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无锡分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入团申请书 发布时间:2020-09-08 点击:

 中国银行无锡分行

  消防管理制度

  二 OO 二年五月

  目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防火安全责任...…………………... 1 第三章

 关键部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 6 第四章

 消防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13 第五章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22 第六章

 奖励和处罚………………………..25 第七章

 附

 则 ………………………….. .27

  附件一 ………………………………………... 27

  附件二 …………………………………………2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单位部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我行资金安全和业务发展、保障全行职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杜绝火灾事故发生,依据《中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机关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订本消防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单位消防工作在行防火安全委员会领导下,在本行职能部门(保卫部)具体指导下,实施各级行政领导负责防火安全责任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保卫部主任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各部门领导为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各部门应该落实逐层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推行消防安全职责,认真开展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

 全行职员必需严格实施本制度,在经营场所必需符合本制度要求要求,并须符合《中国银行消防安全管理暂行措施》要求。接收上级领导、公安消防机关、行长和主管部门监督,做好防火工作。

 第四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必需认真实施本制度,工作人员发觉有违反本制度,应立即阻止。

 第五条

 对违反或不实施本制度,按情节轻重和造成后果,给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认真实施本制度,且成绩显著单位及个人,由监督部门提议,报请行防火委员会给奖励和记功。

 第六条

 本制度经行长同意后生效。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七条

 消防工作组织机构

  1、行内部设置防火安全委员会,由行长和相关部门组成,保卫部负责日常消防工作。

  2、支行和部门对应成立防火领导小组,由行政领导担任组长。

  3、各部门应该建立义务消防队,落实本部门消防工作。

 第八条

 行长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全方面负责全行消防工作,其职责是:

  1、落实实施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要求,掌握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和本单位业务经营管理等工作统筹安排,同意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消防安全提供必需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层消防安全责任,同意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验,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立即处理包含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6、依据消防法规要求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订符合本单位实际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九条

 设置防火安全委员会,在行长领导下工作,其职责是: 1、决议全行防火工作中重大事项,落实落实国家相关消防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相关指示精神,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行工作计划,做到同计划、同部署、同检验、同总结、同评选。

 2、定时召开防火安全委员会会议,布署各阶段消防安全工作。每个月进行一次防火检验制度和安全分析制度,主持研究整改火险隐患。

 3、加强本单位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支持专职消防人员工作,对消防设施操作人员、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和消防安全关键岗位作业人员定时进行培训、考评,实施持证上岗。

 4、落实配置消防器材等设备购置、维修、保养费用。

 5、发生火灾事故,快速组织扑救工作,并查明火灾事故原因,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

 6、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实施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审核和完工验收工作。

 7、组织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增强职员防范意识,做到消防安全关键部位明确,灭火器材使用熟练,平时常常组织演练。

 第十条

  行设置防火办公室(设在保卫部),在上级防火组织领导下做好防火工作。保卫部主任是分行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验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验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通畅; 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和义务消防队; 7、组织开展对职员进行消防知识、技能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施和演练; 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9、消防安全管理人应该定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汇报消防安全情况,立即汇报包含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第十 一条

 在经营工作中,对违反消防要求,或违反禁烟禁火要求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违反安全生产操作制度相同处理。

  第十二条

 支行防火工作,由本级关键行政领导负责,并设置防火领导小组。其职责是: 1、在行长领导下,依据本单位具体情况,落实国家相关安全经营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相关指示精神,编制和审定防火安全方法和计划,组织事故调查分析,提出整

 改方法和处理意见。

 2、对本单位所属职员负责常常性防火安全教育,并作为每个月安全活动日内容之一,组织本单位义务消防活动。

 3、充足发动群众开展安全检验,主动消除多种火灾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4、熟悉本单位配置消防设备,相关单位(部门)安装消防报警装置或消防设施应按区划分,并指定专员负责保管,定时检验和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备(器材)完整好用。

 5、定时召开防火领导小组会议,落实施防火工作和检验防火工作实施情况 6、对本单位发生违反防火要求和火灾事故,做到“三不放过",即: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方法不放过。

  第十三条

 职员防火安全职责 1、学习消防知识,遵守消防法规,珍惜消防设备和器材,主动参与本单位组织消防活动和训练。

 2、知道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本岗位消防安全操作要领,会熟练使用消防设备,会扑灭初起火灾。

 3、切记火警“119”电话,一旦遇有火警能快速向消防支队报警,并主动参与火灾扑救等工作。

 4、勇于向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违反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破坏消防设施行为作斗争。

 第十四条

 专职消防人员职责:

  1、认真落实实施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指示精神。

  2、组织制订岗位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安全检验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

 3、明确防火责任区,指定防火责任区域责任人,明确职责,逐层落实防火工作。

 4、负责组织向职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升职员消防意识,对多种专业人员和新职员进行防火知识培训和教育。

 5、定时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立即消除火灾隐患。

 6、负责进行对全行消防器材设备配置、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兼职消防人员职责: 1、在保卫部领导下进行工作,落实落实实施部门部署消防安全管理指示,做好消防工作。

 2、常常宣传消防知识,认真完成消防工作。

 3、加强本身基础功训练,熟悉、了解、掌握多种消防器材性能和操作方法。

 4、做到定时对消防器材进行维护和保养,对不利于消防安全行为主动进行阻止、劝说并立即向上级反应。

 5、每季对全行消防设备设施进行检验,冬季做好防冻保暖方法。

 第十六条

 义务消防人员职责 :

 1、在处、室消防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业务部门指导下,围绕以安全管理为中心,常常开展对周围职员预防火灾事故宣传教育,传授消防知识,提升安全管理自觉性。

 2、常常对本部门进行防火安全检验,加强危险物品管理,注意发觉火险隐患,确保本部门安全。

 3、熟悉、掌握消防器材性能和操作方法。

 4、一旦发生火灾,义务消防队员要快速组织群众奋力扑救,立即报警和保护火灾现场。

 第三章

 关键部位 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第十七条

 中行无锡分行是及其支行均被列为无锡市消防安全关键单位。我行将轻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和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关键部位。消防安全关键部位包含:变电所、锅炉房、金库、保管箱库、通信机房、计算机中心、档案室、票据库、信用卡中心、食堂、地下车库及上级主管部门认定其它部位和场所。对消防安全关键部位,应该设置显著防火标志,实施严格管理。关键部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以下:

  一、 消控中心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1、严格遵守各项防火工作规章制度,认真实施上级相关消防工作指示及各级防火要求;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控中心,如因工作需要,进入消控中心,须经上级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3、熟练掌握设备运行情况,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发觉问题立即处理,处理不了应立即向领导汇报。打印资料及值班统计应该完整、清楚、正确;

 4、定时检验消防系统和监控系统设备可靠性,做到定时校验,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转。保持室内清洁、整齐;

 5、熟练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做好定时检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消防器材完好;

 6、严禁在消防中心吸烟,严禁使用电热取暖器,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

 7、一旦发觉有火警情况,经检验确定后,应采取有效方法,立即通知就近义务消防队员,利用灭火器材奋力扑救。若火势不能控制时,应立即拨打“ l19”电话通知消防队。同时按操作规程开启消防联动装置,并汇报领导;

 8、忠于职守,机智、果断、立即处理好多种信息。

 二、计算机中心、信用卡中心、 总机房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1、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计算机中心、信用卡部、总机房,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上级批淮,并办理登记手续;

 2、严禁在计算机中心、信用卡部、总机房内吸烟、焚烧废纸,严禁使用多种炉具和电热取暖器,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保持室内清洁、整齐。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发觉问题立即处理,处理不了立即汇报领导。各打印资料及值班统计须完整、清楚、正确;

 4、设备运行过程中应该仔细检验电器设备情况是否正常,如发觉电器出现接触不良、漏电、跳火花等现象应立即采取有效方法,避免因电器设备故障而引发火警事故;

 5、计算机中心、信用卡部、 总机房配置灭火器,应放在醒目易取部位,熟练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做好定时检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消防器材完好;

 6、对计算机中心、信用卡部、 总机房内各类报警系统,应每七天检验一次,确保系统灵敏、完好;

 7、一旦发生火警情况,应立即利用本系统“ CO 2 ”消防设备和其它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并通知消控中心;

 8、工作完成离开岗位前必需切断相关非工作电源,锁好门窗,经检验确定安全后方可离开。

 三、变电所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1、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变电所,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上级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2、严禁在变电所内吸烟,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取暖器和会产生明火器具,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常常保持室内清洁、整齐;

 3、熟练掌握设备运行方法,严格遵守“两票三制”等安全操作规程,发觉问题立即处理。多种值班统计应该完整、清楚、正确;

 4、值班人员要有高度责任心,定时巡回检验设备安全可靠性,亲密监视设备运行情况,预防电器出现接触不良、放电闪烁、过热发红等现象,避免因电器设备故障而引发火灾事故;

 5、变电所如确因工作需要,动用气、电焊等明火作业,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配置对应灭火设备,且明确监护人员,方可施工。施工后应认真检验是否有遗留火种,杜绝隐患;

 6、变点所配置灭火器,应放在醒目易取部位,做好定时检验、维护保养工作,若发觉二氧化碳输送管道损坏或泄漏,应立即关闭阀门,并汇报上级领导,立即修复,确保消防器材、设施完好;

 7、变电所内电源插座为 6A,不得超负荷使用;

 8、绝缘油要妥善保管好,应在单独房间内储存;

 9、定时对防雷设备及计算器进行巡视、检验,确保设备完好,并作好统计;

 10、一旦发觉火警情况,应立即通知消控中心,正确判定,切断相关电源,预防救火人员触电,并利用

 CO 2 灭火系统和其它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11、交接班时,相关消防安全情况须在交接班统计本上做好统计。

 四、锅炉房、地下油库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1、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锅炉房和地下油库区,如因工作需要,须经上级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2、熟练掌握设备运行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发觉问题立即处理。水处理化验数据及值班统计须完整、清楚、正确;

 3、定时检验锅炉房日用油箱室、输油管道、燃烧实施机构安全可靠性,做好维护保养工作,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确保锅炉设备正常完好; 4、锅炉房拆洗机件用废柴油容器须加盖,严禁随便乱放,或随便倒入下水道,应按要求放在指定部位; 5、熟练掌握灭火器材使用方法,做好定时检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消防器材完好。保持作业场所清洁、整齐; 6、严禁在锅炉房内吸烟,未经上级同意不得私自在锅炉房动用明火; 7、如确因工作需要,在锅炉房需动用气、电焊等明火作业,须办理动火手续,并配置对应灭火设备,且明确监护人员; 8、严格遵守油库周围 10 米内无明火,隔离栏内无杂物。如需动用明火必需由保卫部同意,动火中要有专员负责,并配置对应灭火设备,且明确监护人员,施工完成后应全方面仔细检验是否有遗留火种,杜绝隐患; 9、地下油库泵房必需定时巡回检验,发觉隐患应立即处理修复并汇报上级领导,做好检修统计,定时对消防设施可靠性进行测试,确保完好;

 10、一旦发觉火警情况,应立即通知消控中心,并利用本系统 C O 2 灭火系统进行扑救;

 11、工作完成离开岗位前必需切断全部电源、油源、水源、锁好门窗,经检验确定安全后方可离开。

 五、空调暖通机房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1、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空调暖通机房和操作室,如因工作需要,须经上级同意,并

 办理登记手续;

 2、定时检验各防火阀动作可靠性,做到定时校验,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完好。保持作业场所清洁、整齐;

 3、严禁在空调机房内吸烟,未经上级同意不得私自在空调机房内动用明火;

 4、如确因工作需要,在机房内动用气、电焊等明火作业,须办理动火手续,并配置对应灭火设备,且明确监护人员;

 5、每间运行机房配置灭火器,应放在醒目易取部位,做好定时检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消防器材完好;

 6、做到定时对冷冻机和空调机房巡回检验,开机和运行过程中应该仔细检验电器设备情况是否正常,如发觉电器出现接触不良、温度过高、跳火花等现象应立即汇报工程主管领导进行修理更换,避免因电器设备故障而引发火警事故;

  7、配合相关部位严格按要求做好排烟风机和正压送风机定时运转试验,以确保紧急情况下能立即投入使用;

  8、未经许可,屋面冷却塔周围 3 米以内不得有明火作业,如因工作需要,应配置对应防火方法方可施工,工作完成后应全方面仔细检验是否有遗留火种,杜绝隐患;

  9、一旦发觉火警情况,应立即通知消防中心,并利用就近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六、泵房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1、非泵房值班人员不得入内,若因工作需要进入泵房,须经物业管理科领导同意;

  2、值班人员在听(看)到水泵起动信号后,即查询水泵运转是否正常,并做好运转统计;

  3、值班人员必需常常对泵房进行巡查(利用电视监控);

  4、泵房人员应了解泵房内各阀门开启及闭合作用,并在发生故障后立即采取应急方法;

 5、在消防联动线路未开通前,值班人员接到消防控制中心通知后,应立即起动所需消防泵,并保持联络;

 6、泵房值班人员若发觉泵房内有异常响声或烟味应立即停泵,并立即查找原因,组织抢修;

 7、泵房内必需保持清洁、干燥;

 8、泵房内严禁吸烟;

 9、做好交接班工作。

  七、职员食堂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1、认真学习落实实施相关消防法规,努力学习消防业务知识,主动参与本单位,本部位组织消防业务训练,做到“三懂三会”;

 2、每位职员要熟知本单位消防器材设施,熟知本单位、本部门火灾情况下火灾扑救和紧急疏散工作程序;

 3、每日每班检验本部位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发觉残缺立即向保卫部门汇报,负责本部位及岗位消防设施卫生工作;

 4、餐厅不准堆放易燃及可燃杂物,严格实施使用明火和吸烟制度;

 5、熟知并自觉遵守本单位、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熟知本部门消防器材、消防设施性能、使用方法和放置地点;

 6、发觉火险隐患立即汇报,应立即利用就近灭火器材进行扑灭,并汇报相关领导。

 八、汽车场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1、停车场范围包含临时停车点四面必需有显著标识,即用红黄双色油漆,在确定停车点时应确保留有消防通道、车辆行驶路面和便于快速疏散间隙;

  2、停车场属关键防火区域,严禁烟火。场内必需备有要求数量灭火器,在发生火灾时应含有快速立即扑灭初起之火,全部灭火设备应指派专员负责维护和保管;

 3、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停车场范围,不得将停车场作为行路通道,更不得在停车场内抽烟聊天;

  4、地下车库、汽车修理场所应设置独立排风系统。电气设备安装均应符合防爆要求;

  5、严禁将油箱渗漏车辆及装有危险物品、可燃物品车辆驶入停车场。不得在车库内向汽车油箱加油或从油箱内吸收汽油;

 6、修理工在停车场工作日不得使用明火,如因工作需要焊接及使用明火时,应事先取得保卫部同意,做好防火监视后方可进行。修理工使用过废油等应放到指定地点和容器内;

  7、驾驶员在进行车辆例保工作时,严禁将车内烟头、果皮等垃圾打扫在停车场内。用汽油清洗发动机时,严禁在停车场内进行,并应将车内总电源切断。车辆在停车场过夜时,应具体检验车内有没有未熄灭烟头等火种,并切断车辆总电源;

  8、行内各单位(部门)驾驶员在停车时应一律停在指定范围内停车线内,不得在行内车道上乱停乱放,影响消防通道。停车时车头应一律朝外或出口,在临时停车点内停车时应将车头朝大门;

  9、在消防设备周围一律不准停车,各车辆配置灭火器由本车驾驶员负责保管维护,如有损坏或不能使用时要立即向相关部门汇报,进行修复或补充;

  10、车辆管理部门应会同保卫等部门定时对停车场(库)电器设备、水源、消防设施进行必需安全检验;

  11、对外单位来行联络业务随行车辆,必需服从门卫和相关管理部门管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行内停车,外单位车辆一律不准在行内过夜,如遇特殊情况,须经保卫部同意;

  12、停车场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地管好车辆停放工作,对于违反上述各项要求行为应立即指出并阻止,如不听劝阻可通知相关职能部门,按违反消防管理制度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按要求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九、电梯运行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1、电梯运行前,应认真检验电梯箱停留位置是否正常,内外门开启位置是否正常。

 2、在调试电梯运行时,应将选择开关放置司机档,从 B2 到顶层应做到中速试车,操作电梯必需一切正常才能运行,发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用检修,待修复后方可运行;

 3、电梯箱中配置灭火机,操作人员要做到操作熟练,报警电话通畅;

 4、平时对消防专用楼梯定时进行维护和保养;

 5、乘坐电梯人员,严禁携带危险品,箱内严禁吸烟,如发觉违者,操作人员有权阻止其乘坐电梯。

 十、酸性蓄电池室防火

 1、严禁在蓄电池室内吸烟和将任何火种带入蓄电池室内。蓄电池室门上应有显著标志,标志内容为:“蓄电池室,严禁烟火”。

 2、蓄电池应装置在单独室内,并装有通风装置,蓄电池室门应向外开。

 3、蓄电池室应使用防爆型照明和防爆型排风机,开关、熔断器、插座等应安装在蓄电池室外面。

 4、当蓄电池室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停止充电,并采取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扑灭。

 第十八条

 消防安全关键部位和场所应建立岗位防火责任制,各关键部位按各自实际情况,制订防火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方法。

 应该设有显著标志,并在指定地方悬挂“消防安全关键部位”牌子。

  第十九条

  消防安全关键部位和场所应建立防火检验制度,防火检验应要求检验形式、内容、项目、周期和检验人,并把检验情况统计在案,对发觉火险隐患应立案限期整改。

  第二十条

  消防安全关键部位和场所应严禁吸烟,严禁明火。如需动火,按工作程序到保卫部签发动火证。

  第二十一条

 凡在消防安全关键部位动火时,应设专员监护,并配置必需消防器材,落实动火现场防火方法。

  第二十二条

 凡在本行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或项目标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和部委颁布相关消防制度要求,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对已完工工程项目,如不符合相关消防法规,应采取临时防火方法,并接收消防监督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第二十三条

 凡本行新建和扩建工程项目,必需和该项目标所需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二十四条

 设计人员在工程设计中,必需落实相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考虑必需灭火设施和器材。初设审查时应听取行消防管理部门意见。

 第四章

 消防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单位内部每十二个月对全体职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培训教育关键内容为《中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机关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和其它消防法规、管理制度和消防专业常识讲座等,使大家了解建筑消防设施配置、作用、使用方法和维护管理,从思想上重视消防工作。

 培训教育方法:对消防安全关键部位责任人和楼层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义务消防队员要进行专门培训,并结合实际,最少每六个月进行一次消防演练,并利用“119”消防日和其它重大节日,以板报、口号、横幅等形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验,年底有总结。

 培训教育目标:是为了确保全体职员生命安全,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在突发怒灾时,能利用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正确熟练地报警、扑灭初起火灾和组织人员逃生。

 第二十六条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在火灾期间达成快速疏散人员,降低人员伤亡,对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要做到:

 1、严禁任何单位在疏散通道和出口堆放东西、停放车辆、安装铁栅、设置障碍物;

  2、在营业期间,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3、保持防火门处于常闭状态,防火卷帘下严禁堆放东西;

  4、确保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处于正常状态,排烟风机、正压风机在火灾时能正常工作。

  5、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完好,对疏散指示标志破损要立即进行修复。

 第二十七条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在每日防火巡查、每个月消防安全检验发觉有以下火灾隐患,应该立即进行整改。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将责成相关人员当场更正:

 1、在大楼内违章储存易燃易爆物品;

 2、不按要求办理动火手续,私自动用明火;

 3、营业期间安全出口上锁,疏散通道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常闭式放火门处于开

 启状态;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用;

 5、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离岗位;

 7、其它应该当场更正行为。

  违反前款要求情况和更正情况由保卫部门统计并存档备查。

  对不能当场更正火灾隐患,由保卫部或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立即发出《火灾隐患整改通知》,给予消除火灾隐患,并立即将存在火灾隐患向行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汇报,提出整改方案。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整改方法、期限和负责整改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该落实防范方法,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怒灾或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应该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火灾隐患整改完成,负责整改部门或人员应该将整改情况统计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定后存档备查。

 对消防支队责令限期更正火灾隐患,要在要求期限内更正,并写出书面火灾隐患整改汇报,报送消防机构。

  第二十八条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由大楼管理科专业人员定时进行检验、维护、保养;

 2、对 1211 灭火器按要求每六个月检验一次,发觉气压达不到时,应该停止该灭火器使用;干粉灭火器要常常摇动,检验氮气压力,预防粉末结块;泡沫灭火器每六个月检验一次药剂,每十二个月换药一次,并常常疏通喷咀,预防堵塞。冬季要预防灭火器冻结,做好防冻保温方法;CO 2 灭火器要每十二个月检验一次,保质期满后要进行更换气体。

 3、对其它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周期以下:

 消 防 报 警 主 机

 每 天 一 次 广 播 切 换 ( 包 含 每 层 喇 叭 )

  每 月 一 次 警 铃

  每 月 一 次 手 动 报 警 按 钮

  每 月 一 次 空 调 切 换

 每 月 一 次 正 压 送 风 机 ( 包 含 正 压 送 风 阀 门 )

  每 季 一 次 排 烟 风 机 ( 包 含 排 烟 阀 门 )

 每 季 一 次 消 防 电 梯

 每 季 一 次 卷 帘 门

 每 月 一 次 水 流 指 示 器

  每 季 一 次 压 力 开 关

  每 季 一 次 消 火 栓

  每 月 一 次 消 防 水 泵 、 喷 淋 水 泵

  每 月 一 次 喷 淋 头

  每 月 一 次 C O 2 灭 火 系 统

 每 季 一 次 消 防 水 箱

 每 季 一 次 烟 感 、 温 感

 每 季 一 次 消 防 电 话

 每 月 一 次 消 防 通 道 指 示 灯

  每 天 一 次 防 火 门

 每 天 一 次

 消 火 栓 柜

 每 周 一 次 消 防 联 动 系 统

  每 季 一 次 手 提 式 灭 火 器

 每 半 年 一 次 推 车 式 灭 火 器

 每 半 年 一 次

  4、消防设施应该定时请有检测资质专业单位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方面检验测试,并出具检测汇报,存档备查。通常每十二个月检测一次。

  第二十九条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队员由 24 人组成,受分行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直接领导;

  2、义务消防队任务是:学习消防法规,熟悉消防安全制度,常常进行消防安全演练,在发生火警时,能立即报警,熟练使用消防设备,组织职员进行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

 3、 义务消防队员必需关心消防事业,珍惜消防设施,主动参与消防教育、培训活动,勇于阻止违反消防法规,破坏消防设施行为。

 4、 帮助消防部门保护火灾现场,接收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不得私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三十条

 消控中心值班制度 1、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做到按时进入岗位,不迟到、不早退,接班人员应提前 15 分钟到岗。

 2、坚守工作岗位,认真推行岗位职责,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不准做和工作无关事,不和她人闲聊、打瞌睡。

 3、值班时必需要有高度责任心,亲密注意监视系统运行情况和电视画面,发觉问题和可疑情况立即处理汇报。

 4、若有火灾报警,立即按程序操作处理。若是治安问题,立即通知保卫人员到现场进行查问、处理,重大问题应立即汇报保卫部主管。

 5、消防报警系统二十四小时连续开机,电视监控系统二十四小时连续开机,单向固定探头联控屏幕每格画面不超出五秒。

 6、录像机在正常情况下,随切换录像,有可疑情况实施定格、跟踪录像。

 7、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控中心,外场保安值班时间不准进入消控中心,参观人员须上级同意并做好登记。

 8、认真做好消控中心技术管理工作,认真填写各类值班统计,保留好多种录像、打印资料及值班统计。

 9、珍惜设备,认真做好日常保养工作,保持设备完好整齐。

 10、交接班时,双方交接设备、器材运转情况,注意验收值班统计并署名。

 11、室内严禁吸烟,做好室内清洁工作,保持室内场所清洁。

 12、值班人员严格按以上要求实施,每个月进行考评,一旦发生问题,经查明假如是值班员渎职造成,一律按相关规章制度处理。

 第三十一条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为确保大厦安全用电,节省用电,特制订以下规则:

  1、大厦采取二路供电和发电机备用供电,因本大厦工作性质决定,所以在正常情况下应做到绝不停电。

 2、 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变电所和发电机房,工作联络必需取得大楼管理科同意。值班人员不准擅离岗位,遇有电气事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向大楼管理科汇报。机房内应保持清洁,不准堆放杂物。

 3、从事电气工作人员必需技术熟练,掌握用电防火安全知识,持证独立操作,掌握灭火器材使用方法和含有扑救电气火灾通常常识。

  4、严格遵守各项电气安全管理操作规程,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用电设施,电工有权拒绝安装。

 5、 任何人不得随意铺设用电线路和增加用电插座,严禁使用电炉、取暖器、“热得快”等和工作无关大功率电器。

  6、使用人要节省用电,不开无人灯。严禁使用大功率白炙灯,以防火灾事故发生,下班时要关闭一切电器开关,切断电源。

  7、使用人发觉电器或线路故障和损坏,应立即切断电源,并立即通知大楼管理科派人维修,严禁非专业人员违章操作。

 8、使用人凡需要更换开关、线路或移动电器,全部必需经大楼管理科同意后,由电工进行维修或安装。

  9、使用人不得在消防专用线或专用设备电源上,随意引接用电。

 10、每层供电设施,由大楼管理科统一管理,任何使用人不得私自动、接电器设备。

  11、凡属突发性使用,不超出六个月用电线路为临时用电线路。临时用电线路一定要得到大楼管理科同意同意后方可装设,并应做到:

 (1)

 应用合格器材,符合安全要求; (2)

 使用中要定时检验,用毕后应立即拆除,严禁私拉乱拉; (3)

 连接线不宜过长,预防多种车辆挤压; (4)

 在电源和用电设备两端,应装设开关箱,开关箱应有防雨方法; (5)

 临时用电应在电源开关出线端装设低压漏电开关,电气设备外壳应有可靠接地。

 12、使用人违反本要求,大楼管理科有权阻止和纠正。如使用人违章引发事故,相关部门将对肇事者给处理。

 第三十二条

  动用明火管理制度 1、凡在禁火区域任何地方动火,全部必需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2、动火证填写内容:①动火地点。②动火内容。③动火前安全方法和技术方法。④动火起止时间。⑤动火分析结果。⑥动火人、监护人、安全防范方法等。

 3、动火证办理手续由申请部门填写,动火部门责任人必需在动火证上签字并报保卫部同意后方可动火。

 4、动火应实施监护制度,当监护人离开现场时,必需把明火熄灭后才能离开,在动火过程中发觉异常情况时,监护人有权阻止动火。

 5、在动火现场必需备足合适灭火器,如发生火灾,立即使用灭火器灭火。

 6、动火工作结束后,必需将火种全部熄灭,清理现场,工作人员和监护人才能离开现场。

 7、动火现场条件和环境除实施本制度外,还必需遵守《中国银行相关金融规章制度》等相关要求。

  第三十三条

  防火检验制度

  1、分行实施三级防火检验制度。依据行内情况、季节改变,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带队对大楼进行安全消防检验,标准上每个月检验一次,遇重大节日必需进行防火检验。并随时接收公安消防机关及上级主管领导检验。分行依据具体情况,可组织多种专题检验,相关单位和部门应主动支持配合。

  2、保卫部对检验中发觉重大或较大火险隐患,应立即向相关单位发出《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相关单位应依据通知书要求和时限进行整改,并在要求期限内书面汇报整改

 情况。

  3、科室检验。依据防火责任制要求,以科处长或安全员、消防员为主,对所在科室防火安全情况进行检验。

  4、夜间检验。各单位(部门)要依靠夜间值班力量、保安、义务消防队员等。关键检验电源、火源及其它异常情况,立即发觉和消除火险隐患。

  5、定时检验。各单位(部门)必需依据不一样季节不一样特点和重大节日活动安排,如每十二个月夏季防火安全检验,冬季防火安全检验,各固定节假日防火安全检验。对本单位(部门)全部部位进行全方面检验,并要对关键防火单位或部位进行关键检验。

  6、各单位(部门)在自查中发觉重大或较大火险隐患,应书面向分行保卫部汇报。自己能整改,应立即着手整改,自己无力整改或一时整改有困难,要说明理由,提出方案,采取防范方法,报分行研究处理。

  7、各单位(部门)对防火检验情况、发觉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或采取方法,全部应该具体统计,统一存放在防火档案中备查。

  第三十四 条

 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1、巡查小组由消控中心七位同志组成;

  2、巡查每日进行一次,每次巡查时间为早晨 7 点至 8 点;

  3、巡查内容为:用火、用电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通畅;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清楚完好;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器材是否在位;防火门是否常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东西;职员是否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车通道是否通畅;消防水源是否充足等。

  4、每日做好巡查统计,在巡查中发觉有火灾隐患要立即发出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立即消除火灾隐患。

 第三十五条

  燃气和电气设备检验和管理制度 1、防雷和防静电:

 (1)每二年对外露避雷带引下线做一次防腐处理; (2)每十二个月雨季来临前对接地网接地电阻抽检三个点,要求接地电阻小于 4Ω; (3)每十二个月雨季来临前对避雷针接地情况检测一次,要求接地电阻小于 4Ω; (4)常常对计算机房、总机房静电地板进行检验; (5)避雷系统有锈蚀,刷银粉漆,每三个月保养一次,如严重锈蚀超出 30%,应更换。

 2、燃气和燃气设备:

 (1)煤气室外调压器和室内计量表由无锡市燃气总企业承包维保;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燃气设备进行安全管理; (3)当燃气设备发生故障或存在不安全原因时,应立即进行安全检验和维护保养; (4)燃气设备应经专业部门检验,确定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5)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要求进行安全操作; (6)用气前应检验灶前气压,使之大于 0.8Mpa; (7)不准在燃气设备间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品,严禁吸烟; (8)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燃气设备间,当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 (9)严禁在燃气管道、设备旁边进行明火作业,保持场地清洁; (10)掌握灭火器材使用方法和扑救火灾常识。

 3、电气设备:

 (1)每个月对大楼内全部电气设备进行安全常规检验; (2)对变电所、锅炉房、冷冻机房、电梯等关键用电设备场所,制订对应检验细则和安全规章制度,严防设备受潮、进水; (3)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考评,并要求操作人员能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4)操作人员必需充足了解设备性能、结构和特点,熟练掌握操作规程、方法; (5)每日对设备进行正常维护和保养,已确保设备完好,并可随时开启; (6)每日检验自动设备中手动装置,已确保自动失灵后,手动能立即正常开启; (7)设备不应带“病”运行,发觉故障应立即抢修排除,较大故障应立即向主管部门领导汇报; (8)严禁在电气设备间吸烟、明火作业; (9)人员离开前,必需切断电源,以防发生危险; (10)常常巡回检验,发觉安全隐患应立即排除。

 第三十六条

  无锡中行办公大楼严禁吸烟制度 新大楼为“无烟楼”,大楼内不准吸烟,任何人全部应无条件地实施。发觉一人一次抽烟罚款人民币 100 元(由人事部门在当事人奖金或工资中扣除)。

 第五章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应急疏散预案

 华江大厦地处市中心繁荣区,属高层建筑,已于 20XX 年启用。大厦内装有一套引进现代化消防监控系统,并配有灵敏度极高烟感、温感报警系统;装备了手动紧急报警按钮、水喷淋消火栓等灭火装置;消防关键部位装备了二座气体灭火设备,有易引发火灾地方放置了推车式灭火器,各消防栓箱全部配置了手提式灭火器。为此大厦一旦发生火灾,只要报警和灭火系统充足发挥其功效,就能把火灾立即控制和扑灭在初起阶段。为了在大厦突遭火灾攻击时,确保人员得到立即安全疏散,国家财产免受损失,特制订中国银行无锡分行应急疏散预案。我行最少每六个月组织一次演练,每次演练时,全部将设置显著标识并事先通知演练范围内人员。

 一、 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 分行防火委员会 10 人(简称领导小组)

 防火工作小组 5 人

  义务消防队 24 人

 灭火行动组

  通信联络组

  疏散引导组

  安全防护救护组

  1、防火领导小组 10 人

 组长:宿长兵

 副组长:胥加彬、潘炳生 组员:孟德友、夏守和、夏孝厚、邓绪勇、邵俊明、陈肖东、史有明

 2、防火工作小组 5 人 组长:胥加彬 副组长:夏孝厚 组员:朱树明、陈肖东、史有明

 3、义务消防队 24 人 队长:史有明 副队长:朱树明、陈肖东 队员:周伟、周凤鸣、赵健、周石来、石继铭、华敏、陈晓鸣、 钮友忠、宋炎章、王佳平、马士宏、陆家举、张杏根、祁建忠、鞠琪、邹健、吕晓波、孙波、许有明、

 汤建国、刘一鸣。

 (1)

 灭火行动组 7 人

 组长:史有明

 组员:周伟、石继铭、周凤鸣、华敏、陈晓鸣、赵键。

 (2)通信联络组 4 人

 组长:鞠琪

 组员:汤建国、周石来、刘一鸣 (3)疏散引导组 7 人

 组长:朱树明

 组员:钮友忠、张杏根、王佳平、马士宏、陆家举、祁建忠。

 (4)安全防护救护组 6 人

 组长:陈肖东

 组员:宋炎章、吕晓波、孙波、邹健、许有明。

 二、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

  当消控中心值班人员接到火灾报警信号后(烟感、温感探测器、手动按钮报警),经过 CRT 显示确定报警点位置,快速派出一名保安或消控中心值班人员(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期间消控中心 1 人值班,查看报警点由保安担当)携带插孔电话或对讲机,抵达报警点位置,察看报警现场,确定是灾情还是误报。若是火灾,应火速用携带通信工具通知消控中心,消控中心立即将消防设备置于联动位置;并用消防应急广播道德通知火灾层及相邻楼层,要求职员疏散到指定位置;拨打 119 电话报警;汇报防火责任人或防火管理人,亲密注意灾情发展。若是误报,应检验误报原因,做好统计,主机复位。

  三、应急疏散组织程序和方法。

  当大厦内任何楼层或部位确定发生火灾时,消控中心值班人员快速开启消防应急广播播放:“紧急广播,现在大厦内某层发生火灾,请大厦内全体人员紧急撤离,某层以上请撤向十一层或二十五层屋顶广场,某层以下请撤到一层室外广场,全部从就近消防楼梯撤,不得乘座电梯”。广播语言要简练明确,并必需连续广播数遍。疏散引导组接到应急疏散任务后,立即派出 4 人赶到着火楼层,在每个消防楼梯前室派出 1 名疏散引导员,组织引导疏散方向,通知抵达位置,其它 3 人分别到十一层、二十五层层顶和首层室外广场,收容疏散人员并请点人数,如得悉人员还没有全部撤离时,应请消防人员到现场进行查找。

  四、扑救初起火灾程序和方法。

  在消控中心值班人员或保安依据报警信号,到现场确定火灾后,首先立即汇报消控中心,简明说明火灾位置、大小。其次,抵达现场人员快速切断电源就近拿起手提式灭火器或远程紧急起动消火栓泵进行应急灭火。消控中心值班人员应依据汇报火灾大小,立即将消防设备置于联动状态,通知义务消防队或无锡市消防支队进行灭火,并派人到华江支路口接应消防支队救火车辆,汇报安全防火责任人或安全防火管理人,在消防官兵抵达后,简明汇报火灾情况,接收消防支队指挥。

  五、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程序和方法。

  通信联络组接到火灾报警时,要在岗在位,确保通信通畅,当通信受到火灾危害后,要利用现代无线通信工具,确保火灾现场指挥通信通畅。安全防护救护人员,应利用多种防护工具做好本身防护,对伤员应立即送到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救治,群伤时,应送到一院、二院、中医院进行救治,并通知当地派出所,请求维护秩序。

  第三十七条

 任何人发觉火警火灾后,全部要快速向“119”报警。同时还要向分行保卫部和本单位领导汇报。消控中心将消防设备置于联动状态。

 第三十八条

  火灾发生后,单位领导要快速组织力量进行扑救。抢救伤员和物资,并指派专员接应消防车。

  第三十九条

 消防队赶到火场后,参与扑救单位和个人,全部必需服从火场总指挥员统一指挥,并应做好维护秩序,疏散车辆、行人工作。

  第四十条

  火警火灾扑灭后,由起火单位领导,负责保护好现场,任何人全部不得破坏火灾现场。

  第四十一条

  对火灾现场要有专员看护,划出范围,设置警戒线,不准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上物品不准随意移动。

  第四十二条

  凡发生火警火灾单位,全部要按事故调查“三不放过”标准进行处理。

  第六章

 奖励和处罚

 第四十三条

  对在消防工作中有贡献或成绩显著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单位给表彰奖励。

  第四十四条

  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优异事迹之一者,可给表彰或奖励。

  1、热爱消防工作,努力学习消防知识,珍惜消防设备,主动参与消防活动,成绩显著者。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揭发阻止违反消防法规行为,在预防火灾事故中事迹突出者。

  3、立即发觉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发生者。

  4、主动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者。

  5、对查明火灾原因、检举揭发肇事者有突出贡献者。

  6、主动进行技术革新,提出合理化提议,改善防火工作成绩显著者。

  7、在消防工作其它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还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给批评教育并处一定经济罚

 款,单位有责任扣一定百分比综合奖金,对于情节严重造成危害结果,要给行政处分,情节尤其恶劣,后果尤其严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在禁火区违反禁令,动用明火燃烧。

  2、引发火警火灾,有意纵火或扰乱火场秩序。

  3、指使或强令她人违反消防法规和制度,冒险作业,或明知故犯。

  4、私自占用、阻塞消防通道和防火间距或私自乱搭乱建。

  5、埋压、圈占消防水源,将消防设备挪作它用,或偷窃毁损消防设备。

  6、谎报火警火灾,隐瞒火警火灾,发生火警火灾无所谓或追查火警火灾事故不力。

  7、发觉重大或较大火灾隐患不加整改或拒不实施《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

  8、违反易燃易爆物品使用要求。

  9、防火责任人不推行职责、消防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渎职、消防设备管理人员渎职,致使消防设备毁损或失效。

 9、其它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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