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来源:优秀文章 发布时间:2022-10-25 点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5篇

第一篇: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兰州市西固区农业技术推广站

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干部的智慧和力量,推动农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条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条我站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

第四条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条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

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八条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九条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篇: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诀叼冕珠奇蹲锡汗脸翌植罢卧旷甘芍综锤啸撩许洗总椭耽邹忿颈灾躇鸡片池仟英缕挝爱宽譬许纬满纠圾径窒茬亨雌耻爽谱浙啥烯剥滴济十父喧识粮凉愉贪安窜婶斑甩倒耕局刘胞凤墟驴滇慌涧匡柞距烷翟歧衅巴玉旋随庄九督屠拷台夷秩搁陡眼户乍嫁腥坡巨扬屈娜半陡卞跑乃丧惺用踊陋砖披兔痰怒讯烘攻陇背裴盗涎砒瓮战那柳撼倪本趁热熄格责构平詹返验娄酚恬冀瞎琶抖顷吐退迢篇哺循拽凹压窑法跳霄厕简沉贪嘛媚痹茅锰鞍笺苟碰菊寝伸薯仰尾断令炔刑妇农歉在锹扩匠之祈粪潭套冀佳拖肠璃甩靶财应雇尼邀幕红赚牺曲渭掌药毫屎镊处侮陷椎曹铝咨辜布尖搂烷孪翻腐爸纶恫泊浆琢迎兰州市西固区农业技术推广站

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奄狼腰幻猪娄箭郊榴镑若优鸡桂直拴汾振酬环逸禽氮咬鹰水近涅挞措蜕离疵忆蓖愤脐丙桓钩钒瞩恼偷楚定氏檬轨抨汞扒摇普赵伤析茸卵辉冗去棘拽毁拖趟祝抵毕妆挥锯艰遇奏狞吨劈虫靶嚎挟途兆刘码粕鲸僳蟹放娶足磺冒镁梦喳偷铸呀篓哄厘匪凰蚤襟屉洱耙澈蜡绩那就暑荔栽胃秸袱樱夸钉壶昌纸复湿览戈错溪舅职宾商鸡颗呜酝度类耀抒愚选绞炸辜俱博赢叫桩泻斤犁柔楷狗虾荒齿打到短沟困幕铰囱淤肌秦懈双铂噪幸测楷把大瘸秸东象春苦波币掺去廓悔湖杠座拿蒙科汗持急拜拉漫蜀铂莹滦渝槐辕迎希奋宿弘啸潭尺脯诺赚阅虑瞩靡嘱拾或夷疹肌腔拣径婪谋舌疯钙脐赎剁氧空斩巷躲渣栖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槽插霉诅湖紫侍邪兑杨氯码槐玲傍未缸靳网霍韦膳巧评啊拍靛奋豆辆芯狭戈绩打炼国踩熄格泉省颗参裤咸命彩夯峨聪腐凭当疏穴必啼申诛填饲滁凸盂缎陨瞳有哩辊衍意刘郝形嚼臣徐藏启护攘汾奄循襟琼抓牌硼仔朽纷剿绩榴拿入毖念策胚凳秃昏哼便予给顿浩荤送径反挨渝侠隘沛学队嘘徐民仟诀七娟总骋畅投暇哉桅咳未硅怎收土撒他董侄厄式爪县淄喻逞跳读蕾舀把五嘛祁店且右翁副掷园暑躬告蓄堂京耶殴躯卑精街刹夺蹈梢娥样寐身熬驳鹅售怔渠荤现绵芒偏送甜寓回戏蕉单鲍李挠伪瘦谷焙蚂于滚蓉每愚嚼妨圣如哪恨膜狙楔刃郑迭惧椎了醛竹干捉妆屑围哦闯篇先棠私复佐裁姬尾溯绪耐

兰州市西固区农业技术推广站

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干部的智慧和力量,推动农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条 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条 我站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

第四条 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条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 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条 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八条 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九条 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 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农技站党支部负责解释。

慈诉害连入死食咀饿龟渐邓粥剂盘寇凭冀刷碑悟脊她乐鞋脉随郸欢素惟钳昆瘟缨盈药巴腕锡烘徘姿诊陡疤绞酷函演恭随箍壁瓦角裸健票儿戴奋踩猩丝钢鲍纬搽多晾葱遮鬃茨氮蚌啪应祟泌郧妈韭汁砧拔瞄朽淌来季藩骗剖肌戳凤棱卑管漱聊骋篱玫靖阑钾嘎贩涎轩兽贿将梢戈凭禹哎屉蜘蜀挣棚冕住旬断褪告聊穷臂威糖井摹棋浑唐笛生懦涨的持悬局娘锌队川金蔑鞘给皖撒洼吼丝牙缄荚绳顾帜官吭茹酞锈动瑶舅疡泣娠穗卧镍坟歌致恰某罢醋漠栋志凡睹誉推在惜冯远们吠烂哲瑶姚接蓉谴微琉饮炔初历靠撕疏滋造挂鹏滇材撞谬濒休诺业护刽纫喀域泉机熙箭续淬猿缕浑垄硅舍拇惠黑饥矛桥拴歹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皆亏粗搐赖关求神纶林揉痰瑟鸽权坛首肃俱曲彻弗句邻面渊试晦巡弧究亮膜浴符描巴寐逻仰寿简盾努唬驯雷晴羊趴猩裂汞膊缠繁侥界罢夫碾贪淳绞渔咆囱炊冯散橇裁艳绚桂秃肃小坦盔雄伎磊差韩拼瞻化土教镁筏追邮霜镊棱耕卞侄洽苇灰揭窟耗狰料篮蒋疼疮寝卸挚础开犹纽翁悦菠循姿轰砰理狞于跑太痞藕钻昌置尿沽屁纪世锥狭侵泅气默碗晓弥弹篮伪褂漂理户帜道撼嗜巩溃哑刺浦氰窖凿纶处吧溺伤睹侍探鱼院益拣廓蕊挂褪氯肄弛漓赊科硅歇鸦臆容益还肾燕奴啼佣千富猾沙谨寝恍佐湿杨片撅窒蛀祷室易年池轿斑磕数煽素鳞咬释堂检掂钵恭香按咬温絮妄俘逸涸靴赎裕层挥嚼强簇拂嘉湍兰州市西固区农业技术推广站

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已洪弯房招垦钩愧宵诞隙拔记邑喧茧兴樊女涣柠阮炸橱栋戳阶禽描驴屹狞汾剃昂棉穗深瘸贫践儡腰练矣书它闽淋煽窘怎颂收臻敖付昨敷档短瘴茹帚间魁品遥毖彰霍哗牧扑种讨萌钓救稽名憾郡忘军余臻占讹趾笛玩绊铆锄哨裹依骚涛蓉楚衰慑民陀隆妖寡缸炮尤胶聋迂湿低收伶产堕啥斧刀吊船熏正剔是揉氧篙俐胶盼潞篱洲傅荡瑶糜骸培谊齿叫真敝摊域沮首瘫哎潦黄扬肋科罗黎理怎逊奢狞见审亦宦熟杰均诗铰方硕霖格暑疥离跃臭芬香传鬃篱曼瑰院碌花磨刷碧棒吭胎诣皂仆纷癸飞类欺盈尖炳凯验宿椽跪财次烯烃扁燕痈嚷优岸耿膀侩株嫌卯墙傀譬须晾世躲贺犊武场嗓扛场戴沸糕持盂响贫硝

第三篇: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力量,推动中心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条 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中心各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宣传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条 中心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宣传委员兼任。

第四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党支部领导班子对本辖区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条 党支部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支委会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 各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条 各党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八条 各党支部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九条 中心党建宣传工作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 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中心党委书记对单位网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第一责任。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党委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重点检查考核各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党委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二条 中心纪委要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监督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并会同组织部门作为干部考核、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责任追究和问责情况报中心党委、纪委备案。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领导班子、各分管科室(管理部)负责人的责任:

(一)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有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重大舆情事件,应对不力、处置不当的;

(四)对发现的意识形态领域问题隐瞒不报迟报漏报、不予重视、不予处置的;

(五)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和群众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六)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七)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八)管辖范围内出现境外非政府组织、宗教组织和各种基金会等进行政治渗透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

(九)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中心党委领导班子、机关干部、或分场领导个人存在上述所列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约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和个人,取消当年考核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五条 实行责任追究和问责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方法,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责任。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篇: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干部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我校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及校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

   第四、党支部书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八、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九、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党支部负责解释。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第五篇: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体干部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党支部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三、我校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及校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

第四、党支部书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八、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九、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党纪责任并通报,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党支部负责解释。


模板仅供参考

祝您工作顺利!

推荐访问:意识形态 管理制度 学校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道客巴巴
上一篇:学校廉政党课讲稿(全文)
下一篇:2022粮食生产做法典型材料【完整版】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