书馆,2017年,第397页。另据学者推测,宣徽院下侍卫步军司在世宗时业已更名为拱卫直使司。(5)参见王曾瑜《辽金军制》,河北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174页。此后,拱卫直主掌仪卫,禁卫职能趋无。在取消左右骁骑都副指挥使与侍卫步军都副指挥使后,点检司长贰官成为亲军统帅,大定前期乌林答晖“迁都点检、兼侍卫亲军副都指挥使”[4](卷120P.2762)便是有关这一制度的最早记载。此后,都点检兼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副都点检兼侍卫亲军副都指挥使成为定制。左右卫将军、宿直将军与护卫等点检司属员则继续各司其职,共担禁卫。

在点检司独掌禁卫的背景下,世宗和章宗开始增设点检司属官以适应其职责趋于繁冗的需求。如大定十二年(1172),世宗设殿前都点检判官为点检司僚属,以之佐助都点检处理日常事务;
大定二十九年(1189),章宗增左右宿直将军至十员,后又改为十一员;
明昌三年(1192)三月辛巳,又“设左右卫副将军”[4](卷9P.241),与左右卫将军共同统领护卫。章宗时亲军规模虽有一定增幅,但应是由于当时常派亲军驻防边陲,故填充人员补禁卫之阙。总体上看,章宗时期禁卫规模并无较大改变,禁卫组织架构也维持以点检司独掌宫城统兵权、警卫权的模式。

世宗、章宗之际,禁卫法令更加严密。因大定七年(1167)发生“亲军百人长完颜阿思钵非禁直日带刀入宫”[4](卷88P.2090)之事,世宗于八年(1168)三月,命“护卫、亲军百户、五十户,非直日不得带刀入宫”[4](卷6P.158)。章宗泰和元年(1201)十二月,“所修律成,凡十有二篇”,其二“曰《卫禁》”,又有“《律令》二十卷”,内含“《宫卫令》十条”。[4](卷45PP.1096~1097)泰和三年(1203)五月,又“定擅增减宫门锁钥罪”[4](卷11P.285)。至此,金朝禁卫制度的相关法令基本完备。

宣宗贞祐南渡后,由于仓皇迁都、国事日蹙,金朝诸多制度遭受破坏,禁卫制度也无法再维系。

在金朝皇帝驻跸宫城时,殿前都点检司是禁卫运行的枢纽,其中,点检司长官都点检更是禁卫运行中的关键环节。自熙宗时起,都点检便负责统筹安排禁卫,首任都点检萧仲恭便因在防备宗磐一党时“卫禁有备”[4](卷82P.1966)得到升迁。世宗时,随着禁卫职责由点检司独自承担,都、副点检需轮番值宿。史载完颜襄任都点检期间,“非直日,亦入宫规画诸事,事有所付乃退”[4](卷94P.2215);
左副都点检完颜仲值宿时,“宿卫严谨,每事有规矩”,世宗赞誉称“石古乃(完颜仲)入直,朕寝益安”。[4](卷72P.1760)都、副点检若有失察则会遭到处罚,如左副都点检乌古论粘没曷“禁直被酒不亲视扃鐍,杖四十”[4](卷120P.2761)。作为宫城禁卫的最高负责人,都点检的行为可直接影响禁卫效果。至宁元年(1213)八月,统率数千武卫军驻防中都城北的纥石烈执中突然发动旨在推翻卫绍王的政变,在执中率军围攻宫城东华门时,由于都点检徒单渭河率先弃守,最终导致宫门失守、卫王被弑。在宣宗病笃之际,太子守绪进入宫城后立即命亲信撒合辇解时任都点检“合住刀佩之”[4](卷111P.2588),从而接管宫中禁卫,挫败英王守纯的夺位计划。诸多事件表明,都点检可谓宫城禁卫运行的关键所在。

长贰官外,其余点检司人员也各有职守。基于皇宫“前朝后寝”的格局,禁卫分为内、外直。熙宗时以护卫当内直,通过完颜亮等人弑君一事可窥知其大体运行模式。事前,完颜亮极力拉拢熙宗护卫十人长仆散忽土和阿里出虎为内应。皇统九年(1149)十二月九日,阿里出虎与忽土俱“当内直”,完颜亮“是夜二更入宫”[4](卷132P.2982),弑杀熙宗后“传旨敛取护卫弓刀,皆不知其详”[5](卷216P.1558)。由整个事件过程可看出,熙宗末期宫城禁卫中的内直有如下特点:第一,以两位护卫十人长为首的护卫当内直。第二,护卫是轮番当内直,具体人员则提前拟定,这样完颜亮才可能策划拉拢即将同时当内直的忽土与阿里出虎。第三,熙宗时的禁卫信息传递较为滞后,熙宗被弑后,众护卫甚至“皆不知其详”。至世宗时,内直程序更加清晰,一般是“每三日上直”[4](卷6P.163)一次,“总领护卫”[4](卷56P.1340)的左右卫将军负责安排护卫轮值,但须依规范进行。左卫将军大磐便因在决定“护卫入直者”时“辄以己意更代”,招致世宗“诏点检司诘问”[4](卷80P.1924)。

在外直方面,世宗以降以宿直将军领亲军当外直成为定制。据《金史·百官志二》记载,左右宿直将军“总领亲军,凡宫城诸门卫禁,并行从宿卫之事”[4](卷56P.1340),即左右宿直将军分领亲军轮值宫城诸门。基于此,宋人将金朝宿直将军唤作“细军大将”[8](卷19P.843)。作为“细军大将”,宿直将军对亲军的掌控力很强,其明证便是纥石烈执中“以兵围宫禁”[9](卷12P.276)后主动向提控宿直将军徒单金寿示好,以解除宫外亲军的威胁。据侍卫亲军分为百人长(百户)、五十人长(五十户)与普通军士来推断,轮番值宿的亲军很可能是以一百人或五十人为单位,并根据值宿地域的不同而有所差别。亲军百人长与五十人长作为本单位的直接负责人,在禁卫运行中的作用不可小觑。纥石烈执中叛乱时,率先威逼利诱的对象便是守卫东华门的亲军百人长与五十人长。

对于金朝接见外使时的宫内禁卫形态,南宋使臣有所描述。楼钥《北行日录》记载,在入见金朝皇帝时,有“卫士二百人,分列两阶……宣明门以外,直至外廊下,除丽、夏幕次前,皆甲士……外廊下皆银枪,自左掖门以入皆金枪……凡门屋下,皆素队挟弓矢,大门四十人,小门二十人。惟仁政左门用甲士”;
入贺时有“锦衣卫士又益以青锦袍五十余人,列立大安门庭下”,又有“卫士甲卒如入见时,殿下砌阶两道枪子郎君紫衫幞头……面殿分立,凡五十人,闻柱斧中藏枪刃,皆军官子弟也”;
世宗身边则有“殿前都、副点检完颜仲、乌古伦元忠二人,各执柱斧,率其徒十人立御榻两旁,东西向”。[6](PP.379~381)据楼钥所述,“宣明门以外,直至外廊下”的甲士应是亲军,殿下以及都、副点检完颜仲、乌古伦元忠所率之徒应是左右卫将军所领之护卫,即亲军与护卫分守外内,共担皇帝禁卫并充仪卫。范成大、周煇与程卓所见与楼钥大同小异(6)参见赵永春辑注《奉使辽金行程录》(增订本),商务印书馆,2017年,第396、430、451~452页。,可见金朝中后期接见外使时的禁卫形态已然定型。

金朝皇帝并不长期端居九重,而是春水秋山、应季出巡。田猎是皇帝春水秋山的主要活动,“虏人无他技,所喜者莫过田猎”[5](卷244P.1754)。熙宗田猎时的禁卫运行稍显混乱,为此,程寀建议加以改善。

比见陛下校猎,凡羽卫从臣无贵贱皆得执弓矢驰逐,而圣驾崎岖沙砾之地,加之林木丛郁,易以迷失。是日自卯及申,百官始出沙漠,独不知车驾何在。瞻望久之,始有骑来报,皇帝从数骑已至行在……奈何独与数骑出入林麓沙漠之中,前无斥候,后无羽卫,甚非肃禁御之意也。臣愿陛下熟计之。后若复猎,当预戒有司,图上猎地,具其可否,然后下令清道而行。择冲要稍平之地,为驻跸之所,简忠义爪牙之士,统以亲信腹心之臣,警卫左右。俟其麋鹿既来,然后驰射。仍先遣搜阅林薮,明立标帜,为出入之驰道。[4](卷105P.2444)

海陵王迁都后的随驾禁卫运行较熙宗时有所改善,“若寻常行猎、观田,多无定制,或以数百骑,或数千骑,前后皆执旌旗,旗上绘一日……旗之后曰驾头,驾头后曰护卫将军……曲盖后曰御坐马,左右二副点检领之”。正式田猎时则“以随驾之军密布四围,名曰围场。待狐、兔、猪、鹿散走于围中,虏主必射之,或以雕鹰击之,次及亲王、近臣”[5](卷244P.1752,1754)。可见,程寀提出的“预戒有司,图上猎地,具其可否,然后下令清道而行……俟其麋鹿既来,然后驰射”的改进措施已经得以实行。

世宗、章宗尤重田猎,当时的禁卫运行模式也更完善。大定三年(1163)九月世宗出猎前,严令都点检唐括德温节制“扈从军士二千”[4](卷120P.2761)。十五年(1175),都点检乌古论元忠“往领”北方部族进献返回后,世宗对其言:“遇卿直宿,朕寝甚安。今年御暑景明宫,卿去朕久,朕常念之。”[10](P.430)可见,作为禁卫最高负责人,都点检既要管理扈从军,还要值宿行在。皇帝田猎时禁卫运行出现意外的概率较高,禁卫运行面临的挑战也更多,田猎时的禁卫更为谨慎。禁卫人员陪伴皇帝左右,必要时会阻止皇帝涉险。大定三年(1163),世宗“欲射虎”,左卫将军乌古论元忠加以谏止[10](P.430);
泰和五年(1205),章宗“猎云龙川”遇虎,“卫士前射之”[11](卷3P.49)。若出现纰漏,禁卫人员则会受罚。章宗因秋山时“射中虎,虎怒突而前,侍卫皆避去……诏责侍卫”[4](卷120P.2769)。承安四年(1199),章宗秋猎,都点检仆散端“射鹿误入围”,遭杖刑并“解职”。[4](卷101.2365)

由于皇帝离宫田猎时随驾禁卫人员常会影响沿途百姓生产生活,因此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点检司需要严格约束扈从军。大定八年(1168)七月,世宗秋猎途中谕点检司:“沿路禾稼甚佳,其扈从人少有蹂践,则当汝罪。”[4](卷6P.158)章宗更是三令五申,明确表示不可损害沿途百姓利益。明昌四年(1193)正月,诏点检司“行宫外地及围猎之处悉与民耕,虽禁地,听民持农器出入”[4](卷10P.250);
承安四年(1199)二月,谕点检司“自蒲河至长河及细河以东,朕常所经行,官为和买其地,令百姓耕之”[4](卷11P.274);
五年(1200)正月,又谕点检司“车驾所至,仍令百姓市易”[4](卷11P.276)。这些约束谕令对于随驾禁卫的良性运行无疑是有利的。

皇帝田猎时随驾禁卫人员的生活和警卫环境较为恶劣,这给禁卫运行造成各种不便和困难。世宗、章宗时,春水多在滦河上游地区,秋山多在京郊猎场或远行至安肃州、保州等地。(7)参见都兴智《金代皇帝的“春水秋山”》,载《北方文物》1998年第3期。这些地域大都人烟稀少,如金莲川“在重山之北,地积阴冷,五谷不殖,郡县难建,盖自古极边荒弃之壤也”,禁卫人员的生活、警卫环境异常困苦,“公卿百官卫士,富者车帐仅容,贫者穴居露处……御侮待用之军,穴居野处,冷啖寒眠”。时人慨叹:“押宿之官、上番之士,终日驱驰,加之饥渴,已不胜倦。更使彻曙巡警,露坐不眠,精神有限,何以克堪。”[4](卷96PP.2261~2262)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更好激励警卫人员,皇帝要对禁卫人员进行物质赏赐。大定三年(1163),世宗出猎前“以钱万贯分赐之”[4](卷6P.148);
六年(1166)五月,世宗“幸银山”前同样对“诸扈从军士赐钱五万贯”[4](卷6P.154)。明昌五年(1194)八月,章宗秋猎后亦“赐从幸山后亲军银、绢有差”[4](卷10P.255)。

常规出巡外,海陵王亲征途中亦有禁卫。据载,点检司所辖左右骁骑是随驾禁卫主力,其军士装备精良,“矛盾戈戟,器械精纯,尽用紫茸丝绦穿联铁甲,号紫茸军;
其次用黄茸,号黄茸军;
其次用青茸,号青茸军。紫、青、黄三军,一名细军,又名护驾军。专一簇御宿卫,虽有大敌,悉不遣行”[5](卷241P.1730)。据《三朝北盟会编》关于海陵王被弑杀过程的记载,海陵王驻跸之地同样分内、外直,其中,“左右护驾亲信兵卫”为内直,守于帐中,“把门细军”为外直,护于营门,禁卫之士仍轮值宿卫。[5](卷241P.1730)

金初皇帝权力有限,故太祖与太宗时虽有人员承担禁卫,但实际上并不具备形成禁卫制度的环境。直至熙宗即位,统治需求的改变要求金朝政体转向君主集权,禁卫制度亦在此期间初步形成。可以说,禁卫制度是金朝消弭大贵族政治势力、强化君主权力进程中的必然产物,更是熙宗以降金朝皇帝具有“至尊的权力地位”[12](P.11)的重要保障。但熙宗时禁卫制度疏漏明显,反被他人利用而皇位旁落。海陵王亲诱禁卫人员弑君,认识到禁卫存在隐患,故借迁都与亲征之机改革禁卫制度,一方面大幅扩增禁卫规模,一方面打造多元禁卫组织架构,以保无虞。世宗改变海陵王的禁卫构建模式,禁卫人员和组织再现规模较小、架构单一的状态。这一制度模式基本为后世延续。宣宗贞祐南渡后,随着国家整体运转机制紊乱,自世宗以降基本定型的禁卫制度难以再维系。

制度构建的不完善导致熙宗时期禁卫运行漏洞频出,无论皇帝在宫抑或离宫均效用不佳。海陵王打造的禁卫模式大体可保证其良性运行,然在皇帝亲征的特殊情形下,最终还是出现纰漏。世宗以降,点检司人员各司其职,共担宫城禁卫;
皇帝离宫之际,点检司人员亦随侍左右。皇帝出巡途中还要以“恩威并重”的手段来保障禁卫平稳运行,这反映出随驾禁卫确实面临较多挑战。

纵向对比来看,北宋禁卫制度其实已为金朝提供了制度典范。大体上,北宋“禁卫凡五重:以亲从官为一重,宽衣天武官为一重,御龙弓箭直、弩直为一重,御龙骨朵子直为一重,御龙直为一重。”[13](卷2P.209)五重禁卫分属三衙、皇城司与军头司,“各统兵马……共同承担帝王的侍卫、扈从……互相制衡”[14](P.1218)。但金朝虽不断吸收中原典制,却并未因袭宋朝禁卫制度,二者甚至在制度构建的逻辑方面差别很大。事实上,金朝“统治者不易了解繁复的中国官僚制度的运作,而只求简化行政程序和组织”,在政治结构上“较唐宋为简单,取消了制衡的作用,在治术上着重压制”。[15]可以说,金朝禁卫制度的构建与运行很好地证明了以上论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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