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来源: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8-13 点击: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规范武汉合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管理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单位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商业管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商业管理公司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

 3、商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依据本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签、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武汉合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

 三、 劳动合同的订立 1、劳动合同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自员工上岗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完毕; 2、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3、在签订过程中,员工应了解劳动合同内容、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单位应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情况。

 4、劳动合同以劳动部门监制的合同文本为基础,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合同文本内容加以补充或制定相关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出资专项培训的员工,应与单位签订培训服务协议; 2)、由公司提供出国考察的员工,应与公司签订出国服务协议。

 5、劳动合同期限以双方协商后确定。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 1、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如需变更,双方应通过协商一致,对劳动合同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废止。如协商不成的,原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2、变更劳动合同应使用书面方式。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 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协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需提前三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以欺诈、协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

 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或劳动合同法上规定的其它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2、人力资源部必须在劳动合同终止日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七、劳动合同续签 1、劳动合同期满,因工作需要续延劳动合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续签劳动合同。

 2、人力资源部必须在合同终止日前办理合同续签手续。

 八、 经济补偿与违约责任 1、劳动合同解除时,经济补偿金按相关劳动法规执行。

 2、双方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按劳动合同约定,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按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双方产生劳动争议,应依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调解、仲裁直至提起诉讼。

 九、 劳动合同管理 1、人力资源部必须建立劳动合同管理信息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2、劳动合同的订立、续签、变更、解除、终止人力资源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程序办理。

 3、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下达通知书,告知本人,当无法当面送达本人时,应依次采用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报纸公告等形式送达。

 4、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办理相关书面手续,并保留备查; 5、劳动合同期满,如需续签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部必须先征得本人同意后再安排续签。

 6、禁止劳动合同一方借阅企业持有的劳动合同;禁止无关人员借阅他人劳动合同。

 十、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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