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

来源:入团申请书 发布时间:2020-09-15 点击:

  运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运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特制定本试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运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方针政策,坚持继承中华民族讲信用的优良传统与弘扬时代精神相结合,依法治市与以德治市相结合,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分工协作,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以征信评级为核心,信用交易为手段,法律规章为保障,信用中介为纽带,通过五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立起以“一个系统(信用信息系统)、二个机制(社会失信惩戒机制和信用教育机制)、三个体系(信用法规体系、信用服务体系和信用监管体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全面推进政府信用、银行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建设,构建和谐的经济生态环境,营造文明法治、规范有序的社会环境,以增强公民信用意识,提升经济信用化水平,促进运城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推动全市文明建设上新台阶。

  二、目标任务

  (一)制定运城市社会信用监管法规。通过制定《运城市社会信用管理实施办法》及相关的实施细则,明确全市社会信用监管主体、监管体制和监管职责;规范对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和披露行为,既为企业和个人征信提供法律依据,又合理地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受侵犯;规范信用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市场退出和业务经营,为信用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二)建立基础信用管理系统。信用网络建设是整个信用建设的重中之重,是信用建设与技术结合、步入信息化阶段的里程碑,是信用建设向集约化管理转变的关键技术支撑。完备的信用网络可以将原来封闭、分散的社会信用信息加以整合,形成信用数据库,通过网络实现互联互享,达到资源共享、信息公开,确保信用信息有效、实用。由运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通过整合公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及银行、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的公共信息,改变信息存储体系条块分割的局面,利用市信息中心的网络平台,联接信用信息提供者的计算机网络为网络分支,统一各部门子系统的接口标准和数据传输标准,规范信息数据格式,形成行业技术标准,组成全市统一的基础信用信息系统,为社会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级等信用信息服务。通过开辟运城市信用网站窗口,为社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信用服务。拟建设的运城市信用网站主要栏目应有:信用动态、信息录入、信用查询、政策法规、信用知识、信用论坛、在线申诉、信用异议等。

  (三)建立健全信用服务机构体系。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较高执业资质和道德水准,独立、公正、高效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多种专业化信用服务,推动信用交易的发展,提高全社会防范信用风险的能力。建立征信机构体系,开展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征集、资信评估、资产评估、市场调查等信用服务;完善信用担保体系,为信用交易提供担保服务;依托现在金融体系,推进信用业与保险业的结合,为转移信用风险提供信用保险服务;依法组建行业性、区域性和权威性的商账追收机构和保理机构,提供应收账款的催收和保理服务。

  (四)健全信用服务监管体系。理顺政府各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能,建立规范的信用服务机构准入与退出机制,既防止对信用服务机构的多头重复监管,又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切实加强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信用服务业的健康、规范、有序发展。运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对征信机构的监管职责,积极推动对社会信用行业协会的组建,逐步实现行业的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促进行业自律机制的形成和信用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五)完善社会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失信行为的披露和惩戒力度。充分发挥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制定配套的政策措施,鼓励诚实守信,惩戒失信行为;充分发挥各信用交易主体的社会联防作用,鼓励各经济基础主体在经济交往活动中,运用信用信息,区别不同交易对象,对守信者予以更多经济上的优待,对失信者予以必要的制约和经济制裁,提高失信成本。

  (六)建立社会信用教育机制。要逐步建立起运城市社会信用专业研究队伍,开展社会信用问题研究,为运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行理论准备;依托驻长高等院校及其他培训机构,开展信用专业教育,为运城市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培养专业人才;要在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中增加信用教育的内容,使青少年从小树立起信用道德文化观念;要加强对公务员的信用教育,使其带头讲信用;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加强信用宣传,努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

  (七)努力提升经济信用化水平。要以推动银行信用卡消费业务为着力点,以发展电子商务为契机,加快传统现金交易方式向现代信用交易方式的转变;大力推广现代信用管理技术,鼓励银行和企业建立内部信用管理部门,依托信用服务机构,在切实加强信用风险管理的同时,扩大信用规模;采取措施鼓励居民转变传统消费观念,推动居民信用消费的增长。

  三、实施步骤

  运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十分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按照“统筹规划、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分步实施”的原则要求,在具体组织实施上,要突出重点,分步、分阶段推进。

  (一)统筹规划:为加速推进运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运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的总体规划框架下,制定了本工作方案。政府其他各相关部门、各区、县(市)要按照全市总体部署的要求,制定部门、区、县(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细化目标任务,以保证全市试点工作方案的落实,同时防止各自为政,重复建设。

  (二)政府推动。政府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倡导者、规划者和引导者。要以强化政府信用意识为基础,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加强依法行政为重点,全面提升自身的公信力,树立依法行政,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信用政府形象。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推进信用信息的电子化、网络化建设,配合做好有关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的共享工作;根据各自的职能,加强对信用服务市场的培育、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加强信用道德文化建设。同时,在公务员录用、政府采购、政府投融资项目的招投标和资格、资质认定等活动中,带头运用、推广信用产品,设立信用门槛,建立信用准入制度,以培育信用服务市场。政府其他各相关部门、各区、县(市)行政主要领导是本部门、本辖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本辖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工作,同时,应明确一名分管副职和相应的处室、部门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配合市信用管理办公室,积极开展创建“信用区、县(市)”活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深入。

  (三)市场运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特许经营、市场运作、专业服务”的原则,政府推动不包办,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信用信息系统的初期建设由政府适当予以扶持,建成后实行市场化运作,在法律、法规许可和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逐步向符合资质的信用服务机构和社会公众提供有偿服务。鼓励信用服务中介机构按照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的接口标准,采集相关信用信息,建立数据库并作为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的补充,实行信息共享;鼓励信用中介机构利用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开发适合我市市场主体特点的评估模型,设计各具特色的征信产品,开展信用信息的增值服务。

  (四)分步实施:运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1、第一阶段(2012年——2014年)。重点是制定运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研究制定地方信用监管办法;完善政府各相关部门的政务信息系统;以市信息中心现有网络系统为平台,整合金融部门和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的信用信息数据,建立起企业和个人基础信用信息系统。

  2、第二阶段(2015年——2016年)。重点是培育各类信用服务机构,开展信用中介服务;理顺信用监管体系,强化对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完善社会失信惩戒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珍视信用这一无形资产和资源的良好氛围;扩大信用规模,提高经济信用化水平。

  3、第三阶段(2017年——2018年)。重点是规范信用服务市场,完善社会信用服务和信用管理机制,形成有序、长效的信用监管机制,推动全市形成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

  四、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能

  2012年10月成立由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文明办、人民银行运城中心支行、市金融证券办、市信息中心等35个部门联合组成的运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安庞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殿民,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崔克信,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王蕾,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王胜,市公安局长权志高,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肖暹东,人民银行运城中心支行行长张炯玮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统一指导、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民银行,由张炯玮兼任办公室主任。

  根据运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任务的需要,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机构:

  (一)制度规范组:主要负责出台社会信用制度相关政策法规,为社会信用管理提供政策性依据;研究制定社会信用征集制度、社会信用评价制度、社会信用披露制度和社会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及相关标准,为试点工作提供管理规范。

  (二)系统建设组:主要负责建设基础社会信用服务系统,依托市信息中心现有网络系统平台,建立社会信用信息数据库,构建运城社会信用网络系统,为信用信息查询、信用评价、信用披露和奖惩提供网络和技术支持。

 (三)征信监管组:主要负责对社会信用服务机构进行市场准入、规范运作、征信产品制作及推广使用等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好《运城市社会信用管理实施办法》,培育信用服务市场。

  (四)宣传培训组:主要负责开展社会信用监督管理的舆论宣传和业务培训,为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并提供人力支持。

  五、2012年运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重点

  2012年是运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正式起步的关键之年,工作重点是:制定实施方案、实现信用信息联网、推进信用立法、开展信用服务试点、加强信用研究和信用教育。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正式成立运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及成员单位,设立负责日常监管工作的市信用管理办公室。

  (二)组织信用工作宣传月活动。十月份是全市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宣传月。下月初将召开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动员大会,并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王安庞同志就运城市推进社会信用工作答记者问。借助本地媒体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让广大市民在知情的前提下,积极配合信用工作的开展。

  (三)研究制定《运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运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召开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审议通过该总体规划,并在总体规划框架下,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四)实现基础社会信用信息联网。以市信息中心的中央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为基础,建立人民银行运城中心支行、公安、工商、税务、法院、银联等相关部门信息系统的专线连接,完成接口程序的开发,将运城市各相关部门有关信用数据纳入设在市信息中心的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系统建成后,将利用市政府电子政务外网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专门设立社会信用信息查询终端。个人信用体系建设2012年主要面向城镇居民,拟选定一个街道作为试点街道,再确定一个试点社区,试点工作启动后,将工作经验向未试点区域推广。企业信用体系建设2012年主要面向中二型以上企业启动试点工作,在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再向全市其他未试点企业推广。

  (五)出台《运城市社会信用管理实施办法》。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借鉴先进地区信用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经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讨论后,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提交送审稿,争取出台《运城市社会信用管理实施办法》及其相应的实施细则。

  (六)启动社会信用服务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引入1至2家全国性的资信评估机构,扩大企业资信评级范围;引入或建立社会信用服务机构,探索提供信用报告、个人信用评分等信用服务市场化的新路子;研究探索信用担保机构资信评级制度建设,以推动信用担保机构规范经营,促进银行与担保机构的业务合作。

  (七)加强信用工作研究。紧密围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借助驻市高等院校研究资源,整合全市公安、工商、商务、发改委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研究力量,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创办《运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简报》,以指导和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八)强化全市信用的宣传教育工作。研究制定《运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方案》,推动全市信用宣传;组织编写《运城市信用知识读本》,开展公务员和社会公众的信用知识教育;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金融机构有关人员,采取请有关领导及专家讲课或赴上海、深圳、北京等社会信用工作先进地区考察学习等多种方式,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考虑我市各行业信用系统建设的实际情况,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仅是一件新事、一件要事,同时更是一件难事,我们必须遵循“总体规划,分步实施,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原则,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按照“政府启动,先行试点,稳步推进”的工作步骤,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运作,真正做到上下一条心,层层抓落实,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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