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机质量监督在农业机械化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来源:优秀文章 发布时间:2023-01-21 点击:

商海霞

(东营市东营区史口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山东 东营 257000)

近年来,随着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农业机械化在农业生产中的地位日益凸显,作业领域日渐广泛[1]。当前,我国的农业生产对于农业机械化的依赖程度愈来愈高,农机产品成为农业生产全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农机产品的质量问题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但由于我国大部分农机产品在生产、销售、使用和修理等方面的工作过程中存在监管力度薄弱等问题。因此,在新时期加强农机质量监督与管理工作,对于助推农业机械化发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规范农机市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农机质量包括农机的本身质量、农机的使用质量、农机的维修质量及农机的售后服务质量等多方面内容,反映的是农机产品的可靠性、安全性、适用性、服务性等特性。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农机质量能够体现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水平,并贯穿于农机化工作的全过程。我国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是由国家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农业行政部门、质监部门等相关部门,根据国家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政策,对农业生产过程中投入使用的农机设备进行全程监管的行政行为,是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中的重要内容之一[2]。在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农机质量监督与管理的工作领域和范围不断拓展和延伸,加强农机质量监督与管理,对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保障我国农业高质量、高效率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更是不可替代的。

农机质量监督和管理作为农机化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通过对农机产品的生产、销售和售后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管,确保市场上流通的农机产品能够满足相关规定的质量要求,是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农机化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3]。

1)有利于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农机产品的使用主体依然是广大农民群体。加强农机质量管理,不仅可以让农民买到优质廉价的农机产品,解决农民对农机产品的使用问题、售后服务问题,而且能避免农民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很好地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2)有利于规范农机市场秩序。加强农机质量监督与管理,为农机产品的生产与销售营造一个公平、公开、诚信的市场环境,促使农机市场的规范化、法治化发展;
可以引导广大农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自觉抵制农机销售和服务中的不法行为、不良行为,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3)有利于督促企业落实“三包”责任。加强农机质量管理,有利于强化农机生产、销售和维修服务企业的质量主体责任,促使他们依法依规地履行相应义务,严格落实“三包”责任,对于拒不履行“三包”责任的企业或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督促其进行整改和履行责任,全面提升农机产品的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质量。

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是推动农业机械化、现代化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伴随着我国农业机械化进程的加快,农机产品数量和种类与日俱增,质量参差不齐,使得东营市东营区农机质量监督管理也面临着严峻的形势。

1)“一大”:一大是指我国的农耕土地面积广阔,且分布比较零散,从而导致农机产品的分布逐渐形成点多、面广、线长的格局,这样不易于实现全面、统一的监管,在监管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真空区域”,从而导致该区域内农机产品质量监管不严,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区域的农业生产质量[4]。

2)“一多”:一多是指农机产品的种类和数量多,由于农业生产过程中,涉及种植、生产、加工、销售等诸多不同的环节,所需要应用农机产品的种类和数量也不尽相同,而随着我国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为了更好地提高农业生产质量和效率,农机产品的种类和数量也越来越多,这与日益萎缩的农机质量监督管理人员队伍形成了强烈的反差,从而导致农机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难度加大。

3)“三不齐”:一是指农机质量监管体系不齐全、不完善。当前由于不同区域、不同质量监管主体对同类农机产品的质量要求存在显著差异,致使企业适应难度增加。同时,受到农机质量监管的信息传递不畅、传递渠道有限、信息公开力度不够等因素的影响,农机质量监管未能真正发挥其功能和效用。二是指农机质量监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农机质量监管是一项专业性强、涉及知识范围广的工作,在日常的工作过程中,除了需要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之外,还要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经验并熟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从目前来看,这方面人员的数量和质量显然都无法满足农机质量监管工作的要求。三是指农机质量投诉机制配备不齐。农机质量的投诉机制是保障农机质量的关键要素,尤其是在新形势下农机化高速发展,投诉机制也应该与时俱进,甚至还应进一步加强。但在目前情况下,由于投诉机制的不完善、投诉机构的不断调整、工作人员的频繁变动,导致农机质量的投诉无论是在机制上,还是在人员上都配备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的质量与效率[5]。

随着我国“十四五”战略的全面开启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东营市东营区农机化水平不断提升,农机装备的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在这一背景下,加强农机质量监督与管理,建立健全农机质量监督工作新机制,已成为新时期、新时代发展的重要任务。

1)利用信息化手段,构建农机质量监管体系。一是建立农机质量管理网格矩阵。针对当前东营市东营区农机分布范围广、战线长的特点,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和信息化手段,开展点对点调查和登记工作,在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建立农机质量管理网格矩阵,实现农机信息管理的互联互通,促进农机质量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二是建立农机维权网络平台。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农机产品的种类也越来越多,同时农机用户的消费维权意识也逐渐在提高,因此,为有效保障农机消费者权益,东营市东营区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以政府农机质量投诉机构、农机生产企业、农机经销商和农机售后服务网点为中心,建立农机维权网络平台,当农机用户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如果农机生产企业和农机经销商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直接在平台上进行投诉,由平台来协调处理案例,切实维护广大农机用户的权益。

2)树立责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农业机械化是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抓手和基础支撑。强化农机质量监督是地方农业职能管理部门的工作之一。因此,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一是要充分提高政治站位,要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结合农机化质量发展的需要,紧紧围绕“强化农机质量监管促进绿色农业发展”的指导思想,认真谋划,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切实将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特色农机化率放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高度和位置上重视起来;
二是要有攻坚克难意识,切实加大争取地方政府对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的政策扶持、财政支持力度,充分调动农业产业职能部门、科室参与农机化发展的积极性,形成农机质量监管的合力;
三是加强与基层镇街的沟通,提升镇街政府对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视程度,通过镇街政府协调工作,进一步畅通基础数据采集渠道[6]。

3)加大宣传力度,激发维权意识。一是组织农机专业技术人员对农机使用用户、农机经销门店、农机修理点广泛宣传农机法律法规和标准、购机补贴政策、农机产品识假辨假及正确使用农机具等知识,印发宣传资料,让农机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知晓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更好地为农机消费者服务[7];
二是引导和鼓励有实力、讲信誉、售后服务能力强的农机企业下乡开展示范推广宣传,销售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农机产品,实现农机销售与技术服务紧密结合,提高放心农机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三是按照“质量月”活动要求,深入部分农机用户家中,对农业机械的安全性、可靠性、主要作业质量(适用性)以及农机经销商售后服务情况等方面开展农机质量调查,面对面受理农机用户质量投诉,多角度进行农机质量监督,宣传购机补贴政策和农机化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农机具使用者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4)健全监督体制,实现全程监管。农机质量监督是农机化系统的重要法定职责,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是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履行主体工作责任,指导相关机构依法依规健全监督体制,做好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切实为维护农机用户合法权益、保障农机强农惠农政策实施和农机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一是构建上下联动监管质量机制。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健全农机安全生产部门协调联动机制,采取“3+1”方式,即一个农机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一个项目村、一个乡建立一个实施领导小组、一个村建立一支质量监管小组。同时不定期派出专业人员实地检查指导,监督小组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对建设不规范的情况及时报告相关单位,上下联动监管好质量。二是做好机械配备规划,确保农机作业质量得到基础保障;
加强农机作业质量管理,确保农机作业质量标准在作业中全面实施和执行[8];
加强驾驶员专业知识学习,确保其在农机作业中高标准执行农机作业技术要求。三是健全农机产品管理机制。对东营市东营区农机销售及售后服务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并与农机用户进行了交流讨论,深入了解各型号农机具的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询问农机用户对产品作业质量的满意程度,逐项完成农机质量调查表格填写。结合农机产品使用情况及农机用户作业反馈,充分了解农机产品的质量情况。同时,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做好农机销售企业、农机销售网点和店面造册登记工作,定期开展检查监督工作[9]。

5)加强专项整治,督促整改优化。一是结合东营市东营区实际,完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农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推进农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大力开展农机质量打假专项整治活动,与有关部门合作开展联合执法整治活动,坚决对农机生产、销售、维修企业进行清查,发现违规生产操作的,一律关停整改,绝不姑息。督促农机生产、销售企业做好服务,安排专业农机技术人员,开展好维修技术指导和“三包”服务,公布维修电话,开展上门维修服务[10]。

综上所述,农机质量监管是农机化系统的重要法定职责,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在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新时期,只有进一步加强农机质量监管,充分发挥农机质量监督服务、宣传服务和专项整治等方面的工作效能,落实广大农机用户及农机企业的合法权益,才能从根源上突破当前的困境,为推动农机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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