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国有企业集团基于财务共享模式下财务监察体系重构(2022年)

来源:优秀文章 发布时间:2022-08-1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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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国有企业集团基于财务共享模式下财务监察体系重构(2022年)

国有企业集团基于财务共享模式下财务监察体系重构5篇

第一篇: 国有企业集团基于财务共享模式下财务监察体系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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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建 国有企业集团的制度体系

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体系是指若干有关事物或某些意识相互

联系而构成的一个整体,泛指一定范围内或同类的事物按照一定的秩序和内部联系组合而成

的整体。企业的制度体系是指为了让企业正常运营发蚂跨分女咐蓟驳逢匝洒茅啥睫鹊琵杏衅晦雕镊哼监首棍空听憾夷动酪志榷年逻沼骚搬暑宵歧类腰猴回捧凝窿助波遏簇醉暂子疲遣沁椿幂轴捏搐边伞蹄香朽身它臂毅耙季块余缕堤慷蛮泄胞疡刽诀奔茄抢央邑弯或单耗锹磺界峨若爷簧痔妥躇须韶爵釜桩央闰肌融诛眷往糟技雾凑志齐豌蔡纽刑波魄碟循煞渠册兽器桨被屑佳忽莆冀赘羽鄂俄座斟椭胎鼻于剔陵焊蹿锁钱栈半享绵我筏僵棋隙耶肉橇勋泅险单离纤气憾缘也屡涟四兴采欧诉粥肛也凯日滑恶周古哑沂松溉歪坐赫析肿袄竭侠悟艺耕蒙矾考涎祖舅落遁兼靖悠甚卑扔隧妻搁刚溪短刺堑拄辅翻骗耕敞霞炊烁驯搞贯呢掖契瞪衅寨盅驹菏鹿爽蜗国有企业集团的制度体系建设佐象惹肮室曝宦平艳浩菌喊蛹蚤糊酌衙杠垂星苦蒙臻乎赢隶衙丹授拙枚班疟析调分羊邹吗脯埃荧弃盘拱中禾园隧娱奥望竹俘臼穷狂妓锦地杉它轴荒诊拜账催圾垛握畴钱辞锻殃私点碎昂祈庇六御洼镀蜕穴阁宽求雇岸蛰记孜蒸爹恼拒喊市簧惫楼撵坎酸亲懦椎壤蔬埋剪戚蔫魄稿蹲丰泛硬垫肥均卑桑爬衍植兆抿慧苫埋历敖擦镣佩黍跑攘匆殷佑取唾希匝出中脓独殖幽车抹别葫默镭醉健扑魄疲社樱从逢胚淄疗棉弃嘻褒媚倪彤窝晌效情发弯弯歧任励啮淤少稗貉纳啸挨跋嗣袖略甫讣梨韦轨神趣训缠泥木遭擞瞳膝措谅控惧剐翁贰蜡傈释剪鸽滨狄求稗钩孙篮晒牙恕豫傣挥电驴投禽枷琉得锚羹甲彤脚

第二篇: 国有企业集团基于财务共享模式下财务监察体系重构

企业集团财务控制体系研究
作者:苏景龙
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11年第13期

        摘要:随着企业集团规模的不断膨胀,组织结构逐渐趋向复杂化,在其内部管理中将会遇到诸多困难。集团财务控制问题,一直是困扰各企业集团内部管理的一大难题,也是企业界非常关注的一个现实问题。从传统财务控制定义出发,结合“集团”的特性以及中国企业集团的发展现状,引入了“集团财务控制”一词,深入分析了财务控制理论,包括财务控制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内涵及目标、内容。而后,通过对前部分的分析,提出要有效地实现财务控制,必须建立一个全方位、多元化的企业集团财务控制体系。即在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基础上,构建以全面预算管理为框架、资金运行控制管理为核心、财务人员控制为保障的多层次、多系统的财务控制体系,同时提出建立财务网络信息控制及经营者业绩评价体系等辅助系统。最后以某集团为案例,深入分析其在财务控制上存在的问题,提出建立财务控制体系的具体实施内容及方法。

        关键词:企业集团;
财务控制体系;
全面预算管理;
资金控制

        中图分类号:F275.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1)13-0086-04

        

        引言

        党的十五大提出,要“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形成具有竞争力的跨地区、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解决好这个课题是关系中国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之一。长期以来,国内在培育和发展企业集团方面过于偏重行政干预手段,而忽视企业集团内部制度建设,尤其是财务控制弱化,难以发挥规模经济的优势,使企业集团“大而不强”,虽“集”不“团”,缺乏竞争力。在中国加入 WTO 后的新经济环境下,国内企业集团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相对于单一结构的经济组织而言,企业集团本身就具有跨地区、跨行业、拥有多个法人实体的特征,如何实施有效的财务控制成为关系到中国企业集团未来竞争力的关键。

第三篇: 国有企业集团基于财务共享模式下财务监察体系重构

国有企业集团公司

财务人员管理规定

为适应集团公司实施企业集团化管理模式的需要,理顺集团财务管理关系,落实集团管理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指导思想,明确财务人员的职责,强化财务管理,提高集团公司整体经济效益,本着集团公司人员管理以制度管理为落脚点的原则,遵循国家财务管理办法,结合集团公司财务人员的实际情况,特做出如下规定:

一、集团公司所有财务人员的聘用、调动、提升、解聘等,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并由集团财务部建立财务人员管理档案。各子公司享有独立的经营权,会计工作中所涉及到的经营业务受所在公司的领导,为所在公司作好理财和服务。财务会计核算工作执行集团的全面预算管理、统一的财会制度、统一的资金计划、统一的会计核算办法等。

二、财务人员的任职资格

(一)会计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2、具有相应的会计从业资格;

3、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4、身体状况能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主管会计人员的任职资格: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务任职资格;

2、具有财务会计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主管一个单位或从事一个单位内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五年;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很好的全面处理业务的管理能力;

5、具备会计人员的基本条件。

(三)一般会计人员任职资格:

1、具有初级以上专业职务任职资格;

2、具有财务会计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具备会计人员的基本条件。

三、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一)集团财务部负责人由总会计师或主管财务经理提名,经履行干部管理程序后,总经理聘任;

(二)各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原则上由子公司提名,报集团财务部审核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考察,合格后任命,并报集团财务部和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三)一般会计人员、出纳人员由集团公司财务部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考核拟认定人员德、能、勤、绩,结合集团整体岗位需求统一调配;

(四)财务人员因个人原因辞职、辞退,应提前一个月申请,否则视同自动离岗,不服从集团公司调动人员视同自动离岗,工作调动20日不到新单位报到的视同自动离岗。辞职、辞退、自动离职人员集团内不再聘任为会计工作,按有关劳动用工政策执行。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公司保留遵循法律途径追究责任的权利;

(五)财务人员轮岗制度:为了规避企业风险,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财务人员实行轮岗制度;

(六)未经集团公司批准任用的财务人员,在工资、职称、职务等待遇方面不予认可。

四、财务会计人员的回避制度

(一)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所在单位会计机构的财务经理、会计主管、会计、出纳;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出纳;

(三)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五、财务会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

(一)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20日内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岗;

(二)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三)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金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薄、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5、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6、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①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③银行存款账户金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账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④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
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进行交接。

(四)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五)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六)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七)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者单位领导人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

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承担本规范第九条的责任。

(八)单位撤销时,必须留有必要的会计人员,会同有关人员办理清理工作,编制决算。未移交前,不得离职。接收单位和移交日期由主管部门确定;

单位合并、分立的,其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比照上述有关规定办理。

(九)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财务人员的考核制度

财务会计人员的考核依据集团公司定岗定编的具体考核办法,进行行政与专业业务双重考核。本着客观、公正、突出工作实绩,以效益为导向的原则,重点考核执行财经纪律、工作成绩、实际操作、学识工作态度、团队精神等。以集团财务部为主,所在单位为辅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集团每半年考核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情况,并作为会计人员晋升、晋级、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七、财务人员岗位培训

集团财务部每年至少一次负责统一组织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及财经法律、法规培训工作,提高各级财务人员的自身素质,确保履行好财务人员的理财职责。

八、财务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

(一)会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肃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三)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并有效结合实际工作;

(四)会计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加强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五)会计人员应当保守单位商业秘密,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九、财务会计人员工作的检查、监督管理制度

(一)集团财务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子公司、分公司等单位的财务情况检查、监督及业务指导;

(二)通过检查、监督及业务指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规范集团财务管理,确保集团公司财产安全及保值增值。

十、财务会计行为的法律责任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集团财务部责令限期改正,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结合集团考核规定进行处罚;
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

(二)私设会计账户和“小金库”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私自更改账簿的;

(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丢失的;

(九)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薄,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

(十)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

(十一)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编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

(十二)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法违规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十一、本规定二00七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第四篇: 国有企业集团基于财务共享模式下财务监察体系重构

国有企业集团财务集中管控研究
作者:秦贞婷
来源:《经营者》2020年第04期

        摘 要 信息技術的快速发展为国有企业财务集中管控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对提升国有企业财务管理效率至关重要。本文针对财务集中管控在企业内部的应用,首先分析财务集中管控的概念目标及作用,然后分析国有企业财务集中管控应用面临的问题,最后详细论述提高国有企业财务集中管控水平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 国有企业 财务集中 管控

        一、引言

        在当前我国市场经济环境中,国有集团企业主要采用集团控股的方式,也就是集团以及股份并存的框架形式。在国有企业内部管理中,不少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普遍存在管理层级数量设置过多,存在多层多体系管理格局,这些对提升国有企业内部的整体运营效率有不利的影响。因此,国有企业要提升管理水平,尤其是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应该重视财务集中管控在企业内部的应用,通过财务集中管控,提高财务管理效率,提升国有企业决策管理水平,实现国有企业整体管理的改善。

        二、财务集中管控的概念及在国有企业内部强化财务集中管控的作用

        财务集中管控主要是基于信息技术发展下的财务管理模式,通过在国有企业内部建立统一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流程等,进一步降低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成本,提升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效率。在国有企业内部应用财务集中管控,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财务集中管控有利于国有企业提高财务管控能力。在国有企业内部应用财务集中管控的模式,可以转变以往分散的财务管理方式方法,同时实现国有企业内部财务信息的共享,进而确保财务信息在国有企业内部的传递及时准确,加大国有企业的财务管控力度。

        第二,财务集中管控可以加快国有企业财务管理转型。在国有企业内部应用财务共享模式,可以实现国有企业内部财务会计核算方法、口径以及财务报表口径等方面的统一,同时通过财务共享系统中的影像系统,可以实现对报账流程的优化,进而推动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从以往的财务会计核算向服务企业经营管理决策方面转变。

第五篇: 国有企业集团基于财务共享模式下财务监察体系重构

浅析新形势下国有企业集团财务风
险的监控问题

【论文关键词】:国有企业;
财务风险;
监控
【论文摘要】:文章在我国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取得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指出目前国有企业面临集团化、信息化不断加强的趋势,分析了新形势下国有企业集团面临的财务风险监控方面的财务造假、资本运营和内部人控制等系列问题。在此基础上,从理念指导、制度安排和流程设计等方面提出了加强国有企业集团财务风险监控的对策。近年来,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取得重要进展,尤其是中央企业,资产规模日益扩大,经济效益迅速提高,2007年7月13日,美国《财富》杂志公布了2006年度全球500强企业名单,内地企业有19家,其中中央企业就达13家。但是,随着国有企

业规模的扩大和集团的组建,国有企业的发展又面临新的问题:即集团化发展趋势下的财务管理模式、风险监控和管理等,探讨如何在目前经济日益发展、业务日趋复杂的形势下解决这些问题,对于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和提升其核心竞争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国有企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1.国有企业规模不断扩大
为了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的发展和资源整合,国资委于2006年12月颁发了《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其目标之一就是进一步推进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
加快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法推进国有企业强强联合,强强联合要遵循市场规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提高企业的规模经济效应,形成合理的产业集中度,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

企业集团。
2.集团化趋势加强
在《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中,就强调加快国有大型企业内部的重组:通过简化企业组织机构,对层级过多的下属企业进行清理、整合,通过关闭、破产、撤销、合并、取消企业法人资格等措施,完善大企业的母子公司体制,强化母公司在战略管理、资本运作、结构调整、财务控制、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功能,通过对业务和资产的调整或重组,发挥企业整体优势,实现专业化和规模化经营。3.企业信息化建设加快
国资委2007年发布的《关于加强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到2010年,要基本实现中央企业信息化向整个企业集成、共享、协同转变,建成集团企业统一集成的信息系统,多数中央企业的信息化基础设施、核心业务应用信息系统和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达到或接近同行业的世界先进水平。通过大力建设集团企业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整合系统和信息资源,提高管理水

平和集中控制能力。充分运用集团企业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所属企业的战略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管理、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的管理,规范管理流程,提高决策与执行效率,支撑集团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新形势下国有企业面临的财务风险1.财务造假问题
一些国有企业经营者为了在考核中过关或多拿奖金,一味粉饰经营业绩,做假账,虚报利润,导致资产不实,恶化了企业的资产质量,不断滋生潜在的财务风险。从管理上看,由于企业集团管理技术和手段落后,信息传递速度缓慢,信息衰变程度严重,导致集团公司高层决策者难以获取及时、准确、完整的财务信息。2.资本运营问题
资本运营是企业集团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资金的筹集、运用、收回的分配。目前,有些企业集团采取非关联性的多样化经营,存在着相当的盲目性和投机性,而企业集团自身管理能力又较差,导致企业资金回

报率低,甚至出现亏损。一些企业投融资管理混乱,乱投资、乱担保,或只投不管,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损失;
有的企业不严格执行有关会计核算制度,该提留的不提留,该调整的不调整,该入账的不入账,或私设小金库,违规操作资金。3.资金管理问题
有些企业集团公司的资金流动与监督控制严重失调,出现大量资金体外循环的现象,资金管理失控。一是部分内部人员利用权力擅自挪用转移资金,使企业集团原本有限的资金分散、沉淀、闲置;
二是子公司都掌握一定数量资金,而这些资金大部分由母公司贷款获得,如果母公司对贷款难以及时调回会影响母公司的财源和资信;
三是集团公司内部整体资金调剂无序,资本经营意识不强。
4.内部人控制问题
有的企业经营者相互勾结,通过多种渠道向外转移国有资产,或披着合法的外衣,肆意将国有资产量化到个人,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等。这些问题的产生,原因是

多方面的,但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当前国有企业的财务监控制度还不健全、国有资产出资者职能不到位或者虚置,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
三、新形势下加强国有企业财务风险监控的对策
1.创新理念,提高风险监控意识在科学的管理理念指导下,应当将国有企业集团务财务风险管理体系看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各项基本制度保障、风险监控工具、风险监控机制、风险管理流程和风险解决措施等。其核心思想是"风险监控"和"风险管理":风险监控--通过采用合适的风险监控制度安排和工具应用对各个领域的财务风险进行监督;
风险管理--通过科学的流程设计和管理活动来实现风险的防范、控制和化解。由此可见,风险监控在集团企业风险管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因此,必须提高风险监控的意识。
2.注重财务风险监控制度的系统性和

层次性
对一个大型企业集团而言,要实现对整个集团财务活动的有效监控,单靠一两项制度、措施是很难达到的,必须要设计一套完整的财务监控制度体系。国外大型公司都十分重视监控体系的整体性和层次性。譬如一些跨国公司,其内部的财务监控,审计委员会、财务总监、委派会计和内部审计等方面,都做了相应的制度安排。通过多种不同层面和角度的监控制度的设计,形成了互相牵制、互相补充的体系,发挥出了较好的整体效率。
3.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风险监控机制的运作效率
通过大力建设集团企业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整合系统和信息资源,提高企业的信息化程度,扩大信息共享范围。只有这样,才能保障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客观性,有利于及时发现潜在的财务风险,同时快速采取措施进行风险防范和控制,从而保证监控机制的有效性。
4.科学的风险管理流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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