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监督责任清单(完整文档)

来源:优秀文章 发布时间:2022-08-0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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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监督责任清单(完整文档)

纪检监察监督责任清单5篇

纪检监察监督责任清单篇1

绛县纪委驻卫生局纪检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

为协助局党总支落实主体责任,推动绛县卫生局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局纪检组围绕加强组织协调、严格纪律监督、深化作风监督、强化履职监督、严肃查办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等监督责任,特制定如下监督责任清单。

一、协助党总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根据县纪委的决策部署,结合卫生系统实际向党总支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并协助党总支抓好组织实施:2、在党总支统一领导下,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总支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任务落实。3、制定《2015年度绛县卫生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建设重点目标任务分解表》,分解落实到单位、到人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靠前抓好部署落实,

二、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2、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3严明财经纪律,严查违反财经纪律的各类问题。4、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5、大力抓好我局纪律建设,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提升党纪约束力;
6、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强化履职监督执纪问责。

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监督,督促责任落实。同时,对本单位各股室及下属单位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强化问责,促进履职到位。

四、加强对作风建设。

认真执行县纪委作风建设监督考核办法,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内容、重点对象,开展作风问题明察暗访,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化作风建设,把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和贵责任追究力度,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建立抓落实的长效机制,严格按要求进行明察暗访,每季度督查问责一次以上.

五、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1、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协助党总支协调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2严格执行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总支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3、坚持抓早抓小,防止问题发展,及时教育挽救干部。认真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五项基本职责。及时处置反映党员干部涉嫌违法违纪的问题线索,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重视信访工作,认真自查线索,及时进行处置 。

六、深化“三个转变”,强化自身建设。

要进一步深化改革,转变观念,创新举措,深入推进“三转”工作,聚焦中心任务,强化执纪监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逐步实现纪检工作由“包打天下”到“术业专攻”的转身。

七、开展警示教育。

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开展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工作,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为大问题,要运用执纪成果,通过发布案件信息、通报典型案件等形式,定期开展廉政提醒和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纪检组长签名:

日 期:

 

纪检监察监督责任清单篇2

强制隔离戒毒所纪检干部如何才能履行好监督责任

李兴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纪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负监督责任。作为强制隔离戒毒所是国家和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执行机关,肩负着贯彻执行国家《禁毒法》、《禁毒条例》,教育、矫治、管理强戒人员的重要使命。纪检监察干部能否履行好监督责任,关系着强制隔离戒毒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直接影响着强制隔离戒毒执法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场所秩序的稳定。为此,纪检监察干部如何履行好监督责任,本人认为,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提高执纪执法监督能力和水平。

一、增强监督意识,勇于监督,善于监督

《党章》第四十四条规定:“各级纪委的主要责任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委负监督责任。因此,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纪委的神圣职责,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面临严峻和复杂形势而提出的要求的关键所在。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增强监督意识,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较强的责任感,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履行监督责任。把监督责任落实在每时每刻,每个环节,勇于监督,善于监督,不怕得罪人,敢于直面问题、触及矛盾,不畏首缩尾,得过且过,“迈过锅台上炕”,紧紧围绕强制隔离戒毒中心工作强化执纪执法监督,切实转变职能、转变方式、转变作风,自觉做到监督不缺位、不到位、不越位,确保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顺利推进,为教育矫治秩序稳定提供坚强的保证。

二、甘于寂寞、淡泊名利,无私奉献

作为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纪检监察是教育矫治执纪执法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和作风直接关系着教育矫治执纪执法监督的成效,关系教育矫治质量的提高。因此,除了具备坚定的政治思想素质外,还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首先,从思想上甘于寂寞,不考虑个人的得与失,敢于从私心杂念中解脱出来。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十分艰苦、艰难、艰巨的工作,有时因一起案件调查需长时间的在外奔波,因为一个问题的审查可以彻夜不眠,等等,但不要因此而影响自己履行监督责任,只有不考虑个人的得失,才能全面履职尽责。其次,从名利上要敢于淡泊,不要怕丢“乌纱”、失利益,敢于讲真话、讲实话。因为监督涉及到执法执纪的方方面面,甚至是所级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对事不对人的原则,不能一味迎合领导而放松监督,也不能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更不要因自己级别低、权不够、事过多,面过广,把应自己承担的监督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或者监督不真、说话不实,把监督变成走过场。再次,要敢于较“真劲”,凡事要搞清楚、弄明白,不当老好,坚持原则不松轻。纪检监察干部就是党的忠诚卫士,是党的“守堤”人。只有把党的根基守成固若金汤,党的生命才充满旺盛活力。因此,要树立不怕得罪人的意识,不拍丢“选票”、失位置,才能担当监督重任,在大是大非面前,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从而使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增强自律意识,加强思想修养,培足监督底气

古人云“律己足以服人,量宽足以得人,身先足以率人”。强制隔离戒毒所并非清水衙门,也有许多执法事项存在腐败的风险。作为执纪执法监督人员必须清醒地认识,强制隔离戒毒所是国家行政执法机关,是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基石所在。所以,监督责任之大,重任之重。因此,如何在工作中起好监督表率作用至关重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会议上讲话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要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行职责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发挥监督检查作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监督,做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努力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要求纪检干部强化律己意识,加强自身修养,带头弘扬清正廉洁的传统美德,从思想、品德、行动上从严要求自己,坚决执行党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自觉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先不做,坚决管好自己的嘴、腿、手,拒腐蚀永不沾,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同时,更要强化党的反腐败倡廉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不断增强履行监督能力和水平。一句话,就是增强律己意识,加强自身修养,培足监督底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为党的强制隔离戒毒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纪检监察监督责任清单篇3

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工作总结与纪检监察科学发展观演讲稿汇编


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工作总结

一、突出主业,强化纪检监察监督责任

今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将其摆在局中心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着力抓好落实,作为提升经贸部门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发展能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作风、提效能、促廉洁的首要工作,与经贸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认真落实纪检监察部门“三转”职能部署,于1月15日调整纪检组长原分管工业经济运行、安全生产、招商引资、技术改造与进步、办公室与后勤保障等工作,11月10日再次调整分工,不再分管对外展销、协助分管工业经济工作、政策法规等工作,率先实现了纪检组长不分管除纪检监察外的其他业务工作。坚持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工作重点转移到监督检查、执纪问责上来,找准自己的工作定位,突出抓好纪律执行、作风建设和惩治腐败等重点工作,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特别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在党组,纪检组既不能越俎代庖、大包大揽,又不能畏首畏尾、裹足不前,不断强化廉政文化教育宣传,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不断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公信力、执行力和落实力,真正让好的作风成为党员干部的一种信念、一种习惯,成为一种风气、一种氛围,为促进全市工业、商贸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严控“三公”,不断加大检查执纪问责力度

认真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修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三公”经费管理、开支范围、审批程序、纳入预算,实行支出总额控制,确保“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定期公开“三公”经费支出的详细情况。经常性开展“三公”经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机关效能、公款吃喝、旅游、违章建房、非法卖买土地、个人手机与办公室电话捆绑、办公用房、个人持有会员卡、出入私人会所等专项督查活动。认真按照局新制定的《廉政风险防控汇总表》,对9个股室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加强监督,尤其是在项目资金申报等实行重点监督、重点管理、重点防控,对权力运行廉政风险实施动态防控。一年来,开展机关效能督查10次,坚持每季度审查财务票据,开展3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公”经费专项检查活动并向市纪委呈报自查自纠情况。与局股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8人次,对两位拟任副股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对两位干部外出办公事未履行告知办公室进行戒勉谈话一次,并按照局机关工作人员效能问责实施(暂行)办法规定给予处理。20**年,我局“三公”经费支出控制有效,总支出14.6万元,下降13.1%。

认真按照市纪委《关于印发市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划片联动工作方案》的要求,主动配合,积极协助协作区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公”经费、机关效能、公车私用等明查暗访活动,参与协作区领导开展前岐村级公益生态林专项资金补助、供销社下属公司挪用公款等案件查处工作,参与原印刷厂职工违规建房案件调查工作。

三、严格“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按照“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总体要求,根据领导班子工作分工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岗位职责及主要任务分解的要求,监督党组成员不仅要抓好分管经贸业务工作,还要同时抓好抓实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带头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不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非法买卖土地和违规建房等,认真执行个人住房、出国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形成自觉遵守、落实、督促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始终贯穿于经贸工作的全过程,强化对分管股室工作人员廉政教育,始终绷紧反腐倡廉之弦,7月14日、12月31日各党组成员就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向党组作了汇报,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位,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业务股室具体抓的职责任务的良好氛围,有效地推进“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落实。

四、强化廉政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今年以来,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活动重点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经贸”的主题,突出了作风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年工作规划》、《党章》、《习近平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论述摘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剖析》、《摆脱贫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及中央、省、市、本市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等。结合了20**年度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方案(7月份),引导党员干部经常性登陆中纪委、省纪委等网站,广泛阅读纪检新闻、廉政教育、重点案例剖析,接受党风廉政教育;
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方式,开展“廉书荐读”活动,统一订购《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策图解》等。组织干部观看8月26日晚“八闽清风”廉政文艺走基层活动专场演出,8月20日开展是什么让他输掉人生――浙江平湖市委宣传部原副部长徐卫林受贿案剖析等法纪学习教育,4月29日组织干部职工到市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4月16日年邀请市委党校副校长肖鹏讲授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7月1日组织党员干部到贯岭镇茗阳村“红茗阳革命教育基地”等,期间还对局班子、各股室负责人、机关干部参加党建知识、机关效能、中央八项规定、反腐败、党风廉政建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等知识综合测试,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政策法规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做到坚持方向不动摇、勤勉工作不懈怠,着力提高经贸干部素质,改进干部作风。

五、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案件的发生

今年以来,我局新修订机关工作人员效能问责实施(暂行)办法、中心组学习制度、调研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和制定机关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定期听取和研究解决干部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制度、廉政风险防控汇总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实施意见等制度,使考勤、考核等各项制度不流于形式,杜绝上下班迟到早退、上网聊天、无故空岗、玩游戏、不按要求参加会议、不规范使用公务用车等制度不严、纪律松散问题的发生,为源头防腐提供了制度保证。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监督,建立固定资产明细登记表,新购设备统一纳入登记管理,及时登记造册。对已出租的国有房产,租赁人已无力经营或停止营业且未按期上缴租金的,依法依规收回,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拍租交易,同时限期收回逾期租金,有效地杜绝了国有资产流失。强化对各类项目资金补助申报工作的监督。加强对容易产生腐败的重点岗位监督,特别是加强对属于本局牵头向上争取和申报省千亿产业集群技改、省和市调控副食品基地建设等各类资金补助项目监督,提交党组或班子专题研究,促进项目申报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加强信访工作,建立信访流程,深入调查,及时给予答复解决,共收到信访件8件,已办结6件,另2件系12月份信访件,正在办理中,有效保障信访人员的合法权益。以公开栏、公示牌、政策汇编为载体,公开经贸惠企政策、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等,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在政府门户网及时发布我局工作动态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围绕“清廉经贸”目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在全市综合执法类中排名第12位,比上年度前进6位。

六、坚决服从委局工作安排

除了做好本派驻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之外,服从市纪委、监察局的工作部署,抽调人员配合案件查处陪护、楼道值班等工作,积极参加委、监察局组织的业务学习培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以及配合做好其它工作。

20**年,我局纪检监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与兄弟单位相比,还有差距,如工作创新、亮点等方面不足。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紧紧围绕主业,创新工作方法方式,采取有力措施,取得工作新成效。


纪检监察科学发展观演讲稿

纪检监察科学发展观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同志们,大家好!
我演讲的题目是《用心谱写忠诚之歌》。
今天,我站在演讲台上心情非常激动。两年来,我和大家一起共事,通过工作实践和锻炼,我认知了纪检工作,感悟了任职需求,完成了人生转变。前不久,我到临湖镇孙店集去调查取证,来到一位老大爷家里,我们说明来意后,老人家很热情地接待了我们。坐下来,老人家语重心长地说:现在是共产党的天下,有两种人让老百姓信得过。我不解地问:是哪两种人?老人家回答:一是军人,二是你们。军人保家卫国让人敬重,你们为民分忧让人拥护,我听后深受感触和启发,老人家的话虽然带有片面性,但他道出了人民群众的心声,折射了人民群众的期盼,反映了人民群众的需求。如今,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体制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纪检监察干部如何面对复杂局面,正确履行神圣职责,真正成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忠诚卫士呢?我想,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应该做到“五心”:

一、要以忠诚之心对待组织。党组织是领导干部成长进步的摇篮,立身做人的阶梯,履行职责的依托。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忠诚之心对待组织,就是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发扬党的光荣传统,保持党的优良作风,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坚守入党宣誓时对党的庄严承诺,对党组织的忠诚坦白。在精神状态上,不分心走神;
在廉政建设上,不以权谋私;
在执法执纪上不徇私情;
在生活作风上,守得住清贪,耐得住寂寞,挡得住诱惑,始终保持高尚的精神情操。

二、要以平常之心对待名利。台湾著名学者高震东先生说过:“要永远守住自己的位置,不要忘了自己是谁的儿子,要对父亲负责任;
不要忘了自己是谁的先生,要对太太负责任;
不要忘了自己是谁的长官,要对部下负责任;
不要忘了自己是谁的部下,要对长官负责任。”这句话道理十分明确,就是要摆正自己的位置,是领导的就要负起领导的责任,是部属的就要尽到部属的义务。一位老领导奋斗一生,退休后也曾感言:官大官小没完没了,钱多钱小都有烦恼,友谊健康是无价之宝。古人云:知足者常乐,贪婪者常悲。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三个平常”,即:做一个平常人,保持一颗平常的心,做一些平常的事。对自己要知足,满足于现有工作环境,满足于现有经济状况,满足于现有生活需求。不断强化自律意识,守好人生底线,自觉淡薄功名利禄,做到寒不改叶绿,暧不争花红,富不行不义,贫不起贪心。

三、要以奉献之心对待工作。事业伴失眠,责任出思想,工作见感情。纪检监察干部对待本职工作要有热情,要像郑培民同志那样,以寝不安枕、食不甘味的精神积极进取,创造性地抓好工作落实;
要像王瑛同志那样,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深思熟虑,提出纪检监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五个零” 的工作方法。当前,我们正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反腐倡廉第一线,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提升自身素质的同时,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注重工作实践,把职位当作工作的舞台,把能力当作干事的平台,精心谋事,潜心干事,用心做事,力争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有所作为。

四、要以宽容之心对待群众。“感人心者,莫过于情”。纪检监察工作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服务民生的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坚持从群众最欢迎的地方做起,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抓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当人民群众遇到困难需要帮助时,我们应该献出爱心;
当人民群众遇到矛盾需要化解时,我们应该献出诚心;
当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需要解决时,我们应该献出耐心;
当人民群众请求办理事项时,我们应该献出热心。把自己看小,才能把事情做大,我们要把人民群众的事当回事,这样就不会人走茶凉,背后落骂名,真正地让老百姓感受到“贴心人”的温暖。

五、要以感恩之心回报社会。“沧海一粟,方显英雄本色”。纪检监察干部始终要把组织的培养之恩,人民的哺育之恩,父母的关爱之恩放在心上,懂得感恩,就能找到立足点和平衡点,时常提醒当官为什么,现在做什么,将来留什么;
懂得感恩,就会在收获与付出之间作出正确选择,多讲奉献,少讲条件,辛勤工作而不怨天尤人,甘于清贫而不心浮气躁;
懂得感恩,才能倍加珍惜,经得起历史和现实的考验,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做到上不愧党,下不愧民。

同志们,纪检监察工作任重道远,让我们携手共进,用赤心铸就忠诚,用忠诚献身使命,努力吧,为共和国的明天更加灿烂辉煌而奋斗!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纪检监察监督责任清单篇4

[纪检监察]浅析如何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浅析如何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其中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同时还对落实两种责任进行了具体部署,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为强化“两个责任”指明了方向。本人结合学习、领会,就如何加强党委自身建设,落实党建工作的两个责任,谈一点个人粗浅认识和体会

  一、“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和主要内容

  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全面责任、首要责任。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领导责任。全面领导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分析、部署。二是教育责任。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三是管理责任。负责单位行政事务管理,队伍管理,对单位各项工作落实成效负总责。四是检查考核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定期组织检查考核,严格奖惩兑现。五是示范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勤政廉政,为本单位党员干部作出表率。

  纪委的监督责任主要包括监督地位、监督职责、监督方式等。从监督地位上看,纪委拥有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地位;
从监督责任来看,纪委承担着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的监督责任;
从监督方式来看,纪委拥有对违反纪律行为进行执纪问责的权力。纪委的监督对象主要包括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纪委的监督内容具体包括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等。

  二、强化“两个责任”的重大意义

  “两个责任”的提出,明确了党委和纪委的主要职责,解决了工作定位和工作责任问题,有利于将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要求落到实处。

  首先,有利于强化各级党委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此前,部分党组织及相关负责人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责任,“一岗双责”观念淡薄,有的甚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建设割裂开来、对立起来。主体责任意味着党委既是领导主体、落实主体、工作主体,也要承担主要的责任,如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不好,首先要问党委的责。这就给各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增加了压力,加重了责任,从而增强他们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

  其次,有利于增强责任制的执行力和可操作性。履行主体责任,就是要求党委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如果哪个地方、哪个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或者发生系统性、普遍性、区域性的腐败问题而不查处、不报告,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都将被倒查,被追究责任。

  再者,有利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三转”、抓好主业。过去,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承担了很多本该由党委、政府及其它职能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明确“两种责任”后,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大量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腾出更多的精力抓好执纪监督主业,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三、“两个责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存在观念陈旧、担当意识差等问题,在“两个责任”落实过程中,出现了主体责任履行表面化、形式化的现象。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看似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很重视,工作部署了、任务细化分解了,但仅仅浮于表面,停留在按照上级要求开会部署,日常监督听取汇报、提提要求、签个责任书等表面事务上,认为做到这一点,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就算尽了责、履了职。有的明知有违规问题,怕影响本单位的形象和荣誉、绩效考核和个人的测评而不愿问、不敢抓;
有的甚至在组织调查处理时,反复打招呼、做工作、讲理由。有的纪委监督责任意识淡化,遵循党委眼色,缺乏责任担当,查办案件、责任追究等主业荒废。有的业务部门“一把手”和分管领导没有做到对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两手抓、两手硬,结果导致党风廉政建设走了过场、做虚功。

  二是责任落实不到位。当前,仍有一些部门领导对履行自身职责要求不以为然,重视不够,奉行”多栽花少种刺”的无原则主义,管理上遵循着你好、我好、大家好的理念;
对本部门存在的不良风气,不抵制、不斗争,工作上不愿抓、不真抓;
发现问题也是点到为止,隔靴搔痒,不能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处置,约束警示的作用没有发挥,反而起到纵容和跟随效应。以上问题的存在,从表面看是在队伍层面、工作层面,深入分析,根子还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三是机制措施不到位。在贯彻落实责任制的方面,有的仍停留在年初开会部署,下发文件责任分解,年终检查考核的老套路上;
有的虽然制定了实施办法,但大多照搬照抄上级原则要求,具体操作办法缺乏针对性、操作性,存在责任交叉和责任“空挡”现象。责任考核由于缺乏连续性和全面性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走过场的情况普遍,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落实情况,形成做得好不如汇报得好的怪圈。

  四、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一步落实的建议

  应当看到,主体责任缺位或不到位的情况,其根子在党纪观念淡漠,导致了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责任担当缺失,监督责任缺失,纪律松弛。因此,落实“两个责任”,不仅要从思想认识上加强教育、学习、引导,更要在理顺体制机制、明晰职责定位上不断深化,并善用责任考核加强约束、督促落实。

  (一)责任主体应明晰职责,强化自律,勇于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多次强调“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不善禁者,先禁人而后身”。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党委、党组织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首先要强化自律。要谨记身在岗位不作为、拿着俸禄不干事、庸政懒政怠政,也是一种腐败。应始终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增强定力、慎独慎微,自始至终地做一个政治坚定的人,头脑清醒的人,胸怀坦荡的人,情趣高雅的人,平安幸福的人。并善于在作风建设的同时,时刻做到自警自省,从岗位职责、权力运行、思想道德和制度机制等方面经常性的进行风险排查,审视自身是否有着与职责不符的事;
是否有着权力失控的监督缺失和漏洞;
是否有着思想疑虑、言论泛滥、道德出轨的事;
是否有着制约不严、管不到位、放任放纵的事。应牢固树立纪律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守住底线、不闯红线、不碰高压线,决不让腐败之门从自己身上打开。以自身的清正廉洁当好廉洁表率。其次应勇于担责。党委、党支部主要领导应清醒的认清当前重点领域腐败案件依然易发多发、作风和效能方面的问题依然突出、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依然时有发生的现实形势,强化自身定位,不做管不住人的平庸之人,不愿管人的中庸之人,看不到人的“隐形之人”。应勇于担当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敢于唱黑脸当包公,该拉的袖子一定要早拉,该咬的耳朵一定要早咬,该敲的警钟一定要早敲,宁愿受到误解的怨恨,也不要看到出事后的悔恨;
宁愿听到骂声,也不要听到哭声。要坚持从严管理是对组织负责、对部属最大的爱护,坚决做到主动担责不松手、履职尽责不甩手、监督问责不缩手。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二)权责内容应理清界限,有章可循,精细管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理清责任、落实责任”。理清责任,是落实责任的前提,也是启动和实施责任追究的基础。如果责任不明确,落实责任就成了一句空话。所以,要把各个责任主体承担的责任具体化、明晰化,分清党委负什么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负什么责任,党委其他班子成员负什么责任,有关部门负什么责任,应理出详细的“责任清单”。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作好表率。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在强化执纪监督、查办违纪腐败案件等方面攥紧拳头打出去,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通过划分责任区域和责任范围,层层传导压力,把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形成责任共担的良性体制。

  (三)监督机制应祛虚求实,把握重点,突出实效。要坚持落实廉政党课,谈心谈话和民主生活会制度,通过组织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领导干部讲党课、开展专题培训、集体约谈和播放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加强对“两个责任”重要性的认识。要将以往只听汇报、走马观花式查查台账、自报数据成绩等表面化、“自娱自乐”式的检查考核模式向“日常检查、巡视监督、专项巡查、重点监督”的常态化、立体式检查考核模式转变。要侧重于加强工作部署落实的现实成效的问效力度,通过运用听(听汇报)、评(民主测评)、谈(个别谈话)、问(问卷调查)、访(走访查看)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整改纠正存在的问题,把工作落实的每个环节都纳入规范、有序的轨道,用日常实际数据规避考核偏虚的问题。要着力构建党内监督与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督网络。在充分发挥纪委、政工、审计、信访等部门的监督职能的同时,要深化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加强党务、警务公开,全面保障民警及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解决社会监督虚设问题,切实建好、用好、发挥好社会监督员的作用,拓宽和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四)肃纪正风应立时从严,有责必追,有错必究。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没有问责,责任就落不到实处。现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对发生腐败案件和违纪行为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这种责任追究已成为形势定律,不会放松、只会更严。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各级党委、纪委、监察、政工等部门在治理上,不能搞“下不为例,包着护着”;
在处理上,更要坚持“没有例外,没有特殊,心慈手软”。真正做到动真的、来实的,不护短、不手软。发生重大问题时,对瞒而不报,甚至欺上瞒下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那些心存侥幸、敢闯“红线”、敢碰“高压线”的人员,要严肃查处;
对不敢担当、失职失察的责任领导,要严肃追责,决不姑息迁就。对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只有用严肃的纪律、严格的制度、刚性的措施,才能确保主体责任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纪检监察监督责任清单篇5

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如何履行监督责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彰显了党反对腐败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指出:“全党同志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又对落实“两个责任”进行了系统阐述、作出了总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些都为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增添了动力。本文就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如何履行好监督责任,谈几点肤浅看法。

一、坚持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基层院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的根本原则

党章规定,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必须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体,纪委是协助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是出好主意、当好参谋,是检查、督促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纪委的主责就是抓“牛鼻子”、种“责任田”,就是监督。只有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纪检监察工作才有了主心骨、有了航向标,才不会迷失方向,才明白了监督什么、怎样监督、为什么要监督的问题。基层检察院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负主体责任,不是说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降低了,恰恰相反,越是强调党组的主体责任,越是对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提出了更高、更严格要求,因为纪检监察工作干得越出色,党组的各项工作才会落实地更彻底。

二、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条规定”的落实、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是基层院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的切入点

抓工作不抓干部不行,抓干部不抓作风不行,抓住了干部作风,就抓住了队伍建设的根本和关键。一切违纪违法行为,无一不是作风的问题、无一不是监督的责任。基层院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就必须从抓作风开始,必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湖南省委的“九条规定”、纠正“四风”问题作为履行职责的切入点、出发点和着力点。要坚持正风肃纪,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等突出问题,督促党组持续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整治检察队伍中存在的不正之风。要加强作风建设,继续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集中整治“庸懒散奢”等专项活动成果。要坚持曝光警示,对于检察队伍中发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精神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坚决予以通报曝光,维护检察人员的良好社会形象。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坚持不懈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湖南省委的“九条规定”,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仅可以净化基层检察院干部队伍以良好的检风带动社风促进民风,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也可以有效降低基层检察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既履行了责任也保护了干警。

三、不断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是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手段

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主体责任落实。要当好党组参谋,督促党组落实好主体责任,推进基层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要构建监督合力,综合运用纪检监察、检务督察、案件管理、专项督办等监督方式,形成有效监督合力。要加强监督检查,促进检察权正确行使。通过严明党纪检纪、强化决策监督、强化用人监督、强化执法监督等一系列举措,不断强化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并针对容易发生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严格执行廉政风险防控、执法办案说情报告等有关规定,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出轨、个人寻租机会,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

要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坚决、严厉打击腐败分子,这是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手段,也是“终极”手段,是维护党的纪律和检察纪律、永葆党的肌体健康和检察机关风清气正的内部环境的最后“防线”。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利益格局的调整,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检察干警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基层检察院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发生在检察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徇私枉法、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的案件,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以及发生在部分党员干警中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案件,易发多发、层出不穷,因此,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干部要有“武松”的勇气和胆识,不仅要多打“老虎”,更要勤拍“苍蝇”,有贪必肃、有腐必惩,以零容忍态度向腐败分子“亮剑”,形成有力震慑、高压态势,不辱使命,切实履行好执纪监督的职责。

四、不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的根本保障

要强化执纪监督意识,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关于“两个责任”战略部署的重大意义,根据中纪委部署,加快实现“三转”要求,围绕中心任务,聚焦监督主业,不断强化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牢固树立不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就是渎职、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就是失职的观念,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在新形势下,深入贯彻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是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干部做好本职工作的重要法宝,也是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更好地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保障。“三转”就是要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准确定位纪检监察自身的角色:我们不是职能部门,具体业务必须交还主责部门,我们的主业是查办案件;
我们不是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主体责任我们不能越俎代庖,我们承担的是监督责任。进一步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使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思路更加顺畅、权责更加清晰、任务更加明确,是基层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必然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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