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船AIS和北斗终端设备联合保障服务招标文件

来源:优秀文章 发布时间:2020-11-1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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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渔船 S AIS 和北斗终端设备联合保障服务

 项目编号:

 XSZJGXCG- - 2020- - 003

  采

 购

 招

 标

 文

 件

 采购人:

 象山县水利和渔业局

 代理机构:

 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九月

 2 第一章

 采购公告

 渔船 S AIS 和北斗终端设备联合保障服务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渔船 AIS 和北斗终端设备联合保障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gz://zc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月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ZJGXCG-2020-003 项目名称:渔船 AIS 和北斗终端设备联合保障服务 预算金额(元):1750000 最高限价(元):1750000 采购需求:AIS 设备 2826 套,北斗船载终端 2174 套 2020 年度联合保障服务。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投标人。如未注册的投标人,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 9 月 28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4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至 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gz://zczcygov.cn)

 方式:网上下载,投标人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gz://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gz://zczcygov.cn)登录上述投标人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0元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3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1日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上述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zc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1 日9:00。

 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二)[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

 备注:投标人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在规定时间前递交至上述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投标人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投标人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zc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或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 (4)本项目投标人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投标人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该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

 ①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拟在2020年10月20日16:00(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象山县来薰路478号二楼);拟在2020年10月20日16:00之后,2020年10月21 日09: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收件人:吴程瑶,联系方式:0574-65005173、13566501341。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②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送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二)[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6)开标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记录。投标人确有需要到现场的,相关单位到场人员应执行以下规定要求:

 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送至指定地点。

 (7)如本项目改为线下评标,投标人须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中提供: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进行收发。

 电子邮箱:147236977@qq.com (8)本项目评审过程各工作人员及评委各成员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工具,各评委各成员座位间距保持安全距离,评审过程开窗通风。

 (9)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10)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11)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6)(7)(8)(9)(10)条内容废止。

 (12)疫情期间,请各投标人遵守宁波市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4、投标保证金:因目前尚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投标人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投标人。如未注册的投标人,

 5 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象山县水利和渔业局 地

 址:象山县石浦 联 系 人:潘欧东 电

 话:13968372709

 代理机构: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来薰路478号二楼 联 系 人:吴程瑶 电

 话:0574-65005173/13566501341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林胜光 联系电话:0574-6575355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gzs://zc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6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编号:XSZJGXCG-2020-003 项目名称:渔船 AIS 和北斗终端设备联合保障服务 2 采购人:象山县水利和渔业局 地址:象山县石浦

 联系人:潘欧东 联系电话:13968372709 3 采购方式:公开采购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 1、合同签订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署后 7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50%作为预付款; (2)全部服务完成且相关资料归档后,按结算价款结清余款。

 5 服务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6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网 上 下 载 , 投 标 人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可 登 录 浙 江 政 府 采 购 网(gz://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gz://zczcygov.cn)登录上述投标人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7 踏勘现场:投标人可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8 投标文件接收单位: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10 月 21 日 9 时 00 分。

 递交地址: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二)(象山港路 300 号)

 递交方式:详见采购公告 9 开标时间:2020 年 10 月 21 日 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二)(象山港路 300 号)

 10 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报价文件 5 份,正本 1 份,副本 4 份;技术商务文件 5 份,正本 1份 ,副本 4 份; 电子备份文件 1 份,以 U 盘或光盘形式储存。

 7 11 投标保证金:因目前尚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2 标书费人民币 0 元 13 本次采购合同预算金额为 1750000 元; 最高限价 1750000 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14 投标报价: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是指完成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全部工程咨询工作内容的报酬。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15 履约保证金的数额:/ 16 投标有效期:90 天 17 招标代理服务费:

 1、中标人须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招标费率标准,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3、招标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

 中标人如未按上述规定办理,本公司有权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收取,并对不足部分进行追索。

  18 中标通知书的领取方式:采用邮寄方式或到代理机构现场领取。

 8 二、投标方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象山县水利和渔业局。

 2、“代理机构”系指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4、“货物”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针对宁波市西沪港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目标和特点制定项目实施各阶段的监测方案,包括项目前、中、后期修复效果评估监测方案等,并研究盐沼湿地的可持续发展问题的服务。

 6、“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系指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7、“▲”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

 ▲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

 四、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 1.1 投标报价必须以人民币报价,不接受外币报价。

 1.2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的要求在“开标一览表”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1.3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1.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

 1.5 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1.6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不适用)

 9 1.1 投标方应按“第一章

 采购公告”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如在开标截止前未提供的,招标方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1.2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开标前以转账方式汇入采购人账户,携带银行回单到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财务室(象山县丹城华翔大厦 9 号楼 2 楼)开具收据,以收据为准。

 1 1 .3 3 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了经济合同后,并把合同原件交于 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确认后才无息退还。

 1.4 落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质疑期满无异议的,无息退还。

 1.5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七、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90 个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不能小于招标文件的要求。

 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缓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在这种情况下,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分为以 U 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并加密。

 3、以 U 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

 4、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按本章第九条投标文件的组成编制。

 5、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投标文件的效力

 10 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 U 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九、投标文件的组成和份数

 1、投标文件的组成:

 第一部分:商务技术文件

 (1)投标函(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3)商务(服务)响应一览表(附件三)

 (4)企业业绩表(附件四); (5)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附件五);

 (6)本项目人员配备表(附件六); (7)对项目的实施方案(附件七); (8)评分标准所需要的其他资料(附件八); (9)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附件九); ▲“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涉及投标价格的内容,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第二部分:价格文件

 (1)开标一览表(附件一); (2)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二); (3)中小型企业声明函(附件三); 2、投标文件的份数: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

 (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1 份。

 (2)以 U 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1 份。

 (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价格文件(正本 1份,副本 4 份)。

 ▲ 十、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1、纸质备份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中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纸质备份投标文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的,

 11 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2、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中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签字部分按照本章第十条第 1 款要求。

 3、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中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以 U 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按照本章第十条第 2 款要求。

 十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2、以 U 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

 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价格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分别用封袋密封后递交(可以用 多个封袋密封,但“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必须分别密封,不能同时放在一个密封袋中)。

 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外包装标记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签字盖章及标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不承担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于开标地点接受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书面向采购人提出补充和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补充或修改材料的签署盖章、密封标记应按照本章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要求撤销投标的,应向采购人提交正式文件,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十三、开标

 1、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不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准时参加。

 (若投标截止日仍处于疫情应急响应期间,采用邮寄投标方式的,投标人需另附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

 12 理:

 (1)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投标人递交的以 U 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若因政府采购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投标人递交的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及以 U 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3)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4)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5)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6)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7)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8)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

 十四、评标

 1、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组成,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

 2、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3、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十五、合同授予

 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在合同金额变更范围内,如需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有权变更采购项目的数量和服务内容,但不能对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

 3、采购文件、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签订的附件。

 4、中标或者成交投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应重新招标。

 5、中标人如不遵守采购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按《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

 13 的规定上报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6、合同原件提交一份至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十六、履约验收:

 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的履约行为进行验收(具体按象山县财政局文件规定)。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十七、质疑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开标评标、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

 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投标人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

 4、投标人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

 5、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投标人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

 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

 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投标人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

 6、采购人、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7、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采购公告。

 十八、特别说明

 1、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不适用):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其他地方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4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3)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应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见第三章。

 (4)采购活动过程中,对投标人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投标人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投标人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投标人“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投标人应当向采购人和采购监管部门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审计确认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劳动部门提供的年度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清单,或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资格确认证明。

 (5)《中小企业声明函》由投标人提交,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本项目不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

 3、本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供需及使用方友好商定。

 4、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

 15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本办法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次评标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视同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一、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本次采购不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

 二、开标程序:

 1、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

 第一阶段:

 (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 30 分钟内。

 (2)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投标人的“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并做开标记录; 第二阶段:

 (1)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宣告第一阶段评审无效投标人名单及理由; (2)公布经第一阶段评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得分情况; (3)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除第一阶段无效标外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并做开标记录(如投标截止之日还处于疫情期间,由采购人代表或监管机构代表检查); (4)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

 2、线下开标程序:

 第一阶段: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由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检查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如投标截止之日还处于疫情期间,由采购人代表或监管机构代表检查); (4)按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打开技术商务文件外包装,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并做开标记录。

 第二阶段:

 (1)由主持人公布第一阶段评审无效投标人名单及理由; (2)公布经第一阶段评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得分情况; (3)由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如投标截止之日还处于

 16 疫情期间,由采购人代表或监管机构代表检查); (4)再开启报价文件,由主持人宣读《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人名称及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

 (5)主持人公布评审结果。

 3、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1)若有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该投标人递交的以 U 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若因政府采购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投标人递交的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及以 U 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3)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3.1 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3.2 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3 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3.4 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5 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

 (4)未开启的备份投标文件现场予以退还。

 三、评标委员会

 (一)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二)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评标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评审人员应独立评标,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影响他人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三)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1、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 3 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人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或与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发生过法律纠纷; 2、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3、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证和咨询

 17 服务工作; 4、是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控股或参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与该投标人存在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5、评审委员会成员之间具有配偶、近亲属关系; 6、同一单位的评审专家在同一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中超过一名;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四)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投标人所递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

 (五)评委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 30%以上的),评标组长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四、评标方法

 (一)本次采购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优的排列在前。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二)投标文件的澄清 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扫描件上传政采云平台),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投标文件错误修正原则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投标文件澄清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五、 评标程序

 (一)资格条件审查

 18 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审查类 别

 审查内容

 资格条件审查 (技术商务文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zc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联合体投标情况。

  (二)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下审查内容必须完全响应,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审查类别

 审查内容

 符合性审查 (技术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二)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和盖章; (三)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签署人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委托书填写项目齐全的; (四)带“▲”的条款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已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文件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五)没有明显不符合采购服务需求的; (六)技术商务文件中未出现报价或单价的; (七)不存在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八)不存在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情形。

 19 符合性审查 (报价文件)

 (一)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和盖章;

 (二)采用人民币报价; (三)不存在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形; (四)投标报价中未出现重大缺项、漏项; (五)按货物(服务)的清单分项报价并合计总价,且只有一个报价; (六)报价合理的:对于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40%以下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应在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成本测算资料,并得到评标委员会的认可; (七)报价文件与技术商务文件的货物(服务)内容不存在重大差异的; (八)不存在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三)评分

 1、评分表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细则

 一

 技术部分( ( 合计 4 47 7 分) )

 1 实施方案(15分)

 评标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包括日常服务标准及措施、服务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措施等进行评议(15 分):

 分析详细、透彻的,得 15.0-12.0 分; 分析基本详细、透彻的,得 11.9-8.0 分; 分析欠详细、透彻的,得 7.9-6.0 分; 2 协调能力、紧急情况处理措施、预案及抵抗风险(10 分)

 评标小组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本地化协调能力、紧急情况处理措施、预案及抵抗风险的措施进行评议(10 分):处理能力强的得 10.0-8.0 分,处理能力欠强的得 7.9-6.0 分,处理能力不够强的得 5.9-4.0 分; 3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2分)

 供应商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 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产品型式认可证书及授权(4分)

 供应商应具有宁波地区安装的 AIS 设备中国船级社型式认可证书及制造商授权书的得 2 分; 供应商应具有宁波地区安装的北斗船载终端中国船级社型式认可证书及制造商授权书的得 2 分;总分 4 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 合理化建议及优惠承诺(5分)

 评标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及优惠承诺进行评议(5分):

 分析较准确,较到位,优惠承诺较大的,得 5.0-4.0 分; 分析准确,到位,优惠承诺大的,得 3.9-3.0 分, 分析欠准确,欠到位,优惠承诺欠大的,得 2.9-2.0 分。

 20 6 投标文件内容(5 分)

 根据投标文件内容编排顺序、格式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条理是否清晰,有无缺页、漏项,提供资料是否完整等,由评委进行评议(5 分):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资料完整,条理清晰的,得 5.0-4.0 分,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资料基本完整,条理基本清晰的,得 3.9-3.0 分,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资料欠完整,条理欠清晰的,得 2.9-2.0 分。

 7 维修服务(6分)

 供应商在宁波市区域内有维修服务点:在宁波市区域内有维修点的得 1 分,在象山区域内有维修点的得 2 分,在象山县石浦镇有维修服务点的得 1 分,在象山县鹤浦镇有维修服务点的得 1 分,在象山县高塘岛乡有维修服务点的得 1 分,总分 6 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

 商务部分( 合计 3 33 分)

 1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10 分)

 评标小组对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岗位、技能水平、年龄、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等进行评议(10 分):人员配备强的得 10.0-8.0 分,人员配备欠强的得 7.9-6.0 分,人员配备不够强的得 5.9-4.0 分; 2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8 分)

 评标小组对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设施的完整性、先进性、可靠性等进行评议(8 分):设备配备强的得 8.0-6.0 分,设备配备欠强的得 5.9-4.0分,设备配备不够强的得 3.9-2.0 分; 3 业绩(6 分)

 供应商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 AIS 北斗联合保障服务的,每提供一个合同得 2 分,满分 6 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总进度及保证措施(9 分)

 评标小组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进行评议(9分):进度合理符合要求及保护措施强的得 9.0-7.0 分,进度合理欠符合要求及保护措施欠强的得 6.9-5.0 分,进度合理不够符合要求及保护措施不够强的得 4.9-3.0 分; 三

 价格部分( ( 合计 2 20 0 分) )

 1 投标报价 (20 分)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 =(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 × 100 ×价格权重。

 备注: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需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及有效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如不提供原件,则不予享受价格扣除。

 以上评分项目中的证书、合同、中标通知书等证明资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证书中有有效期要求的必须在有效期内。

 2、评委的综合打分,采用记名方式。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

 21 术平均数。所有分值保留二位小数(采用四舍五入)。

 六、定标

 (一)确定中标 投标人 。

 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将评审结果确认单交采购人确认。

 3.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投标人后 2 个工作日内,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

 4.若中标投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其它原因被依法撤销中标资格,则采购人可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与保密

 1、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开标后到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所有涉及评标委员会名单以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评价、比较等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

 八、中标通知

 1、中标公告质疑期满后无异议的,采购人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中标通知书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邮寄。

 22 第四章

 招标需求

 一、采购内容明细清单:

 序号

 项目

 描述

 数量

 单位

 1 渔船 AIS 和北斗终端设备联合保障服务 AIS 设备保障服务 2826 套 北斗船载终端保障服务 2174 套 总价(最高限价,元)

 1750000

 二、服务内容及服务点要求:

 1、本项目仅对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故障设备提供联保服务,人为损坏的设备不在联保服务范围内; 2、对不在联保服务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修,成交供应商按照公示的维修价格收费; 3、在联保范围内,如故障设备无法在 1 小时内维修完成的,成交供应商须向服务对象免费提供备机备件,且保证提供的备机备件能正常地在渔船上使用; *5、供应商须在象山石浦设有维修服务部,在鹤浦、高塘各设一个联保维修点;配备备机不少于总数的 5%,即不少于 259 套(其中 AIS 不少于 150 套,北斗船载终端不少于 109 套),且该备机能进入浙江省农业农村局信息中心平台,确保现场随机抽取备机测试成功; 6、联保维修点应设有统一的服务热线,并有工作人员 24 小时值班; 7、联保维修点应有维修场地、备件仓库、维修工具和设备、电话机、传真机及网络设备等; 8、联保维修点的服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礼仪,熟悉产品和相关配件,对产品具有良好的故障判断能力; 9、供应商具备提供象山各地区上门服务的能力; 10、联保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设备名称:AIS

 部件及故障类型:主机、屏幕按键不灵 / GPS 无法定位 / 无法识别船只信息或被别的 AIS 识别到 / 无报警 / 经常死机(一天一次以上)

 /平台无信号 / 接

 23 口简单维修。

 设备名称:北斗船载终端

 部件及故障类型:北斗无法定位/按键不灵/短信收发不正常/死机(一天一次以上)/平台无报位或报位不正常/黑屏/接口简单焊接维修/航速航向不准。

 *确保 AIS 所用频率、发射功率等技术参数符合《ITU-R M.1371-5 建议书》、《渔业船舶自动识别系统 B 类船载设备技术要求》(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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