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实施意见(送审稿)

来源:入团申请书 发布时间:2020-08-26 点击: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

 意见(送审稿)

 根据《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 (中发〔2019〕1 号)《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发〔2019〕1 号)精神,结合我市“三农”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1. 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加大精准扶贫力度,重点解决好实现“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2019 年高质量完成 2957人的脱贫任务。确保到 2020 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并巩固提升。要把临涣镇、韩村镇、双堆集镇革命老区重点镇摆在首位重点,全部落实各项支持政策。要突出产业就业扶贫,实施产业扶贫项目提升、“四带一自”深化、“一村一品”推进三大行动,拓展“三业一岗”就业扶贫,建设一批就业扶贫驿站。要健全防范返贫机制,强化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对贫困户做到应纳尽纳”。统筹推进贫困村与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对收入水平略高于贫困户的群体,制定专门扶持政策。对已经脱贫的,按照脱贫不脱责任、不脱政策、不脱帮扶、不脱监管的要求,坚决做到工作标准不降、政策力度不减,确保脱贫成效稳固。

 二、促进乡村产业发展 2. 稳定粮食生产。实施“两区”建管护行动,巩固完善“两区”划定成果。围绕提升耕地质量,大规模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监督考核和县区政府责任,到 2020 年建成高标准农田 128.2 万亩。严守耕地红线,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到 2020 年全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207.9 万亩。加快推进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建设 50 万亩小麦、20 万亩大豆良种繁育基地。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 360 万亩左右,粮食总产量达到 110 万吨以上。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大力实施“淮北好粮油”行动计划。推动优质专用粮食基地建设,到 2020 年建成 100 万亩。认真贯彻落实粮食生产各项惠农政

 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落实安徽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

 3. 加快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在三区、濉溪县重点镇,突出发展设施菜、特色菜、优质菜,打造全省重要的反季节蔬菜生产基地,到 2020 年全市瓜菜面积发展到 30 万亩,瓜菜总产达到 60 万吨。充分发挥我市石榴、葡萄、笆斗杏、灵枣等地方特色优势,着力发展特色、优质、精品水果。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保护生猪基础产能。推行家禽养殖业“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新模式,在隋堤两侧及以南地区,打造100 万头生猪、100 万头(只)草食动物、5000 万只家禽养殖基地。到 2020 年全市肉蛋奶总产达到 20 万吨,规模养殖比重达到 90%以上。积极发展循环流水养殖,建设南湖全国休闲渔业基地。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一村一品”示范村、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特色小镇。

 4. 推进农业绿色发展。贯彻落实《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继续抓好各类绿色健康示范创建。深入推进“两减”“两利用”工作。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新机具、新器械、生物农药、有机肥和缓释肥。落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双十条”政策,加大项目建设力度,推进畜禽粪污异地集中处理模式。组织参加安徽秸秆综合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博览会,加大“双废利用”博览会项目跟踪调度力度,实施好秸秆综合利用提升民生工程,到 2020 年力争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 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 80%以上。继续组织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5. 实施品牌强农行动。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大“三品一标”认证力度,2019 年新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 15 个以上,到 2020 年“三品一标”认证产品保持在 100 个以上。深入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民生工程,建立和完善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网络,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农畜产品专项整治,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红榜”和“黑名单”制度。支持县区创建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区。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4挂钩”工作。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淮优”品牌宣传力度,

 对符合要求的经营主体授权使用“淮优”品牌,引导品牌有序规范发展,树立“淮优”农产品金字招牌。继续办好淮北食品工业博览会、葡萄采摘节、石榴文化旅游节等活动,组织农业企业参加中国国际农交会、安徽(上海)农交会、安徽合肥农交会,加大农产品宣传推介力度,提高我市农产品市场影响力和占有率。

 6. 提升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水平。实施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工程,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做大做强、转型升级,特别是依托凤凰山、百善等食品经济开发区的平台优势,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引入更多食品加工企业,使更多农产品在本地消化。今明两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 8%以上。深入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打造一批 A 级休闲农业示范村(点)、休闲旅游精品线路。到 2020 年全市基本形成“一环两带”的休闲农业发展格局,即城郊休闲农业产业环、202 省道沿线产业带和以泗永公路为轴线的运河景区休闲农业产业带,年接待游客 300 万人次,综合营业收入 10 亿元以上。积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到 2020 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 65%,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 90%。深入实施农村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2019 年新增农村电商经营主体 50 个以上,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力争突破 5 亿元,到 2020 年全市每个县区各创建电商特色示范镇 1 个,巩固提升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两中心一站点”服务功能,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力争达到 7 亿元。推进濉溪县、相山区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推进百善镇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推进百善、凤凰山、高岳、榴园等农业示范园区转型升级。

 三、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7. 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以农村厕所、污水、垃圾专项整治“三大革命”和“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村庄规划建设提升行动“三大行动”为抓手,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确保到 2020 年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和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全面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验收和销号,到 2020 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70%以上。大力推进“厕所革命”,2019 年完成自然村 23307 户常驻农户卫生厕所改造,到 2020 年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无害

 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进一步完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到 2020 年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建成。全面启动“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村容村貌提升行动。强化乡村规划引领,把加强规划管理作为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作,实现乡村规划管理全覆盖。县级党委和政府要统筹推进乡村规划工作,到 2020 年底以县为单位完成乡村规划编制或修编村庄布局规划。加强农村建房许可管理。

 8. 全域建设美丽乡村。围绕全域城镇化发展方向,继续高标准推进东部新城、南部次中心、双堆集中心镇新城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要继续推进中心村建设,启动 2019—2020 年度 60 个左右中心村建设工作。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最美庭院创建活动,打造一批 3.0 升级版、4.0 增强版示范村。深化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改革,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节水型城市,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2019 年完成营造林 6.1 万亩。到 2020 年全市创成省级森林城镇 5 个、省级森林村庄 37 个;全市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 48.5%。全市湿地保有量达到 27 万亩。

 9. 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加强农村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开展中小河流治理、洼地治理),继续实施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到 2020 年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90%以上,完成“千吨万人”及以上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工作。推行“路长制”,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实施通村组硬化路建设,加强村内道路建设。2019 年完成农村道路扩面延伸工程 398 公里,到 2020 年全市基本实现村民组通硬化路。加快完成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逐步实现城乡供电均等化。加快农村物流快递基础设施末端网络建设。到 2020 年全市所有行政村和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基本实现物流快递配送网点全覆盖。加快光纤网络向自然村延伸。健全村庄基础设施建管长效机制,明确各方管护责任,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建后管养。

 10. 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到2020 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 95%。推进健康乡村建设,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力争两年内中心卫生院达到“一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持续提高困难人群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到 2020 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 95%,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 99%。加快推进农

 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到 2020 年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达 95%,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进一步推进养老体系建设,到 2020 年全市乡镇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 100%。继续做好孤儿、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保护工作,及时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深化农村重点改革 11.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2019 年全市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村达到 40%以上,2020 年达到 70%。深入开展农村“三变”改革,2019 年全市开展改革的村达到30%以上,2020 年力争达到 50%。制定出台《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引导贫困村、集体经济空壳村和薄弱村实施“三变”改革,有效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到 2020 年全市基本消除无经营性收入的空壳村,年经营性收入 50 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比重达到 10%。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

 12.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巩固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成果,支持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开展“一户一田”改革试点,力争 2020 年全市规模经营比例达到 38%。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 2020 年基本完成。总结好刘桥镇、双堆集镇地票交易试点经验,适时复制推广,带动全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入开展。允许在县域内开展全域乡村闲置校舍、厂房、废弃地等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重点用于支持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下乡创业。市、县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设施等建设。严格农业设施用地管理,满足合理需求。巩固“大棚房”问题整治成果。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重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扎实开展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域内调剂使用,调剂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

 13. 深化农村金融改革。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金融服务创新,大力发展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普惠金融,拓展“三农”业务。加大全市农业信贷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力度,强化与省农业担保公司合作,加快推进“劝耕贷”业务,加大对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开展大型农机具、农业生产设施抵押

 贷款、林权抵押贷款。推动农业保险转型升级,扩大“基本险+大灾险+商业险”三级保障试点,支持县区探索开展商业性农业保险。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申请发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

 14. 统筹做好其他各项改革工作。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健全水价形成、节水激励和用水管理机制。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健全国有森林资源监管体制。大力推进国有农场企业化改革。持续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独特优势。

 五、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15. 实施乡村创新创业。鼓励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城市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创业创新,将符合条件的创业创新项目纳入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范围。设立创新创业“绿色通道”,开展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示范)县建设,到 2020 年建设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 4 个。加强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建设一批农村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孵化载体。启动小微企业“创业特训营”,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组织开展“接您回家”“春风行动”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引导农民工有序转移就业。继续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加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各项服务延伸到村。

 16. 加强农民增收工作。强化工作措施,落实促农增收的各项政策,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实施农民增收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分析研判,定期调度推动,实现“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实行农民增收县(区)行政首长负责制,狠抓责任落实,压实县(区)政府责任。市直有关部门加强工作协调联动,加大对基层指导服务力度。推行电子记账,确保记账真实完整。加强典型宣传,营造促进农民增收的良好氛围。2019 年,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8.5%;到 2020年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

 17. 。

 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培育以小农户为主体的家庭农场,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到 2020 年培育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 260 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200 家。建立健全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的融资、用地、用工等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支持供销、粮食收储、邮政、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等开

 展农技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性服务。到2020 年以托管服务为主的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力争达到 200 个。争取并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扶持项目,加快培育多元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耕、种、管、收”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引导和组织小农户参与和发展专业合作,完善“农户+合作社”“农户+公司”利益联结机制。

 六、完善乡村治理机制 18. 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健全以党组织为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落实县区党委抓镇促村责任制。每年按照 5%左右比例,倒排确定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一村一策”开展常态化整顿。巩固村“两委”换届工作成果,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健全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第一书记派驻长效工作机制,推进农村开放式党校建设,深化“双培双带”先锋工程,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开展党建引领农金服务兴村行动。

 19. 。

 增强乡村治理能力。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和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加强自治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到 2020 年全市所有村普遍制定或修订形成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2020 年前实现村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全覆盖。健全完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2020 年建成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发挥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农村社会组织的作用。扩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组织开展农村社区服务提升年活动,2020 年实现镇级、村级一站式服务大厅全覆盖,85%的村建成标准化社区服务中心(站)。强化村级组织服务功能,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深化“一组一会”,不断推进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工作。

 20. 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放式党校建设为载体,加强各类资源平台整合,扎实抓好理论宣讲、政策解读、科技服务、移风易俗、文体活动,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跃农村文化。深入开展送图书下乡、送书画下乡、送展览下乡、送文艺演出下乡和“送戏进万村”活动。巩固农家书屋全覆盖成果。推进农村广播电视覆盖工程建设。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突出抓好移风易俗,充分发挥一约四会作用,在禁毒、禁赌、倡导婚丧喜事简办等方面取得突破。扎实抓好文明村镇、最美家庭创建,到 2020 年全市市级以上

 文明村镇占比力争达到 50%以上。深入开展“践行核心价值·打造好人淮北”主题实践活动。

 21. 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坚决查处发生在农民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大力推进信息化、智能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到 2020 年实现农村地区全覆盖,确保联网共享。全面推进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深化平安乡镇、平安村庄建设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深化农村社区警务和“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工作。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加快构建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七、加强党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 22. 统筹抓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实行市委统一领导、县区推进落实、乡村组织实施、部门合力共为、责任层层压实的工作机制。加强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设,设立乡村产业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提升、文明乡风培育、人居环境治理、精准脱贫攻坚、农村改革深化、乡村要素保障、示范村镇创建、规划督查评估等专项工作组,每个组由市领导牵头,明确牵头单位、成员单位、主要职责、目标任务。强化示范引领,开展示范镇村创建活动。建立年度重点项目、重点任务和清单台账,分层次分阶段进行调度推进。同时建立实绩考核制度、联络员制度和年度报告制度。

 23. 培养“一懂两爱”的“三农”工作队伍。贯彻《淮北市机构改革方案》精神,开展全市农业农村机构改革。建立“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机制,落实关爱激励政策。优先考虑“三农”干部配备,把优秀干部充实到“三农”战线,把精锐力量充实到基层一线,注重选拔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充实各级党政班子。市委副书记分管“三农”工作,县级要有党委副书记或常委分管“三农”工作。统筹乡镇站所改革,强化乡镇为农服务体系建设,确保乡镇有队伍、有资源为农服务。引导教育“三农”干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结合“入户连心”大走访工作,在全市村干部中深入开展强培训、遍走访、亮承诺、抓落实、树典型活动。坚决纠正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建立县

 域人才统筹使用制度和乡村人才定向委托培养制度,探索通过岗编适度分离、在岗学历教育、创新职称评定等多种方式,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大力发展面向乡村需求的职业教育。继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乡村企业家人才队伍建设“百千万”工程和新一轮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力争到 2020 年全市共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6000 人。把乡村人才纳入各级人才培养计划予以重点支持。

 24. 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资金投入保障制度。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提高土地出让收入、政府债券资金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县域新增贷款主要用于支持乡村振兴。市县政府要统筹安排政府债券资金用于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加大市、县担保公司对农业企业担保支持力度,着力解决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25. 发挥好农民主体作用。加强制度建设、政策激励、教育引导,把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贯穿乡村振兴全过程,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激发和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发挥政府投资的带动作用,通过民办公助、筹资筹劳、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形式,引导和支持村集体和农民自主组织实施或参与直接受益的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筹资筹劳使用监管,防止增加农民负担。落实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办法,让更多农民参与并从中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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