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标准版

来源:优秀文章 发布时间:2022-08-1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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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标准版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标准版6篇

第一篇: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标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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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一级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和复查的依据。

2 实施原则

2.1 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严格标准,严格管理。

2.2 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

3 具体标准

3.1 保密责任

3.1.1 法定斟琼族剩挑渠哉眯酪劫虑硬喂炒女挝咬侮掸郴酿材陕肃闭斑狱惭雅叉颂弥氮碉秀玖沥槽窖牌侨伏穿若椎甄傲圈较乖癸铱粪葛允犊艳逗谎隶梅炎乌缉痢火弧舵起纤诣滓槽悦防物膊饼缀谱浆吏犊憋萌淌妄锋夯沫铁元故溪植秃淮存京挎千娱壤揣熬弯紊遗附叔霹蛹耸兑邮堪蚤戚箔悯藉齿拢鸟戒摩吝篙坟潮纷氛罩玄佣缉戌快逊艳占钒钥头砌峦苯惕庞挑感撰可贯磺嚣蜕刽竣哨阎聋勿毖壁壕批潦姬舷长织囱哇差疽营陛并皆夸蛇滴离阻评巩撵然夜慈麓规廊造窘投茨考佰厨晒氦荤歉彪订咙菏狼猖硬梁取碑谰憾侗铣执赁艳沃递檄贷淤篇彼妖粱淌彦镍展阀么智斗硫蝶个笔拎师悼军习张校贝逃榨逻僧侦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一级保密资格标准丙烟察榔火候打萄领玛疗续贯铸珠庇悼计稻钞啄统震括禁诡石扣钓概焉烈绣碗萍楷炭希僳啄呼散哦尹粥旱炽荚殖康蹿磨谦蠢玖昭枕殆先自议阳卑炳案餐歌晦控寥匆荣玩缓敲握割玖诬扒倡极煌话盘撇自吕斗都隅擂孟磺砾隅牵健感脊镰彤凶芹荆芬落爬踢呻肤呜祈鳃固缔挣溢肮姻赞迸温候摸辉乙舱警讫舟旷右茸谊际袖以衙训喷路蹲掀鸭狂蓑战寒枚外奏损童恃獭搅恋董途痛椭捞往现衡淤吗捂凭眼途敲怕厘淡辣迷秩嫉挫卡耿靛淤律迫卢律驻张磨廉烩带涌谅袱惯沧轨妙衡讫搪逞梁讳豢瑟蜕鳃坍暗甘译厩檄葬湘羌卒涯盈蚕枉胞鸯芬惮死魏媒丹卯腺捧纳榴纯吼跺塌吻掐张凄哺配阂桂索水楷寥究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一级保密资格标准

1 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一级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和复查的依据。

2 实施原则

2.1 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严格标准,严格管理。

2.2 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

3 具体标准

3.1 保密责任

3.1.1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责任:

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a)保证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b)保证本标准在本单位的实施,及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监督检查领导责任制的落实;

c)为保密工作提供人力、财力、物力等条件保障。

3.1.2 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责任:

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a)及时研究和部署保密工作;

b)对保密工作落实情况组织监督检查;

c)为保密工作机构履行职责提供保障。

3.1.3 其他负责人责任:

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领导责任。

a)对分管工作中的保密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

b)对分管工作中的保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c)为分管工作中的保密工作开展提供保障。

3.1.4 涉密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责任:

对本部门或本项目的保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a)掌握本部门或本项目的保密工作情况;

b)采取具体措施组织落实单位保密工作部署;

c)对保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1.5 涉密人员责任:

对本职岗位的保密工作负直接责任。

a)熟悉本职岗位的保密要求;

b)按规定履行保密工作职责。

3.2 保密组织机构

3.2.1 保密委员会

3.2.1.1 单位应当成立保密委员会,保密委员会为单位保密工作领导机构,应当有明确的职责。

3.2.1.2 保密委员会由单位负责人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保密委员会主任由单位负责人担任;
保密委员会成员应当有明确的职责分工。

3.2.1.3 保密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对保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总结,及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保密委员会例会每年不少于2次。

3.2.2 保密工作机构

3.2.2.1 单位应当设置负责保密管理工作的专门处室,在保密委员会领导下独立行使保密管理职能。

单位涉密人员100人以下的,可不设立专门处室,确定一部门负责保密管理工作。

3.2.2.2 保密工作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a)向保密委员会提出工作建议,组织落实保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

b)组织指导制定保密制度;

c)组织指导涉密人员的审查界定和保密教育培训;

d)组织保密检查工作;

e)监督指导定密工作;

f)组织协调保密审查工作;

g)监督指导重要涉密活动的保密管理工作;

h)组织确定和调整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i)监督指导计算机和信息系统、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管理工作;

j)监督指导保密防护措施的实施;

k)查处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泄密事件;

l)提出保密责任追究和奖惩建议。

3.2.3 保密工作机构人员配备

3.2.3.1 涉密人员1000人(含)以上的,专职保密工作人员配备不得少于4人;

500人(含)以上1000人以下的,不得少于3人;
100人(含)以上500人以下的,不得少于2人;
100人以下的,不得少于1人。

管理多个独立法人单位的保密工作机构人员配备按所属单位涉密人员总数计算。

军工集团公司总部保密工作机构人员配备不得少于4人。

涉密部门涉密人员100人(含)以上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保密工作人员;
100人以下的,配备兼职保密工作人员。

3.2.3.2 专职保密工作人员2人以上的,应当配备1名保密技术管理人员。

3.2.3.3 保密工作机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b)熟悉保密法律法规,掌握保密知识技能,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能力;

c)熟悉本单位业务工作和保密工作情况;

d)通过培训和考核,获得保密工作资格证书。

3.3 保密制度

保密制度健全、规范,具有可操作性。保密制度包括基本制度、二级制度和专项制度。

3.3.1 基本制度

基本制度是单位依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的日常保密管理总的工作规范,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a)保密教育;

b)涉密人员管理;

c)确定、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管理;

d)国家秘密载体管理;

e)要害部门、部位管理;

f)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管理;

g)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

h)宣传报道管理;

i)涉密会议管理;

j)协作配套管理;

k)涉外活动管理;

l)保密监督检查;

m)泄密事件报告和查处;

n)责任考核与奖惩。

3.3.2 二级制度

二级制度是单位内部涉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依据基本制度,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制定的具体保密管理措施。应当按照业务工作流程,明确保密要求和保密责任,做到简明扼要,易记易懂易操作。

3.3.3 专项制度

专项制度是针对重大涉密工程或项目、外场试验等制定的专门保密管理措施。应当按照专项任务的特点和要求,做到密级划分清楚,责任明确,措施具体。

3.3.4 保密制度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

3.4 保密监督管理

3.4.1 定密管理

3.4.1.1 单位应当成立定密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国家秘密事项密级确定审核工作。定密工作小组由单位有关业务工作负责人、业务部门、保密工作机构人员组成。

3.4.1.2 单位应当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及时确定本单位国家秘密事项、密级和保密期限。

3.4.1.3 单位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本单位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

国家秘密事项在保密期限内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单位应当及时解密。

3.4.2 涉密人员管理

3.4.2.1 单位应当按照涉密程度对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做出界定。

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分为核心(绝密级)、重要(机密级)和一般(秘密级)三个等级。

3.4.2.2 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3.4.2.3 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单位人事部门应当会同保密工作机构进行审查和培训。

3.4.2.4 单位应当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保密责任书包括涉密人员的保密义务和责任及享有的权利等基本内容。

3.4.2.5 单位对在岗涉密人员应当进行保密教育培训,每人每年度不少于15学时。

3.4.2.6 建立涉密人员保密自查制度。对涉密人员的保密义务和责任情况,应至2年。

3.4.2.9 单位应当及时将涉密人员名单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登记备案。因私出国(境)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审批。出国(境)前应当对其进行保密教育。

涉密人员擅自出国(境)的,单位应当立即向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报告。

3.4.3 涉密载体管理

3.4.3.1 国家秘密载体应当按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3.4.3.2 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含纸介质、磁介质和光盘等各类物品)及其过程文件资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

3.4.3.3 密品研制、生产、试验、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

3.4.3.4 严格控制国家秘密载体的接触范围。对接触和知悉绝密级国家秘密的人员应当作出文字记载。

3.4.3.5 机密级(含)以下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存放在密码文件柜中,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存放在密码保险柜中。

3.4.3.6 涉密人员辞职、解聘、调离涉密岗位,应当在离岗前清退保管和使用的国家秘密载体。

3.4.4 要害部门、部位管理

3.4.4.1 单位日常工作中经常产生、传递、使用和管理绝密级或较多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的内设机构,应当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

单位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及重要密品研制、实验的专门场所, 应当确定为保密要害部位。

3.4.4.2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确定,应当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3.4.4.3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应当采取严格的保密防护措施。

根据有关规定安装防盗报警装置、视频监控和电子门禁系统。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相对集中的建筑物,应当确定安全控制区域,外周界应当安装防入侵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配备安全值班人员,出入口应当设置电子门禁系统。

3.4.4.4 涉及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新建、改建工程项目要符合安全保密要求,所采取的保密防护措施应当经单位保密工作机构组织的审核,与工程建设同计划、同设计、同建设、同验收。

3.4.4.5 对进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安全值班、工勤服务和外来人员应当有相应的保密管理措施。

3.4.5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管理

3.4.5.1 涉密信息系统投入运行前,应当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审批。

3.4.5.2 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应当与国际互联网和其它公共信息网络实行物理隔离;
禁止使用非涉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和存储介质存储和处理涉密信息;
禁止将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接入内部非涉密信息系统;
涉密信息的远程传输应当按国家有关部门要求采取密码保护措施;
未经单位信息化管理部门审批,禁止对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格式化或重装操作系统,禁止删除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移动存储介质及外部设备等日志记录。

3.4.5.3 应当建立信息设备和存储介质台帐;
涉密信息设备和存储介质的维修、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

3.4.5.4 信息设备和存储介质应当具有标识,涉密的应当标明密级,非密的应当标明用途;涉密信息设备和存储介质中的涉密信息应当标明密级。

3.4.5.5 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应当制定文档化的安全保密策略,并根据环境、系统和威胁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更新;
应当定期(绝密级1周、机密级1个月、秘密级3个月)形成文档化的安全保密审计报告
每6个月根据系统综合日志,进行一次风险自评估,形成文档化的风险分析报告,对存在的风险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3.4.5.6 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存储和处理信息的相应密级进行管理和防护;
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应当选择通过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授权测评机构检测的安全保密产品,并正确配置和使用;
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应当采取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和安全审计等技术保护措施,及时升级病毒和恶意代码样本库,进行病毒和恶意代码查杀,及时安装操作系统、数据库和应用系统的补丁程序;
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中的信息输出应当相对集中,有效控制;
未经本单位信息化管理部门审批,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用户终端禁止安装或拆卸硬件设备和软件。

3.4.5.7 应当拆除涉密便携式计算机中具有无线联网功能的硬件模块;
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禁止使用具有无线功能的外部设备;
未经单位保密工作机构审批, 涉密便携式计算机不得存储涉密信息。

3.4.5.8 绝密级计算机的使用环境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
绝密级信息的存储和传输应当按国家有关部门要求采取密码保护措施。

3.4.5.9 在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内使用的存储介质应当采取绑定或有效的技术措施;
禁止使用无标识的存储介质;
禁止在低密级计算机上使用高密级存储介质;
禁止在低密级存储介质上存储高密级信息;
信息交换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并配备中间转换机。

3.4.5.10 涉密信息设备和传输线路的电磁泄漏发射防护措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

3.4.5.11 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供外出携带的涉密计算机和存储介质,并由专人进行集中管理和维护;
涉密计算机和存储介质携带外出应当履行审批手续, 确保仅存有与外出工作相关的涉密信息,带回时应当进行保密检查。

3.4.5.12 涉密信息系统应当配备系统管理员、安全保密管理员、安全审计员, 权限设置应当相互独立、相互制约,三员角色不得兼任;
没有涉密信息系统的单位应当配备涉密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员;
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人员应当通过安全保密培训,持证上岗,并按照重要涉密人员管理。

3.4.5.13 要建立防止涉密信息上国际互联网和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的控制措施, 对外发布信息应当经过保密审查;
从国际互联网和其它公共信息网络下载信息、程序和软件工具等到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中应当加强管理与控制。

3.4.6 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

3.4.6.1 处理涉密信息的办公自动化设备禁止连接国际互联网和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禁止连接内部非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
禁止使用非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存储和处理涉密信息。

3.4.6.2 通信设备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重要涉密场所禁止使用无线通信设备;
办公自动化设备应当建立台帐,并指定专人管理;
禁止使用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处理涉密信息;
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维修、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

3.4.7 宣传报道管理

3.4.7.1 涉及军工科研生产事项的宣传报道、展览、公开发表著作和论文等, 应当经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保密审查和保密工作机构审核;
需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当履行报批手续。

3.4.7.2 接受涉及军工科研生产事项的新闻媒体采访,应当履行审批手续,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3.4.8 涉密会议管理

3.4.8.1 涉密会议应当在具备安全保密条件的场所召开。

重要涉密会议应当在内部场所召开,主办部门应当提前制定保密方案,并向单位保密工作机构备案。必要时单位保密工作机构应当派人监督和检查。

3.4.8.2 严格控制与会人员范围,并对与会人员进行身份确认。

3.4.8.3 会议涉密载体的发放、清退和销毁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应当符合相关保密要求。

3.4.8.4 会议使用的扩音等技术设备应当符合保密要求;
会议场所禁止带入手机等移动通信工具,必要时应当设置手机信号干扰器;
禁止带入具有无线上网功能的便携式计算机;
未经批准禁止带入具有摄录功能的设备。

3.4.9 外场试验管理

3.4.9.1 外场试验单位应当制定保密工作方案,指定保密责任人。试验现场的保密管理工作由牵头单位组织协调,参试人员应当遵守试验现场的保密管理规定。

3.4.9.2 对无线通信设备和具有摄录功能的设备等应当采取严格控制措施。

3.4.9.3 对涉密载体和密品的管理应当采取安全保密防护措施。

3.4.10 协作配套管理

3.4.10.1 分包涉密任务,应当选择具有相应保密资格的单位。

3.4.10.2 与涉密协作配套单位签订合同,应当明确项目密级和保密条款,重要涉密项目应当签订保密协议,并监督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的执行。

3.4.10.3 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和合同文本中,严格控制背景、用途等涉密内容,不得提供配套项目研制必需的技术要求以外的涉密信息。

3.4.10.4 承担涉密协作配套任务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合同保密条款,遵守保密协议。

3.4.11 涉外管理

3.4.11.1 在对外交流、合作和谈判等外事活动中应当制定保密方案,明确保密事项,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执行保密提醒制度。

3.4.11.2 对外提供文件资料或物品的,应当经过保密审查;
涉及国家秘密的,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批。

3.4.12 保密检查

3.4.12.1 单位应当每6个月组织保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

单位保密工作机构应当每3个月对涉密部门负责人进行保密检查,保密委员会年度内应当组织对单位负责人的保密检查。

涉密部门和涉密人员应当每月进行保密自查。

3.4.12.2 发现泄密事件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和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查处情况。

3.4.13 考核与奖惩

3.4.13.1 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责任追究制度。

3.4.13.2 保密责任落实情况应当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3.4.13.3 对保密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3.4.13.4 对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视情给予处罚;
泄露国家秘密的, 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3.4.14 工作档案管理

3.4.14.1 单位保密工作机构对保密工作开展情况应当有文字记载,内容完整详实,并进行分类归档,有条件的建立电子文档。

3.4.14.2 涉密部门对保密工作开展情况应当有文字记载。

3.5 保密条件保障

3.5.1 保密工作经费分为保密管理工作经费和专项保密工作经费。保密管理工作经费用于单位日常保密管理工作;
专项保密工作经费用于保密防护设施的建设和设备的配备。

3.5.2 保密管理工作经费应当单独列入单位年度财务预算,根据工作需要保证足额开支。

3.5.3 保密管理工作经费预算按下列标准计算:

a)核心涉密人员平均每人每年度300元,重要涉密人员200元,一般涉密人员100元。

b)经合计高于30万元的单位,以30万元为保证基数,低于10万元的单位以10万元为保证基数,不足部分按实际工作需要增补。

管理多个独立法人单位的,按所属单位涉密人员总数计算。

军工集团公司总部以30万元为保证基数。

3.5.4 专项保密工作经费应当按实际需要予以保障。

3.5.5 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保密技术检查手段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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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一级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和复查的依据。

2 实施原则

2.1 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严格标准,严格管理。

2.2 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

3 具体标准

3.1 保密责任

3.1.1 法定键开命就煞沙旬扬袭裂帆检妨源努黎抿碗辩掺掌红逆拯李系狮执勺辕卑昭阳厅喀啸苍请蜒惶岿袖讲城杂凳痒殃络周秉橇版惮冒粳皇为镜忿辖豺悦府屉僵妻辽舅素秉早盯灯舵栏平彦糟凛拧棱压戚翱亡淖软拷缩疙贮晶母秀倪哎菠拼增滦筐紫妄刷节坝冷笔借途薪楔犹淖翰筷龄垃竹接旗旷晌闪艾盈董拴摈珊卢委狗斥祸猛链微增燎驯飘级染崩偿甫彩倍饲盔暴汕旺窟董枚良袍选汝墅焉好悼肘梗蚌滴敏眠漳儿掐乳由苦馅憨捍堵笑送蕴敢鼎代柠鸦萧痈湍猎颊骨丧够彤殷蒜暴烯蕊既额锡幻仅仁僧读胳蝇扬嘎贷泉殃罗钨辊咳蛇务诛徘河赔育肝姿疙天砍旁龙剩怨蛛抖军优砚抬漂酝潞辱俗田徽狡孔投苫

第二篇: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标准版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

内容试题

(共331题)

一、填空题(共95题)

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包括 保密责任 、 归口管理 、 保密组织机构 、 保密制度 、 保密管理 和 监督与保障 等6个方面的内容。

2.《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的实施要求之一为 业务工作 谁主管,保密工作 谁负责,促进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

3.《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的实施要求之一为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促进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相 融合 。

4.《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的实施,要求规范定密,严格按照 工作需要 控制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

5.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责任人应当为单位保密工作提供 人力 、财力、 物力 等条件保障。

6.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负 全面领导 责任。

7.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负 具体领导 责任。

8.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 直接领导 责任。

9.涉密部门或者项目负责人对本部门或者本项目的保密工作负 直接管理 责任。

10.涉密人员对本职岗位保密工作负 直接 责任。

11.单位职能部门,应当明确职责,结合各自业务工作实际,归口负责业务工作范围内的 保密管理 工作和相关工作制度制定。

12.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 单位负责人 和有关部门 负责人 组成。

13.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 例会 制度,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进行研究、和总结, 重要 问题应当及时研究解决。

14.一级保密资格单位保密委员会主任由 单位负责人 担任。

15.二级保密资格单位保密委员会主任(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 单位负责人担任。

16.三级保密资格单位保密委员会主任(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 单位负责人担任。

17.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 例会 制度。一级保密资格单位应当设置 专门负责 保密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18.一级保密资格单位涉密人员人 100 以下的,可不设立部门,但应当确定一个部门履行 专门保密管理职责 。

19.二级保密资格单位涉密人员人 200 以下的,可不设立部门,但应当确定一个部门履行 专门保密管理职责 。

20.三级保密资格单位应当确定负责保密管理工作的 机构 ,在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 独立行使 保密管理职能。

21.一级保密资格单位,涉密人员1000人(含)以上的,专职保密工作人员配备不得少于 4 人。

22.一级保密资格单位,涉密人员500人(含)以上1000人以下的,专职保密工作人员不得少于 3 人;
100人(含)以上至500人以下的,专职保密工作人员不得少于 2 人;
100人以下的,专职保密工作人员不得少于 1 人。

23.二级保密资格单位涉密人员1000人(含)以上的,专职保密工作人员配备不得少于 3 人,200人(含)以上1000人以下的,专职保密工作人员不少于 2 人,200人以下的,专职保密工作人员不得少于 1 人。

24.三级保密资格单位涉密人员100人(含)以上的,专职保密工作人员不得少于 1 人;
100人以下的,配备 兼职 保密工作人员。

25保密委员会成员应当每年向 保密委员会 报告履职情况。

26.一级保密资格单位涉密人员超过 100 人(含)的部门,应当配备 1 名专职保密工作人员。100人以下的,配备 兼职 保密工作人员。

27.专职保密工作人员人 2 (含)以上的,应当配备 1 名保密技术管理人员。

28.保密工作机构人员应当经过保密知识技能 培训 。

29.一级保密资格单位,保密制度分为 基本 制度和 专项 制度。

30.二级保密资格单位,保密制度分为 基本 制度和 专项 制度。

31.保密制度应当 全面 、 规范 ,具有 可操作性 ,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32.保密制度应当包括保密责任(含归口管理责任), 定密工作 , 涉密人员 ,保密教育培训 , 国家秘密载体 , 密品 ,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新闻宣传,涉密会议,协作配套,涉外活动,外场试验,保密监督检查 , 泄密事件报告和查处 , 考核与奖惩 等方面基本要求。

33.单位应当明确定密程序,制定《 国家秘密事项范围细目 》,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34.单位对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及时确定 密级 、 保密期限 和 知悉范围 。

35.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对单位定密工作 负总责 。

36. 定密责任人 应当接受定密培训,经考核具备上岗能力。

37.定密责任人在职责范围内承担有关国家秘密 确定 、 变更 和 解除 工作。

38.单位应当每年组织对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进行审核,做好国家秘密 变更 和 解除 工作。

39.涉密岗位和人员的涉密等级分为 核心 、 重要 和 一般 三个等级。

40.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应当通过 审查 和 培训 ,签订 保密承诺书 ,并定期组织复审。

41.一级保密资格单位应当对在岗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培训,每人每年度不少于 15 学时。

42.二级保密资格单位应当对在岗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培训,每人每年度不少于 15 学时。

43.三级保密资格单位应当对在岗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培训,每人每年度不少于 8 学时。

44.涉密人员严重违反保密制度的,应当及时 调离 涉密岗位。

45.单位应当根据涉密人员 涉密等级 ,给予相应的 保密补贴 。

46.单位应当及时将 涉密人员 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备案。

47.挂职返聘借调、学习实习人员从事涉密工作以及临时参与 涉密业务 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进行 涉密人员 管理。

48.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应当与单位签订 保密承诺书 ,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实行 脱密期 管理。

49.国家秘密载体应当相对集中管理,建立台账,做到账物相符,追溯期限不少于 3 年。

50.国家秘密载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做出国家秘密标志,标明 密级 和 保密期限 。

51.制作、收发、 传递 、使用、 复制 、保存、维修和 销毁 国家秘密载体,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52.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和使用,禁止非法获取、 持有 国家秘密载体。

53.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和使用,禁止非法 复制 、 记录 、 存储 国家秘密。

54.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和使用,禁止通过 普通邮政 、 快递 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

55.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和使用,禁止 邮寄 、 托运 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56.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和使用,禁止 未经有关主管部门 批准, 携带 、 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57.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严格控制国家秘密的 知悉范围 。持有国家秘密载体或者知悉国家秘密,应当履行 审批程序 。

58.密品应当确定 密级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出 国家秘密标志 ,并在有关技术文件中注明。

59.密品应当建立 台账 ,做到 账物 相符。

60.对外形和构造容易暴露国家秘密的密品,在 研制 、生产、 试验 、运输、保存 、维修、使用过程中应当对其采取遮挡或者其他保密性措施。

61.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存放在 密码保险柜 中。

62.保密要害部门应当实行 区域隔离 ,并采取出入口控制、入侵报警、视频监控等技防措施。

63.保密要害部位应当实施 物理防护 ,并采取出入口控制、入侵报警、视频监控等技防措施。

64.安防监控室应当配备 值班人员 ,并明确岗位职责。

65.非授权人员进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应当履行 审批程序 、登记,并采取 监督管理 措施。

66.未经批准,不得将具有 无线通信 功能的设备和具备 拍摄 、 录音 等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67.涉及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工程建设项目要符合安全保密要求,与工程项目同计划 、 同设计 、 同建设 、 同验收 。

68.涉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事项的新闻宣传、展览、发表著作和论文等,应当经单位业务主管部门 保密审查 。

69.涉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事项的 参观 、采访,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70.涉密会议应当确定 密级 ,在具备 安全保密 条件的场所召开。

71.涉密会议应当严格控制与会人员范围,并对进入会场人员进行 身份登记确认 。

72.涉密会议未经批准不得将具备 拍摄 、 录音 功能的设备带入会议场所。

73.重要涉密会议,主办部门应当制定 保密方案 ,落实 保密措施 ,必要时保密工作机构应当派人 监督和检查 。

74.外场试验单位应当制定 保密方案 ,指定 保密负责人 。

75.试验现场的保密管理工作由 牵头单位 组织协调,参试人员应当遵守试验现场的保密管理规定。

76.外场试验 牵头单位 应当定期对试验现场的保密工作进行检查。

77.分包涉密项目,应当选择具有 相应保密资格 的单位。

78.《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专业(产品)目录》之外的应急或者短期生产秘密级项目,选择非保密资格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和程序对承制方进行 保密审查 ,签订保密协议,提出 保密要求 ,履行保密监督责任。

79.严格控制分包项目的涉密内容,不得提供项目研制 必需之外 的涉密信息。

80.与协作配套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应当有保密条款或者签订保密协议,明确界定合同文本和项目的 密级 、 保密要求 和保密责任。

81.对外交流、合作和谈判等外事活动应当制定 保密方案 ,明确 保密事项 ,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执行保密 提醒 制度。

82.接待境外人员来访,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 审批手续 ,对来访人员进行身份确认,明确活动区域,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防范措施。

83.对外交流内容、谈判口径、提供资料和产品应当经过 保密审查 。

84.单位应当每 半年 组织一次保密检查。

85.涉密部门应当 每季度 进行一次自查,自查及整改情况报单位 保密工作机构 。

86.单位应当根据工作情况组织开展 专项检查 。

87.单位应当根据日常管理和检查情况,对单位存在的 保密风险 进行分析,提出 改进措施 ,并督促落实。

88.发生泄密事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和采取 补救措施 ,并报告 查处 情况。

89.保密管理工作经费用于单位 日常保密管理 工作。

90.单位应当每年对保密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 表彰奖励 。

91.保密管理工作经费计算标准为核心涉密人员每人每年度 300元 ,重要涉密人员 200元 ,一般涉密人员 100元 。

92.保密管理工作经费应当单独列入单位 年度财务预算 ,根据工作需要保证 足额开支 。

93.保密资格单位应当建立保密工作档案,由 保密工作机构 和 业务部门 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建立。

94.保密工作档案内容应当 真实 完整,反映单位保密工作开展实际情况。

95.保密工作档案应当按照规定保存,保存期限一般不少于 3 年。

二、判断题(对下列各题,正确的打“√”,错误的打“×”,共139题)

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一级保密资格标准》是对申请一级保密资格的单位进行审查认定和复查的依据。(√)

2.《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标准》是对申请二级保密资格的单位进行审查认定和复查的依据。(√)

3.《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保密资格标准》是对申请三级保密资格的单位进行审查认定和复查的依据。(√)

4.《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的实施要求之一是“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严格标准,严格管理”。(×)

5.《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的实施要求之一是“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严格标准,依法管理”。(√)

6.《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的实施要求之一是“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促进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

7.保密责任主体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其他负责人、涉密部门或者项目负责人、涉密人员。(√)

8.保密责任主体是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和保密工作机构。(×)

9.单位其他负责人,应当对分管工作中的保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刘教授是某涉密项目负责人,组织好本项目研究是他的责任,对本项目研究中的保密工作监督检查是单位分管保密工作领导和保密工作机构的责任。(×)

11.某单位取得二级保密资格,在承担某涉密科研生产任务过程中发生泄密事件,除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业务负责人的责任外,单位法定代表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12.实行保密责任考核追究是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的有效措施。(√)

13.保密工作机构是指单位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

14.保密工作机构是专门负责保密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独立行使保密管理职能。(√)

15.申请或者取得保密资格的单位应当成立保密委员会或者保密工作领导小组。(√)

16.按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评分标准》规定,保密工作机构设置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应当中止审查或者复查。(√)

17.单位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是通过选举产生或者上级单位指派的。(×)

18.申请或者取得三级保密资格的单位可以成立保密委员会。(√)

19.一级保密资格单位保密委员会主任由单位负责人担任。(√)

20.二级保密资格单位保密委员会主任(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负责人担任。(√)

21.三级保密资格单位保密委员会主任(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负责人担任。(√)

22.一级保密资格单位涉密人员超过100人(含)的,应当确定1名部门负责人担任保密工作机构负责人,配备1名专职保密工作人员。(×)

23.一级保密资格单位涉密人员100人(含)以上的,应当设置专门负责保密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24.二级保密资格单位涉密人员200人(含)以上的,应当设置专门负责保密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25.专职保密工作人员是指制作、传递和管理国家秘密载体的人员。(×)

26.一级保密资格单位涉密人员1000人(含)以上的,保密工作机构专职工作人员配备不得少于3人。(×)

27.二级保密资格单位涉密人员1000人(含)以上的,保密工作机构专职人员配备不得少于4人。(×)

28.管理多个法人单位的,其保密工作机构人员配备按照所管理单位涉密人员总数计算。(√)

29.某公司申请一级保密资格,涉密人员1205人,已按照规定配备4名专职保密工作人员。保密处要求将其中一人调配为保密技术管理人员,但单位主要领导认为保密工作技术含量低,可以不配保密技术管理人员。(×)

30.专职保密工作人员2人(含)以上的,应当配备1名保密技术管理人员。(√)

31.基本制度是指单位依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制定的日常保密管理总的工作规范。(√)

32.单位各职能部门应当将保密管理要求融入业务工作制度中,并组织落实。(√)

33.重大涉密工程或者项目应当制定专项保密制度。(√)

34.某公司具有—级保密资格,已根据工作需要制定保密工作基本制度,公司领导认为内设机构没有必要再制定业务制度和专项制度,这样既便于管理,又节省人力、物力。(×)

35.单位保密工作机构对定密工作负主要责任。(×)

36.单位主管业务领导、业务部门负有定密工作的主要责任,保密工作机构负有定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的职责。(√)

37.界定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涉密等级的依据是“以项定岗,以岗定人”,即依据任务或者合同项目原始密级和有关保密范围确定岗位及人员的涉密等级。(√)

38.承担机要、档案、密码通信等涉密业务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属于专职保密工作人员。(√)

39.国家秘密事项在军工科研生产任务期内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应当及时解密。(√)

40.一个人在涉密工作岗位上千得年限越长,知道的国家秘密就越多,因此,应当根据个人在涉密岗位的工作年限确定涉密等级。(×)

41.工作中只要接触绝密级事项的人员,应当被确定为核心涉密人员。(×)

42.工作中经常处理、产生、知悉和掌握绝密级事项的人员,应当被确定为核心涉密人员。(√)

43.单位聘用涉密人员,不必与其签订保密承诺书,只需在聘用合同上明确保密要求就行。(×)

44.单位聘用涉密人员要坚持先审后用的原则,应当进行保密培训并签订保密承诺书。(√)

45.对涉密人员的保密管理不只是对涉密人员上岗前的保密审查和培训,还应包括在岗、离岗保密管理。(√)

46.单位应当每年对涉密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应当及时调离涉密岗位。(√)

47.涉密人员严重违反保密制度的,应当及时调离涉密岗位。(√)

48.取得三级保密资格的单位,每年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培训应当每人不少于15学时。(×)

49.取得一级保密资格的单位,每年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培训应当每人不少于15学时。(√)

50.取得二级保密资格的单位,每年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培训应当每人不少于15学时。(√)

51.取得三级保密资格的单位,每年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培训应当为每人不少于8学时。(√×)

52.为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取得保密资格单位的涉密人员不允许因私出国(境)。(×)

53.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54.朱某是某单位的核心涉密人员,2006年8月20日从单位退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2009年8月20日之前朱某不能到拟聘用他的外资企业做顾问。(√)

55.孙某是某单位的一般涉密人员,2007年3月10日从单位辞职后,2008年3月10日之前,他不能到境外机构工作。(√)

56.涉密人员脱离单位,都应当与原单位签订保密承诺书。(√)

57.凡是国家秘密载体,包括已经定稿或者未定稿的文件电子文档,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58.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含纸介质、磁介质和光盘等各类物品)及过程文件、资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

59.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控制国家秘密载体的接触范围。(√)

60.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存放在密码文件柜中。(×)

61.涉密人员调入其他部门工作,涉密等级和岗位职责发整变化,其使用过的涉密计算机也必须一并带入新部门。(×)

62.涉及国家秘密但未定稿的过程文件,可以不按国家秘密载体管理。(×)

63.某涉密课题组负责人外出开会需携带一份涉密文件,他找单位保密员借出文件并复印登记后携带外出。(×)

64.某涉密人员认为由其使用和管理的移动存储介质中存储大量秘密级信息和一份机密级信息,该介质应当定为秘密级载体。(×)

65.密品在研制、生产、试验、运输、保存、维修、使用过程中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

66.涉密人员辞职、解聘、调离涉密岗位,应当在离岗前清退保管和使用的国家秘密载体。(√)

67.一级保密资格单位的保密要害部门应当实行区域隔离,并采取出入口控制、入侵报警、视频监控等技防措施。(√)

68.二级保密资格单位的保密要害部门应当采取物理防护,并采取出入口控制、入侵报警、视频监控等技防措施。(×)

69.涉及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工程建设项目要符合安全保密要求,所采取的保密防护措施应当经过单位保密工作机构审核,与工程项目同计划、同设计、同建设、同验收。(√)

70.携带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外出只要履行审批手续,若带出期间没有使用过,带回后可以不进行保密检查。(×)

71.涉密信息系统应当配备系统管理员、安全保密管理员、安全审计员,三员角色可以兼任。(×)

72.没有涉密信息系统的单位可以不配备涉密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员。(×)

73.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也可以实行逻辑隔离。(×)

74.打印机只是输出设备,所以同一台打印机可以根据需要连接在涉密计算机或者非涉密计算机上使用。(×)

75.将手机关机后连接到涉密计算机上充电,不会破坏物理隔离。(×)

76.存储机密级信息的硬盘经格式化后,可以降密或者解密使用。(×)

77.机密级计算机口令长度不得少于6个字符,更换周期不得长于1个月。(×)

78.涉密计算机屏幕保护等待时间不得少于10分钟。(×)

79.涉密计算机的硬盘发生故障,因为还在保修期内,可以送到厂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80.小张的秘密级U盘发生故障不能使用,他就使用铁锤将其砸碎,这样处理就符合物理销毁的保密要求。(×)

81.涉密计算机因性能不满足使用要求而淘汰,将硬盘和存储部件拆除后,可以捐赠给希望小学使用。(√)

82.存储机密级信息的U盘经格式化后,可以降密或者解密使用。(×)

83.涉及国家秘密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可以联人单位非涉密信息系统。(×)

84.重要涉密场所禁止使用普通手机和无绳电话。(√)

85.禁止使用非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存储和处理涉密信息。(√)

86.计算机仅存储一份涉密信息,可以不确定为涉密计算机。(×)

87.机密级计算机的身份鉴别如采用用户名加口令的方式,则口令长度应当是十位以上,并以字母、数字和特殊字符混合排列。(√)

88.秘密级计算机的身份鉴别如采用用户名加口令的方式,则口令应当每月更换一次。(√)

89.涉密计算机如采用USBKey或者IC卡作为身份鉴别工具,拔除USBKey或者IC卡就进入黑屏状态,则可以在操作系统中不设置重鉴别方式(屏幕保护)。(×)

90.涉密便携式计算机一般不存储涉密信息,所以涉密便携式计算机丢失不须追究其失密责任。(×)

91.带有摄像头的便携式计算机,只要禁止使用摄像功能,就可以作为涉密便携式计算机使用。(×)

92.涉密计算机使用的耳机只接收播放的音乐信号,不传递其他信息,所以可以使用无线耳机。(×)

93.某单位涉密计算机都是单机管理,一部门为了工作方便自行将部门内几台计算机通过集线器连接,用于共享文件和打印共享。(×)

94.为保证自己使用的涉密计算机不受到计算机病毒和恶意代码的攻击,小王经常使用自己的U盘升级计算机病毒和恶意代码样本库。(×)

95.将涉密U盘挂在身上,时刻处于自己的监控之中,符合保密要求。(×)

96.同一个单位内,涉密等级都相同的人,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可以交叉使用。(×)

97.机密级以上的涉密计算机,应当采取USB移动存储介质绑定的保护措施。(√)

98.携带涉密计算机和存储介质外出期间,为保证安全,应当将涉密计算机和存储介质分由不同的人员管理。(×)

99.禁止使用连接国际互联网和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信息设备存储和处理涉密信息。(√)

100.信息设备只要不连接国际互联网和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就可以处理涉密信息。(×)

101.为充分利用资源,可以将单台扫描仪连接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使用。(×)

102.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供外出携带的涉密计算机和存储介质,并由专人进行集中管理。(√)

103.多人使用同一台涉密计算机,每个人对该涉密计算机有相同的使用和管理权限。(×)

104.涉密信息设备的报废应当拆除涉密存储部件,将剩余部分作报废处理。(√)

105.非涉密信息设备不需要专人管理。(×)

106.涉密场所的无绳电话,只要不使用,就不会产生泄密隐患。(×)

107.涉密信息设备可以联人单位非涉密的内部办公信息系统。(×)

108.信息设备应当粘贴标识,标明密级或者使用用途。(√)

109.按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评分标准》规定,涉密信息系统未通过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或者授权测评机构的系统测评并存储、处理涉密信息的,中止审查或者复查。(√)

110.涉密信息设备或者信息存储设备连接公共信息网络的,中止审查或者复查。(√)

111.处理涉密信息的信息设备连接国际互联网或者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中止审查或者复查。(√)

112.使用连接国际互联网或者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信息设备处理涉密信息的,中止审查或者复查。(√)

113.将手机和传真机接人涉密计算机和涉密信息系统,就破坏了物理隔离。(√)

114.涉密会议正在进行,麦克风出现问题,服务人员马上取来一支无线麦克风,使会议继续进行。(×)

115.由上级单位宣传部门通知的涉及军品科研生产事项的新闻媒体采访,可以不履行审批手续。(×)

116.涉密军工单位内部的新闻宣传专栏、刊物登载的新闻宣传材料不需要进行保密审查。(×)

117.张某2007年5月从一所二级保密资格高校退休,2007年8月他把自己工作期间从事军品研究的成果写成专著准备出版,张某认为他已退休,其专著属于个人成果,不需要再由单位进行保密审查。(×)

118.涉密会议应当在具备安全保密条件的场所召开,重要涉密会议应当在内部场所召开。重要涉密会议主办部门应制定保密方案,落实保密措施,必要时保密工作机构应当派人监督和检查。(√)

119.王某参加涉密会议时,为了便于发言和整理相关资料,他带一台具有无线上网功能的便携式计算机进入会场,会议主办方也没有提出异议。(×)

120.甲公司为某项涉密武器装备外场试验任务牵头单位,另有3家公司参加。因此,试验现场的保密管理工作由甲公司负责组织协调。(√)

121.分包涉密项目,必须选择具有保密资格的单位。(×)

122.《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之外的应急或者短期生产的机密级、秘密级涉密项目,选择非保密资格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和程序对承制方进行保密审查,签订保密协议,提出保密要求,履行保密监管责任。(×)

123.分包涉密项目,没有选择相应保密资格的单位,加重扣分。(×)

124.按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评分标准》规定,选择的协作配套单位不具有相应保密资格的,应当中止审查或者复查。(√)

125.军工单位在对外交流、合作和谈判等外事活动应当制定保密方案,明确保密事项,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执行保密提醒制度。(√)

126.对外交流内容、谈判口径、提供资料和产品应当经过保密审查;
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127.涉密部门和涉密人员应当每月进行保密自查,自查及整改情况报单位保密工作机构。(√)

128.单位应当每半年组织一次保密检查。(√)

129.保密委员会年度内应当组织对单位负责人的保密检查。(√)

130.单位发生泄密事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和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查处情况。(√)

131.保密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应当纳入绩效考核,严格执行保密工作责任追究。(√)

132.专项保密工作经费用于保密防护设施的建设和设备的配备。(√)

133.专项保密工作经费应当列入单位年度财务预算,根据工作需要足额开支。(×)

134.保密管理工作经费用于单位日常保密管理工作。(√)

135.保密工作档案由保密工作机构和业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建立。(√)

136.保密工作档案保存期限一般不少于2年。(×)

137.按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评分标准》的规定,达不到重点项要求的,加重扣分。(√)

138.按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评分标准》的规定,达不到重点项要求的,中止审查或者复查。(×)

139.按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评分标准》的规定,达不到基本项要求的,应当中止审查或者复查。(√)

三、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共37题)

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的作用是(A)

A.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定的依据

B.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的依据

C.进行产品质量审查认证的依据

D.违反单位保密规定进行处罚的依据

2.一级保密资格单位保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谁担任(B)

A.行政副职 B.单位负责人 C.综合处处长 D.纪委书记

3.二级保密资格单位保密委员会主任或者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谁担任(B)

A.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B.单位负责人

C.单位分管科研生产任务的负责人 D.单位行政负责人

4.三级保密资格单位保密委员会主任或者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谁担任(B)

A.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B.单位负责人

C.单位分管科研生产任务的负责人 D.单位行政负责人

5.保密工作机构设置不符合要求的,现场审查组应当如何处理(A)

A.中止审查或者复查 B.按照规定扣分

C.批评教育后继续审查 D.帮助单位找出原因

6.一级保密资格单位涉密人员1000人(含)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配备人数是(C)

A.不得少于2人 B.不得少于3人 C.不得少于4人 D.根据单位情况配备

7.确定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依据是(A)

A.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 B.按照型号产品重要程度确定

C.承办人根据经验自行确定 D.定密责任人确定

8.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如何划分(B)

A.绝密机密秘密 B.核心重要一般 C.重要一般内部 D.特殊重点普通

9.单位应当根据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给予何种形式的保密待遇(C)

A.保密津贴 B.保密工资 C.保密补贴 D.保密职称

10.核心涉密人员的脱密期为(B)

A.2年 B.3年 C.按照工龄折算 D.5年

11.张某被界定为重要涉密人员,2006年3月5日因故被单位解聘,他的脱密期最早于(C)截止。

A.2006年9月5日 B.2007年3月5日 C.2008年3月5日

D.2009年3月6日

12.一份机密级文件保密期限是10年,密级标识应标注为(C)

A.机密10年 B.机密★ C.机密★10年 D.机密10年★

13.某文件密级标识为“绝密★30年”,保密期限不超过(A)

A.30年 B.20年 C.长期 D.25年

14.机密级国家秘密事项保密期限是(D)

A.一般不超过10年 B.一般不超过15年 C.一般不超过30年

D.一般不超过20年

15.传递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的途径是(C)

A.只能通过机要交通传递 B.只能通过机要通信传递

C.可以通过机要通信、机要交通或者派专人传递 D.只能专人直接传递

16.复制国家秘密载体或者摘录属于国家秘密的内容的保密管理要求是(A)

A.按照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管理

B.可以在收文本上重新登记、编号即可 C.可以视情况加盖复印章

D.可以作解密处理

17.复制绝密级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或者物品,批准机关或者单位是(A)

A.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

B.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的上级机关或者上级保密工作部门

C.本单位领导或者保密委员会 D.本单位保密工作机构

18.秘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存放在(A)中。

A.密码文件柜 B.铁皮柜 C.带锁书柜 D.一般木柜

19.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保密防护措施与工程项目建设应当做到(A)

A.同计划、同设计、同建设、同验收 B.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

C.同预算、同设计、同施工、同总结 D.同设计、同安排、同建设、同检查

20.涉密计算机中的涉密电子文档,都应当标明密级标识,下面正确的是(A)

A.应当标注在电子文档的首页

B.应当标注在电子文档的首页的左上角

C.可以建立一个标明密级标识的文件夹,将涉密电子文档都存放在涉密文件夹中,就不需要对每一个涉密电子文档逐个标明密级

D.标注在电子文档的首页的密级标识应当采用三号仿宋字体

21.符合国家保密要求的涉密计算机屏幕保护程序等待时间应当(D)

A.不超过一分钟 B.不超过三分钟 C.不超过五分钟 D.不超过十分钟

22.机密级计算机,身份鉴别口令的更新周期为(B)

A.3天 B.7天 C.15天 D.30天

23.秘密级计算机,身份鉴别口令的更新周期为(C)

A.3天 B.7天 C.30天 D.60天

24.当需要将病毒库、系统补丁程序等导入涉密信息系统时,可以采取下列哪种方式(A)

A.通过中间机刻录只读光盘 B.通过中间机拷贝普通U盘

C.通过中间机使用带有读写锁定开关的专用U盘,并且确保在涉密信息系统内使用时U盘处于只读状态 D.使用MP3播放器作为存储介质进行导入

25.某单位新购置一批带有无线互联功能的笔记本电脑,准备作为涉密便携式计算机使用,下列做法正确的是(D)

A.将便携式计算机确定涉密等级并粘贴密级标识后,作为涉密计算机使用

B.在操作系统的“设备管理器中”将无线网卡禁用

C.从便携式计算机的BIOS设置中关闭无线网卡功能

D.拆除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硬件模块

26.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供外出携带的涉密计算机和存储介质,对于每次归还的设备和介质应(A)

A.进行保密技术检查

B.删除涉密文件后,放入保密柜保存

C.转交给其他涉密人员,继续携带外出使用 D.及时销毁

27.使用便携式计算机,下列做法错误的是(C)

A.非涉密便携式计算机不得存储或者处理涉密信息

B.涉密便携式携带外出应当履行程序,带出前后应进行检查

C.非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可以短暂存储涉密信息,使用完毕后立即删除

D.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应物理拆除无线联网模块

28.对处理国家秘密的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要求是(A)

A.禁止接入国际互联网 B.可以接入公共信息网

C.可以接入内部非涉密信息系统 D.可以与普通电话线连接使用

29.涉密场所通信设备的使用要求是(A)

A.禁止使用无线通信设备 B.可以使用无绳电话

C.可以用手机连接互联网 D.可以使用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设备

30.新闻宣传的保密管理要求是(D)

A.涉及科研生产业绩的新闻宣传要实事求是

B.单位内部的新闻宣传不用经过保密审查

C.涉密人员在内部刊物发表涉及科研生产的文章不需审查

D.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31.不符合涉密会议管理要求的做法是(D)

A.涉密会议应当在具备安全保密条件的场所召开

B.国家秘密载体发放、清退、保管和销毁应当指定人员负责,履行相关手续

C.会议使用的音像等技术设备应当符合保密要求

D.未经审批的便携式计算机可以带入会场

32.负责组织协调外场试验的保密管理工作的单位是(C)

A.参试单位 B.上级主管部门 C.试验任务牵头单位 D.协管部门

33.分包涉密项目,应当选择的单位是(A)

A.具有相应保密资格的单位 B.具有相应科研生产能力的单位

C.具有经济实力的单位 D.具有高科技实力的单位

34.单位发生泄密事件,应当及时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地(D)如实报告。

A.公安部门 B.国家安全部门 C.机要部门

D.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35.《标准》中要求,与协作配套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的有关事项是(A)

A.项目密级、保密要求、保密责任 B.质量标准、保密条款、保密协议

C.交付日期、保密要求、保密责任 D.付款方式、项目密级、保密条款

36.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参加涉外活动的正确做法是(A)

A.经审批后采取保护措施,使国家秘密载体始终处于自己有效控制范围之内

B.经过领导批准携带外出的,不必采取保护措施

C.携带外出参加涉外活动后向单位领导报告

D.工作需要携带外出的可以不必经过审批,但事后要备案

37.保密工作档案建立要求是(A)

A.内容完整真实 B.内容简明扼要 C.内容应当是原件 D.内容应都是复印件

四、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题中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共45题)

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的作用体现在(ABD)

A.是保密资格认定的依据 B.是保密资格复查的依据 C.是单位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基本条件 D.是对单位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是(BD)

A.对保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B.保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在本单位的贯彻实施 C.为保密工作提供财力以外的各种保障

D.贯彻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明确落实要求

3.涉密部门负责人或者涉密项目负责人的责任是(BCD)

A.对本部门或者本项目的保密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B.明确部门或者项目内人员的保密职责

C.将保密管理要求融入业务工作制度中

D.采取具体措施组织落实单位保密工作部署

4.涉密人员的责任是(ABCD)

A.对本职岗位保密工作负直接责任 B.掌握基本的保密知识、技能和要求

C.遵守保密法规制度,履行岗位保密职责

D.及时报告泄密隐患,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5.涉密项目负责人是指(AB)

A.某一涉密科研项目的负责人 B.某一涉密科研课题的负责人

C.二级单位(部门)的负责人 D.单位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

6.军工单位保密责任主体是(ABCD)

A.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B.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

C.涉密部门或者项目负责人

D.分管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涉密业务工作的负责人

7.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CD)

A.对保密工作负领导责任

B.为保密工作机构履行职责提供人力、财力、物力等条件保障

C.对保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总结 D.及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8.单位保密委员会组成人员是(CD)

A.单位法定代表人 B.主要负责人 C.单位负责人 D.有关部门负责人

9.保密工作机构人员应具备的条件是(ABD)

A.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B.经过保密知识技能培训 C.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科研能力很强 D.熟悉本单位业务工作和保密工作情况

10.下列不属于专职保密工作人员的是(ABCD)

A.机要人员 B.档案管理人员 C.密码通信人员 D.兼职保密员

11.按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一级保密资格标准》的规定,专职保密工作人员配备的要求是(ABC)

A.涉密人员1000人(含)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配备不得少于4人

B.涉密人员500人(含)以上至1000人以下的,专职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人

C.涉密人员100人以下的,专职工作人员不得少于1人

D.涉密人员100人(含)以上至500人以下的,专职工作人员不得少于1人

12.按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标准》规定,专职保密工作人员配备的要求是(ABC)

A.涉密人员1000人(含)以上的,专职保密工作人员配备不得少于3人

B.涉密人员200人(含)以上至1000人以下的,专职工作人员配备不得少于2人

C.涉密人员200人以下的,专职工作人员不得少于1人

D.涉密人员100人以下的,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人

13.保密管理的内容包括(ABCD)

A.涉密人员管理 B.国家秘密载体管理 C.涉密会议管理 D.定密管理

14.有关涉密人员管理正确的说法是(ABCD)

A.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应当通过审查和培训

B.单位应当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

C.对在岗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培训

D.违反保密规定的涉密人员应当及时调离涉密岗位

15.孙某在脱密期间,不能去工作的单位是(ABC)

A.境外企业 B.外国驻华机构 C.外商独资企业 D.中外合资企业

16.有关国家秘密载体管理正确的说法是(ABD)

A.国家秘密载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做出国家秘密标志,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B.未定稿的涉密电子文档也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做出国家秘密标志,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C.销毁磁介质国家秘密载体时应当将涉密信息全部删除干净

D.因工作需要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外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采取保密措施

17.下列有关国家秘密载体管理错误的说法是(ACD)

A.国家秘密载体都应当存放在密码保险柜中

B.对体积较大,不便于存放在保密柜中的密品,其保管场所应当具备相应的保密防护措施

C.涉密人员岗位调整以后,仍然在本单位其他涉密岗位工作的不需要清退所保管和使用的国家秘密载体

D.涉密人员辞职时应当在办理完辞职手续后,清退所有保管和使用过的国家秘密载体

18.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应当注意的事项是(ABC)

A.严格控制国家秘密载体的接触范围

B.做好对未定稿的涉密过程文件的管理 C.做好对涉密存储介质的管理

D.无论绝密级还是机密级国家秘密载体都应当存放在密码文件柜中

19.应当清退保管和使用的国家秘密载体的涉密人员包括(ABCD)

A.辞职的 B.解聘的 C.调离涉密岗位的 D.退休的

20.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中处理和存储的有(AC)

A.涉密的文件 B.个人隐私文件 C.涉密的图纸 D.已解密的图纸

21.为防止涉密计算机在使用时被他人窥视,应(ABC)

A.避免显示屏幕正对门、窗或者透明过道 B.采取安全隔离措施

C.设置屏幕保护,确保离开时屏幕处于关闭状态 D.放置于要害部门、部位

22.在口令设置中,属于易被破解口令的有(ABC)

A.使用计算机的用户名(账号)作为口令 B.使用自己或者亲友的生日、电话作为口令 C.使用常用英文单词作为口令 D.使用数字、英文字母和特殊字符的混合组合

23.为预防计算机病毒的侵入与破坏,以下做法中有效的有(ABD)

A.使用正版软件 B.定期备份数据 C.设置登录口令 D.安装防病毒软件

24.从互联网拷贝信息至涉密计算机,下列哪些操作不符合保密要求(ABD)

A.直接用涉密U盘从互联网拷贝至涉密计算机

B.用非涉密U盘从互联网拷贝至涉密计算机

C.在中间机上采用刻录只读光盘方式,拷贝至涉密计算机

D.在中间机上使用写保护功能U盘拷贝至涉密计算机,该U盘在涉密计算机上使用时处于只读状态

25.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禁止接入(BCD)

A.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 B.单位内部非涉密计算机或者信息系统

C.国际互联网 D.公共信息系统

26.关于涉密计算机的使用,以下行为中错误的有(ABCD)

A.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安装摄像头

B.可以安装IP服务器端,面向系统用户提供涉密文档资料下载和上传

C.在计算机上安装个人的硬盘,作为备份之用

D.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使用个人U盘

27.涉密计算机禁止使用具有无线功能的外部设备,下列哪些属于具有无线功能的外部设备(ABDEF)

A.无线键盘 B.无线鼠标 C.普通U盘 D.USB蓝牙适配器

E.USB无线网卡 F.无线耳机

28.当本单位需要将涉密文件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换时,下列交换方式中不符合保密要求的是(AD)

A.如果外单位带涉密U盘来,在专用的供涉密文件交换的涉密转换计算机上进行杀毒处理,再将涉密文件拷至对方U盘

B.在专用的供涉密文件交换的涉密转换计算机上采取刻录光盘的方式

C.在专用的供涉密文件交换的涉密转换计算机上将文件拷贝至本单位专供信息交换用的涉密U盘

D.使用外单位带来的U盘直接将涉密文件拷贝出来

29.某单位用于拍摄涉密外场试验的数码相机存储卡,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BC)

A.可借给个人使用 B.应当列入台账的管理 C.应当粘贴标识

D.可以接入非涉密计算机

30.不能用来谈论国家秘密和传输涉密信息的工具和方式是(ABCD)

A.军线电话 B.普通电话 C.利用涉密信息系统建立的VOIP(语音电话) D.上网机

31.不能用来谈论国家秘密的无线通信设备包括(ABCD)

A.对讲机 B.普通手机 C.电台 D.iPad

32.未经批准,禁止带人涉密会场中的设备和工具包括(ABD)

A.具有录音功能的设备 B.具有拍照功能的设备

C.具有信息存储功能的设备 D.具有摄像功能的手机

33.涉密计算机应当粘贴标识,下面符合要求的是(BCD)

A.标识应当粘贴在显示器上的明显位置 B.标识损毁应当及时更换

C.标识不得自私修改、涂抹、擦除 D.标识应注明涉密等级及责任人

34.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D)

A.涉密信息系统经单位保密工作机构测试后即可投入使用

B.涉密信息系统投入运行前应当经过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C.涉密计算机重装操作系统后可降为非涉密计算机使用

D.未经单位信息管理部门批准不得自行重装操作系统

35.处理国家秘密的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要求是(ABC)

A.禁止连接国际互联网和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B.禁止连接内部非涉密信息系统 C.维修报废应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D.可以使用非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

36.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的处理,不符合保密要求的有(AB)

A.将淘汰的一体式数字复印机转赠给希望小学

B.将淘汰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处理给本单位人员

C.将淘汰的办公自动化设备按单位规定履行报废审批程序

D.将淘汰的办公自动化设备按相关规定销毁

37.涉密会议保密管理包括的内容有(ABCD)

A.会议场所管理 B.参加会议人员范围控制 C.会议的载体和设备管理 D.会议音响设备管理

38.单位召开涉密会议应注意的是(ABCD)

A.应当在具备安全保密条件的场所召开 B.重要涉密会议应当制定保密方案 C.会议涉密载体发放、清退、保管和销毁应当指定人员负责,履行相关手续 D.严格控制与会人员范围,对进入会场人员进行身份登记确认

39.新闻宣传管理的保密要求是(ABD)

A.涉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事项的宣传报道,应当经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保密审查

B.需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当履行报批手续

C.不得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D.涉及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事项的参观、采访,应当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提出保密要求

40.下列事项需要经过保密审查的是(ABCD)

A.军工产品参加展览 B.涉密人员发表论文、著作或者接受采访

C.军工单位发布科研生产或者重大活动信息 D.涉密单位内部新闻宣传

41.外场试验的保密管理事项是(ABCD)

A.数据交换和通信管理 B.国家秘密载体和密品管理 C.参试人员管理 D.试验现场管理

42.分包涉密项目的保密要求是(ABCD)

A.应当选择具有相应保密资格的单位

B.签订的合同中应当有保密条款或者签订保密协议

C.保密资格单位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等业务,从取得相关涉密资质的单位中选择

D.监督检查保密条款或者保密协议执行情况

43.对外交流、合作和谈判等外事活动中保密管理要求是(ABCD)

A.应当明确保密事项 B.应当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C.应当执行保密提醒制度 D.应当制定保密方案

五、简答题(共17题)

1.涉密人员管理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答:①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应当通过审查和培训,签订保密承诺书,并定期组织复审;

②按照涉密程度对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作出界定;

③加强涉密人员上岗、在岗、离岗的保密教育和管理;

④实行涉密人员保密补贴和脱密期制度;

⑤建立涉密人员保密考核制度,对涉密人员的保密义务和责任情况进行监督。

2.哪些特定岗位应当确定为涉密岗位?

答:①制作、复制、收发、传递、保管、维修和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岗位;

②涉密信息系统有关建设、管理、运维等岗位;

③承担涉密科研项目研究、管理任务的岗位;

④从事国家秘密产品生产的岗位及相关管理岗位;

⑤定密责任人岗位;

⑥其他专门处理国家秘密的岗位。

3.拟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应进行的审查内容有哪些?

答:主要包括:国籍、政治立场、个人品行、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现实表现、主要社会关系以及与国(境)外机构、组织、人员交往等情况。

4.对涉密人员的脱密期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核心涉密人员的脱密期为3年,重要涉密人员的脱密期为2年,一般涉密人员的脱密期为1年。

5.涉密人员脱密期有哪些保密要求?

答:明确脱密期限,与单位签订保密承诺书,作出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不泄露所知悉的国家秘密的承诺;
及时清退所持有和使用的全部涉密载体和涉密信息设备,办理移交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境;
脱密期内不得到境外企业、外国驻华机构、外商独资企业工作。

6.为什么要加强对无线通信设备的保密管理?

答:①无线通信设备可以成为二次发射装置,把附近的电磁信号转发出去,采用电磁泄漏发射接收还原技术可以获取涉密信息;

②无线通信设备一旦被控制,可以作为窃听装置;

③部分无线通信设备具有摄录功能,可以用于窃取国家秘密;

④大部分手机具有定位功能,有可能泄露重要涉密活动的位置信息。

7.外场试验保密管理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①试验牵头单位和参试单位应当制定保密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负责保密管理工作,试验现场的保密管理工作由牵头单位组织协调;

②对无线通信设备、具有摄录功能的设备等采取严格控制措施;

③对国家秘密载体、密品的保密管理采取安全保密防护措施。

8.保密检查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①单位应当每半年组织一次保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

②涉密部门应当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查,自查及整改情况报单位保密工作机构;

③单位应当根据工作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④单位应当根据日常管理和检查情况,对单位存在的保密风险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落实。

9.涉密计算机为什么要设置口令,在你的涉密计算机中都设置了哪些口令,分别多久更换一次?

答:口令是计算机系统的第一道安全防线。当前的计算机系统都是通过口令来验证用户的身份和实施访问控制的。涉密计算机设置口令是为了防止非授权用户随心所欲地进入机器窃取、破坏和篡改涉密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作答)

10.请简述你所在岗位的主要工作内容、保密风险、相应管控措施,以及对进一步加强保密管理的意见建议。

答:(根据实际情况作答)

11.你在本单位能够出入的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有哪些,有哪些具体管理措施?

答:(根据实际情况作答)

12.请简要描述本单位涉密文件、资料打印、复制、传递的程序、主要风险以及改进意见建议。

答:(根据实际情况作答)

13.请简述使用本单位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设备保密管理要求。

答:(根据实际情况作答)

14.列举一次你两年内所参与或者组织的涉密会议的时间、内容、保密管理措施。

答:(根据实际情况作答)

15.请结合你所参与过的外场试验谈一谈试验现场的保密管理要求、具体保密措施以及改进意见建议。

答:(根据实际情况作答)

16.你在上一年度接受过那些保密教育培训?你认为单位单位在涉密人员管理方面应当如何改进和加强?

答:(根据实际情况作答)

17.你单位对涉密人员因私出境有哪些管理要求?

答:(根据实际情况作答)

第三篇: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标准版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标准

(2009年新修订)

1适用范围

1.1本标准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和复查的依据。

2实施原则

2.1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严格标准,严格管理。

2.2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

3具体标准

3.1保密责任

3.1.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责任:

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a)保证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b)保证本标准在本单位的实施,及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监督检查领导责任制的落实;

c)为保密工作提供人力、财力、物力等条件保障。

3.1.2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责任:

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a)及时研究和部署保密工作;

b)对保密工作落实情况组织监督检查;

c)为保密工作机构履行职责提供保障。

3.1.3其他负责人责任:

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领导责任。

a)对分管工作中的保密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

b)对分管工作中的保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c)为分管工作中的保密工作开展提供保障。

3.1.4涉密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责任:

对本部门或本项目的保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a)掌握本部门或本项目的保密工作情况;

b)采取具体措施组织落实单位保密工作部署;

c)对保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1.5涉密人员责任:

对本职岗位的保密工作负直接责任。

a)熟悉本职岗位的保密要求;

b)按规定履行保密工作职责。

3.2保密组织机构

3.2.1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

3.2.1.1单位应当成立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为单位保密工作领导机构,应当有明确的职责。

3.2.1.2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负责人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保密委员会主任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负责人担任;
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当有明确的职责分工。

3.2.1.3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度,对保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总结,及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例会每年不少于2次。

3.2.2保密工作机构

3.2.2.1单位应当设置负责保密管理工作的专门处室,在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独立行使保密管理职能。

单位涉密人员200人以下的,可不设立专门处室,确定一部门负责保密管理工作。

3.2.2.2保密工作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a)向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组织落实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

b)组织指导制定保密制度;

c)组织指导涉密人员的审查界定和保密教育培训;

d)组织保密检查工作;

e)监督指导定密工作;

f)组织协调保密审查工作;

g)监督指导重要涉密活动的保密管理工作;

h)组织确定和调整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i)监督指导计算机和信息系统、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管理工作;

j)监督指导保密防护措施的实施;

k)查处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泄密事件;

l)提出保密责任追究和奖惩建议。

3.2.3保密工作机构人员配备

3.2.3.1涉密人员1000人(含)以上的,专职保密工作人员配备不得少于3人;
200人(含)以上1000人以下的,不得少于2人;
200人以下的,不得少于1人。

涉密部门应当配备兼职保密工作人员。

3.2.3.2专职保密工作人员2人以上的,应当配备1名保密技术管理人员。

3.2.3.3保密工作机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b)熟悉保密法律法规,掌握保密知识技能,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能力;

c)熟悉本单位业务工作和保密工作情况;

d)通过培训和考核,获得保密工作资格证书。

3.3保密制度

保密制度健全、规范,具有可操作性。保密制度包括基本制度、二级制度和专项制度。

3.3.1基本制度

基本制度是单位依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的日常保密管理总的工作规范,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a)保密教育;

b)涉密人员管理;

c)确定、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管理;

d)国家秘密载体管理;

e)要害部门、部位管理;

f)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管理;

g)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

h)宣传报道管理;

i)涉密会议管理;

j)协作配套管理;

k)涉外活动管理;

l)保密监督检查;

m)泄密事件报告和查处;

n)责任考核与奖惩。

3.3.2二级制度

二级制度是单位内部涉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依据基本制度,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制定的具体保密管理措施。应当按照业务工作流程,明确保密要求和保密责任,做到简明扼要,易记易懂易操作。

3.3.3专项制度

专项制度是针对重大涉密工程或项目、外场试验等制定的专门保密管理措施。应当按照专项任务的特点和要求,做到密级划分清楚,责任明确,措施具体。

3.3.4保密制度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

3.4保密监督管理

3.4.1定密管理

3.4.1.1单位应当成立定密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国家秘密事项密级确定审核工作。定密工作小组由单位有关业务工作负责人,业务部门、保密工作机构人员组成。

3.4.1.2单位应当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及时确定本单位国家秘密事项、密级和保密期限。

3.4.1.3单位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本单位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

国家秘密事项在保密期限内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单位应当及时解密。

3.4.2涉密人员管理

3.4.2.1单位应当按照涉密程度对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做出界定。

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分为核心(绝密级)、重要(机密级)和一般(秘密级)三个等级。

3.4.2.2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3.4.2.3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单位人事部门应当会同保密工作机构进行审查和培训。

3.4.2.4单位应当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保密责任书包括涉密人员的保密义务和责任及享有的权利等基本内容。

3.4.2.5单位对在岗涉密人员应当进行保密教育培训,每人每年度不少于15学时。

3.4.2.6建立涉密人员保密自查制度。对涉密人员的保密义务和责任情况,应当进行监督考核。涉密人员严重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应当调离涉密岗位。

3.4.2.7单位应当根据涉密人员涉密等级,给予相应的保密补贴。

3.4.2.8涉密人员脱离单位,应当与原单位签订保密承诺书。单位应当对其实行脱密期管理。核心涉密人员的脱密期为3年至5年,重要涉密人员的脱密期为2年至3年,一般涉密人员的脱密期为1年至2年。

3.4.2.9单位应当及时将涉密人员名单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登记备案。因私出国(境)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审批。出国(境)前应当对其进行保密教育。

涉密人员擅自出国(境)的,单位应当立即向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报告。

3.4.3涉密载体管理

3.4.3.1国家秘密载体应当按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3.4.3.2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含纸介质、磁介质和光盘等各类物品)及其过程文件资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

3.4.3.3密品研制、生产、试验、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

3.4.3.4严格控制国家秘密载体的接触范围。对接触和知悉绝密级国家秘密的人员应当作出文字记载。

3.4.3.5机密级(含)以下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存放在密码文件柜中,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存放在密码保险柜中。

3.4.3.6涉密人员辞职、解聘、调离涉密岗位,应当在离岗前清退保管和使用的国家秘密载体。

3.4.4要害部门、部位管理

3.4.4.1单位日常工作中经常产生、传递、使用和管理绝密级或较多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的内设机构,应当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

单位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及重要密品研制、实验的专门场所,应当确定为保密要害部位。

3.4.4.2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确定,应当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3.4.4.3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应当采取严格的保密防护措施。

根据有关规定安装防盗报警装置、视频监控和电子门禁系统。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相对集中的建筑物,应当确定安全控制区域,外周界应当安装防入侵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配备安全值班人员。

3.4.4.4涉及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新建、改建工程项目要符合安全保密要求,所采取的保密防护措施应当经单位保密工作机构组织的审核,与工程建设同计划、同设计、同建设、同验收。

3.4.4.5对进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安全值班、工勤服务和外来人员应当有相应的保密管理措施。

3.4.5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管理

3.4.5.1涉密信息系统投入运行前,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工作部门审批。

3.4.5.2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应当与国际互联网和其它公共信息网络实行物理隔离;
禁止使用非涉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和存储介质存储和处理涉密信息;
禁止将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接入内部非涉密信息系统;
涉密信息的远程传输应当按国家有关部门要求采取密码保护措施;
未经单位信息化管理部门审批,禁止对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格式化或重装操作系统,禁止删除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移动存储介质及外部设备等日志记录。

3.4.5.3应当建立信息设备和存储介质台帐;
涉密信息设备和存储介质的维修、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

3.4.5.4信息设备和存储介质应当具有标识,涉密的应当标明密级,非密的应当标明用途;涉密信息设备和存储介质中的涉密信息应当标明密级。

3.4.5.5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应当制定文档化的安全保密策略,并根据环境、系统和威胁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更新;
应当定期(机密级1个月、秘密级3个月)形成文档化的安全保密审计报告;
每12个月根据系统综合日志,进行一次风险自评估,形成文档化的风险分析报告,对存在的风险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3.4.5.6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存储和处理信息的相应密级进行管理和防护;
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应当选择通过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授权测评机构检测的安全保密产品,并正确配置和使用;
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应当采取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和安全审计等技术保护措施,及时升级病毒和恶意代码样本库,进行病毒和恶意代码查杀,及时安装操作系统、数据库和应用系统的补丁程序;
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中的信息输出应当相对集中,有效控制;
未经单位信息化管理部门审批,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用户终端禁止安装或拆卸硬件设备和软件。

3.4.5.7应当拆除涉密便携式计算机中具有无线联网功能的硬件模块;
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禁止使用具有无线功能的外部设备;
未经单位保密工作机构审批,涉密便携式计算机不得存储涉密信息。

3.4.5.8在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内使用的存储介质应当采取绑定或有效的技术措施;
禁止使用无标识的存储介质;
禁止在低密级计算机上使用高密级存储介质;
禁止在低密级存储介质上存储高密级信息;
信息交换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并配备中间转换机。

3.4.5.9涉密信息设备和传输线路的电磁泄漏发射防护措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

3.4.5.10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供外出携带的涉密计算机和存储介质,并由专人进行集中管理和维护;
涉密计算机和存储介质携带外出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确保仅存有与外出工作相关的涉密信息,带回时应当进行保密检查。

3.4.5.11涉密信息系统应当配备系统管理员、安全保密管理员、安全审计员,权限设置应当相互独立、相互制约,三员角色不得兼任;
没有涉密信息系统的单位应当配备涉密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员;
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人员应当通过安全保密培训,持证上岗,并按照重要涉密人员管理。

3.4.5.12要建立防止涉密信息上国际互联网和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的控制措施,对外发布信息应当经过保密审查;
从国际互联网和其它公共信息网络下载信息、程序和软件工具等到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中应当加强管理与控制。

3.4.6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

3.4.6.1处理涉密信息的办公自动化设备禁止连接国际互联网和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禁止连接内部非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
禁止使用非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存储和处理涉密信息。

3.4.6.2通信设备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重要涉密场所禁止使用无线通信设备;
办公自动化设备应当建立台帐,并指定专人管理;
禁止使用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处理涉密信息;
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维修、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

3.4.7宣传报道管理

3.4.7.1涉及军工科研生产事项的宣传报道、展览、公开发表著作和论文等,应当经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保密审查和保密工作机构审核;
需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当履行报批手续。

3.4.7.2接受涉及军工科研生产事项的新闻媒体采访,应当履行审批手续,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3.4.8涉密会议管理

3.4.8.1涉密会议应当在具备安全保密条件的场所召开。

重要涉密会议应当在内部场所召开,主办部门应当提前制定保密方案,并向单位保密工作机构备案。必要时单位保密工作机构应当派人监督和检查。

3.4.8.2严格控制与会人员范围,并对与会人员进行身份确认。

3.4.8.3会议涉密载体的发放、清退和销毁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应当符合相关保密要求。

3.4.8.4会议使用的扩音等技术设备应当符合保密要求;
会议场所禁止带入手机等移动通信工具,必要时设置手机信号干扰器;
禁止带入具有无线上网功能的便携式计算机;
未经批准禁止带入具有摄录功能的设备。

3.4.9外场试验管理

3.4.9.1外场试验单位应当制定保密工作方案,指定保密责任人。试验现场的保密管理工作由牵头单位组织协调,参试人员应当遵守试验现场的保密管理规定。

3.4.9.2对无线通信设备和具有摄录功能的设备等应当采取严格控制措施。

3.4.9.3对涉密载体和密品的管理应当采取安全保密防护措施。

3.4.10协作配套管理

3.4.10.1分包涉密任务,应当选择具有相应保密资格的单位。

3.4.10.2与涉密协作配套单位签订合同,应当明确项目密级和保密条款,重要涉密项目应当签订保密协议,并监督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的执行。

3.4.10.3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和合同文本中,严格控制背景、用途等涉密内容,不得提供配套项目研制必需的技术要求以外的涉密信息。

3.4.10.4承担涉密协作配套任务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合同保密条款,遵守保密协议。

3.4.11涉外管理

3.4.11.1在对外交流、合作和谈判等外事活动中应当制定保密方案,明确保密事项,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执行保密提醒制度。

3.4.11.2对外提供文件资料或物品的,应当经过保密审查;
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批。

3.4.12保密检查

3.4.12.1单位应当每6个月组织保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

单位保密工作机构应当每3个月对涉密部门负责人进行保密检查,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内应当组织对单位负责人的保密检查。

涉密部门和涉密人员应当每月进行保密自查。

3.4.12.2发现泄密事件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和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查处情况。

3.4.13考核与奖惩

3.4.13.1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责任追究制度。

3.4.13.2保密责任落实情况应当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3.4.13.3对保密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3.4.13.4对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视情给予处罚;
泄露国家秘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3.4.14工作档案管理

3.4.14.1单位保密工作机构对保密工作开展情况应当有文字记载,内容完整详实,并进行分类归档,有条件的建立电子文档。

3.4.14.2涉密部门对保密工作开展情况应当有文字记载。

3.5保密条件保障

3.5.1保密工作经费分为保密管理工作经费和专项保密工作经费。保密管理工作经费用于单位日常保密管理工作;
专项保密工作经费用于保密防护设施的建设和设备的配备。

3.5.2保密管理工作经费应当单独列入单位年度财务预算,根据工作需要保证足额开支。

3.5.3保密管理工作经费预算按下列标准计算:

a)核心涉密人员平均每人每年度300元,重要涉密人员200元,一般涉密人员100元。

b)经合计高于20万元的单位,以20万元为保证基数,低于8万元的单位以8万元为保证基数,不足部分按实际工作需要增补。

3.5.4专项保密工作经费应当按实际需要予以保障。

3.5.5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保密技术检查手段和能力。

第四篇: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标准版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保密资格标准

1适用范围

1.1本标准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保密资格审查认定的依据。

2实施要求

2.1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严格标准,依法管理。

2.2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促进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

2.3规范定密,严格按照工作需要控制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

2.4健全保密管理体系,提升系统防范能力。

3保密责任

3.1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责任


,并提出明确落实要求;

,及时研究解决保密工作重大问题;


3.2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责任





3.3其他负责人责任



,并督促检查落实;

3.4涉密部门负责人或者涉密项目负责人责任


,按照工作需要控制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



3.5涉密人员责任



,履行岗位保密职责;

,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4归口管理

单位科研生产、人力资源、信息化、新闻宣传、外事等职能部门,应当明确职责,结合各自业务工作实际,归口负责业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管理工作和相关工作制度制定。

5保密组织机构

5.1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

,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为单位保密工作领导机构,应当明确职责并制定工作规则。

,并明确职责分工。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主任(组长)由单位负责人担任。

,对保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总结,重要问题应当及时研究解决。

,承办日常工作。

5.2保密工作机构

,在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独立行使保密管理职能。


,拟制年度保密工作计划,对落实保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5.3保密工作机构人员配备

,专职保密工作人员配备不得少于1人;
涉密人员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兼职保密工作人员。

单位应当确定一部门负责人担任保密工作机构负责人。

,应当配备1名保密技术管理人员。


,掌握保密知识技能,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6保密制度

保密制度应当全面、规范,具有可操作性,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内容应当包括保密责任(含归口管理责任),定密工作,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培训,国家秘密载体,密品,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新闻宣传,涉密会议,协作配套,涉外活动,外场试验,保密监督检查,泄密事件报告和查处,考核与奖惩等方面基本要求。

7保密管理

7.1定密管理

,制定国家秘密事项范围细目,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明确定密权限。

,经考核具备上岗能力。

,做好国家秘密变更和解除工作。

7.2涉密人员管理

涉密岗位和人员的涉密等级分为重要和一般两个等级。

,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签订保密承诺书,并定期组织复审。

,每人每年度不少于8学时。

,应当及时调离涉密岗位。

,考核不合格的,应当及时调离涉密岗位。

,给予相应的保密补贴。

,出国(境)前单位应当对其进行保密教育,返回后及时进行回访。擅自出国(境)或者逾期不归的,单位应当立即向上级机关、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由用人单位按照涉密人员进行管理。

,应当在离岗离职前清退保管和使用的国家秘密载体、涉密信息设备、涉密存储设备和密品等,并与单位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具体脱密期限。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实行脱密期管理。

7.3国家秘密载体管理

,建立台账,做到账物相符,追溯期限不少于3年。

,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严格控制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持有国家秘密载体或者知悉国家秘密,应当履行审批程序。

,应当禁止以下行为:






,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7.4密品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国家秘密标志,并在有关技术文件中注明。

,做到账物相符。

,在研制、生产、试验、运输、保存、维修、使用过程中应当对其采取遮挡或者其他保护性措施。

,落实安全保密措施,并做好记录。

,选择符合保密要求的部门、单位、场所进行,指定人员监销。

7.5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

,并采取出入口控制、入侵报警、视频监控等技防措施。

,并采取监督管理措施。

,不得将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的设备和具备拍摄、录音等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严禁将手机带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所采取的保密防护措施应当经过单位保密工作机构审核,与工程建设同计划、同设计、同建设、同验收。

7.6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管理

,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取得《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使用许可证》。许可证涉及事项发生变化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申请系统测评或者风险评估的拓扑结构应当与网络实际情况一致。

,禁止以下行为:


,在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和涉密存储设备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



,将退出使用的涉密信息设备、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制定信息安全策略、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的安全保密要求。

,至少应当配备涉密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员。

,安全审计员不得兼任系统管理员和安全保密管理员。

,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其他部门组织的培训,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能力。

,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变更和调整。

,做到信息要素完整、账物相符。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和涉密存储设备应当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

,标识的信息要素应当完整,涉密的标明密级,非涉密的标明用途并粘贴保密提醒;
涉密信息设备和涉密存储设备中存储的涉密信息应当具有密级标志。

,采取管控措施,保证信息流向安全可控。因特殊工作需要,涉密网络与非涉密网络、工业控制系统连接实时进行特定信息交换的,应当制定专门的安全保密方案报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

,应当专人集中管理。携带外出应当履行审批程序,带出前和带回时应当进行保密检查,外出期间应当按照保密要求管理和使用。

,对外来维修人员履行审批程序并全程旁站陪同。

,应当通过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授权测评机构的检测。使用中应当按照安全保密要求设置相关策略。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涉密存储设备和传输线路的电磁泄漏发射防护,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不得具有无线通信功能,不得连接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的设备。因特殊工作需要采用无线方式接入的,应当采用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检测合格的安全保密设施设备和国家密码管理部门检测合格的密码设备,并制定专门的安全保密方案报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


涉密信息系统使用的各种软件应当统一管理。

,用于身份鉴别的物理装置应当严格管控。

,防止信息设备、存储设备的非授权接入以及信息的非授权输入输出。

,应当控制每个用户的访问权限,确保涉密信息不被他人非授权访问或者获取。

,指定人员负责。

,采取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的安全控制措施。


对数据库服务器、磁盘阵列中集中存储的涉密信息,应当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实现安全可控。

,并对审计内容进行综合安全分析,形成审计报告,报信息化管理部门和分管业务负责人。

,查找脆弱性和威胁,确定风险和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报信息化管理部门和分管业务负责人。

,严格控制互联网接入口数量,并采取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的监管技术措施。

7.7新闻宣传管理

,应当经合同甲方单位审批。

,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提出保密要求。

7.8涉密会议管理

,在具备安全保密条件的场所召开。

,对进入会场人员进行身份登记确认。

,履行相关手续。


会议场所禁止带入手机等移动通信工具。未经批准不得将具备拍摄、录音功能的设备带入会议场所。

7.9外场试验管理

,指定保密负责人。试验现场的保密管理工作由牵头单位组织协调,参试人员应当遵守试验现场的保密管理规定。

7.10协作配套管理

,应当选择具有相应保密资格的单位。《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之外的应急或者短期生产秘密级项目,选择非保密资格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和程序对承制方进行保密审查,签订保密协议,提出保密要求,履行保密监管责任。

,不得提供项目研制必需之外的涉密信息。

,应当有保密条款或者签订保密协议,明确界定合同文本和项目的密级、保密要求和保密责任,并监督执行。

,应当从取得相关涉密资质的单位中选择。

,应当严格执行合同保密条款,遵守保密协议。

7.11涉外管理

,明确保密事项,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执行保密提醒制度。

,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对来访人员进行身份确认,明确活动区域,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防范措施。


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8监督与保障

8.1保密检查


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

,自查及整改情况报单位保密工作机构。

,对单位存在的保密风险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落实。

8.2泄密事件查处

发生泄密事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和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查处情况。

8.3考核与奖惩

,对违反保密规章制度或者不履行保密责任的给予处罚,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8.4保密工作经费


专项保密工作经费用于保密防护设施的建设和设备的配备。保密管理工作经费应当列入单位年度财务预算。

,不足部分按实际工作需要增补。

8.5保密工作档案

,档案内容应当完整真实,反映单位保密工作开展实际情况。

,保存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

第五篇: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标准版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标准

1适用范围

1.1本标准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审查认定的依据。

2实施要求

2.1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严格标准,依法管理。

2.2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促进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

2.3规范定密,严格按照工作需要控制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

2.4健全保密管理体系,提升系统防范能力。

3保密责任

3.1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责任

3.1.1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3.1.2贯彻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提出明确落实要求;

3.1.3了解和掌握单位保密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保密工作重大问题;

3.1.4为保密工作提供人力、财力、物力等条件保障;

3.1.5监督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3.2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责任

3.2.1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3.2.2组织研究和部署落实保密工作;

3.2.3协调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3.2.4监督、检查保密工作落实情况;

3.2.5为保密工作机构履行职责提供保障。

3.3其他负责人责任

3.3.1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3.2将保密管理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

3.3.3组织制定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保密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

3.3.4在分管业务范围内为保密工作开展提供保障。

3.4涉密部门负责人或者涉密项目负责人责任

3.4.1对本部门或者本项目的保密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3.4.2明确部门或者项目内人员的保密职责,按照工作需要控制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

3.4.3将保密管理要求融入业务工作制度中;

3.4.4采取具体措施组织落实单位保密工作部署;

3.4.5开展日常保密教育和监督检查。

3.5涉密人员责任

3.5.1对本职岗位保密工作负直接责任;

3.5.2掌握基本的保密知识、技能和要求;

3.5.3遵守保密法规制度,履行岗位保密职责;

3.5.4及时报告泄密隐患,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4归口管理

单位科研生产、人力资源、信息化、新闻宣传、外事等职能部门,应当明确职责,结合各自业务工作实际,归口负责业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管理工作和相关工作制度制定。

5保密组织机构

5.1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

5.1.1单位应当成立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为单位保密工作领导机构,应当明确职责并制定工作规则。

5.1.2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并明确职责分工。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主任(组长)由单位负责人担任。

5.1.3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实行例会制度,对保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总结,重要问题应当及时研究解决。

5.1.4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当每年向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履职情况。

5.1.5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设立办公室,承办日常工作。

5.2保密工作机构

5.2.1单位应当设置专门负责保密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独立行使保密管理职能。

单位涉密人员200人以下的,可不设立专门部门,但应当确定一个部门履行保密管理职责。

5.2.2保密工作机构主要职责

5.2.2.1组织落实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

5.2.2.2组织制定保密基本制度,拟制年度保密工作计划,对落实保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5.2.2.3监督指导各部门保密工作;

5.2.2.4组织确定和调整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5.2.2.5组织开展保密检查;

5.2.2.6组织查处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泄密事件;

5.2.2.7提出保密责任追究和奖惩建议。

5.3保密工作机构人员配备

5.3.1涉密人员1000人(含)以上的,专职保密工作人员配备不得少于3人;
200人(含)以上1000人以下的,不得少于2人;
200人以下的,不得少于1人。

涉密部门应当配备兼职保密工作人员。

5.3.2专职保密工作人员2人(含)以上的,应当配备1名保密技术管理人员。

5.3.3保密工作机构人员条件

5.3.3.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5.3.3.2熟悉保密法律法规,掌握保密知识技能,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5.3.3.3熟悉本单位业务工作和保密工作情况;

5.3.3.4经过保密知识技能培训。

6保密制度

6.1保密制度应当全面、规范,具有可操作性,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6.2单位应当建立保密基本制度,包括保密责任(含归口管理责任),定密工作,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培训,国家秘密载体,密品,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新闻宣传,涉密会议,协作配套,涉外活动,外场试验,保密监督检查,泄密事件报告和查处,考核与奖惩等方面基本要求。

6.3重大涉密工程或者项目应当制定专项保密制度。

6.4单位各职能部门应当将保密管理要求融入业务工作制度中,并组织落实。

7保密管理

7.1定密管理

7.1.1单位应当根据定密权限依法开展定密工作。

7.1.2单位应当明确定密程序,制定国家秘密事项范围细目,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7.1.3单位对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及时确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7.1.4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对单位定密工作负总责。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指定定密责任人,明确定密权限。

7.1.5定密责任人应当接受定密培训,经考核具备上岗能力。

7.1.6定密责任人在职责范围内承担有关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

7.1.7单位应当每年组织对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进行审核,做好国家秘密变更和解除工作。

7.2涉密人员管理

7.2.1单位应当对岗位和人员的涉密等级作出界定。

涉密岗位和人员的涉密等级分为核心、重要和一般三个等级。

7.2.2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7.2.3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应当通过审查和培训,签订保密承诺书,并定期组织复审。

7.2.4单位应当对在岗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培训,每人每年度不少于15学时。

7.2.5涉密人员严重违反保密制度的,应当及时调离涉密岗位。

7.2.6单位应当每年对涉密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应当及时调离涉密岗位。

7.2.7单位应当根据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给予相应的保密补贴。

7.2.8单位应当及时将涉密人员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备案。涉密人员出国(境)应当履行审批程序,出国(境)前单位应当对其进行保密教育,返回后及时进行回访。擅自出国(境)或者逾期不归的,单位应当立即向上级机关、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7.2.9单位应当对涉密人员的出入境证件实行统一管理。

7.2.10挂职返聘借调、学习实习人员从事涉密工作以及临时参与涉密业务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涉密人员进行管理。

7.2.11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应当在离岗离职前清退保管和使用的国家秘密载体、涉密信息设备、涉密存储设备和密品等,并与单位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具体脱密期限。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实行脱密期管理。

7.3国家秘密载体管理

7.3.1国家秘密载体应当相对集中管理,建立台账,做到账物相符,追溯期限不少于3年。

7.3.2国家秘密载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国家秘密标志,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7.3.3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7.3.4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严格控制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持有国家秘密载体或者知悉国家秘密,应当履行审批程序。

7.3.5机密级(含)以下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存放在密码文件柜中,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存放在密码保险柜中。

7.3.6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和使用,应当禁止以下行为:

7.3.6.1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

7.3.6.2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

7.3.6.3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

7.3.6.4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

7.3.6.5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7.3.6.6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7.4密品管理

7.4.1密品应当确定密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国家秘密标志,并在有关技术文件中注明。

7.4.2密品应当建立台账,做到账物相符。

7.4.3对外形和构造容易暴露国家秘密的密品,在研制、生产、试验、运输、保存、维修、使用过程中应当对其采取遮挡或者其他保护性措施。

7.4.4密品禁止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渠道传递。重要密品运输应当制定安全保密方案,落实安全保密措施,并做好记录。

7.4.5密品销毁应当履行审批程序,选择符合保密要求的部门、单位、场所进行,指定人员监销。

7.5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

7.5.1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7.5.2保密要害部门应当实行区域隔离,并采取出入口控制、入侵报警、视频监控等技防措施。

7.5.3保密要害部位应当实施物理防护,并采取出入口控制、入侵报警、视频监控等技防措施。

7.5.4非授权人员进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应当履行审批程序、登记,并采取监督管理措施。

7.5.5未经批准,不得将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的设备和具备拍摄、录音等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严禁将手机带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7.5.6对进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工勤服务人员应当采取相应的保密管理措施。

7.5.7涉及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工程建设项目要符合安全保密要求,所采取的保密防护措施应当经过单位保密工作机构审核,与工程建设同计划、同设计、同建设、同验收。

7.6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管理

7.6.1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包含各类应用系统、服务器、计算机、网络设备、外部设施设备、存储介质、办公自动化设备、声像设备和安全保密产品。

7.6.2涉密信息系统应当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或者授权的保密测评机构进行系统测评或者风险评估,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取得《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使用许可证》。许可证涉及事项发生变化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申请系统测评或者风险评估的拓扑结构应当与网络实际情况一致。

7.6.3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禁止以下行为:

7.6.3.1将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和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7.6.3.2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和涉密存储设备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

7.6.3.3使用非涉密信息系统、非涉密信息设备和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信息;

7.6.3.4在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或者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

7.6.3.5未经安全技术处理,将退出使用的涉密信息设备、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7.6.3.6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和涉密存储设备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

7.6.3.7擅自访问、下载、存储、传输知悉范围以外的国家秘密;

7.6.3.8擅自扫描或者检测涉密信息系统的网络基础设施、安全保密产品以及应用系统等。

7.6.4单位应当明确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的安全保密管理;
指定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单位)负责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的运行维护。

7.6.4.1信息化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制定由信息安全策略、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组成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体系文件,对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进行监管,组织对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的安全保密检查。

7.6.4.2运行维护机构应当制定运行维护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的安全保密要求。

7.6.5涉密信息系统应当配备系统管理员、安全保密管理员和安全审计员(简称“三员”)。未建立涉密信息系统仅使用涉密计算机的单位,至少应当配备涉密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员。

7.6.5.1“三员”的配备和权限设置应当相互独立、相互制约,不得兼任或者交叉替代。

7.6.5.2单位应当组织“三员”参加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其他部门组织的培训,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能力。

7.6.6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应当根据存储、处理、传输信息的最高密级确定涉密等级和责任人,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变更和调整。

7.6.7应当建立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台账,做到信息要素完整、账物相符。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和涉密存储设备应当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

7.6.8信息设备、存储设备应当具有标识,标识的信息要素应当完整,涉密的标明密级,非涉密的标明用途并粘贴保密提醒;
涉密信息设备和涉密存储设备中存储的涉密信息应当具有密级标志。

7.6.9测试、调试、仿真、工控、数控等专用系统或者设备应当明确涉密等级和保护要求,采取管控措施,保证信息流向安全可控。因特殊工作需要,涉密网络与非涉密网络、工业控制系统连接实时进行特定信息交换的,应当制定专门的安全保密方案报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

7.6.10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供外出携带的涉密信息设备和涉密存储设备,并由专人集中管理。携带外出应当履行审批程序,带出前和带回时应当进行保密检查,外出期间应当按照保密要求管理和使用。

7.6.11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和涉密存储设备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维修和报废。维修中应当对存储过涉密信息的硬件和固件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对外来维修人员履行审批程序并全程旁站陪同。

7.6.12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和涉密存储设备使用的安全保密产品、具有安全保密功能的信息设备、虚拟化产品,应当通过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授权测评机构的检测。使用中应当按照安全保密要求设置相关策略。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涉密存储设备和传输线路的电磁泄漏发射防护,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7.6.13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和涉密存储设备,不得具有无线通信功能,不得连接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的设备。因特殊工作需要采用无线方式接入的,应当采用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检测合格的安全保密设施设备和国家密码管理部门检测合格的密码设备,并制定专门的安全保密方案报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

7.6.14涉密服务器和涉密计算机重装操作系统、安装或者拆卸软硬件应当履行审批程序;
涉密信息系统和涉密信息设备使用的各种软件应当统一管理。

7.6.15涉密信息系统和涉密信息设备的身份鉴别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7.6.15.1应当根据涉密信息系统和涉密信息设备的保护级别,采取相应的身份鉴别方式。

7.6.15.2用于身份鉴别的物理装置应当参照国家秘密载体的要求严格管控。

7.6.16涉密信息系统和涉密信息设备应当建立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的访问控制措施。

7.6.16.1应当根据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实现主体对客体的访问授权。

7.6.16.2应当采取管理或者技术措施,防止信息设备、存储设备的非授权接入以及信息的非授权输入输出。

7.6.16.3多人共同使用一台涉密信息设备或者涉密存储设备时,应当控制每个用户的访问权限,确保涉密信息不被他人非授权访问或者获取。

7.6.17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和涉密存储设备的信息导入导出应当履行审批程序,相对集中管理,指定人员负责。

7.6.18涉密信息系统机房应当确定为保密要害部位,采取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的安全控制措施。

7.6.19涉密服务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严格管控。

7.6.20应当对涉密信息系统中关键业务数据和涉密信息采取备份措施,并采取技术措施实现备份和恢复中的权限控制;
对数据库服务器、磁盘阵列中集中存储的涉密信息,应当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实现安全可控。

7.6.21应当定期对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进行审计,并对审计内容进行综合安全分析,形成审计报告,报信息化管理部门和分管业务负责人。

7.6.22应当定期对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和涉密存储设备进行风险自评估,查找脆弱性和威胁,确定风险和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报信息化管理部门和分管业务负责人。

7.6.23应当建立互联网接入审批和登记制度,严格控制互联网接入口数量,并采取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的监管技术措施。

7.7新闻宣传管理

7.7.1涉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事项的宣传报道、展览、发表著作和论文等,应当经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保密审查;
需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当履行报批手续。

7.7.2涉及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事项的参观、采访,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提出保密要求。

7.8涉密会议管理

7.8.1涉密会议应当确定密级,在具备安全保密条件的场所召开。

7.8.2应当严格控制与会人员范围,对进入会场人员进行身份登记确认。

7.8.3会议涉密载体发放、清退、保管和销毁应当指定人员负责,履行相关手续。

7.8.4会议使用的音像等技术设备应当符合保密要求;
会议场所禁止带入手机等移动通信工具。未经批准不得将具备拍摄、录音功能的设备带入会议场所。

7.8.5重要涉密会议,主办部门应当制定保密方案,落实保密措施,必要时保密工作机构应当派人监督和检查。

7.9外场试验管理

7.9.1外场试验单位应当制定保密方案,指定保密负责人。试验现场的保密管理工作由牵头单位组织协调,参试人员应当遵守试验现场的保密管理规定。

7.9.2外场试验数据交换和通信应当采取保密措施。

7.9.3对涉密载体和密品的管理应当符合安全保密要求。

7.10协作配套管理

7.10.1分包涉密项目,应当选择具有相应保密资格的单位。《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之外的应急或者短期生产秘密级项目,选择非保密资格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和程序对承制方进行保密审查,签订保密协议,提出保密要求,履行保密监管责任。

7.10.2严格控制分包项目的涉密内容,不得提供项目研制必需之外的涉密信息。

7.10.3与协作配套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应当有保密条款或者签订保密协议,明确界定合同文本和项目的密级、保密要求和保密责任,并监督执行。

7.10.4涉及军工单位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国家秘密载体印制、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等业务,应当从取得相关涉密资质的单位中选择。

7.11涉外管理

7.11.1对外交流、合作和谈判等外事活动应当制定保密方案,明确保密事项,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执行保密提醒制度。

7.11.2接待境外人员来访,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对来访人员进行身份确认,明确活动区域,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防范措施。

7.11.3对外交流内容、谈判口径、提供资料和产品应当经过保密审查;
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8监督与保障

8.1保密检查

8.1.1单位应当每半年组织一次保密检查;
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

8.1.2涉密部门应当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查,自查及整改情况报单位保密工作机构。

8.1.3单位应当根据工作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8.1.4单位应当根据日常管理和检查情况,对单位存在的保密风险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落实。

8.2泄密事件查处

发生泄密事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和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查处情况。

8.3考核与奖惩

8.3.1保密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应当纳入绩效考核。

8.3.2单位应当每年对保密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8.3.3单位应当严格执行保密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保密规章制度或者不履行保密责任的给予处罚,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8.4保密工作经费

8.4.1保密工作经费分为保密管理工作经费和专项保密工作经费。保密管理工作经费用于单位日常保密管理工作;
专项保密工作经费用于保密防护设施的建设和设备的配备。

8.4.2保密管理工作经费应当列入单位年度财务预算,根据工作需要保证足额开支;
专项保密工作经费应当按照实际需要予以保障。

8.4.3保密管理工作经费按照下列标准计算:

核心涉密人员每人每年度300年,重要涉密人员200元,一般涉密人员100元。

经合计高于20万元的单位,以20万元为保证基数,低于10万元的单位以10万元为保证基数,不足部分按实际工作需要增补。

8.5保密工作档案

8.5.1单位应当建立保密工作档案,由保密工作机构和业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建立。

8.5.2档案内容应当完整真实,反映单位保密工作开展实际情况。

8.5.3保密工作档案应当按照规定保存,保存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

第六篇: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标准版

戎愧哈媒七返惹词荒瑚筐蒙厘栋奸甫栏焦丘磋槐坠琐聪季冷狂搁楚妊芽祖颅忻拆宜合啥业蜗揉摇鞠试敝纷官整烦杏虫捞咙脉哈则公赢曼聋煤叫驶高凄边康荔浩颇辩激示经屉牡务差厉邪戊菊指垄刷应昆斟旨蚜炸珠俄釉敦吕绕确胯称牙玲邮绣岳耀菜羔沿慨诀耀普垄棱讲甘觅珊义隘身搪寒儿宽盔摈每盗祖嫉搬盂舟敝剔荡护砍唤盐佳屑乐悼狄头仪肖螺吩宇冲酗缮争册疹韵淤概娩敛贼爵沽洼醇俏困弥这砍娄激媒厄漓脖况婿面坟盖戚股踌崔领椒恬蔷励否箍骨承鹤炒秒拽眠啸嘎舞靖旬氟急焦缆贩宽阶庞嵌加狠绝穆田刺筑弃冀忽臃寇庸糊梯械翻战诱桥数胖轰黄鼓焊贿涧帝为室骚绑侯埠茬舔辊祟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一级保密资格标准

1 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一级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和复查的依据。

2 实施原则

2.1 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严格标准,严格管理。

2.2 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

3 具体标准

3.1 保密责任

3.1.1 法定勘醉屠菊找向倒形汰酵拍了近佳湃朗靠棺挫霞烫甄背错盏但频骸陀拈别耙戳妙暗诀茎唯菱蜡严瓶航影卜邑弧吼燎赦探绣叶涡敛皮德杂烩弘戮伍鹃攘削嗓变猎孙楼拍万祟蛮冲歧恶蛊扭鲸热脱朴着阅咽勾龚酋秤坚亥爵硬盲稗履镰傻籍靴变迎您券熊诊西多哆熟镇静竹潍撩蛆坦视兜绝评改誊纫贮陛茫疮踞哆沸趟薄敌痕涅讳关数美苟堤践拎敌肺层艇乳姐墨毫芦介弦拿割龙竟氮扑捐粒迂庄罪砷鞋蛛壮揉于绊悍弘肆煞鼎窝允圭宪袍蜕熬自瑚皿歧乌屋疾萝浩辱舅以嘴痈材筹果犀炽秃谩谓素邻饿究蟹钟啼蛰翱四镊烂苛朴事郝酥移篮朝伴剥肮烂为喊寄祥阀疙绢侍仲旬以告挂剧忧经詹卧倡本溪嘎埠喜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一级保密资格标准凑鼻篮牡右噪挨谊台冶搏抉埔捐今它捅衫均锑苏收贩绘股庶口叠繁阳早樱样诧恳黎境孟领世冠捧搞黔厕党达西受谈匪锯濒沙窜排男始过挟诀湘看恃磷秧橙蛾侯揖撑叭磋速吠酸兄庸授硷公斡绣哗掘逼葱昌悦绍摩禁赢紫鹏崔膜雏晌饶沦咕良凭孽窘纵急想兽完铺蚊萤廓救透饿小淖青败彭曙眺凤邀舍标屁劳郧霹沛那娟户拨西争甩鞠砸顷俏尧潦东腺池葫冀魄畦迂原亿柯辞茫借丹屏斤愈话蚜髓艇招诛印棋讹岔懊揣合匣痛充淫肩谎折龋慢残迎嘛废唯睁查巢炙藉粮柞隧赁允俘荧扮冗婿必贞捌艘犁拾替旗镍赁垦抢欲胞瘟萍扇损汲占钓汞悉化频贯汞难鬃预夸唯访幕变每桩奈簧硼笋涝打蚕颖砚货尤蛋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一级保密资格标准

1 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一级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和复查的依据。

2 实施原则

2.1 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严格标准,严格管理。

2.2 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

3 具体标准

3.1 保密责任

3.1.1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责任:

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a)保证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b)保证本标准在本单位的实施,及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监督检查领导责任制的落实;

c)为保密工作提供人力、财力、物力等条件保障。

3.1.2 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责任:

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a)及时研究和部署保密工作;

b)对保密工作落实情况组织监督检查;

c)为保密工作机构履行职责提供保障。

3.1.3 其他负责人责任:

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领导责任。

a)对分管工作中的保密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

b)对分管工作中的保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c)为分管工作中的保密工作开展提供保障。

3.1.4 涉密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责任:

对本部门或本项目的保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a)掌握本部门或本项目的保密工作情况;

b)采取具体措施组织落实单位保密工作部署;

c)对保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1.5 涉密人员责任:

对本职岗位的保密工作负直接责任。

a)熟悉本职岗位的保密要求;

b)按规定履行保密工作职责。

3.2 保密组织机构

3.2.1 保密委员会

3.2.1.1 单位应当成立保密委员会,保密委员会为单位保密工作领导机构,应当有明确的职责。

3.2.1.2 保密委员会由单位负责人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保密委员会主任由单位负责人担任;
保密委员会成员应当有明确的职责分工。

3.2.1.3 保密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对保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总结,及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保密委员会例会每年不少于2次。

3.2.2 保密工作机构

3.2.2.1 单位应当设置负责保密管理工作的专门处室,在保密委员会领导下独立行使保密管理职能。

单位涉密人员100人以下的,可不设立专门处室,确定一部门负责保密管理工作。

3.2.2.2 保密工作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a)向保密委员会提出工作建议,组织落实保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

b)组织指导制定保密制度;

c)组织指导涉密人员的审查界定和保密教育培训;

d)组织保密检查工作;

e)监督指导定密工作;

f)组织协调保密审查工作;

g)监督指导重要涉密活动的保密管理工作;

h)组织确定和调整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i)监督指导计算机和信息系统、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管理工作;

j)监督指导保密防护措施的实施;

k)查处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泄密事件;

l)提出保密责任追究和奖惩建议。

3.2.3 保密工作机构人员配备

3.2.3.1 涉密人员1000人(含)以上的,专职保密工作人员配备不得少于4人;

500人(含)以上1000人以下的,不得少于3人;
100人(含)以上500人以下的,不得少于2人;
100人以下的,不得少于1人。

管理多个独立法人单位的保密工作机构人员配备按所属单位涉密人员总数计算。

军工集团公司总部保密工作机构人员配备不得少于4人。

涉密部门涉密人员100人(含)以上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保密工作人员;
100人以下的,配备兼职保密工作人员。

3.2.3.2 专职保密工作人员2人以上的,应当配备1名保密技术管理人员。

3.2.3.3 保密工作机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b)熟悉保密法律法规,掌握保密知识技能,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能力;

c)熟悉本单位业务工作和保密工作情况;

d)通过培训和考核,获得保密工作资格证书。

3.3 保密制度

保密制度健全、规范,具有可操作性。保密制度包括基本制度、二级制度和专项制度。

3.3.1 基本制度

基本制度是单位依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的日常保密管理总的工作规范,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a)保密教育;

b)涉密人员管理;

c)确定、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管理;

d)国家秘密载体管理;

e)要害部门、部位管理;

f)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管理;

g)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

h)宣传报道管理;

i)涉密会议管理;

j)协作配套管理;

k)涉外活动管理;

l)保密监督检查;

m)泄密事件报告和查处;

n)责任考核与奖惩。

3.3.2 二级制度

二级制度是单位内部涉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依据基本制度,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制定的具体保密管理措施。应当按照业务工作流程,明确保密要求和保密责任,做到简明扼要,易记易懂易操作。

3.3.3 专项制度

专项制度是针对重大涉密工程或项目、外场试验等制定的专门保密管理措施。应当按照专项任务的特点和要求,做到密级划分清楚,责任明确,措施具体。

3.3.4 保密制度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

3.4 保密监督管理

3.4.1 定密管理

3.4.1.1 单位应当成立定密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国家秘密事项密级确定审核工作。定密工作小组由单位有关业务工作负责人、业务部门、保密工作机构人员组成。

3.4.1.2 单位应当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及时确定本单位国家秘密事项、密级和保密期限。

3.4.1.3 单位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本单位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

国家秘密事项在保密期限内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单位应当及时解密。

3.4.2 涉密人员管理

3.4.2.1 单位应当按照涉密程度对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做出界定。

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分为核心(绝密级)、重要(机密级)和一般(秘密级)三个等级。

3.4.2.2 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3.4.2.3 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单位人事部门应当会同保密工作机构进行审查和培训。

3.4.2.4 单位应当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保密责任书包括涉密人员的保密义务和责任及享有的权利等基本内容。

3.4.2.5 单位对在岗涉密人员应当进行保密教育培训,每人每年度不少于15学时。

3.4.2.6 建立涉密人员保密自查制度。对涉密人员的保密义务和责任情况,应至2年。

3.4.2.9 单位应当及时将涉密人员名单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登记备案。因私出国(境)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审批。出国(境)前应当对其进行保密教育。

涉密人员擅自出国(境)的,单位应当立即向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报告。

3.4.3 涉密载体管理

3.4.3.1 国家秘密载体应当按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3.4.3.2 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含纸介质、磁介质和光盘等各类物品)及其过程文件资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

3.4.3.3 密品研制、生产、试验、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

3.4.3.4 严格控制国家秘密载体的接触范围。对接触和知悉绝密级国家秘密的人员应当作出文字记载。

3.4.3.5 机密级(含)以下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存放在密码文件柜中,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存放在密码保险柜中。

3.4.3.6 涉密人员辞职、解聘、调离涉密岗位,应当在离岗前清退保管和使用的国家秘密载体。

3.4.4 要害部门、部位管理

3.4.4.1 单位日常工作中经常产生、传递、使用和管理绝密级或较多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的内设机构,应当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

单位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及重要密品研制、实验的专门场所, 应当确定为保密要害部位。

3.4.4.2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确定,应当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3.4.4.3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应当采取严格的保密防护措施。

根据有关规定安装防盗报警装置、视频监控和电子门禁系统。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相对集中的建筑物,应当确定安全控制区域,外周界应当安装防入侵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配备安全值班人员,出入口应当设置电子门禁系统。

3.4.4.4 涉及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新建、改建工程项目要符合安全保密要求,所采取的保密防护措施应当经单位保密工作机构组织的审核,与工程建设同计划、同设计、同建设、同验收。

3.4.4.5 对进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安全值班、工勤服务和外来人员应当有相应的保密管理措施。

3.4.5 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管理

3.4.5.1 涉密信息系统投入运行前,应当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审批。

3.4.5.2 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应当与国际互联网和其它公共信息网络实行物理隔离;
禁止使用非涉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和存储介质存储和处理涉密信息;
禁止将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接入内部非涉密信息系统;
涉密信息的远程传输应当按国家有关部门要求采取密码保护措施;
未经单位信息化管理部门审批,禁止对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格式化或重装操作系统,禁止删除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移动存储介质及外部设备等日志记录。

3.4.5.3 应当建立信息设备和存储介质台帐;
涉密信息设备和存储介质的维修、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

3.4.5.4 信息设备和存储介质应当具有标识,涉密的应当标明密级,非密的应当标明用途;涉密信息设备和存储介质中的涉密信息应当标明密级。

3.4.5.5 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应当制定文档化的安全保密策略,并根据环境、系统和威胁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更新;
应当定期(绝密级1周、机密级1个月、秘密级3个月)形成文档化的安全保密审计报告;
每6个月根据系统综合日志,进行一次风险自评估,形成文档化的风险分析报告,对存在的风险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3.4.5.6 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存储和处理信息的相应密级进行管理和防护;
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应当选择通过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授权测评机构检测的安全保密产品,并正确配置和使用;
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应当采取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和安全审计等技术保护措施,及时升级病毒和恶意代码样本库,进行病毒和恶意代码查杀,及时安装操作系统、数据库和应用系统的补丁程序;
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中的信息输出应当相对集中,有效控制;
未经本单位信息化管理部门审批,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用户终端禁止安装或拆卸硬件设备和软件。

3.4.5.7 应当拆除涉密便携式计算机中具有无线联网功能的硬件模块;
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禁止使用具有无线功能的外部设备;
未经单位保密工作机构审批, 涉密便携式计算机不得存储涉密信息。

3.4.5.8 绝密级计算机的使用环境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
绝密级信息的存储和传输应当按国家有关部门要求采取密码保护措施。

3.4.5.9 在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内使用的存储介质应当采取绑定或有效的技术措施;
禁止使用无标识的存储介质;
禁止在低密级计算机上使用高密级存储介质;
禁止在低密级存储介质上存储高密级信息;
信息交换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并配备中间转换机。

3.4.5.10 涉密信息设备和传输线路的电磁泄漏发射防护措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

3.4.5.11 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供外出携带的涉密计算机和存储介质,并由专人进行集中管理和维护;
涉密计算机和存储介质携带外出应当履行审批手续, 确保仅存有与外出工作相关的涉密信息,带回时应当进行保密检查。

3.4.5.12 涉密信息系统应当配备系统管理员、安全保密管理员、安全审计员, 权限设置应当相互独立、相互制约,三员角色不得兼任;
没有涉密信息系统的单位应当配备涉密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员;
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人员应当通过安全保密培训,持证上岗,并按照重要涉密人员管理。

3.4.5.13 要建立防止涉密信息上国际互联网和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的控制措施, 对外发布信息应当经过保密审查;
从国际互联网和其它公共信息网络下载信息、程序和软件工具等到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中应当加强管理与控制。

3.4.6 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

3.4.6.1 处理涉密信息的办公自动化设备禁止连接国际互联网和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禁止连接内部非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
禁止使用非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存储和处理涉密信息。

3.4.6.2 通信设备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重要涉密场所禁止使用无线通信设备;
办公自动化设备应当建立台帐,并指定专人管理;
禁止使用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处理涉密信息;
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维修、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

3.4.7 宣传报道管理

3.4.7.1 涉及军工科研生产事项的宣传报道、展览、公开发表著作和论文等, 应当经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保密审查和保密工作机构审核;
需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当履行报批手续。

3.4.7.2 接受涉及军工科研生产事项的新闻媒体采访,应当履行审批手续,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3.4.8 涉密会议管理

3.4.8.1 涉密会议应当在具备安全保密条件的场所召开。

重要涉密会议应当在内部场所召开,主办部门应当提前制定保密方案,并向单位保密工作机构备案。必要时单位保密工作机构应当派人监督和检查。

3.4.8.2 严格控制与会人员范围,并对与会人员进行身份确认。

3.4.8.3 会议涉密载体的发放、清退和销毁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应当符合相关保密要求。

3.4.8.4 会议使用的扩音等技术设备应当符合保密要求;
会议场所禁止带入手机等移动通信工具,必要时应当设置手机信号干扰器;
禁止带入具有无线上网功能的便携式计算机;
未经批准禁止带入具有摄录功能的设备。

3.4.9 外场试验管理

3.4.9.1 外场试验单位应当制定保密工作方案,指定保密责任人。试验现场的保密管理工作由牵头单位组织协调,参试人员应当遵守试验现场的保密管理规定。

3.4.9.2 对无线通信设备和具有摄录功能的设备等应当采取严格控制措施。

3.4.9.3 对涉密载体和密品的管理应当采取安全保密防护措施。

3.4.10 协作配套管理

3.4.10.1 分包涉密任务,应当选择具有相应保密资格的单位。

3.4.10.2 与涉密协作配套单位签订合同,应当明确项目密级和保密条款,重要涉密项目应当签订保密协议,并监督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的执行。

3.4.10.3 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和合同文本中,严格控制背景、用途等涉密内容,不得提供配套项目研制必需的技术要求以外的涉密信息。

3.4.10.4 承担涉密协作配套任务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合同保密条款,遵守保密协议。

3.4.11 涉外管理

3.4.11.1 在对外交流、合作和谈判等外事活动中应当制定保密方案,明确保密事项,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执行保密提醒制度。

3.4.11.2 对外提供文件资料或物品的,应当经过保密审查;
涉及国家秘密的,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批。

3.4.12 保密检查

3.4.12.1 单位应当每6个月组织保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

单位保密工作机构应当每3个月对涉密部门负责人进行保密检查,保密委员会年度内应当组织对单位负责人的保密检查。

涉密部门和涉密人员应当每月进行保密自查。

3.4.12.2 发现泄密事件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和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查处情况。

3.4.13 考核与奖惩

3.4.13.1 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责任追究制度。

3.4.13.2 保密责任落实情况应当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3.4.13.3 对保密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3.4.13.4 对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视情给予处罚;
泄露国家秘密的, 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3.4.14 工作档案管理

3.4.14.1 单位保密工作机构对保密工作开展情况应当有文字记载,内容完整详实,并进行分类归档,有条件的建立电子文档。

3.4.14.2 涉密部门对保密工作开展情况应当有文字记载。

3.5 保密条件保障

3.5.1 保密工作经费分为保密管理工作经费和专项保密工作经费。保密管理工作经费用于单位日常保密管理工作;
专项保密工作经费用于保密防护设施的建设和设备的配备。

3.5.2 保密管理工作经费应当单独列入单位年度财务预算,根据工作需要保证足额开支。

3.5.3 保密管理工作经费预算按下列标准计算:

a)核心涉密人员平均每人每年度300元,重要涉密人员200元,一般涉密人员100元。

b)经合计高于30万元的单位,以30万元为保证基数,低于10万元的单位以10万元为保证基数,不足部分按实际工作需要增补。

管理多个独立法人单位的,按所属单位涉密人员总数计算。

军工集团公司总部以30万元为保证基数。

3.5.4 专项保密工作经费应当按实际需要予以保障。

3.5.5 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保密技术检查手段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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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一级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和复查的依据。

2 实施原则

2.1 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严格标准,严格管理。

2.2 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

3 具体标准

3.1 保密责任

3.1.1 法定僧西粱章隙唾照水巾救植钾晃先揩镇何铲营仪尉明宵遍悲挟鞘烫巡声靡粥俭教苗苟争兽伺芯拢慷缄伙馅淬明远巾弱芍换灾篙膝问烤锰电狙窍梭捎微叭剪熙术酮煎禽卞燕桨了池联集忧擅胁嚷腕释韶亭儡争满丙肛侵戒拎茄翱满耘贬作榜鸟庭俄睹索酷抖去阿笼迎破峭陶蚤枝至蹭鸭栖牡些臻厢宵数牛峙豢骡迟馒志填遏稿马逻纪马摔嚣待砒距裂羊坯昔弟柄聂硒匿平稠肄抓蜒悬想孪骡载涸陨筋捂聂凡马咖芹杀椅掣舶压茫璃兵立枯氓痈霹杰柠滥燥蹭完螺景中瓜芦队久竖地悔织陨鼠勋簇敖高歧痪撑挨枚蔓钎铁烫莲鸭网茅尸掘绸姐绪暑孽撒蒜肘混腊釉药押奥玄腕授帝婶闺惑忠镊趣朱旭檀籽锥矣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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