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形式审查要点(完整)

来源:优秀文章 发布时间:2022-08-17 点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形式审查要点(完整),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形式审查要点(完整)

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形式审查要点3篇

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形式审查要点篇1

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形式审查要点

一、限定条件审查注意事项

1. 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
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9年3月5日之前的,或在3月5日前已向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办公室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各地社科规划办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的时间为准)。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2019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 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8.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9.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10.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11.申请人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4年3月5日后出生)。

12.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二、《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一)封面填写注意事项:

1.“项目登记号”、“项目序号”——两个代码框申请人无需填写。其他栏目由申请人用中文填写。

2.项目类别——只在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中选择。

3.学科分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一级学科名称。跨学科的课题,按照“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4.课题名称——应准确、简明地反映研究内容,一般不加副标题,不超过40个汉字(含标点符号)。

5.选题时要仔细阅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9年度课题指南》,《课题指南》条目分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条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6.申请人所在单位——一律填写所属一级单位,即 “兰州大学”,不加学院名称,学院不盖章。社科处统一加盖学校公章。

7.填写日期——与申请人承诺日期一致,2019年3月15日前。

注:要注意封面形式上的美观,下划线中间不能断裂。

(二)第二页填写注意事项:

申请者承诺必须由申请人本人签名,不能打印签名。申请人承诺的日期必须与封面的填写日期一致。

(三)第四页数据表填写注意事项:

1.填表所用代码以当年发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为准。表格粗框内一律填写代码,细框内填写中文或数字。

2.课题名称——与封面保持一致。

3.关 键 词——按研究内容设立。最多不超过3个主题词,词与词之间空一格,字数(含空格)不超过20个字符。

4.项目类别——按所选项填1个字符。例如,选 “重点项目” 填“A”,选“一般项目” 填“B”,选“青年项目”填“C”。

5.学科分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学科代码和二级学科名称。粗框内填3个字符,即二级学科代码;
细框内填二级学科名称。例如,申报哲学学科伦理学专业,则在粗框内填“ZXH”,细框内填“哲学伦理学”字样。跨学科课题填写与其最接近的学科分类代码。

6.研究类型——填写选项的代码。

7.负责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填写中文或阿拉伯数字。

8.行政职务——按数据代码表填写代码及具体行政职务(学院研究所所长等职务不填写,没有行政职务不填写)。

9.专业职务——按数据代码表填写代码及具体名称。

10.研究专长——按数据代码表填写代码和二级学科名称,只填写一个。

11.最后学历——按数据代码表填写代码及对应的具体学历。

12.最后学位——按数据代码表填写已取得的最高学位(应有学位证书:博士、硕士、学士,无学位可不填)。

13.担任导师——按数据代码表填写代码及名称,没有担任可不填。

14.所在省——按代码表规定填写:粗框内填“T”,细框内填“甘肃省”。

15.所属系统——按代码表规定填写:粗框内填“A”,细框内填“高等院校”。

16.工作单位——按单位和基层单位公章填写全称。即按“兰州大学+学院”填写,如“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全称),不能填写兰大哲社院等。

17.联系电话——请填写申请者电话(手机号)。

18.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属实填写。

19.是否在内地(大陆)工作的港澳台研究人员——选择是/否。

20.课题组成员——必须真正参加本项目的研究工作,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包括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后勤服务等人员。主要参加者若无专业职务,如在实际部门工作人员或在读博士生,在读硕士,在读本科生,请填写行政职务或在读博士或者在读硕士等,学历填写已获得的学历;
研究专长,按数据表的二级学科填写汉字;
青年基金项目,参加者年龄不能超过35周岁(1984年3月5日后出生)。申请人应亲自联系主要参加者,确定落实以下情况:主要参加者没有以负责人名义申报本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没有作为主要参加者参加本次国家社科基金2项以上,没有作为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主要参加者必须本人签字,如若省社科规划办发现同一人签字不同,申报项目均审核不过,不再上报。

21.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申报青年项目必须填写第一推荐人和第二推荐人两栏内容。推荐人必须是同行专家,推荐人的专业职务按照数据代码表填写,粗框内填写“A”,细框内填写相应的专业职务教授或研究员等。推荐人必须本人签字,如若省社科规划办发现同一推荐人签字不同,或者不是本人签字,申报项目均审核不过,不再上报。

22.预期成果——指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可多选。例如,预期成果为“专著”填“A”,选“专著”和“研究报告”填“A”和“D”。。课题负责人一定要考虑到结题的难度,实事求是地填写预期成果,否则结题时难以结项。

23.字数——以中文千字为单位。

24.申请经费——以万元为单位,填写阿拉伯数字,注意小数点位置。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25.计划完成时间——项目开始日期从申报时间起计算,完成时间按年度的年终时间填写,如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1日。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施中,因正当理由可以申请项目延期。应用研究项目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基础研究项目延期时间不得超过2年。

(四)第五页课题设计论证填写注意事项:

1.格式:每自然段前空两格;
论证中的序号不能太乱、太复杂;
控制页码,注意字体不能太小,保留适当的行距。保持标题与论证在一个页面,注意整体版面的美观。

2.论证按照申请书上要求进行论证,分为选题依据、研究内容、思路方法、创新之处、预期成果、参考文献六部分。

3.论证应避免以下方面缺陷:论证填写简单,论证草率,内容有明显缺陷的;
选题过于细小分散、缺乏全国性意义或典型性,不符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方向的;
无前期相关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申报课题基本无关、研究基础薄弱的。

4.字数严格控制在7000字以内(包括标点符号)。

(五)第六页研究基础和条件保障填写注意事项:

1.本表按照学术简历、研究基础、承担项目、与已承担项目或博士论文的关系、条件保障五部分论述。

2.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中的成果名称、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须与《课题论证》活页相同,活页中不能填写的成果作者、发表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等信息要在本表中加以注明。与本课题无关的成果不能作为前期成果填写;
合作者注明作者排序。

3.课题负责人的成果不列入参考文献。

4.凡以各级各类项目或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须在本表中注明已承担项目或学位论文(报告)与本课题的联系和区别。

(六)第七页经费概算注意事项(需要列支详细名目):

项目资金支出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活动相关的、由项目资金支付的各项费用支出。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直接费用:

1.资料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图书(包括外文图书)购置费,资料收集、整理、复印、翻拍、翻译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等。

2.数据采集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调查、访谈、数据购买、数据分析及相应技术服务购买等支出的费用。

3.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交流、考察调研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交通、食宿等费用,以及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赴港澳台、外国专家来华及港澳台专家来内地开展学术合作与交流的费用。其中,不超过直接费用20%的,不需要提供预算测算依据。

4.设备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设备和设备耗材、升级维护现有设备以及租用外单位设备而发生的费用。应当严格控制设备购置,鼓励共享、租赁以及对现有设备进行升级。

5. 专家咨询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专家咨询费预算由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研究实际需要编制,支出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 劳务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费用。

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以及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其社会保险补助费用纳入劳务费列支。劳务费预算应根据项目研究实际需要编制。

7. 印刷出版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的打印费、印刷费及阶段性成果出版费等。

8. 其他支出: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应当在编制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建议不可预见费用少填。

9.成果鉴定费由全国社科规划办另外拨付,不在预算范围内。

申请者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并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间接费用:

间接费用是指责任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用于补偿责任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等间接成本,有关管理费用,以及激励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等。

间接费用一般按照不超过项目资助总额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比例如下:5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30%;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为20%;
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为13%。

本年度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的间接经费按照30%进行预算,也就是说一般项目20万元按照间接费用6万元,直接费用14万元预算;
重点项目35万元按照间接费用10.5万元,直接费用24.5万元预算。

三、活页填写注意事项

1.活页上方的项目登记号和项目序号不填。

2.请不要忘记填写课题名称,课题名称要与《申请书》一致一般不加副标题。

3.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切记不能出现“甘肃”、“兰州”“兰州大学”等字样。

4.针对《论证活页》中请按照所列选题依据、研究内容、思路方法、创新之处、预期成果、研究基础、参考文献七部分进行论证。除“研究基础”外,本表与《申请书》表二内容一致,总字数不超过7000字。

5.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等,不得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刊期等。申请人承担的已结项或在研项目、与本课题无关的成果等不能作为前期成果填写。

6.成果名称、成果形式等须与《申请书》一致。

7.课题负责人的前期成果不列入参考文献。

8.活页论证的字数严格控制在7000字以内,也不宜过短,7000字包括前期成果和参考文献文字表述字数。

9.本表须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般为8个A4版面,《通讯评审意见表》作为第一页。正文请用合适字号行距排版,各级标题可用黑体字。

四、上报材料注意事项

1.推荐人意见,要本人亲笔签名,不能打印。

2.《申请书》与《论证活页》均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不能与申请书一块装订)

4.《申请书》与《论证活页》各报送一式7份。

5.各学院统一汇总的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社科处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2019年2月22日集中受理申报材料,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2:10,下午14:30—18:10),逾期不予受理。

6.本年度由基层单位统一上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由于基层单位延误提交项目文本时间而导致无法上报项目,后果由基层单位承担。

7.申请书和项目申请汇总表的最终电子版一定要发送到指定邮箱,从2015年开始,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开始建立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电子申报档案,申报材料须提交电子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电子版按照兰州大学+学院+姓名命名。同时电子版材料必须与纸质版保持一致。

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形式审查要点篇2

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各院系所、有关个人: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2年度课题指南》和《申报公告》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已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发布。现将做好申报工作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努力构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服务。

二、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准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三、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3年2月25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课题要以“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五、《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根据个人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申报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

六、申报课题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15万元。申请人应根据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七、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三年左右,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

八、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

九、申报课题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十、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四千字,要按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十一、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报告)的关系,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报告)原件。

十二、申请人从本通知附件下载申报材料,认真论证、仔细填报并按附件中的申报注意事项仔细审核无误后将有关材料报送社科处。社科处就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进行审核并签章。

十三、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12日至2012年2月13日,请在此时间之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报送社科处的材料包括:A3双面印制并签名的申请书一式7份,A3双面印制的活页7份(夹在申请书内),同时请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信箱skc@admin.ecnu.edu.cn。

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形式审查要点篇3


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形式审查要点

一、限定条件审查注意事项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
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8年3月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8.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9.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10.申请人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3年3月5日后出生)。

二、《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一)封面填写注意事项:
1.“项目登记号”、“项目序号”——两个代码框申请人无需填写。其他栏目由申请人用中文填写。
2.项目类别——只在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中选择。

3.学科分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一级学科名称。跨学科的课题,按照“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4.课题名称——应准确、简明地反映研究内容,一般不加副标题,不超过40个汉字(含标点符号)。


5.选题时要仔细阅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8年度课题指南》,《课题指南》条目分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条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
6.申请人所在单位—— 一律填写所属一级单位,即 “兰州大学”,不加学院名称,学院不盖章。社科处统一加盖学校公章。
7.填写日期——与申请人承诺日期一致,2018年2月7日前。

注:要注意封面形式上的美观,下划线中间不能断裂。

(二)第二页填写注意事项:
申请者承诺必须由申请人本人签名,不能打印签名。申请人承诺的日期必须与封面的填写日期一致。
(三)第四页数据表填写注意事项:
1.填表所用代码以当年发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为准。表格粗框内一律填写代码,细框内填写中文或数字。
2.课题名称——与封面保持一致。

3.关 键 词——按研究内容设立。最多不超过3个主题词,词与词之间空一格,字数(含空格)不超过20个字符。
4.项目类别——按所选项填1个字符。例如,选 “重点项目” 填“A”,选“一般项目” 填“B”,选“青年项目”填“C”。。
5.学科分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学科代码和二级学科名称。粗框内填3个字符,即二级学科代码;
细框内填二级学科名称。例如,申报哲学学科伦理学专业,则在粗框内填“ZXH”,细框内填“哲学伦理学”字样。跨学科课题填写与其最接近的学科分类代码。。

6.研究类型——填写选项的代码。
7.负责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填写中文或阿拉伯数字。

8.行政职务——按数据代码表填写代码及具体行政职务(学院研究所所长等职务不填写,没有行政职务不填写)。
9.专业职务——按数据代码表填写代码及具体名称。
10.研究专长——按数据代码表填写代码和二级学科名称,只填写一个。

11.最后学历——按数据代码表填写代码及对应的具体学历。
12.最后学位——按数据代码表填写已取得的最高学位(应有学位证书:博士、硕士、学士,无学位可不填)。
13.担任导师——按数据代码表填写代码及名称,没有担任可不填。

14.所在省市——按代码表规定填写:粗框内填“T”,细框内填“甘肃省”。

15.所属系统——按代码表规定填写:粗框内填“A”,细框内填“高等院校”。
16.工作单位——按单位和基层单位公章填写全称。即按“兰州大学+学院”填写,如“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全称),不能填写兰大哲社院等。
17.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18.联系电话——请填写申请者电话(手机号)。

19.邮政编码——730000。
20.课题组成员——必须真正参加本项目的研究工作,不含项目负责人,不

包括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后勤服务等人员。主要参加者若无专业职务,如在实际部门工作人员或在读博士生,在读硕士,在读本科生,请填写行政职务或在读博士或者在读硕士等,学历填写已获得的学历;
研究专长,按数据表的二级学科填写汉字;
青年基金项目,参加者年龄不能超过35周岁(1983年3月5日后出生)。申请人应亲自联系主要参加者,确定落实以下情况:主要参加者没有以负责人名义申报本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没有作为主要参加者参加本次国家社科基金2项以上,没有作为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主要参加者必须本人签字,如若省社科规划办发现同一人签字不同,申报项目均审核不过,不再上报。
21.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申报青年项目必须填写第一推荐人和第二推荐人两栏内容。推荐人必须是同行专家,推荐人的专业职务按照数据代码表填写,粗框内填写“A”,细框内填写相应的专业职务教授或研究员等。推荐人必须本人签字,如若省社科规划办发现同一推荐人签字不同,或者不是本人签字,申报项目均审核不过,不再上报。
22.预期成果——指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可选报1项或2项代码。建议选专著就不再选其他。课题负责人一定要考虑到结题的难度,实事求是地填写预期成果,否则结题时难以结项。
23.字数——以中文千字为单位。
24.申请经费——以万元为单位,填写阿拉伯数字,注意小数点位置。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22万元。申报者严格依此标准填写经费预算。
25.计划完成时间——项目开始日期从申报时间起计算,完成时间按年度的年终时间填写,如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1日。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施中,因正当理由可以申请项目延期。应用研究项目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基础研究项目延期时间不得超过2年。
(四)第五页课题设计论证填写注意事项:
1.格式:每自然段前空两格;
论证中的序号不能太乱、太复杂;
控制页码,注意字体不能太小,保留适当的行距。保持标题与论证在一个页面,注意整体版面的美观。
2.论证按照申请书上要求进行论证,分为选题依据、研究内容、思路方法、创新之处、预期成果、参考文献六部分。
3.论证应避免以下方面缺陷:论证填写简单,论证草率,内容有明显缺陷的;
选题过于细小分散、缺乏全国性意义或典型性,不符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方向的;
无前期相关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申报课题基本无关、研究基础薄弱的。
4.字数严格控制在7000字以内(包括标点符号)。

(五)第六页研究基础和条件保障填写注意事项:
1.本表按照学术简历、研究基础、承担项目、与已承担项目或博士论文的关系、条件保障五部分论述。
2.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中的成果名称、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须与《课题论证》活页相同,活页中不能填写的成果作者、发表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等信息要在本表中加以注明。与本课题无关的成果不能作为前期成果填写;
合作者注明作者排序。


3.课题负责人的成果不列入参考文献。

4.凡以各级各类项目或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须在本表中注明已承担项目或学位论文(报告)与本课题的联系和区别。
(六)第七页经费概算注意事项(需要列支详细名目):
项目资金支出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活动相关的、由项目资金支付的各项费用支出。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直接费用:
1.资料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图书(包括外文图书)购置费,资料收集、整理、复印、翻拍、翻译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等。
2.数据采集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调查、访谈、数据购买、数据分析及相应技术服务购买等支出的费用。
3.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交流、考察调研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交通、食宿等费用,以及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赴港澳台、外国专家来华及港澳台专家来内地开展学术合作与交流的费用。其中,不超过直接费用20%的,不需要提供预算测算依据。
4.设备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设备和设备耗材、升级维护现有设备以及租用外单位设备而发生的费用。应当严格控制设备购置,鼓励共享、租赁以及对现有设备进行升级。

5. 专家咨询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专家咨询费预算由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研究实际需要编制,支出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 劳务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费用。
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以及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其社会保险补助费用纳入劳务费列支。劳务费预算应根据项目研究实际需要编制。
7. 印刷出版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的打印费、印刷费及阶段性成果出版费等。

8. 其他支出: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应当在编制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建议不可预见费用少填。
9.成果鉴定费由全国社科规划办另外拨付,不在预算范围内。

申请者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并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间接费用:
间接费用是指责任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用于补偿责任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等间接成本,有关管理费用,以及激励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等。
间接费用一般按照不超过项目资助总额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比例如下:5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30%;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为20%;
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为13%。

本年度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的间接经费按照30%进行预算,也就是说一般项目20万元按照间接费用6万元,直接费用14万元预算(实际以申请额度为准);
重点项目35万元按照间接费用10.5万元,直接费用24.5万元预算。

三、活页填写注意事项
1.活页上方的项目登记号和项目序号不填。


2.请不要忘记填写课题名称,课题名称要与《申请书》一致,一般不加副标题。
3.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切记不能出现“甘肃”、“兰州”“兰州大学”等字样。
4.针对《论证活页》中请按照所列选题依据、研究内容、思路方法、创新之处、预期成果、研究基础、参考文献七部分进行论证。除“研究基础”外,本表与《申请书》表二内容一致,总字数不超过7000字。
5.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等,不得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刊期等。申请人承担的已结项或在研项目、与本课题无关的成果等不能作为前期成果填写。
6.成果名称、成果形式等须与《申请书》一致。

7.课题负责人的前期成果不列入参考文献。
8.活页论证的字数严格控制在7000字以内,也不宜过短,7000字包括前期成果和参考文献文字表述字数。
9.本表须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般为8个A4版面,《通讯评审意见表》作为第一页。正文请用合适字号行距排版,各级标题可用黑体字。

四、上报材料注意事项
1.推荐人意见,要本人亲笔签名,不能打印。
2.《申请书》与《论证活页》均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不能与申请书一块装订)
4.《申请书》与《论证活页》各报送一式7份。
5.各学院统一汇总的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社科处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2018年2月7日集中受理申报材料,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6.本年度由基层单位统一上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由于基层单位延误提交项目文本时间而导致无法上报项目,后果由基层单位承担。
7.申请书和项目申请汇总表的最终电子版一定要发送到指定邮箱,从2015年开始,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开始建立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电子申报档案,申报材料须提交电子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电子版按照兰州大学+学院+姓名命名。同时电子版材料必须与纸质版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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