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县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预案

来源:优秀文章 发布时间:2022-10-26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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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县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预案

县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预案4篇

【篇一】县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预案

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机制

  进一步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强化各学校党组织抓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省委巡视苏州高新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反馈意见落实整改工作,现就全区各中小学校开展岗位意识形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各学校迅速组织开展本单位、本部门岗位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围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职能,以具体工作岗位为单位,从思想动态、制度机制、舆情掌握、岗位职责、信息安全等方面,认真查找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风险,列出具体情形,并分析风险发生的原因,评定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管用、有效的防控措施。通过梳理岗位风险清单、强化风险预警、定期分析研判,系统化构建意识形态工作闭环,提升教育治理水平。

  重点排查和防控五类风险:1.思想动态风险。因党性意识不强、学习不到位、思想警觉不高等,可能产生思想认识偏差的风险;2.制度机制风险。因制度、规定缺失或者相关的要求不明确、措施不到位,存在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风险;3.舆情掌握风险。因对管理服务对象等重点人群的思想动态缺乏了解,存在舆情隐患的风险;4.岗位职责风险。对岗位意识形态职责认识不清,工作履职可能错位、缺位,进而引发行为、言论偏差的风险;5.信息安全风险。因工作流程、环节缺乏有效监督和制约,可能存在重要信息违规泄露的风险。

  各学校党组织应按照要求,认真开展排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把意识形态防控融入内部管理和对外服务的全过程,从严从实制订和落实防控措施,强化对薄弱环节的风险管控,确保意识形态岗位风险排查和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机制

  一、成立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工作领导组职责:

  1.及时学习传达xx总书记及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并抓好贯彻落实。

  2.制定落实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局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一次通报。

  3.加强对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4.推进宣传文化建设,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

  5.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的风险排查及应急处置。

  6.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阵地建设。

  三、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总支委对全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总支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支部书记对支部和党员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校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2.抓好落实。总支委和各支部要精心组织,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既要注重经验的积累,对成功做法、鲜活经验要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又要注重问题的反馈,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确保使我校意识形态方面不出问题。

  3.加强督导检查。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组定期督促和检查各支部、学校的任务分解落实情况,并定时向局党委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

  1.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2.各支部每月向中心学校党总支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别在每月底前落实。

  3.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各支部随时向中心学校党总支报告。

  4.各支部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五、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

  1.建立分析研判机构。成立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教导主任、支部委员担任,成员由学校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担任。

  2.分析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半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6月中旬和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及时研判。

  3.各支部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

  4.分析研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研判结果以报告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

  5.定期通报结果。各支部每年在各校通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六、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阅评制度

  1.阅评领导:人员由中心学校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办公室负责。

  2.阅评内容。重点阅评各校德育工作方面、教师队伍考核与管理方面、师德师风方面、学校办学行为方面、学校网站和校园广播等方面。

  3.阅评时间。每季度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下旬、6月下旬、9月下旬、12月下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组织阅评。

  4.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错误思潮和言论,应通过学校管理信息形式,理直气壮地及时进行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5.各支部阅评情况以信息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

  七、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联系沟通制度

  1.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与各校"结对子",明确联系方式,建立联系。

  2.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同各校的交流活动。

  3.开展联系活动要发扬民主作风,及时了解教师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4.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日常联系沟通工作由中心学校办公室负责,建立联系档案,作好记录。

  八、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1.各支部负责组织检查考核各校意识形态工作。

  2.检查考核每年至少一次,纳入各校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与各校述职述廉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

  3.检查考核内容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4.检查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并向被检查考核对象反馈。

  5.检查考核情况要在全校进行通报。

  九、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1.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工作、研判形势、互通情报、交流经验,实现信息共享。

  2.成立联席会议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担任,成员由各支部书记、校(园)长、各科室负责同志组成,也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教师。

  3.职责分工

  1)中心学校党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2)各学校各科室应当在中心学校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导和抓好落实的职责。

  3)中心学校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各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4.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中旬、6月中旬、9月中旬、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秩序。

  5.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

  十、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制度

  1.专项督查工作由中心学校办公室负责。

  2.专项督查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在12月份进行,也可根据需要开展督查工作。

  3.督查内容和标准根据县局制定的测评体系进行,包括各学校各科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追责问责情况等。

  4.督查结果向中心学校党总支报告,并上报局党委。  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机制

  3月12日上午,滨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在309会议室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学校党总支书记郝素文主持会议,就进一步完善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机制进行安排部署。学校班子成员和各处室、支部负责人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xx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和上级有关工作要求,重点围绕市委巡察发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问题整改,对照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机制》文件要求,分解落实责任,细化防控措施,确保守好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阵地。

  会议强调,学校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落实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广大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及时处置在业务领域、所属人员和管理阵地等方面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勇担立德树人时代使命,弘扬敬业奉献、育残成才的特校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培养自立自强、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内容仅供参考

【篇二】县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预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意识形态领域预警监测和风险防控能力,根据《宜章县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预案》(宜宣发〔2017〕9号)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民政系统发生任何级别的自然灾害、社会救助、公共事件、社会稳定、退役军人安置及其它各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

  二、工作原则

  按照“见之于未萌、防止于未发”的要求,以“建制度、学制度、用制度”活动为抓手,强化问题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预警监测、分析研判和风险排查,增强风险管控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地见效,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零失误、零差错。

  三、组织机构

  1.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机构。调整县民政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全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应急指挥的领导机构,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党组成员组成,成员由办公室、纪检监察、支部等相关人员组成。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意识形态风险监测、监管、搜集、整理工作。

  3.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组织有关股室(单位)人员,统一对外口径,确定对外发布内容,通过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四、应急程序

  坚持以正面导向为主,把握主动权,增强事件处理透明度,以疏代堵,具体程序为:

  第一步:发现舆情。舆情监控员通过“百度”、“谷歌”、“有道”等主流搜索引擎不间断搜索关键词含有“宜章民政”及与宜章民政业务工作的相关信息,结合实施查阅的方式,通过判断,筛选出相关舆情,记录其出处并分类(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一般网络舆情、影响较小的网络舆情),通过分类选择特重大网络舆情和重大网络舆情先报、早报,尽可能减少不良的影响。

  第二步:监测舆情。此项工作贯穿整个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发现舆情后网评员要时刻监测舆情发展动向,直至舆情平息为止。在监测过程中发现舆情恶化、影响面扩大等不良发展趋势时要及时上报局领导小组,以便及时有效地处理。

  第三步:快报事实。发现舆情后,舆情监控员要第一时间(半小时内)上报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特别重大网络舆情要上报县委宣传部。上报舆情要真实、客观,以保证会商措施更具针对性、适用性和处理有效性。

  第四步:会商措施。接到舆情上报后,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网络舆情应对会,会商出舆情处理措施。如为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要及时听取县委县政府、县委宣传部的会商措施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和建议,拿出最终处理措施。以便及时有效地对舆情加以引导和回复。

  第五步:形成通稿。经过舆情会商形成通稿,通稿经县委县政府、县委宣传部或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及时对舆情加以回复。

  第六步:正面回复。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舆情发生后12小时内根据通稿,通过媒体渠道进行正面回复。同时网络评论员根据通稿撰写网络评论文章对舆情正面回复,回复评论文章要做到具有针对性、有效性和预见性。

  第七步:跟踪引导。对舆情回复后,舆情监控员要时刻留意舆情发展动向,发现对回复提出疑问或者质疑的跟帖后,要及时、细心地加以引导,如自己对疑问或者质疑不能正确引导或者不知如何引导时,要及时上报。上报后,经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商后拿出一个合理的回复方案加以回复,从而实现对舆情的正确引导,直至舆情缓退、平息。

  五、分级响应

  Ⅰ、特别重大网络舆情

  根据需要,经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请示,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开展应急工作。

  Ⅱ、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

  由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上报县政府府分管领导、县委宣传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Ⅲ、一般网络舆情

  由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会同相关股室(单位)开展应急工作。

  Ⅳ、影响较小的网络舆情

  经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股室(单位)开展应急工作。

  六、工作机制

  (一)网络舆情检测

  1.日常监测。将网络舆情监测作为一项日常工作不间断进行,随时掌握网络舆论的导向、特点和趋势。一旦发现不利于社会稳定的负面舆情或重大的虚假舆情,及时反馈到引导处置领导小组,为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提供社会舆情方面的信息支持。

  2.突发事件监测。当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时,组织对网络舆情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及时、全面掌握与该事件密切相关的各种信息,给决策者在较短时间内做出正确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二)网络舆情预警

  1.制定危机预警方案,针对各种类型的危机事件,制定比较详尽的判断标准和预警方案,以做到有所准备,一旦危机出现便有章可循、对症下药。

  2.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保持对事态的第一时间获知权,加强监测力度。

  3.及时传递和沟通信息,即与舆论危机涉及的政府相关部门保持紧密沟通,并建立和运用这种信息沟通机制。

  (三)网络舆情应对

  1.针对网上出现虚假不实报道,由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股室及时采取措施,与刊登不实消息的相关网络媒体进行沟通,积极主动消除不利消息。

  2.针对突发事件产生的网络舆情,及时汇集、整理、分析,及时与相关股室会商解决对策,及时做好与相关网络媒体沟通工作,在第一时间内发出官方声音,有效引导舆论,最大限度缩小突发事件产生的不良影响。

  3.根据网络舆情反映事件的程度,必要时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由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上报县委、县政府指定专人对外发布权威消息,向公众澄清事实,积极加强正面引导,消除不利影响。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工作

  网络舆情引导处置结束后,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股室负责关注网络上相关事件的舆情趋势。

  (二)总结评估

  网络舆情应急处置结束后,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股室(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对舆情引导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对参与引导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考评,表彰先进,追究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领导和个人的责任。针对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以及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工作方案。

  八、应急保障

  1.通信保障。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应在全局建立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队伍,专人负责,确保网络舆情工作队伍之间的联络畅通及时。

  2.人力和技术保障。由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全局网络舆情工作队伍,不间断对重点网站、重点论坛进行监控。同时积极筹建计算机软件系统等技术方面的保障。

  3.培训保障。定期组织全局网络舆情队伍开展培训,不断提高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人员政治上的敏感性和业务上的娴熟能力。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盟委、市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切实提高意识形态领域预警监测和风险防控能力,特制定如下工作预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不动摇,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新理论新成果凝聚思想共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精神动力。

  二、工作原则

  强化问题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预警监测、分析研判和风险排查,增强风险管控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地见效,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零失误、零差错。

  三、组织机构

  1.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机构。成立市应急管理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党组成员组成,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

  2.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组织有关股室人员,统一对外口径,确定对外发布内容,通过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四、应急程序

  坚持以正面导向为主,把握主动权,增强事件处理透明度,以疏代堵,具体程序为:

  第一步:发现舆情。通过网络、群众反映、结合实施查阅的方式,判断,筛选出相关舆情,记录其出处并分类(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一般网络舆情),通过分类选择特重大网络舆情和重大网络舆情先报、早报,尽可能减少不良的影响。

  第二步:监测舆情。此项工作贯穿整个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发现舆情后要时刻监测舆情发展动向,直至舆情平息为止。在监测过程中发现舆情恶化、影响面扩大等不良发展趋势时要及时上报局领导小组,以便及时有效地处理。

  第三步:快报事实。发现舆情后,第一时间上报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特别重大网络舆情要上报市委宣传部。上报舆情要真实、客观,以保证会商措施更具针对性、适用性和处理有效性。

  第四步:会商措施。接到舆情上报后,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网络舆情应对会,会商出舆情处理措施。如为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要及时听取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的会商措施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和建议,拿出最终处理措施。以便及时有效地对舆情加以引导和回复。

  第五步:形成通稿。经过舆情会商形成通稿,通稿经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或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及时对舆情加以回复。

  第六步:正面回复。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舆情发生后12小时内根据通稿,通过相关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正面回复。

  第七步:跟踪引导。对舆情回复后,有关人员要时刻留意舆情发展动向,对提出疑问或者质疑的,要及时、细心地加以引导,如对疑问或者质疑不能正确引导或者不知如何引导时,要及时上报。上报后,经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商后拿出一个合理的回复方案加以回复,从而实现对舆情的正确引导,直至舆情缓退、平息。

  五、分级响应

  1.特别重大网络舆情

  根据需要,经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请示,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开展应急工作。

  2.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

  由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上报市政府府分管领导、市委宣传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3.一般网络舆情

  由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会同相关股室开展应急工作。

  六、总结评估

  网络舆情应急处置结束后,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股室(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对舆情引导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对参与引导处置工作的股室和个人进行责任考评,表彰先进,追究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领导和个人的责任。针对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以及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工作方案。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自责任。市应急管理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副组长对自身和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各股室负责人主动履行责任范围内的主体责任。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严格奖惩兑现。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为顺利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理论基础,筑牢思想基石。

  (三)加强协调配合,突出工作效果。机关党组要加强与市委宣传部沟通联系,如实报送应急管理局部门意识形态工作总体进度,并加强对辖下企业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全体应急管理职工要密切配合,积极参与研判应急管理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整体推进应急管理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齐头并进。

【篇三】县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预案

意识形态舆情防控预案

为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部署,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各类敏感网络舆情的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属地管控,各负其责。主要领导对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首要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处置工作。

2.快速反应,妥善处置。要按照“三同步”的原则,切实做到事情应急与新闻应急同步部署、处置工作和对外发布同步研究、处置授权与发布授权同步安排。

3.分级响应,有序应对。根据网络舆情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大小,针对不同等级的舆情,坚持分级应对的原则,采取不同应对措施,提高效率,注重效果。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指挥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 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网络舆情的监测、研判、提出处置建议。

(二)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审定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督导、考核有关单位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
统筹、协调有关单位落实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党务办:参与网络舆情的检测、研判,统筹协调单位处置相关敏感网络舆情。负责配合协调因突发事件引起的网络舆情的处置工作。

四、应对方案

(一)应对原则

1.黄金24小时法则。力争第一时间发布新闻,赢得话语权。信息要真实透明,报道要统一开放,沟通要亲民坦诚。

2.信息公开原则。学校要充分发挥媒体优势,根据网民的质疑和提出的问题,有节奏地抛出系统化的专业信息,不断引导民众舆论。

3.主动沟通原则。突发事件中,要主动组织与积极策划新闻宣传活动,邀请第三方媒体(地方电视台、权威专业纸媒或网站等)及时发布信息,主动与民众沟通并适时进行权威讨论,通过释疑赢得公众。

(二)重要措施

1.培养和发挥意见领袖的舆论影响力。通过内部培养、外部挖掘,寻找懂业务、新闻素养高的专业媒体人士,作为领域内意见领袖。在突发事件应对中,由意见领袖在论坛、微博等舆论活跃地带设置话题,发布专业、权威、客观的评论性内容,引导负面情绪趋于平和与理性。

2.完善网络舆情信息员制度。各职能部门应配备一名舆情信息员,实时监控舆论发展动向,负责舆情信息的采集上报工作。

3.适时利用第三方成员应对舆论震荡。在网络平台设置议题后,可组织网络水军发布价值性评论、回帖,扭转“一边倒”的敌我情势。

(三)具体方法

1.迅速调查核实,及时上报,积极沟通。迅速组织调查,核查事实,及时上报局党委办。同时,涉事各方加强内外部沟通。

2.适时跟贴回应。全面监控以“网易、搜狐、新浪、搜狐、凤凰网”为核心的商业门户网站和以天涯论坛为首的全国和地方综合性论坛,着重观察负面舆论的发展动向,发现舆论发酵的苗头,及时主动应对,由涉事主体迅速组织人员(意见领袖、网络信息员、网络水军),统一口径,以第三者身份更贴回应,放大正面声音,稀释负面影响。

3.快报事实,慎填原因,重报进展。快报事实,即在着重解决线下现实问题的同时,通过政务微博、区政府网站、微信和手机报等渠道,第一时间告知事实。慎报原因,即不仅要基于严格、全面和深入的调查,还要注重原因公布的时间选择,过早易引发群众的不信任感,过晚会有“执行不力”之嫌。重报进展,即通过上述“两微一端”或第三方媒体介入,阶段性公布调查和解决实况,助推舆论平复。

4.对不实贴文,即刻函告相关网站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管控,消除负面影响。同时,可邀请主流媒体采访,正面回应网民关切。

5.对诽谤、造谣等涉嫌违法违规信息,报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6.主动设置议题。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认真分析研判,紧扣网民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如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征地拆迁、公共卫生、救灾救助等领域),设置相关议题(着重选择事实澄清、主体问责、权威观点等话题范围),组织网络宣传,化解网上疑虑,有序引导网络舆论。

五、处置流程

(一)全面监测
采取人工和技术相结合、网上与网下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领域、重要人物、重大事件进行24小时检测,确保第一时间发现舆情。

(二)研判预警

对发现的舆情,各涉事主体要迅速对舆情走势、风险级别进行评估,及时报告党政办、上级业务部门和同级网信部门。特别重大舆情务必1小时内上报,重大舆情务必2小时内上报,较大和一般舆情酌情适时上报。

(三)分级处置

1.一般网络舆情。指网民在网络论坛/社区、微博、维权网站等平台对某项政策或某类问题进行询问、提出质疑、表达诉求,仅有少量围观的舆情(阅读量、跟帖量、舆情总量等均在50篇/条),且未有主流媒体(电视、报刊)介入报道,评论量也是零星分布,由涉事主体及时解决网民诉求,回应网民关切。

2.较大网络舆情。指涉及有损下湾镇形象的敏感信息在不同网站出现的(阅读量、跟帖量、舆情总量等均在100-500 篇/条),评论量也有数十条,且负面声音有所上升,发酵趋势明显的舆情。由涉事主体密切关注,及时调查核实,及时跟帖回应,妥善处置。

3.重大网络舆情。指涉及重点领域、重要节点、重要事件、重要人物的敏感信息迅速发酵,或有主流媒体(电视、报刊等)介入报道,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舆情。由派出所及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舆情处置方案,组织网上网下同时实施,及时有效化解网上危机。

4.特别重大网络舆情。指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舆情(安全生产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征地拆迁执行中出现群体暴力、食品药品出现质量隐患并导致人员伤亡等)。在党政办统一协调下,分级响应,及时有效处置。

(四)舆论引导

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正确引导”和“攻防兼备、疏堵结合”的原则,主动设置议题,第一时间发布信息,认真回应质询议题,适时进行权威评论、积极开展民意互动,根据舆论形势、事件进展等情况,采取“新闻发布会”“背景说明会”“组织记者集体采访或单独采访”“发布新闻公报、声明”“利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答记者问询”等形式,通过新闻发言人专业、快速、准确地引导网上舆论,减少和消除负面影响。

【篇四】县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预案

学校意识形态风险防控预案
为积极应对意识形态领域内可能发生的突发重大大事,准时采取有效措施,快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应对处置工作,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意识形态重大问题处置基本任务
1.预案体现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消退隐患的原则;

2.第一时间上报有关部门和上级党组织,第一时间处置,积极解决自身存在的现实问题,积极妥当做好社会舆论层面的回应。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成立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局党党委书记任组长,由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办、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良红兼任,具体负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检测、研判。
三、应对原则
1.对重大问题和领域进行前瞻性分析研判,第一时间创造和上报,”边处置,边报告’避免延误发酵。发挥自身优势阻挡问题扩大和扩散。
2.做好信息公开。涉及自身的问题准时积极解决,坚持信息公开原则,防止因信息发布不准时产生是舆论问题,引导民众舆论向正确方向发展。
3.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必需敢抓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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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大事时,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状况、协同处置。
四、处置流程
结合实际,整合资源,互动融洽,机敏处置,有效化解。

1.全面监测
对重点问题和领域事先做好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对重要人物、重大大事进行24小时监测,如发生问题确保第一时间创造。
2.研判预警
对创造的问题要快速对问题的发展方向走势、风险进行评估,准时上报相关部门和上级党组织。
3.边上报边处置
按照分级处置原则,创造重大问题必需第一时间上报上级党组织,并在上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分级响应,准时有效处置。
学校意识形态风险防控预案
稳定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和保障,稳定是压倒一切工作的前提。为防止及妥当处置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因思想心情不稳定而产生的意识形态领域突发大事,提高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应对突发大事处置的快速反映和协调力量,维护我市交通运输行业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及组织机构
1.认真做好全系统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工作,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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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积极正确引导,做到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成立交通运输系统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突发大事应急处理机制,快速、准时、有效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削减对社会稳定大局的冲击,有效地降低和消退由此产生的不良影响。
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担当,副组长由局党委副书记担当,成员由局党委委员、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意识形态领域突发性大事的指挥、协调工作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秘科,办公室主任由局党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负责全系统干部职工日常意识形态工作的信息收集、分析和上报工作,全方位的把握职工的思想动态,随时做好职工的意识形态认知工作,预防事态扩大化。
二、应急报告制度
1.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应急状况报告制度,确保应急状况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2.发生突发意识形态领域大事,办公室要立即报告局党委。重特大意识形态领域大事发生后,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在报送应急信息的同时,准时续报事态进展状况。
3.报告的内容为:大事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大事的简要状况等。
4.大事发生后,必需严格做好保密措施,防止事态影响扩散。

三、预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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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处置的基本原则:统一指挥、快速应对、分部门负责、各方协作。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快速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工作秩序。
2.发生重、特大大事,主管领导要准时赶赴现场,协调有关力量,坚决处置,若本级不能解决的,要准时向上级请示。
3.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要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大事的应急处置工作。
4.在意识形态领域大事处置中,实行首问负责制。根据事大事的性质和发展的不同阶段,区别状况,区分性质,因情施策,妥当处置。对极端大事报请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四、各类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中突发大事的处置
1.对影响本单位的大事,在领导小组领导、指挥下进行处置。

2.对本行业职工参与群体性骚乱、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和其他邪教活动方面等恶性群体性突发大事,在上级领导小组和局领导小组的领导、指挥下进行处置。
3.对一般性意识形态领域认知错误大事(如公众场合发表错误言论等),由局领导小组进行严格教育批评,要求写反省书,并向所在党组织汇报思想反省工作。
5.大事的调查处理必需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坚持大事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大事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大事责任人未受处处理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6.重特大大事坚持违法必究、责罚相当,任何个人都不得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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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涉对大事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工作。
五、纪律与奖惩
1.一旦发生重、特大大事,必需把处置重特大大事放在第一工作位置,主管领导必需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应急处置工作。
2.有下列事迹之一者,赐予表彰或嘉奖:
一是在处置突发大事工作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精彩完成任务者;

二是准时准确报送应急状况,为应急处置赢得时间,成效显著者;

三是为处置应急状况献计献策,成效显著者;

四是其它有特殊贡献,成效显著者。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赐予纪律处分;
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是意识形态突发负面大事发生后玩忽职守,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以及不准时续报大事处置进展状况,延误处置或造成严峻后果和重大影响的;

二是负面大事不准时采取措施处置或采取措施不力,造成严峻后果和重大影响的;

三是在处置突发大事工作中不听从指挥,不负责任,或在紧要关头临阵脱逃的;

四是领导干部未按时到达现场组织应急处置的;

五是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六是对因信息沟通不准时和组织协调不力等原因,导致突发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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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报道不利而造成重大影响或严峻后果的;

七是其它危害应急处置工作的。

学校意识形态风险防控预案
学校廉政风险点及防范制度为了进一步的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机制,使廉政风险问题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把握,根据《教育局开展腐败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我校廉政风险点防范制度。
一、廉政风险点防范责任制1、廉政风险点防范对象为:学校班子全体成员、学校会计、出纳及全体教师。2、廉政风险点责任制划分:班子成员根据查找到的风险点、制定出具体的风险点防范措施、并在教职工大会上作出个人廉政承诺,在工作中要时刻提示自己并严格要求自己,不断规范自己的行为。
3、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内容:廉政风险点包括思想道德风险点、个人岗位职责风险点、业务流程风险点、学校制度机制风险点、外部环境风险点。二、学校廉政建设规定(一)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
1、认真执行《教育法》、《教师法》等国家、省、市、区有关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规定,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严格遵守收费纪律;
2、在招生、学籍管理、课程设置、考试等管理中,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1、教育引导教师树立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树立敬业、爱生、团结、奉献的精神。2、认真执行《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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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积极开展教师师德师风教育实践活动,提高教师的师德素质。
(三)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做好表率。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是贯彻落实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教育发展、维护政治、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
依照《党章》和上级文件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出下列规定:1、学校大额经费的使用,学校重要财产的处置,必需由学校党政干部和学校财务领导小组集体决定,并由校务委员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才可以实施。2、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学生家长索取钱、物,不能接受学生家长的吃请,不向学生及家长推销商品。
3、不准借各种公务活动之机,大吃大喝,铺张铺张。4、不准利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事宜和敛财。
5、不准利用职权,在公务活动中借机敛财。6、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和进行高消费的消遣活动。
7、不准采取不正值的手段为个人谋取职位或利用提拔、选拔干部和聘任教职工之机徇私舞弊和收受钱物。8、管好自己的家属。
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为亲友及身边的人员谋取私利。9、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共财物和集体利益。
10、不准参与赌博、色情及各种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11、坚决杜绝乱收费。
三、廉政风险点防范措施一级风险点:重磅推举:百度阅读APP,免费看书神器!1/3(1经费开支。(2)物品选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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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施、设备修理管理。防范制度:(1)坚持开支预算和大额选购班子集体研究制度。
千元以上大额开支,必需经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认真审核。对需要履行政府选购或招标的预算,必需先履行手续,后开支。
(2)严格选购管理。千元以上开支由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凡涉及招标和政府选购项目,必需在履行招标或政府选购手续之后方可开支。(3)加强对学校财务的监督检查,杜绝利用不正值手段谋取私利、挪用公款和私设小金库的行为。
(4)认真执行校务、财务公开制度,准时公开学校账务,自觉接受监督。(5)规范物品管理。
购置物品一律造册登记,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性的物品支领、发放要有登记。
二级风险点:(1)校产管理。(2)评优评先,学校或个人荣誉称号的确定、推举。
(3)干部选拔任用和教师调动。(4)公务接待。

(5)安全管理。(6)接受学生家长宴请、收受礼品。

(7)征订教辅资料中乱收费、吃回扣。(8)公章管理。

(9)考务、招生工作。防范措施:(1)严格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落实接待标准,履行款待费审批制度。
(2)认真落实安全工作”一把手’责任制。(3)多渠道、多途径的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4)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学校安全管理的规定,切实做好学校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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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工作。(5)建立学校安全检查长效机制,准时排解安全隐患。
(6)完善学校考核制度,教职工考核制度化、规范化,与绩效工资安排、晋职晋级、评先选优挂钩。(7)完善教师管理制度,特殊在教职工管理、教职工竞聘、教职工考核、教职工绩效安排、学校安全管理、教职工学习培训、校本教研等方面下功夫,使教师管理制度更科学、合理。
(8)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建立教职工师德师风教育长效机制,增强教职工岗位责任意识,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9)建立目标责任制,把教职工的岗位履职考核结果与绩效安排体系相结合。
(10)切实转变教职工工作作风,加强岗位意识,严格执行目标责任制,要求教职工要按时、按量、按质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及上级临时交办的任务,做到办事不推诿、不扯皮、不拖沓。(11)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教辅材料征订和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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