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员工作心得与感悟

来源:优秀文章 发布时间:2022-09-24 点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员工作心得与感悟,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度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员工作心得与感悟

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员的工作心得与感悟6篇

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员的工作心得与感悟篇1

鹤峰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工作方案

  

为有效应对新冠流行,指导全县开展新冠疫苗应急接种工作,保护重点人群,降低新冠的发病,减少新冠的传播,维护正常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优先接种的重点人群

  根据国家应对新冠联防防控工作机制有关通知精神,确定优先接种的重点人群为:

  (一)公安司法干警;

  (二)交通、电网、等关键岗位公共服务人员;

  (三)一线医疗卫生人员:

  1、医院与新冠病例直接接触的医护人员、救护车司机;
其他医院可能接触新冠病例的感染科、呼吸科、急诊科、儿科以及其他科室的医护人员。

  2、负责新冠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处理、采样、检验的人员,疫情处理机动队员,疫情处理车辆司机;
直接为社会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员。

  3、乡镇卫生院以及乡村医生、私营诊所中负责新冠病例居家隔离观察、治疗、访视的医护人员。

  (四)中小学学生及教师中优先安排已发生疫情的中小学校的学生和教职工,以及托幼机构教职工。有疫情的乡镇优先安排。

  (五)适宜接种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心血管疾病患者。

  二、新冠疫苗分配原则

  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疫苗分配主要依据疫苗的实际供应量、各乡镇人口数等因素确定,同时侧重于新冠疫情较重、人口密集、人口流动性大的地区。根据疫苗每批次实际到货情况,按相应比例下发疫苗(第一批疫苗分配数量见附件1)。

  三、加强人员培训,做好接种服务

  卫生院要认真组织开展对疫苗接种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培训的重点内容包括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免疫程序、目标人群和接种禁忌、接种点设置与管理、疫苗和冷链管理、安全注射、异常反应监测报告与处置等。2020年12月29日对医院级专业人员的培训,卫生院对接种接种人员的培训。

    四、加强疫苗监管,保证接种安全有效

按照卫生部《秋冬季新冠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的要求,完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系统、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和接种工作叫停机制。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及《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规定,及时妥善处理接种后出现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五、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宣传和舆论引导

  按照公开、透明、科学、客观原则,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认真适度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各新闻单位做好疫苗接种政策解读和新冠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及时报道疫苗接种工作情况和各地采取的措施。各接种点要将优先接种重点人群、疫苗禁用人群和接种疫苗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异常反应等信息公示,方便群众了解有关信息(见附件2《新冠疫苗接种有关注意事项》,每个接种点至少张贴一张)。卫生、教育、公安等有关部门做好协调配合,精心组织落实在校学生等重点人群的接种宣传动员工作。各有关部门在宣传动员工作中要注意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疫苗接种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七、强化属地管理,做好接种督导评价

  加强对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属地管理,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免费接种的原则。严各政府确定的优先接种的重点人群开展接种。      

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员的工作心得与感悟篇2

2020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应急预案


2020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应急预案

为积极应对和预防当前新冠肺炎蔓延流行的威胁,提升人民群众的身体免疫抵抗新冠肺炎病毒的功能,保护人民群众特别是重点人群的健康生命安全,有效预防新冠肺炎的传播,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接种对象、时间和经费安排

(一)疫苗准备

国家对疫苗实行统一有偿调拨。市里按国家、省计划分配我县新冠肺炎疫苗共2剂,分x批调运,其中,2021年X月初接种第1剂,2021年X月底前接种第2剂。新冠肺炎疫苗接收和储存单位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接种对象

疫苗接种适用人群的年龄为3岁以上人群。考虑到不同人群对病毒的易感性、感染后发生并发症的可能性、不同人群接触病毒的概率及传染给其他人员的机会不同,以及疫苗储备的数量有限等因素,根据卫生部接种建议,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X字XX号)要求,优先在疫情风险较大、人口密集、人口流动性大的地区开展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并优先给以下重点人群接种新冠肺炎疫苗。

1、冷链物流人员、海关边检人员、医疗疾控人员

2、交通(汽车站候车厅)、公安等岗位公共服务人员;

3、中、小学校学生、教师及托幼机构教职工;

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疫情处置时认为有必要应急接种疫苗的人群(如密切接触者和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等基础性疾病的慢性病患者等)。

鉴于目前尚缺乏孕妇使用新冠肺炎疫苗的临床试验数据,暂不将其列入重点接种人群。

(三)接种时间

我县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时间视上级下拨疫苗时间而定,共分三批进行接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乡镇卫生院在接到疫苗后15天内按要求完成接种任务。

第一批接种对象为:冷链物流人员、海关边检人员、一线医疗卫生人员(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健康教育所的一线卫生技术人员,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急救中心、妇幼保健院等机构的门诊、急诊、住院部医务人员);
交通(汽车站候车厅)、公安等岗位公共服务人员;
中、小学校教师和托幼机构教职工等重点人群。

第二批接种对象为:重点地区的重点学校中小学生。

第三批接种对象为:其它地区中小学生。

(四)经费安排

按照属地原则,由各级财政落实疫苗及接种相关经费,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适当补助。疫苗和一次性注射器购置费用在中央补助后的差额部分,以及接种补助经费、接种工作的检测和管理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安排。

二、接种实施

(一)人员培训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县卫生健康局于12月X日举办了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预防接种人员参加的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技术培训班,重点培训《2020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新冠肺炎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办法》等相关内容,让他们切实掌握相关政策精神和疫苗接种技术要领。

(二)接种单位的指定

县卫生健康局要指定有资质的预防接种单位作为本次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单位,现场接种时接种人员应佩戴培训合格证。可在医疗机构或学校等单位设置临时接种点,并安排足够数量的合格接种人员和至少两名经验丰富的临床医生负责现场的医疗救治。县卫生健康局公布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名单,并上报到市卫生健康局备案。

(三)疫苗、注射器供应和储运

疫苗和一次性注射器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发至各乡镇卫生院。疫苗运输储存的全过程要保证冷链储运,新冠肺炎疫苗要求于2-8℃避光保存和运输,严防冻结。县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要严格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要求,在新冠肺炎疫苗储存、运输、使用的各个环节做到冷链储运,并做好温度监测工作。

(四)现场实施接种

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免费接种”的原则,接种前要告知详情,并严格掌握接种禁忌,做好接种登记。接种时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认真做好接种对象核实工作,使用一次性自毁型注射器,严格实施安全注射,并确保接种后留观30分钟。接种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和设施。合理安排对学校等单位的群体性接种工作,确保接种安全。学校、托幼机构、交通、公安等受接种单位要积极给予配合。

(五)收集接种相关信息,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处置

按照《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新冠肺炎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办法》的要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乡镇卫生院要利用全国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个案信息、疫苗和注射器出入库信息的登记和报告。县卫生健康局应建立接种工作紧急叫停机制,及时有效应对出现的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确保接种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顺利、稳妥地推进我县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特成立XX县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XXX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XXX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 XXX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XXX 县发改委主任

XXX 县财政局局长

XXX 县教育局局长

XXX 县交通局局长

XXX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XXX 县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由XXX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卫生健康局XXX、XXX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县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的组织实施,拟定疫苗接种的具体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制订接种实施方案,并根据辖区实际情况,严格按照《2020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的要求,安排本次新冠肺炎疫苗的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同时适时向社会公布接种单位的相关信息。

县发改委负责疫苗接种信息的管理、报告和公开,并对疫苗接种工作进行监督评价等。

县财政局负责活动项目的经费,包括接种培训、督导、印制工作表格和宣传材料等工作经费,并对经费的使用进行指导和评价,确保接种人群享受到免费接种政策。

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疫苗接种政策的宣传,争取接种人群的参与和理解,提高社会各界对疫苗接种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县教育局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学校老师和学生摸底调查、登记、报告、通知发放及接种组织工作。

县食品药品监督局要严格疫苗流通监管、召回和监督销毁等工作的实施。要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异常反应鉴定管理办法》及《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规定,及时妥善处置接种后可能出现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成立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实施工作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各工作组及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三)认真做好疫苗接种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公开、透明、科学、客观的原则,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电台、网络等多种途径,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宣传部门要负责疫苗接种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舆论引导,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宣传报道方案,根据工作进展和群众关注的问题及时开展舆论宣传引导。电台、报纸等新闻单位要做好疫苗接种的政策解读和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及时报道疫苗接种工作情况和相关部门采取的措施。卫生、教育、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精心组织、落实本单位重点人群的接种宣传动员工作。各有关部门在宣传动员工作中要注意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疫苗接种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严明工作纪律。开展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是在当前新冠肺炎蔓延流行的特殊情况下开展的一项新冠肺炎预防控制工作,具有一定的政治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受接种对象涉及的相关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加以重视,严格按照县里的统一部署,认真负责地组织好本部门、本单位有关人员及时开展接种工作,并严格把好接种人员关。县疾控中心在接种疫苗时,相关单位要派员配合检查核定接种人群身份,真正让规定的重点人群预防接种。凡因组织不力或因把关不严导致人员接种引起信访纠纷的,要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督导与评价

县卫生健康局要及时开展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实施工作的督导,安排责任心强和业务精通的人员,到接种现场进行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预防接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及时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安全性、免疫学效果、流行病学和卫生经济学效果评价工作。

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员的工作心得与感悟篇3

鹤峰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工作方案
为有效应对新冠流行,指导全县开展新冠疫苗应急接种工作,保护重点人群,降低新冠的发病,减少新冠的传播,维护正常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优先接种的重点人群
根据国家应对新冠联防防控工作机制有关通知精神,确定优先接种的重点人群为:
(一)公安司法干警;

(二)交通、电网、等关键岗位公共服务人员;
(三)一线医疗卫生人员:
1、医院与新冠病例直接接触的医护人员、救护车司机;
其他医院可能接触新冠病例的感染科、呼吸科、急诊科、儿科以及其他科室的医护人员。
2、负责新冠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处理、釆样、检验的人员,疫情处理机动队员,疫情处理车辆司机;
直接为社会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员。
3、乡績卫生院以及乡村医生、私营诊所中负责新冠病例居家隔离观察、治疗、访视的医护人员。
(四)中小学学生及教师中优先安排已发生疫情的中小学校的学生和教职工,以及托幼机构教职工。有疫情的乡镇优先安排。
(五)适宜接种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心血管疾病患者。二、新冠疫苗分配原则
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疫苗分配主要依据疫苗的实际供应量、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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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口数等因素确定,同时侧重于新冠疫情较重、人口密集、人口流动性大的地区。根据疫苗每批次实际到货情况,按相应比例下发疫苗(第一批疫苗分配数量见附件1)。
三、加强人员培训,做好接种服务
卫生院要认真组织开展对疫苗接种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培训的重点内容包括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免疫程序、目标人群和接种禁忌、接种点设置与管理、疫苗和冷链管理、安全注射、异常反应监测报告与处置等。2020年12月29日对医院级专业人员的培训,卫生院对接种接种人员的培训。
四、加强疫苗监管,保证接种安全有效
按照卫生部《秋冬季新冠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的要求,完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系统、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和接种工作叫停机制。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及《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规定,及时妥善处理接种后出现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五、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宣传和舆论引导
按照公开、透明、科学、客观原则,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认真适度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各新闻单位做好疫苗接种政策解读和新冠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及时报道疫苗接种工作情况和各地釆取的措施。各接种点要将优先接种重点人群、疫苗禁用人群和接种疫苗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异常反应等信息公示,方便群众了解有关信息(见附件2《新冠疫苗接种有关注意事项》,每个接种点至少张贴一张)。卫生、教育、公安等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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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协调配合,精心组织落实在校学生等重点人群的接种宣传动员工作。各有关部门在宣传动员工作中要注意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疫苗接种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七、强化属地管理,做好接种督导评价
加强对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属地管理,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免费接种的原则。严各政府确定的优先接种的重点人群开展接种。


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员的工作心得与感悟篇4

为积极应对和预防当前新冠肺炎蔓延流行的威胁,提升人民群众的身体免疫抵抗新冠肺炎病毒的功能,保护人民群众特别是重点人群的健康生命平安,有效预防新冠肺炎的传播,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接种对象、时间和经费安排
〔一〕疫苗准备 国家对疫苗实行统一有偿调拨。市里按国家、省方案分配我县新冠肺炎疫苗共2剂,分x批调运,其中,xxxx年X月初接种第1剂,xxxx年X月底前接种第2剂。新冠肺炎疫苗接收和储存单位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接种对象 疫苗接种适用人群的年龄为3岁以上人群。考虑到不同人群对病毒的易感性、感染后发生并发症的可能性、不同人群接触病毒的概率及传染给其他人员的时机不同,以及疫苗储藏的数量有限等因素,根据卫生部接种建议,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X字XX号〕要求,优先在疫情风险较大、人口密集、人口流动性大的地区开展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并优先给以下重点人群接种新冠肺炎疫苗。
1、冷链物流人员、海关边检人员、医疗疾控人员 2、交通〔汽车站候车厅〕、公安等岗位公共效劳人员;

3、中、小学校学生、教师及托幼机构教职工;

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疫情处置时认为有必要应急接种疫苗的人群〔如密切接触者和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等根底性疾病
的慢性病患者等〕。
鉴于目前尚缺乏孕妇使用新冠肺炎疫苗的临床试验数据,暂不将其列入重点接种人群。
〔三〕接种时间 我县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时间视上级下拨疫苗时间而定,共分三批进行接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乡镇卫生院在接到疫苗后15天内按要求完成接种任务。
第一批接种对象为:冷链物流人员、海关边检人员、一线医疗卫生人员〔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健康教育所的一线卫生技术人员,医院、社区卫生效劳中心、乡镇卫生院、急救中心、妇幼保健院等机构的门诊、急诊、住院部医务人员〕;
交通〔汽车站候车厅〕、公安等岗位公共效劳人员;
中、小学校教师和托幼机构教职工等重点人群。

第二批接种对象为:重点地区的重点学校中小学生。

第三批接种对象为:其它地区中小学生。
〔四〕经费安排 按照属地原那么,由各级财政落实疫苗及接种相关经费,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适当补助。疫苗和一次性注射器购置费用在中央补助后的差额局部,以及接种补助经费、接种工作的检测和管理经费从根本公共卫生效劳经费中安排。

二、接种实施
〔一〕人员培训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县卫生健康局于xx月X日举办了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预防接种人员参加的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技术培训班,重点培训?2020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信息报告
管理方法?和?新冠肺炎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响监测处置方法?等相关内容,让他们切实掌握相关政策精神和疫苗接种技术要领。

〔二〕接种单位的指定 县卫生健康局要指定有资质的预防接种单位作为本次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单位,现场接种时接种人员应佩戴培训合格证。可在医疗机构或学校等单位设置临时接种点,并安排足够数量的合格接种人员和至少两名经验丰富的临床医生负责现场的医疗救治。县卫生健康局公布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名单,并上报到市卫生健康局备案。
〔三〕疫苗、注射器供给和储运 疫苗和一次性注射器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发至各乡镇卫生院。疫苗运输储存的全过程要保证冷链储运,新冠肺炎疫苗要求于2-8℃避光保存和运输,严防冻结。县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要严格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标准?的要求,在新冠肺炎疫苗储存、运输、使用的各个环节做到冷链储运,并做好温度监测工作。
〔四〕现场实施接种 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免费接种〞的原那么,接种前要告知详情,并严格掌握接种禁忌,做好接种登记。接种时按照?预防接种工作标准?要求,认真做好接种对象核实工作,使用一次性自毁型注射器,严格实施平安注射,并确保接种后留观30分钟。接种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和设施。合理安排对学校等单位的群体性接种工作,确保接种平安。学校、托幼机构、交通、公安等受接种单位要积极给予配合。

〔五〕收集接种相关信息,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响的监测处
置 按照?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信息报告管理方法?和?新冠肺炎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响监测处置方法?的要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乡镇卫生院要利用全国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个案信息、疫苗和注射器出入库信息的登记和报告。县卫生健康局应建立接种工作紧急叫停机制,及时有效应对出现的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响,确保接种平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顺利、稳妥地推进我县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特成立XX县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XXX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XXX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 XXX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XXX 县发改委主任 XXX 县财政局局长 XXX 县教育局局长 XXX 县交通局局长
XXX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XXX 县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由XXX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卫生健康局XXX、XXX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县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的组织实施,拟定疫苗接种的具体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制订接种实施方案,并根据辖区实际情况,严格按照?2020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的要求,安排本次新冠肺炎疫苗的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同时适时向社会公布接种单位的相关信息。
县发改委负责疫苗接种信息的管理、报告和公开,并对疫苗接种工作进行监督评价等。
县财政局负责活动工程的经费,包括接种培训、督导、印制工作表格和宣传材料等工作经费,并对经费的使用进行指导和评价,确保接种人群享受到免费接种政策。
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疫苗接种政策的宣传,争取接种人群的参与和理解,提高社会各界对疫苗接种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县教育局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学校老师和学生摸底调查、登记、报告、通知发放及接种组织工作。
县食品药品监督局要严格疫苗流通监管、召回和监督销毁等工作的实施。要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异常反响鉴定管理方法?及?预防接种工作标准?等规定,及时妥善处置接种后可能出现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响。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成立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实施工作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各工作组及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三〕认真做好疫苗接种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公开、透明、科学、客观的原那么,充分利用报纸、播送、电视、电台、网络等多种途径,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宣传部门要负责疫苗接种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舆论引导,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宣传报道方案,根据工作进展和群众关注的问题及时开展舆论宣传引导。电台、报纸等新闻单位要做好疫苗接种的政策解读和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及时报道疫苗接种工作情况和相关部门采取的措施。卫生、教育、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精心组织、落实本单位重点人群的接种宣传发动工作。各有关部门在宣传发动工作中要注意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疫苗接种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气氛。
〔四〕严明工作纪律。开展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是在当前新冠肺炎蔓延流行的特殊情况下开展的一项新冠肺炎预防控制工作,具有一定的政治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受接种对象涉及的相关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加以重视,严格按照县里的统一部署,认真负责地组织好本部门、本单位有关人员及时开展接种工作,并严格把好接种人员关。县疾控中心在接种疫苗时,相关单位要派员配合检查核定接种人群身份,真正让规定的重点人群预防接种。凡因组织不力或因把关不严导致人员接种引起信访纠纷的,要严格追究相关单
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督导与评价 县卫生健康局要及时开展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实施工作的督导,安排责任心强和业务精通的人员,到接种现场进行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预防接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及时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平安性、免疫学效果、流行病学和卫生经济学效果评价工作。

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员的工作心得与感悟篇5



疫苗预防接种各项制度汇编

目录

1.疫苗购进管理制度 2.疫苗验收管理制度
3.疫苗储存、养护检查和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4.进口疫苗管理制度 5.疫苗有效期管理制度 6.不合格疫苗管理制度 7.疫苗销售管理制度 8.疫苗运输管理制度
9.疫苗储存、运输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0.有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报告和管理制度 11.疫苗质量管理人员职责 12.疫苗使用与管理制度 13.疫苗和冷链管理制度 14.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 15.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处理制度 16.预防接种体检与登记制度 17.新生儿和流动儿童报告登记制度 18.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19.预防接种须知
20.预防接种资料归档基本要求 21.预防接种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22.预防接种资料归档范围



23.预防接种须知
24.预防接种体检与登记告知制度 25.预防接种社会监督制度 26.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及医疗废物处理制度 27.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28.预防接种卡、证建立使用与管理制度 29.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处理制度 30.预防接种单位工作职责 31.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制度 32.疫苗注射器使用管理制度
33.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34.犬伤处理流程 35.新生儿报告登记制度 36.免疫规划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37.流动儿童免疫接种管理制度 38.冷链设备管理制度 39.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和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40.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工作制度 41.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工作人员职责 42.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43.动物咬伤分级及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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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疫苗购进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疫苗采购全过程的质量管理,防止假劣疫苗进入流通领域,特制定本制度. 2.内容: 2.1.确定供货企业的法定资格及质量信誉
2.1.1.选择供货方:供货方必须具备法定资格,具有合法的《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其《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范围中须有生产(经营疫苗的业务,经营方式、范围应与证照内容一致。
2.1.2.量信誉、质量体系状况、履行合同能力,包括疫苗的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期及服务等。
若供货方为首营企业,要求必须进行首营企业审核,要求供货方提供加盖首营企业原印章的合法证照、质量认证情况的有关证明复印件;
疫苗销售人员需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
疫苗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原印章)
2.1.2.建立合格供货方名单:采购部门将审核合格的供货方列入合格供货方名单,并存档备查。采购部门应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选购”的原则,在合格供货方名单规定的范围内采购。
2.2.审核所购入疫苗的合法性和质量信誉
向供货单位索取以下拟购入疫苗的质量证明:生产批件、法定的质量标准、商标注册证、疫苗批签发证明等文件资料,如是进口疫苗还须提供《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通关单》。以上资料均应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质量部门保留存档。
2.3.购进首次经营疫苗或准备与首营企业开展业务关系时,业务部门应详细填写首营品种(企业)审批表,连同相关的资料及样品报质量管理部门审核。首营品种与首营企业必须经质量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往来并购进疫苗。质量管理部门与采购3

部门将审核批准的“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及报批资料等分别存档备查。
2.4.编制购货计划。根据GSP要求,采购部门要定期根据销售量、库存状况及上期购入疫苗的质量状况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必须有质量管理机构人员参加并审批,有记录可查。
2.5.在采购时与供货单位签定书面合同,并签定确保疫苗质量的质量保证协议书。质量保证协议书应明:疫苗质量应符合法定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疫苗附产品合格证及批签发证明文件;
疫苗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购入进口疫苗,供应方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明文件。
2.6.建立购进记录
记录应注明疫苗的品名、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企业、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记录应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2.7将已签定生效的合同复印件给验收人员,作为到货验收的凭证之一。

2.8购进疫苗应有合法票据,做到票、帐、货相符。

2.9每年对疫苗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

2.疫苗验收管理制度

1.目的:为保证入库疫苗的数量准确,质量合格,杜绝不合格疫苗的流入,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理》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内容:
2.1疫苗验收人员应有医学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及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3年以上从事疫苗管理或技术工作经验,并对疫苗的接种反应和疫苗质量问题有一定的判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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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必须要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符合疫苗储存温湿度要求的收货验收场所,符合卫生条件,并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
2.3验收人员根据原始凭证,严格按照法定的产品标准及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疫苗、售后退回疫苗的外观、性状、疫苗内外包装及标识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细则要求的证明文件进行逐批检查验收。
2.4疫苗质量验收,包括疫苗外观的性状检查和疫苗内外包装及标识的检查。收货时应重点检查疫苗运输中的温度控制状况,对运输方式、运输设备及温度状况、运输时间等如实记录。不符合温度要求运输的疫苗应拒收并记录,并报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2.5 验收疫苗时应按规定进行验收,检查疫苗检验机构签发的疫苗检验合格或者审核批准的复印件;
进口疫苗还应检查进口疫苗通关单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应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
2.6 验收应按规定比例抽样,抽取样品应具有代表性。
2.7 验收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管理的一类疫苗,其产品最小外包装的显着位置上应标明“免费”字样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免疫规划”专用标识。
2.8 对验收抽取的整件疫苗,应加盖明显的验收抽样标记,进行复原封箱。

2.9 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在入库凭证上签章,不合格的不准入库。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收货。
2.10 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有权拒收并报质量管理机构处理。
2.11 验收首次经营疫苗时,按首营品种审核要求进行。
2.12 一般情况下,验收应在到货并手续齐全后一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

2.13 直调疫苗应经过质量验收,保证疫苗质量,做好验收记录。
2.14 做好疫苗质量验收记录,记录应真实、完整、验收记录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企业、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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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疫苗储存、养护检查和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1、目的:为实现科学、合理储存,确保库存疫苗、出库疫苗质量合格,防止不合格疫苗流入市场,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内容:
2.1 储存管理
2.1.1、库区应地面平整,无积水和杂草,无污染源,并有符合要求的消防、安全设施。库房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光洁、平整、门窗结构严密。
2.1.2、疫苗储存作业区、辅助作业区、办公生活区须分开一定距离或有隔离措施,装卸作业场所有顶棚。
2.1.3、设置两个以上独立的冷库(柜);
冷库的总容积应与经营规模适应;
配备专供疫苗冷藏设施设备的发电机组。冷库的温度应符合疫苗的储存要求,具有温度自动监测、调控、记录、报警的设备,能够自动调控、显示和记录温度状况。其中冷库的温度为2——8℃。相对温度保持在45﹪--75﹪之间。经营有特殊产品要求的,其储存条件应符合产品说明书。
2.1.4、仓库划分待验库(区)、合格品库(区)、发货库(区)、不合格品库(区)、退货库(区)、等专用场所。各库(区)均须设有明显标志。
2.1.5、仓库应保持疫苗与地面之间有一定距离的设备;
避光、通风、排水的设备;
检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备;
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防鸟等设备;
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照明设备,符合要求的消防、安全设施。
2.1.6、仓库有适宜拆零及拼箱发货的工作场所和包装物料等的储存场所和设备。

2.1.7、仓库所用设施和设备须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并建立档案。

2.2、疫苗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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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疫苗养护人员应有医学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3年以上从事疫苗管理或技术工作经验,并对疫苗的接种反应和疫苗质量问题有一定的判断能力。由经过专业培训、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人员担任,并持证上岗。养护人员具体负责疫苗储存中的养护和质量检查工作,并对保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2.2.2、疫苗储存养护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疫苗的存放,应依照疫苗属性和贮藏条件规定,结合库房实际情况,由养护人员提出建议,并指导监督保管员做好疫苗储存和色标管理工作。
2.2.3、养护人员应指导、配合保管人员,做好库房的温湿度管理工作,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予以记录,同时做好温、湿度计的维护保养工作。
2.2.4、养护人员对库存疫苗应每季进行循环质量检查,并填写养护记录,建立养护档案。在检查中,发现质量异常和超过有效期、贮存温度不符合要求等情况,应及时采取隔离、暂停发货等有效措施,并由质量管理机构通知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2.2.5、经质量管理科审批,确定重点养护品种,建立健全重点疫苗养护档案,结合经营品种的变化,定期分析、调整重点养护品种目录,不断总结经验,为疫苗储存养护提供科学依据。
2.2.6、重点做好夏防、冬防养护工作。每年定期制定夏防、冬防养护工作计划,适时检查、养护疫苗质量,确保疫苗安全度冬过夏。
2.2.7、每季汇总、分析、上报养护检查情况,及时汇总久储疫苗信息。对近效期疫苗应每月汇总效期报表。
2.3、疫苗出库复核
2.3.1、复核员接到出库疫苗后,按复核单上的购货单位、品名、、剂型、规格、数量、生产企业、批号、有效期、销售日期等逐项核对,同时检查包装质量,合格者复核员在复核单签名。若出现以下情况停止发货,报本部门负责人和质量管理部门,按公司《不合格药品管理程序》的规定进一步确认、处理;

2.3.1.1、疫苗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

2.3.1.2、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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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3、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2.3.1.4、疫苗已经超出有效期;

2.3.1.5、货物与复核单内容不相符;

2.3.2、拆零疫苗应逐品种逐批号对照发货凭证进行复核,拆零疫苗拼箱应加封并有醒目的拼箱标记。
2.3.3、疫苗出库应遵循“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疫苗出库时,应按出库凭证对实物进行数量、项目核对和质量检查,并做好疫苗出库复核记录,记录应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4.进口疫苗管理制度

1、目的:为保证进口疫苗质量,保证人民预防接种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进口管理办法GSP、《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内容:
2.1、采购进口疫苗时,必须严格审核该企业的合法性和可靠性,索取和审核盖有该单位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必要时查看原件。
2.2、采购进口疫苗应按《药品进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确保购进疫苗的质量。应向供货单位索取该批进口疫苗的以下资料:
2.2.1、《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复印件、《进口药品批件》复印件;

2.2.2、《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或者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2.2.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批签发的疫苗,需要同时提供口岸药品检验所核发的批签发证明复印件。
上述各类复印件均需加盖供货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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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签订合同时注明有关质量条款,并对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予以了解和确认。

2.4验收进口疫苗时,应核对报告书的品名、剂型、规格、批号等与实物是否一致,核对生产国家、注册证的规格、厂商、注册证和批件的有效期等相关资料内容,做到不符合规定不入库,并做好验收记录。
2.5对从尚不能确认质量保证信誉的供货单位采购进口疫苗时,以及对所附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的复印件有疑问时,与药品检验机构联系复核无误后,方可销售,并有记录。
2.6进口疫苗的包装和标签必须用中文注明疫苗名称、主要成分、注册证号,及依法登记的国内销售代理商的名称和地址,必须使用中文说明书。进口疫苗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必须符号国家《药品进口管理办法》的规定。
2.7在销售进口疫苗时,应将加盖本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疫苗有关证明文件,随货一并发往购货方。
2.8经审核合格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的复印件,必须内容齐全整洁,字迹清晰可查,并编号归档备查。

5.疫苗有效期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疫苗管理,确保人民预防接种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GSP、《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内容
2.1、疫苗应分类相对集中存放,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并有明显标志。
2.2、在疫苗货位上按色标分类管理。3个月内有效期挂红色效期牌,3个月至6个月内有效期挂黄色效期牌。
2.3养护员根据仓库效期品种状况及保管员填报的效期报表,每月汇总半年内近效期品种信息,上报业务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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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发货应坚持“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

2.5及时处理过期失效疫苗,杜绝过期失效疫苗进入流通领域。

6.不合格疫苗管理制度

1、目的:为严格不合格疫苗的控制管理,严防不合格疫苗进入或流出本企业,确保消费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内容:
2.1 质量不合格疫苗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与有关规定不符的疫苗,均属不合格疫苗,包括:
2.1.1、定量检测(即含量测定)结果不符合法定质量标准有关规定的疫苗;

2.1.2、定性检测(即理化鉴别)结果不符合法定质量标准有关规定的疫苗;

2.1.3、细菌检测(即微生物测定)结果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疫苗;

2.1.4、疫苗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疫苗。
2.2在疫苗验收入库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疫苗,应存放于不合格库(区),挂红牌标志,报质量管理部门,同时填写有关单据,并及时通知供货方,确定退货或报废销毁等处理办法。
2.3质量管理科在检查疫苗的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疫苗,应出具质量报告书或不合格疫苗的停销通知单,及时通知储运部门与业务部门立即停止出库和销售。同时,按销售记录追回已销出的不合格疫苗。并将不合格疫苗移放于不合格库(区),挂红牌标志。
2.4疫苗养护过程或出库复核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疫苗,应立即停止销售和发运。同时,按销售记录追回已销出的不合格疫苗。并将不合格疫苗移防于不合格库(区),挂红牌标志。
2.5上级药监部门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疫苗时,或上级药监、药检部门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疫苗,企业应立即停止销售。同时,按销售记录追回已销出的不合格疫苗。并将不合格疫苗移放于不合格库(区),挂红牌标志,等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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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不合格疫苗应按规定进行报废和销毁。
2.6.1不合格疫苗的报废、销毁由仓储部门提出申请,填报不合格疫苗报损有关单据;

2.6.2不合格疫苗在报损时应上报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6.3不合格疫苗销毁时,应在质量管理科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填写报损疫苗销毁记录。销毁疫苗时,应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2.7对质量不合格的疫苗,应查明原因,风清责任,及时制定和采取纠正及预防措施。明确为不合格疫苗仍继续发货、销售的、应按经营责任制、质量责任制的规定予以处理;
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处罚。
2.8企业验收、养护人员对不合格疫苗的情况应按季向公司质量管理科报告,重大不合格疫苗事件应随时上报。
2.9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疫苗的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记录妥善保存五年。

7.疫苗销售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疫苗销售与售后服务质量管理,保证合法销售和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2、内容:
2.1、开户
2.1.1企业应依法将疫苗销售给具有合法资质的单位,严格执行销售客户合法资质审核制度,对新的商业客户、医疗单位,业务人员必须要求客户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执行许可证》),《营业执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除外)的复印件并加盖该单位原印章,以上证件中须具备经营、流通、接种疫苗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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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业务部门负责收集并审核客户合法资质证明,负责填写“销售客户资质审核表”,登记销售客户资格登记表,所审核的材料编号留存,建立合法销售客户资格档案。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审核情况的指导和监督。
2.2销售开票
2.2.1应正确介绍疫苗,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用户。疫苗营销宣传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的内容必须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疫苗使用说明书为准。
2.2.2遵循“先产先出”、“进期先出”的原则,使用合法票据做好营业开票的工作,将疫苗销售给具有合法资格的客户。
2.2.3销售一类疫苗应严格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

2.2.4建立销售记录,记载疫苗的品名、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购货单位、销售数量、销售日期等项内容。销售记录应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2.2.5企业销售疫苗时,应提供由药品检验机构依法签发的检验合格或者审核批准的复印件;
进口疫苗还应提供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应加盖本企业原印章。
2.3售后服务
2.3.1对客户的查询和投诉,由受理人填写《顾客投诉受理记录》,及时进行调查、研究,有落实措施,一般情况7天内必须给予答复。涉及到疫苗质量的查询或投诉,填表转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涉及到其他问题的交责任部门处理。
2.3.2对抽查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业务部门配合质量管理部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质量管理部门做好记录。对已售出的疫苗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向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追回疫苗并做好记录。对不合格疫苗应按照《不合格药品管理程序》的规定执行。
2.3.3业务部门对售出疫苗发现任何可疑异常反应要进行详细记录、调查,受理人按“疫苗不良反应报告表”的要求填写报告至质量管理部门,由质量管理部门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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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对客户的退货要清理数量、查明原因、核对销售记录,确认为本企业售出疫苗后,填写客户销售退货单据,交验收员办理验收手续。

8.疫苗运输管理制度

1.目的:为保证运输的质量管理,防止不合格疫苗流入市场,特制定本程序。

2.内容:
2.1、装箱时要认真核对货物数量,交接手续完备。
2.2、送货员接到运货单后,装车时应轻拿轻放,重件、整件放在下面,包装牢固,标识清晰,按疫苗运输标识要求配装、运输,堆码整齐,不得将疫苗的包装倒置,堆码高度适中。
2.3、运送疫苗必须在冷链系统中运行,以保证疫苗在运输中不变质。
2.4、运输时,应针对运送疫苗的包装条件及道路状况,采取防震措施,防止疫苗破损和混淆。
2.5、做好运输记录。

9.疫苗储存、运输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保证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

2、内容:
2.1疫苗批发企业应具备与疫苗经营相适应的储运设施设备:
2.1.1、两个以上独立的冷库(柜);

2.1.2、用于疫苗运输的冷藏车及车载冷冻、冷藏设备;

2.1.3、温度自动监测、调控、记录、报警的设备;

2.1.4、疫苗冷藏设施设备的发电机组。
2.2、用于疫苗储运的设施设备应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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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冷库的温度应符合疫苗的储存要求,并能自动调控、显示和记录温度状况,其中冷库的温度为2-8℃。经营有特殊产品要求的,其储存条件应符合产品说明书;

2.2.2、冷库的总容积应与经营规模适应;

2.2.3、冷库运输的车辆及冷藏(冻)箱应能自动调控和显示温度状况。

2.3、企业应配置与检测水平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并根据企业发展要求逐年添置更新,确保检测工作顺利开展。
2.4、对现有及新购仪器设备应逐一建档,包括出厂仪器所附各类资料及仪器检定维修情况。
2.5、所有精密仪器均制定操作规程并张贴于醒目处,使用过程严格按照规程进行。

2.6、仪器设备摆位相对固定,不得私自移动,并有专人负责仪器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2.7、使用完精密仪器设备后进行详细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请示领导给予修理。
2.8、计量器具由专职计量人员管理并建立档案,定期联系检定工作,进行登记并张贴检定标记。
2.9、凡损坏经维修确不能使用的仪器、设备,需经核实后进行报损并及时更新。

2.10、疫苗储存和运输的设施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养、校准、记录并建立档案。

10.有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报告和管理制度

1、目的:为促进合理预防接种疫苗,提高疫苗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GSP、《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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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疫苗批发企业在接到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时,应立即报告所在地卫生主管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2、疫苗不良反应,主要是指合格疫苗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2.3、疫苗不良反应主要包括已知和未知作用引起的副作用、毒性反应及过敏反应等。
2.4、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本公司疫苗不良反应情况的收集、报告和管理工作。严格报告本单位经营疫苗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
2.5、在疫苗经营过程中,销售部门应注意收集从本部门售出的疫苗所发生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情况,并随时报告质量管理科。
2.6、各部门全体员工应注意收集所经营的疫苗所发生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信息,及时填报疫苗不良反应报告表,上报质量管理科。
2.7、质量管理部门应对销售部门报告的疫苗不良反应情况,每季度逐级向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集中报告。严重或罕见的疫苗不良反应须随时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
2.8、发现任何可疑不良反应都要进行详细记录、调查,并按照“疫苗不良反应报告表”的要求填写报告。
2.9、填写报告的内容和字迹要清楚、整洁;
不用不规范的符号、代号,不通用的缩写和草体签名。

11.疫苗质量管理人员职责

1、目的:为保证疫苗质量,明确疫苗质量管理人员职责,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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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企业应有2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疫苗质量管理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应有预防医学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及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其中至少有1名专业技术人员具有预防医学类专业技术职称。
2.2、疫苗质量管理人员具有3年以上从事疫苗管理或技术工作经验,并不得兼职。

2.3、疫苗质量管理人员对疫苗的接种反应和疫苗质量问题有一定的判断能力。

2.4、疫苗质量管理人员负责疫苗的验收、养护等质量工作及相关记录和档案的管理。2.5、疫苗质量管理人员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钻研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素质,确保疫苗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各岗位质量责任制 一、总经理质量责任制
1、目的:加强质量管理,保证药品、疫苗经营各环节工作的开展。

2、内容:
2.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各项有关药品、疫苗质量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对广大客户负责,对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2.2、保证企业质量领导组织行使其职能,主持制定本企业质量方针、目标、规划,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明确规定各部门质量管理职能。
2.3、组织重大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和重大质量问题的解决及质量改进工作,在企业经营与奖惩中保证质量否决权制度的落实。
2.4、配置必要的管理资源以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2.5、审定并签发质量管理制度及文件。

二、质量副总经理质量责任制
1、目的:推进本企业质量方针、目标和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2、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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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分管质量管理工作。
2.2、负责建立、实施和维护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保证、落实公司的冷链系统的建设、运转。主持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核活动;
负责向总经理报告质量体系的运行情况。
2.3、组织并督促领导公司质量方针、目标的制定、实施和检查考核。
2.4、按规定的管理职责、质量职责对公司的质量管理进行计划、指导、实施和协调,对分管工作的质量负责。
2.5、协助总经理研究、部署、检查质量工作,对质量工作奖惩办法提出建议,并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具体实施质量奖惩。
三、业务副总经理质量责任制
1、目的:推进本企业质量方针、目标和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2、内容:
2.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
2.2、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当经营与质量发生矛盾时,应首先保证疫苗质量。
2.3、抓好业务经营过程的质量管理,提高业务经营过程的质量保证能力,对业务经营工作质量负领导责任。
2.4、在掌握经营进度的同时掌握质量动态,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与质量管理科联系,对重大质量的改进措施在业务经营管理中的落实实施负责。
2.5、加强对业务人员的质量教育,对业务经营关键岗位的人员进行质量意识考核。

2.6、协助总经理做好重大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工作。

四、销售科质量责任制
1、目的:加强疫苗销售及售后过程的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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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容:
2.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审核销售客户的法定资格和质量信誉,确保将疫苗销售给具有合法资格的购货单位,对疫苗销售的合法性和疫苗售后质量负责。
2.2、加强对近效期疫苗的管理,严禁销售假劣疫苗和质量不合格疫苗。

2.3、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使之正确宣传和销售疫苗。开展市场预测和销售分析,及时反馈市场信息,合理制订业务计划。
2.4、组织开展质量查询、用户访问,收集、整理各种质量信息,全面了解客户对服务质量和商品质量的基本评定,及时反馈质量信息。严格执行本企业的《疫苗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及相关管理制度。
2.5、做好售后服务工作,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疫苗的退换货手续。

2.6、建立健全销售客户资格档案。

五、质量管理科质量责任制
1、目的:加强质量管理,组织推进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

2、内容:
2.1、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行使质量管理职能,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各项有关药品、疫苗质量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
2.2、对全公司疫苗质量进行裁定和否决,对公司所经营疫苗的质量负责。

2.3、负责起草企业疫苗质量管理制度,并指导、督促制度的执行。

2.4、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督促建立疫苗质量档案。
2.5、负责疫苗质量的查询、疫苗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等质量问题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2.6、负责日常质量管理与检测工作,收集和分析疫苗质量信息。

2.7、协助开展对企业员工疫苗质量管理知识方面的教育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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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根据公司总经理对质量管理的要求,组织实施质量职能统一管理,保证和促进质量体系有效运行。
六、验收员质量责任制
1、目的:明确验收员的职责,严格疫苗验收工作。

2、内容:
2.1、验收人员根据凭据,按照法定的产品标准及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疫苗质量进行逐批(批号、批次)验收。不合格的不准入库,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收货。验收合格的,验收人员在入库凭证上签章。
2.2、购入疫苗应索取产品检验报告,进口疫苗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或者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复印件、《进口药品批件》复印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批签发的疫苗,需要同时提供口岸药品检验所核发的批签发证明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2.3、销售退回疫苗,根据凭证按验收程序对疫苗质量进行逐批验收,验收合格方可入库重新销售。
2.4、验收过程中,当不能准确判断所验疫苗质量时,应及时报质量管理科确认处理。
2.5、认真执行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做好验收记录和各项质量管理台帐,质量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二年备查。
七、养护员质量责任制
1、目的:明确养护人员的责任,合理开展疫苗的养护工作。

2、内容:
2.1、在质量管理科专业技术指导下,负责疫苗储存中的养护和质量检查、常规检测工作,对保管人员进行储存业务指导。
2.2、疫苗养护工作应依照预防为主的原则,按分类储存的要求和贮藏条件的规定,结合库房实际情况指导保管员合理存放疫苗,督促保管员做好在库疫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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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指导、配合保管人员,做好库房的温湿度管理工作,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妥善保存温湿度记录。积累资料,掌握规律,及时制定冬、夏防计划,指导监督保管员合理存储疫苗。
2.4、对库存疫苗应按季进行质量循环检查,填写养护记录,结合库存养护管理实际,确定重点养护品种。在检查中,发现质量有问题的疫苗应挂牌暂停发货,及时报质量管理科确认处理。
2.5、建立健全疫苗养护档案,内容包括:疫苗质量养护记录、重点养护品种确定表、检验报告书、查询函件、质量报表等,并妥善保存。
2.6、做好养护设备的检查与维护。

八、采购科质量责任制
1、目的:明确采购人员的责任,做好疫苗的采购工作。

2、内容:
2.1、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把好进货质量关。认真审查供货单位法定资格,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由质量管理科配合对其进行现场调查认证,建立供货单位资格档案。
2.2、签订购货合同时,必须按规定明确必要的质量条款,并要求供货单位附相关资料。
2.3、做好首营企业、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必要的证明材料、产品检验标准、质检报告和首批样品等,对质管人员反映的与供货单位有关的疫苗质量问题及时给予协调解决。
2.4、对采购的疫苗质量负责,了解疫苗售后质量情况,协助质量管理部门做好疫苗质量查询,对不合格疫苗实行严格控制管理。
2.5、使用合法的购进票据,做好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二年备查。

九、储运科质量责任制
1、目的:明确储运科的责任,做好疫苗的储运工作。

2、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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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员的工作心得与感悟篇6

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接种疫苗须知
4月25日是全国儿童预
防接种日,疫苗是预防传染病最有效、最经济的方法之一,免疫接种每年能防止二三百万例死亡,不仅是儿童,青少年和成人也能受到保护。为今后的健康,请科学接种疫苗!接种疫苗有哪些禁忌?如何处理不良反应?
接种疫苗须知
1、接种前要先测体温,若有发烧要推迟接种、未完全恢复健康
前暂缓注射,但应在病好后及时补接种。
2、接种后,当天不要洗澡,也不能让孩子太疲劳。
3、属过敏体质者,应向医生反应。
4、极个别孩子可能会高烧,请及时就医,给予对证治疗。5、以下情况不能在期间注射疫苗:如孩子正在发烧,患有急性
传染病、哮喘、风疹、湿疹等疾病或有心脏病、肾炎及肝炎等疾病时,暂时不要打疫苗。
6、孩子腹泻时不要吃小儿麻痹糖丸,等病好后两周才能补吃。7、有癫痫病史及药物过敏史的儿童不要进行预防接种。
&接种前必看接种疫苗的禁忌。接种疫苗的禁忌
卡介苗禁忌:早产的宝宝、低出生体重的宝宝(出生体重小

于2500克)、难产的宝宝应该慎种。正在发热、腹泻、严重皮肤病的宝宝应缓种。结核病,急性传染病,心、肾疾患,免疫功能不全的宝宝禁种。
百白破疫苗禁忌:发热、急性病或慢性病急性发作期的宝宝应缓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如癫痫),有抽风史的宝宝,严重过敏体质的宝宝禁用。
麻疹疫苗禁忌:患过麻疹的宝宝不必接种。正在发热或有活动
性结核的宝宝,有过敏史的宝宝禁用。注射丙种球蛋白的宝宝,间隔一个月后才可接种。
乙型脑炎疫苗禁忌:发热、急性病或慢性病急性发作期的宝宝应
缓种。有脑或神经系统疾患,过敏体质的宝宝禁种。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疫苗禁忌:脑及神经系统疾患(癫痫、瘡
症、脑炎后遗症、抽搐等),过敏体质,严重心、肾疾病,活动性结核病的宝宝禁用。发热、急性疾病的宝宝可缓种。
乙肝疫苗禁忌:肝炎,发热,急性感染,慢性严重疾病,过敏体
质的宝宝禁用。
接种后正常反应
局部反应如轻度肿胀和疼痛;
百白破疫苗接种后,宝宝屁股上出
现硬结就是吸附制剂接种后常见的现象;
接种疫苗后的全身反应有发热和

周身不适,一般发热在38.5C以下,持续1〜2天均属正常反应;
无论局部还是全身的正常反应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多喂水、并注意让宝宝多休息即可;
如果宝宝高热,可服用退烧药,可以做物理降温、吃些富有营养又好消化的食物、多喂水并要注意观察孩子的病情变化。
接种后异常反应
局部感染、无菌性脓肿;
晕针、瘡病;皮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
敏性休克等;
遇到晕针、过敏性休克应立即让宝宝平卧、头部放低、口服温开水或糖水;
与此同时立即请医生作紧急对症处理。出现皮疹,可在医生的指导下给宝宝应用脱敏药;
出现过敏性休克一般表现为接种后很短时间内宝宝面色发白、四肢发凉、出冷汗、呼吸困难、甚至神志不清、抽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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