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城市道路交通工程专项规划文本

来源:入团申请书 发布时间:2020-09-16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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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 XX 县城市道路交通工程专项规划 --- 文本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规划原则、指导思想、思路与目标.......................................... 2 第三章

 编制内容及规划期限...................................................... 3 第四章

 对外交通规划............................................................ 4 第五章

 城区道路网规划.......................................................... 4 第六章

 慢行系统规划............................................................ 6 第七章

 公共停车场规划.......................................................... 8 第八章

 公共交通规划............................................................ 9 第九章

 公共加油站规划.......................................................... 9 第十章

 附则.................................................. 1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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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和落实本区域总体规划,完善区域道路网系统,建立高效的交通组织体系,从整体上和系统上考虑道路基础设施的配置和建设,为本区域的市政建设和管理提供依据,特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

 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道路交通及配套设施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按本规划执行。

 第三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图集和说明书三部分组成。

 第四条

 规划范围 东至开泰大道,北至济水路,西至磁谷路,南至北支新河,规划总面积约 38 平方公里。其中,规划重点为中心城范围内的区域,即总体规划中明确用地性质的区域,面积约 23 平方公里,并对其北侧约 15 平方公里的区域做适当延伸和控制。

 第五条

 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年 1 月)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 2006 年)

 2、标准规范 (1)《城市道路交通设计规范》(GB20220-95)

 (2)《城市对外交通规划规范》 (3)《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90)

 (4)《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TJ50-2001)

 (5)《停车场规划设计规范》(试行)

 (6)《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GB50156-92)

 (7)《城市道路照明设计规范》(CJJ45-91)

 (8)《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

 (9)《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98)

 (10)《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部分)建标[2000]202 号 (11)相关的城市规划、城市道路设计标准和规范 (12)公路工程相关规范

  3、上位规划与相关规划

  (1)《XX 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

  (2)《XX 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0 年)

 (3)《XX 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第二章

 规划原则、指导思想、思路与目标

  第六条

 规划原则

 1、在坚持城市交通设施可持续发展,实施城市交通设施一体化发展的城市综合交通发展目标的指引下,规划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适度超前的城市道路网系统。通过制定合理的交通体系,协调城市各种交通方式的功能和作用,确保城市道路交通的安全和顺畅。

 2、在总体规划指导下,结合城市道路工程的发展,统一规划、合理安排,分期实施,逐步完善,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近期与远期的关系。

 3、完善路网结构,明确道路系统的功能和等级,理顺城市路网与国道、省道、城市出入口的关系,协调好改造与规划路网以及远景规划的关系,合理确定路网密度。

 4、坚持科学态度,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既要体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又要安全可靠。

  5、贯彻城市道路为人民服务,为发展生产服务,为改善城市环境,美化城市服务,为各行各业服务的方针,确定合理的道路方案。

 第七条

 规划指导思想

  1、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总体规划为依托,打造高品质市政道路配套设施,建立“高效、环保、安全、经济、舒适、耐久”的道路网系统和交通组织系统。

 2、按照交通设施网络化、站点布局合理化、设施功能现代化、管理机制科学化、服务标准品牌化的要求,科学规划,整合资源,建管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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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交通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道路网结构。

 4、坚持以人为本,形成道路主要是以实现人与物有效位移的规划思想。

 5、立足于对现状地形、现状道路交通存在的问题极其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交通问题的基本思路和可行性分析。

 6、理顺、优化各类道路交通系统,实现人车分流,尽量减少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加强交通管理,把道路交通网络建成内部环境良好,对外交通顺畅,同时能够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综合交通系统。

 7、依据本地区总体规划,近期与远期结合,动态考虑城市道路的建设安排。

 8、城市道路与铁路、公路等其它交通线路能够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各种运输方式的优势能够得到较好的发挥。

 9、体现较强的可操作性,尽量结合区内道路现状,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资源,减少不必要的拆迁,以降低工程投资。

 10、与相关工程规划密切联系,充分考虑其它专业(如给排水管线、景观绿化、公交等)对道路工程设计的要求,合理地确定道路的各项设计指标。

 11、综合考虑道路、广场、停车场地的配套建设,并且充分考虑城市交通管理的要求,使城市道路在城市交通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第八条

 规划思路 1、持续发展的思路

 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使其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适度超前发展交通设施,运用交通需求管理的手段,以高标准的交通条件满足出行需求,尽量减少抑制交通的消极措施。

 2、优先思路

 即公众利益优先、资源利用效率最大优先、社会环境优先考虑的原则,为此应优先提高大众受益的公共客运服务水准;优先投资具有重大决定意义且总体效果最佳的建设项目;优先扶植交通运输管理的更新换代,最终构筑高效、公平的交通运输环境。

 第九条

 规划目标

 1、过境和出入境交通组织合理

 避免将过境交通引入规划区域,减少过境交通与区域内部交通之间的干扰,充分发挥外围公路网的作用,降低交通组织的复杂性。

 2、道路网级配合理、密度适宜

 核心区以外未规划地块区域,要完善主要干道的交通集散系统,核心区增加低等级道路分流体系,形成合理的路网级配和适宜的路网密度。

 3、道路功能明确、等级分明

 不同等级的道路要求功能分明,减少不同等级的道路相互重叠,造成在交通组织上的混乱。道路的功能划分与城市土地利用想协调。客运交通和私人机动车交通分别对应于不同的土地利用,在交通管理和道路建设上采取不同的标准。

 4、以人为本,形成舒适的慢行交通空间

 针对不同等级、不同功能的道路,公平合理的分配道路空间,分配路权,在保证机动车通行顺畅的同时,给予慢行交通使用者一个舒适的空间。

 5、公交系统便捷快速,具有较强的直达性

 合理选择公共交通换乘站位置,科学组织公交线路网络,公交站点的选择与土地利用、村居安置点以及旅游景点相适应。

 6、停车需求得以保障

 根据规划区域各功能片区,合理采用停车方式,大型公共停车场的设置应与土地利用规划相协调,使规划区域内停车需求能够得到充分保障。

  第三章

 编制内容及规划期限

  第十条 编制内容 本次道路交通工程专项规划主要研究、分析和论证各规划建设项目对本区域交通和经济发展的影响,调查规划区内现有的道路状况,合理布置规划路网和组织交通,确定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和建设规模,根据自然条件、地理环境等因素,确定工程建设时间和实施计划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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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对外交通网络分析 (2)

 现状道路资源分析 (3)

 道路网系统规划 (4)

 道路平面定位规划 (5)

 道路横断面规划 (6)

 道路交叉口控制性规划 (7)

 典型道路交叉口交通渠化设计 (8)

 慢行交通系统规划 (9)

 停车系统规划 (10)公共交通站点规划 (11)加油加气站站点规划

 第十一条

 规划期限

  2015——2020 年

  第四章

 对外交通规划

  第十二条 铁路 按照 XX 三角洲规划要求和省政府《实施意见》,推进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在 XX 的布局,总规规划了两条铁路,分别为济东滨城际铁路和寿平铁路支线。

  济东滨城际铁路:规划自济南,经济南国际机场——XX——滨州——利津——东营,进入XX 县后 为引导城区发展方向,服务 XX 城市建设,在 XX 南、大芦湖以东转向滨州,XX 站规划位于桃源南路与芦湖路交叉口附近。轻轨线型选择和站点设置与 XX 县城镇向南、向东的发展方向一致,可以带动 XX 城镇发展带向南发展,融入 XX。

  寿平铁路支线:规划自高城镇以西入境,结合小清河航运码头设置货运站场,平行于东环路东侧到达开发区、精细化工与新型材料工业园,在开发区设置铁路货运站场。

 第十三条 高速公路

  在现状滨博高速公路和国家规划定线的长深高速(二横)的基础上,规划将长深高速(二横)西延经大芦湖以南—北外环以北、常家镇以南—青城镇以北—济南机场。

 高速公路出入口由现状的 2 处增加到 5 处。在现有的滨博高速公路 XX 互通立交、XX 北互通立交基础上,规划增加滨博高速公路的高城互通立交,长深高速(二横)延长线上规划东二路互通立交和青城互通立交。

 省道

  依据 XX 县总体规划,规划形成“一环、四横、四纵”的省道路网框架:

  一环:济水路、磁谷路、盛世路、千乘路。

  四横:刘扬路、广青路/潍高路、千乘路、李中路。

  四纵:庆淄路、营丘大道、高淄路、赵班路。

  通过以上规划,使对外交通逐步形成以高速公路为骨架,以省道、县道为干线,以乡道为延伸的道路交通网络。

  此外,确保沿 XX、小清河救灾通道畅行无阻,强化城镇之间联系通道,完善城乡路网体系,中心村通村路达到四级以上标准。

  第五章

 城区道路网规划

 第十五条 道路网形式

  在本次专项规划中,规划区域整个路网呈方格网状布局。

 第十六条 道路网等级划分

  规划道路等级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个等级。

 1、主干路:

  它是整个道路网络的主骨架,是连接内部各功能片区之间的主要交通联系道路,主要为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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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划区内的机动车交通联系提供服务,是内部主导交通通道,共有 8 条道路:济水路、磁谷路、开泰大道、田横路、XX 路、营丘大道、芦湖路、国井大道。

 2、次干路

  做为规划区内道路网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主要集中在各功能片区内部,承担着功能片区与外围主干路的联系功能以及功能片区内部的交通功能, 共有 9 条道路:倪宽路、扳倒井路、高苑路、大悦路、东邹路、文化路、中心路、临济路、广青路。

 3、支路:

  做为规划区内道路网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是各功能片区内部交通联系道路,主要承担片区内部城市用地产生的交通,共有 11 条道路:田镇街、青城路、临济路、利君路、唐北路、齐东路、蒲台路、杨朝英路、建信路、学府路、董柏路。

 第十七条 道路红线

  各级道路红线在满足通行功能的同时,还需要满足各类市政功能管线的布设需求。主干路道路红线在 25 米—40 米之间,次干路道路红线在 20 米—22 米之间,支路道路红线为 13.5 米—15 米之间。

 第十八条 道路指标

  主干路总长 39 公里,主干路密度 1.04 公里/平方公里;次干路总长 44.8 公里,次干路密度 1.2 公里/平方公里;支路总长 35.6 公里,支路密度 0.95 公里/平方公里。

 第十九条 道路网平面线型

  规划区内道路平面线型原则上以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线型为依据,并进行局部微调,以满足相关道路规范技术要求和用地功能需要。

 第二十条 道路网平面定位

  依据《XX 县总体规划》和常家镇 1:500 地形图、老城区 1:2000 地形图,对规范范围内的道路中心线进行平面定位(XX 坐标系)。

 第二十一条 道路横断面

  城区道路横断面规划模式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通过三块板实现机、非、人分离:

 以 XX 路为例,规划横断面:

 磁谷路-芦湖路段,保持现状横断面不变,即红线 35 米=3.5 人+5 非+2 分+14 机+2 分+5 非+3.5人。

 芦湖路-开泰大道段,即红线 50 米=4.5 绿+3.5 人+5 非+4 分+16 机+4 分+5 非+3.5 人+4.5 绿。

 2、通过慢行一体实现机非分离:

 以国井大道为例,规划横断面:

  国井大道为交通性主干路,道路设计车速 60km/h,红线宽度 35 米,道路横断面规划为双向 4 车道,一块板、慢行一体形式,具体尺寸如下:即红线 35 米=7.5 慢行(3.5 人+4 非)+2分+16 机+2 分+7.5 慢行(4 非+3.5 人)。

 3、通过增设护栏实现机非分离:

 以芦湖路为例:

 规划横断面:

 芦湖路为交通性主干路,道路设计车速 60km/h,红线宽度 40 米,道路横断面规划为双向 6 车道,一块板形式,具体尺寸如下:

  田横路以南段,保持现状横断面不变,即红线 40 米=4 人+2 分+28 车+2 分+4 人,为防止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停车,以及保证非机动车辆的安全,机非之间采用护栏进行软隔离,非机动车道宽度为 3.5 米。

  田横路以北段,按一块板、慢行一体,双向六车道,机非分离进行规划,即红线 40 米=6.5慢行(3 人+3.5 非)+2 分+23 机+2 分+6.5 慢行(3.5 非+3 人)。

 4、一块板、机非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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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济水路和磁谷路为例:

 规划横断面:

  济水路和磁谷路均为交通性主干路,道路设计车速 60km/h,红线宽度 35 米,考虑外环路的非机动车辆较少,以及受道路红线的限制,无法实现机非分离,因此道路横断面规划为双向4 车道,一块板形式,机非混行,具体尺寸如下:

 即 35 米=1 绿+3 人+2 分+23 车+2 分+3 人+1绿。

 第二十二条 道路交叉口控制 (1)尽量对道路进行机非分离。对条件不够的道路,在距交叉口 30m 左右的路段入口采用隔离墩或隔离护栏的形式进行机非分离,出口可不设固定隔离设施。

 (2)对无绿化带、非机动车道宽度达到 2m 以上的,在距交叉口 30m 左右的路段的出入口均设置机非分离护栏或隔离墩。

 (3)对主干道上的交叉口,支路流量达到一定程度的,尽量设置信号控制,并尽量提高信号灯的主干道绿信比,以此提高主干道服务水平。

 (4)定期对流量较大的道路交叉口进行流量测算,合理设计和调整信号灯禁放行时间配比,提高交叉口各方向通行效率。

 (5)对流量达到一定程度的交叉口,尽量设置信号控制,增加路口通行能力,同时进一步提高城市交叉口的灯控率,并为中远期交通发展提供空间。

 (6)拆除道路上尤其是人行道上妨碍交通的建筑或设施,对设置不合理的交通设施进行改造。

 (7)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特别是禁止和指示标志。

 (8)加强对交通违章现象的监管力度。

 (9)建议有条件时,将交通压力较大的次干道和支路改为单行线。

 第二十三条 交通设施与管理 (1)设置规范、合理、齐全的信号灯控制系统 根据道路条件、交通量以及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考虑,需进一步加大交通信号灯控系统的建设力度,尤其要根据情况合理提高人行横道灯的布设数量。

 (2)合理改建、渠化交叉口 按照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有效分离,不同流向交通流合理分离,通行能力最大等方面的要求,合理改建和渠化交叉口。

 (3)增设、更新标志、标线 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的要求,增设、更新、施划交通标志和标线,做到科学合理、整洁美观、清晰醒目、齐全有效,满足交通管理的实际要求。主、次、支路标志设置数量应均衡。

  第六章

 慢行系统规划

 第二十四条 规划目标与发展战略 1、规划目标:

 坚持“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理念,构建与城市发展相适应,与机动车发展相协调,与公共交通良好衔接,管理有序的安全、便捷、高效、低成本的非机动车系统。构建便捷通畅的步行路径与网络,营造舒适宜人的步行设施与环境,形成以人为本、体现 XX 县地方特色的步行系统。

 2、发展战略:

 (1)以优先、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为基础,建立慢行与公交衔接良好的换乘系统。

 (2)以城市道路为依托,建设以安全、效率、公平为准绳的快慢分离的城市慢行交通系统。

 (3)以城市慢行区和步行单元为依据,整合区内慢行交通网络。

 (4)以人为本,提高慢行系统的安全性、可达性、识别性与系统性,提升慢行系统品质。

 (5)建立、完善慢行交通管理体制和公共政策,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

 第二十五条 步行交通系统规划

 1、步行系统规划目标:

 构建安全、便捷、通畅的步行途径与步行网络,引导居民步行+公交出行,提供舒适、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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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公平的步行设施与环境,形成以人为本的、体现 XX 特色的步行系统。

 2、步行系统发展战略:

 1)构建完善的步行系统,创造“安全、公平、连续、便捷、舒适、优美“的的出行空间与环境,实现步行优先,提倡并引导人们选择步行出行方式。

 2)完善步行与外部系统的转换与衔接,在实施公交优先的基础上,大力推广“步行+公交”的一体化交通模式。

 3) 进行合理的城市道路断面设计,在安全、效率、公平的基础上推动“快慢分行”。

 4)规划主要步行廊道,联通城市商业中心、大型社区中心、交通枢纽、公交换乘点、滨河公园等,满足步行交通高峰需求。

 5)完善路段、交叉口人行过街设施,因地制宜的选择合理的人行过街设施形式。

 6)注重步行广场建设,使线型空间与节点空间相结合,既满足人们交通行走的需要,又满足人们驻足观赏或停留休息的需要。

 7)保障照顾弱势群体(老年人、残疾人与儿童)出行利益,提倡他们自主活动的能力与范围。

 8)提高全民现代化交通意识,加强宣传力度,保障行人安全。

 9)不同区域步行规划应结合出行目的、通道条件等区别对待。

 3、步行通廊和步行通道 1) 城市绿色步行通廊 在城市绿色蓝色区域中主要依托城市绿地公园、公共开敞空间与河流水系等天然的绿化条件,进一步强化城---水之间的步行联系,形成城市结构性的绿化步行通廊。城市城---水步行通廊是优先发展的步行区域,应严格限制其周边的开发建设,保证步行环境的整体性和连续性,最大限度地减少机动交通对步行的干扰,完善通廊的配套步行设施,避免部分路段的设施盲点。在不同的区段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商业服务设施,提倡周边土地的混合使用,以活跃步行活动的多样性。最大程度地发掘城---水景观的潜质,在景观通廊末端设置公共开敞空间,形成具有良好景观的高品质步行空间。

 2) 依托城市道路的重要步行通道 在城市绿色带状区域中,居民的交通性步行活动主要沿城市道路展开,规划综合考虑城市的主次干路、主要的公交通道、主要的公共活动中心、地下公共设施和人口分布等要素确定城市重要的步行通道。重要步行通道主要由城市道路两侧的人行道系统构成,以步行交通、交通换乘和向次级通道疏散为基本功能,因此必须首先保证系统的连续性和畅通性。

 3) 在具体实施中,人行道的通行宽度应不小于 3 m,在绿化带较宽的路段应结合绿地安排休息设施; 过街天桥的设置根据两侧用地功能的不同而采用不同标准,一般路段为 300~500 m,商业路段间距为 200~300 m; 步行通道应结合重要步行通道的交叉口、人流量大的次级步行通道交叉口、公交车站、出租车停靠站和交通车站设置。

 第二十六条 非机动车交通系统规划 1、非机动车系统规划目标:

 构建与城市发展相适应、与机动车发展相协调、与公共交通良好衔接、管理有序的安全、便捷、高效、低耗的非机动车系统,引导自行车+公交的出行方式,营造舒适、宁静、公平的骑行设施与环境,形成富有 XX 特色的、以人为本的非机动车系统。

 2、非机动车系统发展战略:

 1)根据居民出行特征,非机动车客流空间分布模型,在城市客运走廊上建设完善的非机动车廊道网络系统,廊道网络应覆盖所有的慢行区。

 2)完善公共交通系统,增加公交吸引力,促使中、长途出行的非机动车出行向公交出行转换。

 3)注重非机动车停车场的建设与管理,建立非机动车大容量快速公共交通、常规公共交通之间良好的换乘系统。

 4)改善非机动车系统空间,尽量实现“机非分离”,保障出行安全。

 5)建立、完善非机动车管理体制和公共政策。

 6)以慢行区划分为依托,优化整合区内非机动车网络,鼓励中小区域非机动车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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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非机动车系统重要通道:

 (1)城区慢行通道:

 城区内部慢行系统主要依托城市主要道路两侧的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如 XX 路、扳倒井路、大悦路、中心路、芦湖路、营丘大道等主次干路,结合北支新河、干二排等水系绿化中的绿道设计,将居民区与芦湖公园、北支新河等水系绿化系统联系起来,形成城区内部的慢行休闲系统。

 (2)区域慢行通道:

 在城区慢行系统的基础上,沿国井大道东侧水系绿化、济水路北侧生态隔离带、旅游路东侧生态绿化体系中的绿道设计,建立中心城区至 XX 大堤的区域性慢行休闲系统。

 4、非机动车系统换乘停车场规划:

 在重要的非机动车换成节点处规划停车场时,要充分考虑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车需求,适当加大非机动车的停车比例。建议在非机动车换乘的重要节点处,非机动车停车位的比例不低于 40%。

  第七章

 公共停车场规划

 第二十七条 停车类型及设施分工 XX 县停车需求类型主要有:内部配建停车与公共停车。不同类型的停车需要不同的停车设施,这些设施包括:

  (1)社会公共停车场,供公共停车需要。鼓励 XX 县城区见缝插针,但要统盘组织,以不断增加公共停车场数量和停车能力。

  (2)路边停车,供临时公共停车需要。建议逐步取消主干路两侧的路边停车,并对支路路边停车强化管理,在保证城市微循环交通通行能力的前提下,使支路停车作为路边停车的主体。

  (3)内部配建停车场,供各类用地内部机动车辆停放需要。鼓励用地内部配建停车场建设,并积极促进内部停车公共化。

  第二十八条 规划公共停车场

  城市公共停车场是指在道路外独立地段为社会机动车和自行车设置的露天或室内的公共停车场地。停车场作为静态交通,是城市交通系统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城市公共停车场共分三类:外来机动车停车场、市内机动车停车场、自行车停车场。规划机动车停车位在不同的城市地段分布比例为:市中心和分区中心地区为 60%,城市对外出入口地区为 10%,其它地区为 30%。规划以路外停车设施为主。非机动车的停车宜分散布置(如加宽人行道),方便其使用。

 城区社会停车场一览表 编号 名称 位置 面积(ha)

 1 千乘湖公园停车场 建信路与大悦路交叉口南侧 0.6 2 温泉度假区停车场 乐安路与锶泉路交叉口北侧 0.6 3 滨河公园停车场 中心路南端 0.6 4 公路客运站停车场 太公大道与开泰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0.6 5 老城体育中心停车场 营丘大道与 XX 路交叉口东南角 0.3 6 新区体育中心停车场 清河路与芦湖路交叉口西北角 0.4 7 芦湖公园停车场 芦湖路与青城路交叉口东北角 0.4 8 新城商住区停车场 太公大道与芦姑路交叉口西南角 0.3 9 支新社区停车场 清河路与文化路交叉口东北角 0.3 10 漯水路停车场 漯水路与锶泉路交叉口西南角 0.3 11 文化路商住区停车场 大悦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角 0.3 12 XX 路商业区停车场 中心路与 XX 路交叉口西北角 0.4 13 田镇西社区停车场 田镇街与齐东路交叉口西南角 0.3

  第二十九条 路边停车场规划 路边停车场是利用城市道路空间进行停车的场所,主要设置在支路、交通负荷度较小的次干道上以及有隔离带的非机动车道上,其规模主要由停车需求、道路形式、道路交通流量和交通管理情况等因素决定。路边停车场原则上主要承担临时性短暂停车功能(设置规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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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过大,且可按不同时段可提供停车的道路空间多少而定),属公共停车场及配建停车场的补充形式,不应作为主要停车模式。

 路边停车场设置准则:

 (1)机动车道

 可适当在机动车交通量不饱和路段,错开机动车交通高峰期,设置路边停车场。

 (2)非机动车道

 可在非机动车道较宽、非机动车交通量不饱和、错开自行车交通高峰期情况下设置设置路边停车场。

 (3)步行道

 可在步行道上有足够设置停车场的空间、人行量不大的情况下设置路边停车场。

  第八章

 公共交通规划

 第三十条 规划原则 (1)选择规划区域内主要道路作为公交线路,并形成整体环网。

 (2)区间公交和区内公交换乘方便、快捷。

 (3)公交站点基本全覆盖规划区域,各居住区、商业网点、学校、公园等。

 (4)公交场站设置科学合理,方便换乘。

 第三十一条 公交场站 公交站点以覆盖到各居住区、商业网点、学校、公园景点为原则进行设置,平均间距 500米,公交停靠站设计应满足规范要求,候车亭形式可根据景观要求详细设计。

 第三十二条 客运站外迁 由于现状客运站(约 1.1 公顷)位于中心路与 XX 路交叉口的西北角,2 个出入口与该交叉口非常近,影响 XX 路和中心路的车辆正常通行。为减轻 XX 路和中心路的交通压力,依据总规,现将其外迁至南部新区太公大道与长江路交叉口的东北角,规划占地约 4.53 公顷。乘客可在此换乘城区公交车或其他区间车辆,通过外环路快速疏散,即提高了客运站的规模和效率,也带动了 XX 县公交发展和南部城区的建设。

 第三十三条 近期通过站点的优化整合,增加公交车数量、缩短候车时间,提高公交的方便性,逐步改变居民的出行方式。

 第三十四条 公交线路规划:

  以规划区域主要道路作为公共交通线路,承担公共交通的道路为:XX 路、芦湖路、国井大道、开泰大道、高苑路、大悦路、太公大道等。

  随着南部新区和东部产业区的建设,城区面积进一步扩大,公交车的出行优势日益明显。在 1 路公交车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路线,加强老城区与东部产业区、南部新区的联系。

  在 XX 县规模有限而又要使公交出行具有一定优势(即距离优势)的情况下,发展公交的突破口在于城镇公交,即把公交运营和发展的范围从城区扩大到县域,在县域范围内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加强城区与其他 7 个乡镇的联系,建立城乡公交一体化格局,以此作为公共交通新的增长点,使之成为城市公交重要的组成部分。

  第九章

 公共加油站规划

 第三十五条 加油站布局规划思路 (1)区域协调:立足于城市整体,将 XX 县城区的有机组成部分综合考虑,避免 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

 (2)以人为本:方便群众,满足广大消费者需求,促进社会经济的建设;

  (3)可持续发展:增强生态与环保意识,合理有效地利用资源,力争社会、经济、 环境效益的统一;

 (4)适当超前:严格控制加油站的总量,充分预测未来发展,合理优化布局,逐 步建立起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科学合理、功能完善的现代化加油加气站销售服务网 络体系。

 第三十六条 加油站布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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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合理布局:依据现有的加油站布局、服务范围,以安全和防止污染为基础, 重新合理分布,使之与城市其它设施合理配套,并符合城市总体规划;

 (2)资源利用:处理好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加油站迁址重建,老站实施关闭,以及 新加油站建设之间的关系,可对一些路段加油站较为密集的,实施迁建,搬迁到新 规划布局中来,从而使资源更好利用,使整体规划布局更为科学合理;

 (3)稳定发展:满足成品油以及天然气市场需求,确保市场供应稳定,使之与高 青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4)确保安全:根据国家规范及有关规定要求,合理确定加油站的安全间距、服 务半径、建设规模、油站等级;

 (5)具备前瞻性:在现有加油站的基础上,科学预测成品油需求趋势,制定出具 备前瞻性的加油站布点规划;

 (6)便民、利民、分区服务:为减少加油车辆的等待时间过长,造成交通阻塞, 方便群众。对车流量较大的道路和区域,拥车量较集中的片区,以及交通条件较 好的新道路,或土地条件优越的情况,可结合实际情况,从便民利民,分区服务 角度出发进行规划布点。

 第三十七条 加油站设置的基本指标标准 (1)一级加油站只能分布在市区边缘和城市主要出入口;二级加油站主要分布在城市 主干道和近郊区;城市建成区内人员密集区域只能设置三级加油站。

 (2)城区加油站服务半径控制在 0.9 公里,中间设有隔离带或黄色标志线的公路和道 路,可不按服务半径测算,但两站间车行距离不得低于 2 公里。

 (3)高速公路沿线加油站布点应配合服务区建设,每百公里单向不超过 2 座,与高速 公路服务区结合成对建设。

 (4)国道、省道沿线每百公里单向不超过 3~6 座,双向不超过 6 对,且两站间距不 得低于 5 公里。

 第三十八条 加油站设置的基本要求 (1)向加油站供油,可采取罐车运输或管道输送的方式。

 (2)加油站与液化石油气加气站或加油站与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可联合建站。

 第三十九条 加油站规模 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 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级别 油罐容积 m3 总容积 单罐容积 一级 120<V≤180 ≤50 二级 60<V≤120 ≤50 三级 ≤60 ≤30 注:V 为油罐的总容积;柴油储罐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

 同样,加油站的规模应根据其服务半径的大小,服务范围内汽车的数量、每辆汽车所需加油时间以及站址选择等因素综合确定。

 当加油站规模大,要求安全防范距离大,城市区域不易满足,发生事故对周围危害也大,且容易造成车辆拥挤而堵塞交通,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应建一级加油站。本规划中按照:加油站单站油罐容积 40m3 的规模测算加油站数量。在建设加油站时,根据用地情况、实际服务汽车数量等,加油站规模可适当调整。

 第四十条 规划加油加气站

 根据计算预测,到 2020 年燃油汽车成品油用量约 434 立方米/日,合计年用油量约 15.8 万立方米/年。

  目前,XX 县城区现有加油站 21 座,目前加油站数量已能满足 2016 年车用成品油 需求,但是由于部分加油站布点不合理,有的地段单站服务半径较大,有的地段站点过 于集中,而且部分加油站规模小,站容差,设施相对落后,在消防、环保、景观等方面 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造或重建。

 远期规划:

 至 2020 年,保留 17 座加油站,关闭 5 座加油站,另选址新建 6 座加油站,即远期规划 XX 县城区加油站数量为 23 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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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规划中加油站单站油罐容积均以40m3的规模进行预测计算。规划加油站占地规模为3500平方米。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和规划图纸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 本规划自法定程序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四十三条 对本规划涉及范围内违反本规划而自行建设的一切单位和个人,由 XX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四条 本规划的调整、修改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四十五条 因建设需要单独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施工图设计等,均应按照本规划的要求进行。

 第四十六条 本规划由 XX 市政府审批,解释权属 XX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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