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现代化国家建构与治理的实践与经验*

来源:优秀文章 发布时间:2022-12-08 点击:

陆轶之,黄 倩

(河南工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郑州 450001)

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国家现代化建构与治理建设,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加强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领导。”[1]此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政治建设的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是使国家治理行为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有效途径,它可以最大限度减小国家和社会运行的制度成本,更大程度激发社会活力和人民群众的创造创新精神,落实人民主体地位。

建设和实现国家现代化建构与治理是现代国家建设和发展的题中之义,能够使国家、社会和民众普遍而持久受益。首先,能够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发展活力。社会发展活力的最主要表现在于生产力的迸发和社会各项制度的协调、均衡、和谐并与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社会成员能够心情舒畅地工作和劳动,每个人都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和展现多样化的个性特点,社会和谐包容,不同的人、行业、产业、区域等可以取长补短而实现优势互补,保证社会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其次,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社会公平正义是现代社会的基本要义和核心价值诉求,是实现国家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基础。在现代社会中,社会成员利益多元、思想自由、价值观多样,人们对社会各方面发展的看法和追求不一。在日常社会生活中,人们更看重规则和制度公平。现代化的国家建构与治理体系、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可以给人们提供适宜的想象空间和充分发表不同意见和建议的平台与渠道,使人人有效参与社会、国家和组织治理,达到社会意见有效交流、顺畅沟通,社会事务充分公开。最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可以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代化的国家治理可以保证人民的各项民主权利和主体地位落到实处,增强人民的主人翁责任感和自豪感。国家建构与治理现代化还可以形成和发展现代性的国家治理理念和方式,转变政府职能,以人为本,社会生产发展和政府与社会组织的一切行为和活动紧紧围绕“为人民服务”的目标展开,建设服务型政府和社会,真正形成“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社会风尚。

国家建构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新时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途径。

中国共产党是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政党,中国共产党以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以为人民谋取最大利益为己任,“人民观”是中国共产党最根本的立场和观点。这是中国共产党最主要、最基本的政治特征,本质地说,“人民观”是中国共产党自胎胞中孕育就携带的内生基因。它的道德伦理来源于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中的“人民是历史的主人”等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认为,只有实践才能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人类的各种实践是人类社会的存在方式和根本属性,是人类认识客观事物的起点和基础。人类不但要认识世界,而且更主要的是改造世界。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人们的关系首先表现为物质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个体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民群众,以实践推动自身和社会发展,创造人类社会的历史,正如马克思指出的:“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说来的生成过程。”[3]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主力,他们是社会生产中最活跃、最重要的因素,是社会生产的主体。

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活动包括物质生产实践、社会政治实践和科学文化实践等。物质生产实践是人类最基本的社会实践,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物质生产实践的主要形式是劳动,劳动创造了人,推动人类历史发展。人们在劳动过程中,生产和再生产各种基本的经济关系,并以此为基础形成各种政治和社会关系,造就了人类超脱于自然属性之外的本质属性——社会属性。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人的社会,人和社会紧密相连,不可分割,马克思指出“社会生活的本质是实践”[4]。社会政治实践是人们在社会经济关系基础上形成的社会交往和政治活动,核心内容是社会上层建筑对国家和社会的研究、设计、管理、控制与改革等,表现为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法律的、文化的、伦理的以及军事的等形式。在阶级社会,政治实践主要表现为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在社会主义国家,政治实践主要表现为建立、改革和完善国家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制定国家大政方针,动员和带领人民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与社会活动,建立国家制度与现代治理体系和提高治理能力等。科学文化实践是人们创造精神文化产品的实践活动,它的形式包括科学实验、文化艺术创造和教育过程等。精神文化活动表面看来主要是一种大脑思维活动,但它不仅仅是一种意识活动,它的活动过程需要相应的客观条件支持,其产品还需对客观世界产生具体影响。

这三种社会实践活动相互联系、相互区别,内在统一于人民群众的具体实践中,是人民群众历史活动的具体形式。人类社会的一切实践活动的主体都是人民群众,正是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马克思指出:“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5]“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6]马克思恩格斯在理论上论述了人民群众不但是人类社会的物质生产的实践者,而且也是人类社会精神文化产品的创造者,人民是历史的主人,是历史的创造者,因此,“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7]。

中国共产党坚持马克思恩格斯的“人民观”思想,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定群众路线,把“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理念落到实处,在日常活动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为人民谋利益,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失去了人民拥护和支持,党的事业和工作就无从谈起。”[8]党始终把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判断自己工作成绩的重要指标。

建立和完善现代治理制度是实现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和保证。现代治理制度和治理活动的精髓是确保人民当家作主地位的实现,治理制度和治理行为的升华是内化为人们的内心的价值认可,即是人民群众当然认为国家制度是为自己服务的,维护和遵守国家制度对社会和个人是有益的,因而他们从内心认同并愿意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但是,任何制度都不可能是完美的,现代治理制度和人民主人翁地位的完美实现最终需要建立在宪法和法律的基础之上。法治社会和人们一切行为必须以法律为准绳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内涵和内在逻辑。

(一)中国国家基本治理制度建设

建立什么样的国家治理制度决定于一个国家的国体,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治理制度建设的根本目标和出发点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即人民民主专政职能的实现。中国最基本的国家制度是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原则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美体现了马克思恩格斯的“议行合一”思想,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最好的制度安排。各级人大代表在人大闭会期间返回自己的工作地工作生活,不脱离自己的选民。人大代表日常和选民工作生活在一起,能够及时反映人民的关注和心声,把人民带有普遍性的诉求通过程序提交到人大讨论表决,通过后形成法律,全国人民都须遵守。

中国实行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中国,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只有中国共产党能够领导中国人民走上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正确道路。中国共产党的科学领导,是汇聚包括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在内的全国人民群众的共同智慧的结果,同各党派、各人民团体的政治协商,也是实现人民民主的一个好形式。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充分保障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少数民族的民主权利首要的是发展权利,要先让少数民族群众过上富裕的好日子,是党和政府亟待解决的紧迫任务。少数民族比较集中的地区多数处于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生产生活条件艰苦的多山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相对落后是他们的共同特点。帮助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社会发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一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可以让少数民族地区结合自身发展水平和民族特点,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发展政策和出台民族特色优势项目,把民族特点和地区特点,政治权利和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在发展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的同时,保障各民族的政治民主权利落到实处。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中国为了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而建立的一项政治制度,是中国最广泛的民主制度,涵盖了所有的基层劳动群众,是最能直接体现普通民众民主权利的一项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包括以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等为核心内容的自治体系,通过农民、城市居民和企事业单位职工直接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使最广泛的基层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等职能。

依法治国方略的实行和法制社会的建立、完善与落到实处是保证中国各项政治制度发挥效能、实现人民民主权利的基础。法制社会的精髓在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法制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任何社会成员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以法律捍卫制度的平等、权利的平等,使人们都能享有平等的民主权利。法制是保证公平的守护神,是最能不偏不倚维护社会公平的制度安排。在法制的基础上保证各项政治制度有效实施,是推进现代国家治理的关键环节。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意蕴

任何社会的政治治理制度和治理行为都不只是以追求冷冰冰的以上御下、控制人民为目的,而是努力使政治治理理念升华为人们发自内心的认同和自觉自愿遵守的一种价值信念。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是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以健全和完善的现代化治理体系为基础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因此,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之义。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还是一种价值体系。治理体系是价值体系的基础,价值体系是治理体系在思想文化和价值目标上的升华,协助国家治理目标的实现,并给予治理体系以“柔性”的补充。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体系的主要体现,就如习近平在中央党校的讲话中谈到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要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 加快构建充分反映中国特色、民族特性、时代特征的价值体系。”[9]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是反映中国在改革开放以来全国人民的共同价值追求,其核心内涵同中国共产党积极倡导和推行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价值目标是一致的。由于在社会治理的层次上价值体系是高于治理体系的,所以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更高目标是必须教育和约束人们严格遵守日常行为的道德规范,相应地,人们是否真正自觉自愿地信仰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价值观,也是我们判断是否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指标之一。

国家治理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是建立在中国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水平之上的,民族性、传统性和时代性是它们的共同特点和基础。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造就了中华民族的民族特点,包括勤劳勇敢、自强不息、厚德载物、拼搏进取、开拓创新、无私奉献、热爱祖国、追求和平等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和精神追求是中国治理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灵魂。

在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人民锐意进取、奋力拼搏、开拓创新、无私奉献的奋斗精神,热爱祖国、奉献人民、任劳任怨、勤恳实干、勇敢自信、刻苦认真的奉献精神,辛勤劳动不求回报、迎难而上自强不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勇于作为敢于担当的民族精神,在不断丰富和充实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价值观的内涵,也使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时俱进,不断增加新内容、提出新要求和创造新的治理方式。

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除了需要建立一整套符合科学、民主、规范的国家治理制度以外,还需要在各项制度间搭建合理、协调、均衡、稳定的治理结构,以推进国家治理行为的简洁高效、治理规范,决策科学、监督有力并能有效进行自我纠错,从而实现公平、公正、廉洁、效能的国家治理。国家治理运行良好、高效必须使各项国家基本制度间的组织结构形成有机联动,默契配合,各种结构和机制有效发挥出各自的最佳效能。

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完整高效的系统,主要包括政治治理、社会治理、机构治理以及相关的监管职能等内容,是国家机构、企事业社会组织和相关个人单独或者相互合作处理国家、区域、部门或社会事务的体系。国家治理的主体是整个社会和社会成员共同平等参与,各主体在法律的规范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同、共同管理,它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政府和公务人员对社会和民众的自上而下的管制。

(一)国家治理结构体系

实现对国家的现代化治理,是各个治理结构主体的主要任务。所谓治理结构是指各个社会治理主体共同合作,相互配合,综合运用多种方法、手段,对治理对象进行组织、协调、管理、约束的一种关系框架,它可以使治理主体实现分工协作、运行均衡、利益互补,责任共担,以达到治理过程高效的目的。国家治理结构是个复杂的关系体系,依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从治理的对象来说,包括经济结构、社会结构、文化结构、政治结构和生态文明结构等。这几个方面主要是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目标而言,是国家治理和国家与社会建设着重要完成的五大建设任务。它们各自自成结构又彼此关联,互相影响,形成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全局关系。从国家治理的目标和要求的效果来看,需要高屋建瓴、全盘施策、综合平衡、协调发展。

从参与主体来说,包括政府、企事业单位、社区、个人等。国家治理是一种社会性事业,它摒除了传统意义上的政府管制或管理的强制性含义,而是社会各个主体都以平等的权力和各自相应的职责与身份,共同参与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科学规划、精心设计、全员服务、组织协调、民主监督等。具体方法是,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区组织和所有公民个人共同参与国家治理,制定一整套国家法律规章制度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科学规划经济社会发展长期计划和近期目标,协调组织并积极参与实施当前时期要完成的具体任务等。

从治理的方法来看,包括法律、政策、教育、道德、协商等。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特点是在遵循科学、民主、法制、规范的治理原则和方法下,鼓励和组织人民群众与各级各类国家与社会机构共同参与,群策群力,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以法律为准绳,用国家政策和规章制度引导和规范,对全体社会成员进行说服教育,使人们树立良好的法律、道德、规范意识,凝聚人心,形成最大公约数,劲往一处使,完成党和国家的奋斗目标。

从治理的效果来看,是要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国家和社会发展,把中国建设成一个生产发展、社会和谐、人民安居乐业、环境优美、安全宜居的社会,让中国人民过上好日子。人民群众享有各种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社会问题都已解决,人民群众平等地享有良好教育,人们思想道德水平显著提高,社会更加文明有序,人们更加积极努力工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胜利完成下一时期的重要任务。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协调运行机制

国家治理现代化内含一个庞大而复杂的体系,一方面在于它本身拥有复杂的治理结构,另一方面还在于它有一套复杂高效的协调和运行机制。任何复杂的组织结构有效运行都需要有其内在的有机运行机制。现代治理的协调运行机制是国家治理有效发挥效能的重要途径,它的治理主体和治理结构不能各自为政、互不协调,而是必须建构起一个完整的体系,整体、协调、有机地共同运行,发挥整合功能,发挥整体效能。

首先,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有科学和完善的顶层设计,组织、协调、指导、约束各个治理主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优势互补、良好运行。党和国家需要制定完善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地方各级人大和政府要相应地制定本地区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引导和规范各个社会主体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合法合规进行各种社会经济政治活动。中国现在已经建立起一套比较完备的基本政治制度,包括国体、政体、政党制度和组织原则等等,基本可以对治理主体起到组织、协调、引导、规范作用。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推行新发展理念,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新发展理念是管全局、管根本、管长远的导向,对我国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在新时代的发展具有重大的引领、指导、约束和规范作用。党带领全国人民努力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统一部署、综合协调、统筹发展、共同前进,显示中国社会各产业、各行业、各部门的协调和有机联系性。

其次,国家治理现代化确保在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中充分调动人民参与,开展民主协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要义是人民民主权利和主体地位的赋予与实现。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以及“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主要承担者是人民群众,所有各项事业的建设,人民群众需要也应该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中国共产党历来“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民主协商,可以协调各项社会事务建设,保障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建设综合平衡发展。

第三,国家治理现代化保证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上下畅通、左右互动、彼此协调、综合平衡。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各个产业、部门、主体之间不是彼此孤立,而是相互联系、共同发展的。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领域,既要处理好系统内的上下指导、协调、联系、约束,也要组织好不同系统间的相互联系和协调。国家治理一方面是中央和地方之间的上下贯通,对问题和社会事务的上情下达和下情上呈,另一方面是地方各部门、各产业和各主体间关系的协调。一般说来,上下沟通相对容易,国家治理现代化内在机制的重要内涵是保证地方之间的横向联系,加强不同部门、产业和主体间的横向联系和合作解决共同面对的问题,以实现分工合作、平衡互动、相互学习,共同发展,更好地推动国家和整个社会的统筹协调发展。

第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以法律为基础,依法治国,以法律协调一切社会事务,治理行为在法制的框架内进行。国家治理现代化不允许有任何超越法制和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行为,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一切社会治理主体和行为必须讲规矩,“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9]。法律是各个治理主体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最好的协调和运行机制。依法治国,首要的是健全和完善法制体系,确保社会治理主体一切行为有法可依。法制完善后要严格遵守,依法办事,让一切权利和行为在阳光下运行,确保社会主体,尤其是人民群众能够参与社会和国家治理,有权参与国家所有大小事务的决策和治理。

第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一环是落实社会治理主体的监督检查职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项重要特征是有完备和强大的监督检查机制。监督检查权力赋予所有的治理主体。首先是党、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区之间的相互监督。这些公共部门间的相互监督检查可以使它们的施政和治理更高效,更好地服务人民。其次是人民群众的监督。人民的民主权利不仅表现在民主参与权上,也表现在民主监督权上。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在我们这么一个庞大的国家,一切国家和社会治理只依靠政府是很难做到面面俱到并治理得尽善尽美的,依靠人民、动员人民、鼓励人民参与治理,监督检查治理行为和效果,能收到事半功倍之效。人民群众对国家治理的监督检查,可以从最小的微观层面发现问题,因为他们是社会生活的具体实践者,是国家治理的具体参与者。现代化国家是否真正建成,社会治理是否真正落实,人民群众是亲历者,最有发言权。

建构现代化国家制度和实现现代化国家治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目标和主要方法,是真正实现“为人民服务”和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的具体体现。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以来,就在为此目标进行艰苦奋斗。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努力建设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现代国家制度,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得到落实。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坚持依法治国,大力推行国家治理结构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成果显著,也取得了丰富的经验。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中国共产党是真正代表人民群众利益的政党,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史就是为人民谋利益的斗争史,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效方法是依法治国,把国家治理和一切社会事务纳入法制轨道,保证人民的各项平等权利落到实处。

第二,实现现代化国家治理必须尊重人民的首创精神,动员和带领人民群众积极参加国家治理活动。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史就是坚持群众路线、尊重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和首创精神,动员人民群众,依靠人民群众,同人民群众心连心、手拉手的斗争史,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成功,是人民群众坚决支持的结果。实现现代化国家治理也不例外,需要领导和动员人民群众,群策群力、共同参与,把人民群众的意志和主张变成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意志和法律,凝聚起人民大众的磅礴力量,只要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实现不了的国家和社会治理目标。[10]

第三,实现现代化国家治理必须坚持科学、民主、规范的原则。现代化国家治理是一个精细的工作,前提条件是要建立一个现代化国家治理制度。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是现代化国家建构和治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是实现高效治理和提高治理效能的基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要求精简机构、提高效能,大力推行“放管服”和公布“权力清单”,要求政府机关改变工作方式和思维习惯,变管理社会为服务社会,推动国家和社会治理与服务不断向科学化、民主化与规范化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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