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促进科技金融创新发展专项资金

来源:思想汇报 发布时间:2020-09-30 点击:

 海淀区促进科技金融创新发展专项资金 申报操作指引

 第一节

 一次性 资金 补助

 一、申报依据:《申报指南》第四条、第九条。

 二、申报材料 (一)表格

 1.《海淀区金融企业一次性资金补助申请表》(附件 1)

 2.《海淀区金融企业一次性资金补助受理表》(附件 2)

 3.《海淀区预算单位(企业)银行账户备案登记表》(附件 3)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 需同时填写以下表格 :

 4.《股权投资基金或管理企业主要发起人、高管情况表》(附件 4)

 5.《股权投资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 5)

 (二)材料

 1.享受补助的书面申请(包括申请事项、企业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东构成、业务范围、业务开展、发展规划和税收情况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需补充管理基金情况和投资情况等)

 2.“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3.金融许可或批复(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两会”监管范围外的机构可不提供)

 4.验资报告、验资中介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上年度审计报告及中介机构(具有相当资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当年新成立机构可不提供)

 6.承诺函(附件 6)

 股权投资 基金 管理 企业 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7.合伙协议、基金募集协议文件 8.投资项目评估机制、投资决策机制、投资激励约束机制等规章制度 9.投资项目清单、投资项目投资协议、受投企业股东会决议、银行汇款回单及工商变更等证明文件 注:上述材料先行准备一式 两 份,加盖公章;初审合格后再根据情况提供材料。

 三、政策咨询 金融市场科(持牌金融机构)

 电话:88497661 金融发展科(股权投资)

 电话:8849468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 6 号西 317、东 303

 第二节

 购(租)房补贴

 一、申报依据:《申报指南》第三条、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

 二、申报材料 (一)表格

 1.《海淀区企业购(租)房补助申请表》(附件 7)

 2.《海淀区预算单位(企业)银行账户备案登记表》(附件 3)

 以下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补充填写:

 3.《股权投资基金或管理企业主要发起人、高管情况表》(附件 4)

 4.《股权投资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 5)

 以下为金融科技企业补充填写: :

 5.《金融科技企业主要发起人、高管情况表》(附件 8)

 (二)材料

 1.享受补助的书面申请(包括申请事项、企业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东构成、业务范围、业务开展、发展规划和税收情况等,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需补充管理基金情况和投资情况等)

 2.“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3.金融许可或批复(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两会”监管范围外的机构可不提供)

 4.验资报告、验资中介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购(租)房合同复印件(具体房租补贴事项以合同、发票(票据)为准。若房租事项发生变更,以最新合同为准,且不超过房租补贴面积上限)

 6.购(租)房发票复印件(可先提供首次房租付款发票,但须按照给付租金进度,在本年度房租补贴申请期限内,或申请下年度房租补助前,将发票全部补全)

 7.承诺函(附件 6)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需同时提供 以 下材料:

 8.管理公司章程、基金合伙协议、出资确认书、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9.投资项目评估机制、投资决策机制、投资激励约束机制等规章制度 10.投资海淀区项目清单、投资项目投资协议、受投企业股东会决议、银行汇款回单及工商变更、被投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金融科技 机构 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1.获得知名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等私募基金投资或上市公司、国企投资证明材料 1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有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法律服务经验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

 13.与金融机构开展金融科技业务的法律合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14.独立第三方部门(如金融监管部门、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研究机构)批准设立或认定推荐材料 15.加入自律行业组织证明材料 注:

 1. 上述材料均一式 两 份,加盖公章。

 2. 在 金融科技 机构 租房补贴材料 申报 、 审核期间 ,如 按 照监管 部门 的要求需要具备 特定的经营必备条件的,我办将要求 申报 机构提交相应的证明 材料 , 包括 但不限于上述 1 11 1- -- -5 15 项材料。

 三、政策咨询 金融市场科(持牌金融机构)

  电话:88497661 金融发展科(股权投资、金融科技)

  电话:88494268、8849468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 6 号西 317、东 303

  第三节

 网点补贴

 一、申报依据:《申报指南》第七条。

 二、申报材料 (一)表格

 1.《海淀区促进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 9)

 2.《海淀区预算单位(企业)银行账户备案登记表》(附件 3)

 (二)材料

 1.支行及以上级别网点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税务部门出具的 2018 年度“涉税保密信息告知书”或 2018 年度税收缴款单复印件或其它能证明 2018 年税务部门在我区缴纳的证明材料 3.金融许可或批复、开业证明等能证明 2018 年开业的文件复印件 4.购(租)房合同复印件 5.承诺函(附件 6)

 6.网点位于偏远地带的相关材料 注:上述材料先行准备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初审合格后再根据情况提供材料。

 三、政策咨询 金融市场科

  电话:8849756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 6 号西 317

  第四节

 天使投资奖励

 一、申报依据:《申报指南》第十条。

 二、申报材料 (一)表格

 1.《海淀区天使投资奖励申请表》(附件 16)

 2.《海淀区预算单位(企业)银行账户备案登记表》(附件 3)

 3.《股权投资基金或管理企业主要发起人、高管情况表》(附件 4)

 4.《股权投资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 5)

 (二)材料

 1.天使投资奖励申请书(包括申请事项、企业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东构成、管理基金、投资、纳税情况及发展规划等)

 2.“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3.金融许可或批复(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 4.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与有限合伙基金的委托管理协议(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无需提供)

 5.管理公司章程、基金合伙协议、出资确认书、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6.投资项目评估机制、投资决策机制、投资激励约束机制等规章制度 7.投资项目投资协议、受投企业股东会决议、银行汇款回单及工商变更、被投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8.承诺函(附件 6)

 9.相关主管部门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上述材料均一式二份,加盖公章 ;初审合格后再根据情况提供材料。

 三、政策咨询 金融发展科

  电话:8849426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 6 号东 303

 第五节

 直接债务工具融资中介费用补贴

 一、申报依据:《申报指南》第十二条。

 二、提交资料 (一)表格

 1.《海淀区促进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 9)

 2.《海淀区预算单位(企业)银行账户备案登记表》(附件 3)

 3.《直接债券工具中介费用明细统计表》(附件 10)

 注:上述材料均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和财务章。

 (二)材料

 1.企业的工商注册证明复印件

 2.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直接债务工具发行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承诺函(附件 6)

 4.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明材料(包括国家高新或中关村高新)

 5.税务机关出具的 2018 年度“涉税保密信息告知书”或 2018 年度税收缴款单复印件,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纳税证明材料 6.与申报金额相对应的中介费用凭证。每笔费用须提供发票、合同和付款凭证 7.直接债务工具发行收款凭证 8.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 xxx 公司辅导备案登记的函》或《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在北京证监局辅导备案或中国证监会首发申请已受理阶段、且为非高新技术企业的拟上市企业提供此项材料)

 注: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 初审合格后再根据情况提供材料。

 三、政策咨询 金融市场科

  电话:8849766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 6 号西 317

 第 六 节

 首笔贷款补贴

 一、申报依据:《申报指南》第十三条。

 二、申报材料 (一)表格

 1.《海淀区促进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 9)

 2.《海淀区中小微企业首笔贷款补贴明细表》(附件 11)

 3.《海淀区预算单位(企业)银行账户备案登记表》(附件 3)

 (二)材料

 1.银行“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税务部门出具的 2018 年度“涉税保密信息告知书”或 2018 年度税收缴款单复印件或其它能证明 2018 年税务部门在我区缴纳的证明材料 3.海淀区贷款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工商、税务证明文件复印件 4.2018 年为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贷款合同复印件 5.能证明首笔贷款的证明材料,如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记录等 6.贷款企业 2017 年度利润表 7.承诺函(附件 6)

 注:上述材料先行准备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初审合格后再根据情况提供材料。

 三、政策咨询 金融市场科

  电话:8849756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 6 号西 317 第 七 节

 融资服务平台补贴

 一、申报依据:《申报指南》第十三条。

 二、申报材料 (一)表格

 1.《海淀区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 9)

 2.《海淀区预算单位(企业)银行账户备案登记表》(附件 3)

 (二)材料

 1.银行机构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税务部门出具的 2018 年度“涉税保密信息告知书”或 2018 年度税收缴款单复印件或其它能证明 2018 年税务部门在我区缴纳的证明材料 3.国家、北京市、海淀区相关部门认定的服务平台的证明材料 4.为初创期战略新兴企业提供孵投贷融资服务取得一定成效的证明材料 5.承诺函(附件 6)

 注:上述材料先行准备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初审合格后再根据情况提供材料。

 三、政策咨询 金融市场科

  电话:8849756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 6 号西 317

 第 八 节

 信贷风险补偿

 一、申报依据:《申报指南》第十四条。

 二、提交资料 (一)表格

 1.《海淀区促进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 9)

 2.《海淀区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明细表》(附件 12)

 3.《海淀区预算单位(企业)银行账户备案登记表》(附件 3)

 注:上述材料均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二)材料

 1.金融机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人机构或获得所属总行(总公司)、分行(分公司)授权设立特色金融服务机构的证明文件 3.税务部门出具的 2018 年度“涉税保密信息告知书”或 2018 年度税收缴款单复印件或其它能证明 2018 年税务部门在我区缴纳的证明材料 4.承诺函(附件 6)

 5.银行总行或分行加盖公章的贷款发放过程依法合规尽责和贷款确认损失(已被划入损失类贷款或已起诉执行完毕仍有损失)的证明文件 6.信贷风险补偿涉及的贷款合同等复印件 7.银行代偿通知书及企业破产清算相关材料 8.中小微企业取得借款时提交给银行上年度利润表 9.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10.对投贷联动风险补偿标准按照北京市投贷联动实施方案中市区配套政策执行,申报材料参照 1-9 注:上述材 料均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初审合格后再根据情况提供材料。

 三、政策咨询 金融市场科

  电话:8849756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 6 号西 317

 第九节

 初创企业保费补贴

 一、申报依据:《申报指南》第十五条。

 二、申报时效: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签署的保险合同且到提交材料日未退保的可以申请本项补贴。

 三、提交资料 (一)表格

 1.《海淀区初创企业保费补贴申请表》(附件 13,由初创企业提供)

 2.《初创企业保费补贴申请明细表》(附件 14,由初创企业提供)

 3.《海淀区预算单位(企业)银行账户备案登记表》(附件 3,由初创企业提供)

 4.《初创企业保费补贴汇总表》(附件 15,由保险公司提供)

 5.《海淀区预算单位(企业)银行账户备案登记表》(附件 3,由保险公司提供)

 注:上述材料均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和财务章。

 (二)材料

 1.保险机构的工商注册证明复印件 2. 税务机关出具的保险机构的纳税证明材料(与上级公司统一纳税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监管部门对相应保险产品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4.初创企业的工商注册证明复印件 5.承诺函(附件 6,由初创企业提供)

 6.税务机关出具的 2018 年度“涉税保密信息告知书”或 2018 年度税收缴款单复印件,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纳税证明材料

 7.涉及的保险合同、发票和付款凭证复印件 8.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申请表复印件(即社保表 13) 注:

 1. 上述材料均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2. 初审合格后, 我办 可能根据具体保险产品审核的需要, 要求 申报 机构 补充 提交相应证明 材料 。

 三、政策咨询 金融市场科

  电话:8849766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 6 号西 317

  第十节

 上市(挂牌)中介费用补贴

 一、申报依据:《申报指南》第十六条至第二十条。

 二、申报时效及申报对象: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拟上市企业(含境外退市后拟境内上市的企业)、上市企业(含挂牌转板境内上市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申报期已退市的除外)、四板挂牌企业(孵化板挂牌企业除外)及 2019 年在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可申请上市(挂牌)中介费用补贴。

 三、申报材料 (一)表格

 1.《上市(挂牌)企业补贴申请表》(附件 17)

 2.《海淀区预算单位(企业)银行账户备案登记表》(附件 3)

 (二)材料

 1.承诺函(附件 6)

 2.“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中介费用明细统计表(附件 19)及与申报金额相对应的中介费用凭证。每笔费用须提供发票、合同和付款凭证

  拟上市企业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 与券商签署的上市协议、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XXX 公司辅导备案登记的函》、《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以上三个材料均为复印件,申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2.近 3 个年度的审计报告;最近 1 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应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仅第一次申报时提供)

 3.由合作券商撰写的申报当年的推荐意见(附件 18),以及按季度划分的上市计划安排表(表头加盖公章)

 注 :

 1.境外退市后拟境内上市的企业,另须提交境外退市的相关证明文件。

 2.新三板挂牌企业拟境内上市且未享受过区内上市(挂牌)相关补贴政策,可按照

 上述要求提供材料。

 境内上市企业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 XXX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复印件以及其他上市相关证明文件 2.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的经营情况、近一个自然年度的财务数据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注:挂牌企业境内转板上市,另须提交:全国股转系统《关于同意 XXX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新三板挂牌企业提供)或《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关于同意XXX 公司在(标准板挂牌/科技创新板挂牌/文化创意板挂牌/大学生创业板展示)的函》(四板挂牌企业提供)。

  境外上市企业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近 1 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2.由律师事务所出具上市主体与申报企业的关系及上市有关合规材料 3.境外上市主体与境内申报主体之间关于资金往来及利润转移的等相关协议 4.境外上市主体与境内申报主体出具的说明(附件 20)

 5.提供在境外交易所上市的证明文件(交易所、监管部门文件等)

 6.上市主体工商注册有关证明文件 注:挂牌企业境外转板上市的申报企业另须提交全国股转系统《关于同意 XXX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或《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关于同意 XXX 公司在(标准板挂牌/科技创新板挂牌/文化创意板挂牌/大学生创业板展示)的函》。

 境外已退市成功境内上市企业,另须提交境外退市的相关证明文件。

  新三板挂牌企业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近 1 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审计报告应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批复》或全国股转系统《关于同意 XXX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

 四板挂牌企业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近 1 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2.《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关于同意 XXX 公司在(标准板挂牌/科技创新板挂牌/文化创意板挂牌/大学生创业板展示)的函》 注:初审合格后再根据通知要求提供材料。

 三、政策咨询 促进企业上市服务中心

  电话:8849342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 6 号西 416

 第十 一 节

 新三板创新层挂牌企业补贴

 一、申报依据:《申报指南》第十九条。

 二、申报时效及申报对象:进入全国股转系统正式公布的 2019 年创新层挂牌公司名单的企业可申请创新层挂牌企业补贴。

 三、申报材料 1. 表格

 (1)《上市(挂牌)企业补贴申请表》(附件 17)

 (2)《海淀区预算单位(企业)银行账户备案登记表》(附件 3)

 2. 材料

 (3)承诺函(附件 6)

 (4)“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近 1 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审计报告应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6)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正式发布的当年创新层挂牌公司名单的证明文件 (7)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费发票及与之对应的合同和付款凭证,并填写费用明细统计表(附件 21)

 注:初审合格后再根据通 知要求提供材料。

 三、政策咨询 促进企业上市服务中心

  电话:8849342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 6 号西 416

 第 十 二 节

 董秘资格培训费用补贴

 一、申报依据:《申报指南》第二十一条。

 二、申报时效及申报对象: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董秘资格培训且在北京证监局辅导备案、中国证监会已受理的拟上市企业和上市公司可申请董秘资格培训费用补贴。

 三、申报材料 1. 表格

 (1)《上市(挂牌)企业补贴申请表》(附件 17)

 (2)《海淀区预算单位(企业)银行账户备案登记表》(附件 3)

 2. 材料

 (3)承诺函(附件 6)

 (4)“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复印件 (6)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 XXX 公司辅导备案登记的受理函》、《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或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 XXX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7)提供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董秘培训费发票,并填写费用明细统计表(附件 21)

 注:初审合格后再根据通知要求提供材料。

 三、政策咨询 促进企业上市服务中心

  电话:8849342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 6 号西 416

 第 十 三 节

 上市(挂牌)

 企业 引进 (推荐)

 奖励

 一、申报依据:《申报指南》第二十二条。

 二、申报时效及申报对象: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将区外上市公司或新三板挂牌企业引入我区的非政府组织和单位、2019 年推荐区内企业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可申请上市(挂牌)企业引进(推荐)奖励。

 三、申报材料 1. 表格

 (1)《上市(挂牌)企业引进(推荐)奖励申请表》(附件 22)

 (2)《海淀区预算单位(企业)银行账户备案登记表》(附件 3)

 2. 材料

 (3)“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所引入海淀的上市(挂牌)企业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与申报科创板上市的企业签署的上市协议复印件 (5)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 XXX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复印件或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批复》或全国股转系统《关于同意 XXX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 注:初审合格后再根据通知要求提供材料。

 三、政策咨询 促进企业上市服务中心

  电话:8849342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 6 号西 416

 第 十 四 节

 并购重组中介费用补贴

 一、申报依据:《申报指南》第二十三条。

 二、申报时效: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发生并购重组的符合条件企业可申请并购重组中介费用补贴资金。其中,海外并购中介费用补贴由海淀园国际合作处受理,联系电话:88499590。

 三、申报材料 (一)表格

 1.《并购重组中介费用补贴申请表》(附件 23)

 2.《海淀区预算单位(企业)银行账户备案登记表》(附件 3)

 (二)材料

 1.并购重组中介费用补贴申请书(包括申请事项、企业情况介绍、并购情况介绍、投资、纳税情况及发展规划,申报企业为并购主体,且是海淀的企业)

 2.“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3.承诺函(附件 6)

 4.证监会、交易场所等部门核准、登记、备案等相关并购重组证明文件 5.与申报金额相对应的中介费用凭证。每笔费用须提供发票、合同和付款凭证,并填写中介费用明细表(附件 24)

 6.提供经证监会、交易场所等部门认可的董事会公开发布公告或经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并提供并购交易协议及并购交易金额支付凭证 7.相关主管部门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上述材料 各准备一份 ,加盖公章;初审合格后再根据需要提供材料。

 三、政策咨询 金融发展科

  电话:8849572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 6 号东 303

  第 十 五 节

 并购重组贷款贴息补贴

 一、申报依据:《申报指南》第二十四条。

 二、申报时效:2017 年 1 月 1 日后取得并购重组贷款的海淀区企业,补贴范围为 2018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付息部分。

 三、申报材料 (一)表格

 1.《并购重组贷款贴息申请表》(附件 25)

 2.《海淀区预算单位(企业)银行账户备案登记表》(附件 3)

 (二)材料

 1.并购重组贷款贴息申请书(包括申请事项、企业情况介绍、并购情况介绍、投资、纳税情况及发展规划,申报企业为并购主体,且是海淀的企业)

 2.申报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3.承诺函(附件 6)

 4.证监会、交易场所等部门核准、登记、备案等相关并购重组证明文件 5.国税和地税出具的 2017 年度“涉税保密信息告知书”或 2017 年度税收缴款单复印件或其它能证明 2017 年国地税在我区缴纳的证明材料,若国地税合并纳税的需在上述材料上予以说明 6.并购贷款合同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7.放款凭证、付息凭证等复印件 注:上述材料 各准备一份 ,加盖公章;初审合格后再根据需要提供材料。

 三、政策咨询 金融发展科

  电话:8849572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 6 号东 303

  第 十 六 节

 并购基金投资奖励

 一、申报依据:《申报指南》第二十四条。

 二、申报时效: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三、申报材料 (一)表格

 1.《海淀区并购基金投资奖励申请表》(附件 26)

 2.《海淀区预算单位(企业)银行账户备案登记表》(附件 3)

 3.《股权投资基金或管理企业主要发起人、高管情况表》(附件 4)

 4.《股权投资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 5)

 (二)材料

 1.享受补贴的书面申请书(包括申请事项、并购基金情况介绍、管理公司情况介绍、并购及退出整合情况、纳税情况及发展规划)

 2.“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3.金融许可或批复(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 4.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与有限合伙基金的委托管理协议(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无需提供)

 5.管理公司章程、基金合伙协议、出资确认书 6.投资项目评估机制、投资决策机制、投资激励约束机制等规章制度

 7.并购项目投资及退出时的协议、公司章程修正案、银行汇款回单、工商变更等证明文件 8.受让股权的海淀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9.承诺函(附件 6)

 10.相关主管部门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上述材料均 各准备一份 ,加盖公章。

 三、政策咨询 金融发展科

  电话:8849572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 6 号东 303

 附件:促进科技金融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格、材料

 附件 1:

 海淀区金融企业一次性资金补助申请表

 填表日期

  受理单位

  企业名称

 设立或迁入时间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在京实际投资规模)

 金融许可证或 批准设立文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职务

 办公电话

 联系人

 职务

 手机

 办公地址

 金融企业申请 (填写企业基本情况、业内地位、贡献以及企业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需说明募集基金情况)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加

 盖

 公

 章)

 年

  月

  日

  区金融办审核 意见

 (加

 盖

 公

 章)

 年

  月

  日

 区财政部门同意拨付资金意见

 (加

 盖

 公

 章)

 年

  月

  日

  另附: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金融许可证明复印件;3、金融监管部门有关开业批复证明复印件;4、验资证明。

 附件 2:

 海淀区金融企业一次性资金补助受理表 申请日期:

 申请编号: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总部型金融机构

  □金融分支机构

 □股权投资管理机构 企业性质 □国有 □私营 □外资 □股份公司 □有限公司 □合伙制公司 注册资本

 万元 实收资本(在京实际投资规模)

 万元 注册性质 □新设立

  □新迁入 工商注册地址

 工商注册日期

 迁入前注册登记地

 税务登记地址

 税务登记日期

 迁入前纳税登记地址

 联系人信息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手机

 Email

 申请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Email

 传真

 邮编

 通讯地址

 申请补贴类型和金额 补助金额 □1.实收资本 30 亿元人民币(含)以上,补助 5000 万元人民币。

 □2.实收资本 10 亿元人民币(含)以上、30 亿元人民币以下,补助 2000万元人民币。

 □3.实收资本 5 亿元人民币(含)以上、10 亿元人民币以下,补助 1000万元人民币 □4.实收资本 1 亿元人民币(含)以上、5 亿元人民币以下,补助 500万元人民币 □5.在京实际投资累计规模 50 亿元(含)以上,补助 1500 万元人民币 □6.在京实际投资累计规模 30 亿元(含)以上、50 亿元以下,补助 1000 万元人民币 提交材料列表* 书面申请 承诺函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金融许可或批复证明文件复印件 企业账户登记表 金融企业一次性资金补助申请表 入资证明或验资报告复印件 审计报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提交后恕不退回。

 附件 3:

 海淀区预算单位(企业)银行账户备案登记表

 单 位 填 写 单位名称 主管部门:

 法人代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财务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及邮编 备案账户名称 开户行 开户账号 账户性质 备注

  备案理由

 经办人

  单位负责人

  单位公章

 日期:

 银行予留印鉴

 注明:1、账户性质是指基本账户和一般账户。

 2、此表由单位填写加盖财务章、公章后,送交主管业务科室备案。

 3、开户账户需为在海淀区银行开立的帐户。

 收表及建档日期:

  核对人:

 附件 4:

 股权投资基金或管理企业主要发起人、高管情况表 机构名称:

 姓

 名

 性

  别

 国

 籍

 职

 务

 任职时间

  学

 历

 专

 业

 出生年月

 办公电话

 手

 机

 E - Mail

 家庭住址

  通讯地址

 邮

 编

 受 教 育 经 历

 工 作 简 历

  从 业 经 验 创投及相关经验类别 供职机构与职务 年 限 1、创业投资

  2、企业管理

  3、投资咨询

  4、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

  5、市场营销

  6、企业上市辅导及行业分析

  7、在政府机构从事经济管理

  业绩

 填表日期:

 附件 5:

 股权投资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单位:万元,个,人 序号 内容 1 管理基金规模

 2 投资案例总数

 其中:海淀区

 3 投资案例总金额

 其中:海淀区

 4 2016 年投资案例数

 其中:海淀区

 5 2016 年投资案例金额

 其中:海淀区

 6 2017 年投资案例数

 其中:海淀区

 7 2017 年投资案例金额

 其中:海淀区

 8 2018 年投资案例数

 其中:海淀区

 9 2018 年投资案例金额

 其中:海淀区

 10 2019 年至今投资案例数

 其中:海淀区

 11 2019 年至今投资案例金额

 其中:海淀区

 12 退出案例总数

 其中:海淀区

 13 2016 年至今退出案例总数

 其中:海淀区

 14 2016 年至今退出案例总金额

 其中:海淀区

 15 退出案例中的境内外上市企业总数

 其中:海淀区

 16 2016 年利润(管理公司+基金)

 17 2016 年税收(管理公司+基金)

 18 2017 年利润(管理公司+基金)

 19 2017 年税收(管理公司+基金)

 20 2018 年利润(管理公司+基金)

 21 2018 年税收(管理公司+基金)

 22 年平均收益率 % 23 获奖情况(包括行业及政府授予等)

 典型投资案例情况统计(列举 2 2- -3 3 家海淀被投企业,表格不够可增加)

 24 企业名称 2016 年营业收入、就业岗位、研发投入、专利技术数量、净利润、缴税额及其他增长数据(各项数据信息分行填写)

 同比增长率 % 25 企业名称 2017 年营业收入、就业岗位、研发投入、专利技术数量、净利润、缴税额及其他增长数据(各项数据信息分行填写)

 同比增长率 % 26 企业名称 2018 年营业收入、就业岗位、研发投入、专利技术数量、净利润、缴税额及其他增长数据(各项数据信息分行填写)

 同比增长率 % 企业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mail:

 附件 6:

 承 诺 函

 海淀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本公司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不从事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活动,严格按照《海淀区优化创新生态环境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4〕7 号)、《海淀区促进重点产业发展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4〕10 号)、《关于促进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海行规发〔2018〕11 号)、《关于促进海淀区金融科技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海行规发〔2018〕12 号)、《海淀区关于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若干措施》(海行规发〔2018〕13 号)的相关规定申请海淀区科技金融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此次为申请资金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文件真实有效、完整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实反映我公司经营情况。

 我公司郑重承诺,如申请海淀区科技金融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成功并收到此补助款项,自第一年收到补助资金之日起未来十年之内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不迁出海淀区(公司违反合法合规经营要求及因客观原因要求指令性迁出等情况除外),五年之内不搬离领取房租补贴的办公住所。如发生上述迁出行为,我公司于迁出前 30 日内将全部补助资金退还至海淀区财政部门,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同时承诺支持资金专款专用,配合区金融办、区财政局及其他有关政府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如通过虚假以及其他不正当方式骗取支持政策,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配合政府部门推动失信惩戒工作,在 5 年内不得再申请海淀区相关支持政策。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 7:

 海淀区企业购(租)房补助申请表

 申请日期:

  申请编号: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总部型金融机构

  □金融分支机构

  □股权投资管理机构

  □金融科技机构

  □其他 企业性质 □国有 □私营 □外资 □股份公司 □有限公司 □合伙制公司 注册资本 万元 实收资本(实际投资规模)

 万元 注册性质 □新设立

 □新迁入 工商注册地址

 工商注册日期

 迁入前注册登记地

 税务登记地址

 税务登记日期

 迁入前纳税登记地址

 业务类型(金融科技企业填写)

 □存贷款与融资服务 □投资管理服务 □支付与清结算服务 □市场基础设施服务 □其他(请说明)

 联系人信息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手机

 Email

 申请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Email

 传真

 邮编

 通讯地址

 申请补贴类型和金额 购房补贴

 □享受每平方米 1500 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 4000平方米。

 □享受每平方米 2000 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 4000平方米。

 购房面积

 平方米

 补贴面积

 平方米 补贴金额计算公式 核定补贴金额

  万元 租房补贴

 □1. 总部型金融机构,补贴不超过 0 4000 平方米。

 □2. 资本控股公司、 金融科技机构 ,补贴不超过 0 1000 平方米。

 □3. 其他金融机构,补贴不超过 0 500 平方米。

 租房面积

 平方米

 补贴面积

 平方米 单位租金价格

  元/平方米·天,其中:物业费

  ,供暖费

 。

 年租金金额

  万元。

 补贴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全年房租补贴金额计算公式(剔除物业管理费、供暖费)

 □ 第一年

  %额度

 万元。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第二年

  %额度

 万元。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第三年

  %额度

 万元。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申请第几年就填报第几年。

 提交材料列表* □ 书面申请 □ 承诺函 □ 金融许可或批复证明文件复印件 □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 企业账户登记表 □ 入资证明或验资报告复印件 □ 合同(购买、租赁)复印件 □ 房产证复印件(购房)

 □ 交费发票(购买、租赁)

 发票张数:

  张 租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其他 *注:1.补贴比例:总部型金融机构每年 50%;入驻特色金融楼宇的科技金融机构前两年 50%,第三年 30%;其他第一年 50%、第二年 30%,第三年 20%。

 2.以上材料提交后恕不退回。

 收表及建档日期:

 核对人:

  附件 8:

 金融科技企业主要发起人、高管人员情况表

 机构名称:

 姓

 名

 性

  别

 国

 籍

 职

 务

 任职时间

  学

 历

 专

 业

 出生年月

 办公电话

 手

 机

 E - Mail

 家庭住址

  通讯地址

 邮

 编

 受 教 育 经 历

 工 作 简 历

  业绩

 填表日期:

  附件 9:

 海淀区促进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申请表 申请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设立或迁入时间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是否高新技术企业

 企业负责人及联系人情况 法定代表人

 手机

 职务

 联系人

 手机

 职务

 申请类型和金额 申报项目 □网点补贴 □首笔信贷补贴 □信贷风险补偿□平台补贴 □直接债务融资中介费补贴

 补贴金额(万元)

 补贴比例(%)

 企 业 申 请

 (填写企业基本情况、业内地位、贡献及企业申报资金情况等)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 10:

 直接债券工具中介费用明细统计表

 单位:

 万元

 费用种类

 中介机构名称

 合同金额

 发票金额

 付款金额

 确认金额

 承销费用

 审计费

 法律咨询费

 资产评估费

 其它(请列明)

 合计

 —— —— —— ——

 备注:1.仅统计申报的中介费用金额。

 2.确认金额以合同金额、发票金额、付款金额孰小的原则确认。

 附件 11:

 (设置为 l Excel 格式)

  海淀区中小微企业首笔贷款补贴明细表 金融机构名称:

 (加盖公章)

  单位:

 万元 序号 贷款企业 贷款发放日 贷款到期日 贷款金额 贷款类型 补贴比例 补贴金额 名称 行业类型 2017 年度收入 1

 2

 ……

  合计

 拟申请补贴金额:

 注:1.贷款企业为海淀区注册并纳税企业。

 2.行业类型:高新企业、非高新企业。

 3.2017 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 1 亿元的中小微企业 4.贷款发放日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 5.贷款类型为信用贷款和非信用贷款。

 6.补贴比例为 2%。

 7.补贴金额计算过程中均保留 2 位小数。

 附件 12: (设置为 Excel 格式)

 海淀区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明细表

 金融机构名称:

 (加盖公章)

  单位:

 万元 序号 贷款企业 贷款发放日 贷款到期日 贷款金额 已归还本金 已获得补偿 损失本金 补贴比例 补贴金额 名称 行业类型 划型情况 贷款上年度收入 1

  2

  ……

  合计

 拟申请补贴金额:

 注:1.本表仅填写终止日为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划为损失贷款。

 2.行业类型:高新企业、非高新企业。

 3.划型情况:小微和中型。其中,贷款上年度营业收入不高于 2000 万元(含)的属于小微企业,营业收入高于 2000 万元但不高于 1 亿元(含)的属于中型企业。

 4.待填表格不够可续加。

 附件 13:

 海淀区初创企业保费补贴申请表

 申请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保险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设立时间

 法定代表人

 手机

 职务

 联系人

 手机

 职务

 申报项目

 申请金额(万元)

 企 业 申 请

 (填写企业基本情况、业内地位、贡献及企业申报资金情况等)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 14:

 (设置为 Excel 格式)

 初创企业保费补贴申请明细表(初创企业)

 企业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元

 人员情况 保险情况 补贴情况 序号 员工姓名 身份证号 保险产品 保险合同日 保险起保日 保险到期日 保费金额 补贴 标准 补贴金额初算 申报补贴金额 1

 2000-01-05 2000-01-05 2001-01-05

 50%

  2

 50%

  3

 50%

  4

 50%

  5

 50%

  合计:

 (此处填写保费金额合计)

 —— (此处填写补贴金额初算合计)

 (此处填写企业申报补贴金额合计)

 企业申报员工总人数(单人购买多个保险产品按 1 人计算):

 企业申报补贴金额合计是否超过补贴上限:

 (此处填写是/否)

 企业实际补贴金额:

 本公司承诺本表所列的补贴申报人员均为我公司员工,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企业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章)

 注:1.本表仅填写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签署,且到提交材料日未退保的保险合同。

  2.所列补贴申报人员需为本企业员工,申报员工总数需不大于社保表 13 缴费人数。企业承诺本表所列申报人员均为本企业员工,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是否超过补贴上限”填写“是”或“否” 。单一企业补贴上限为 20 万元。

 4.企业实际补贴金额:若企业申报补贴金额合计大于等于补贴上限,则填写上限金额;若小于补贴上限,则填写实际金额。

 5.战略新兴产业初创企业:企业为截止到 2018 年 12 月 31 日,成立 5 年内(包含 5 年)的企业,且所处行业为:“移动互联网和下一代互联网,云计算,导航和位置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生物工程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文化和科技融合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高端制造等产业” 。

 6.符合条件的商业保险产品:服务初创企业人才保障的补充医疗类产品、重大疾病类产品等。

 7.同一企业在多家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产品的,需自行选择一家保险公司的产品进行申报;涉及的保费需由企业缴纳。

 附件 15:

 (设置为 Excel 格式)

 初创企业保费补贴汇总表(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

 元

 序号 涉及企业情况 保险情况 补贴情况 企业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 设立日期 保险产品名称 申 报员 工人数 申报项目数 申报保费金额 申报补贴金额 是否超过补贴上限 实际补贴金额 1 A

  2 B

  3 C

 …

  总计 申报企业数总计:

 申报人数总计:

 申报项目数总计:

 申报保费金额总计:

 实际补贴金额总计:

 注:1.本表仅填写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签订,且到提交材料日未退保的保险合同。

 2.申报项目数填写该企业合计申报补贴的项目总数。(例:若某企业的某名员工购买且申报 2 种符合条件的保险产品,申报项目数视为 2)

 3. “是否超过补贴上限”填写“是”或“否” 。单一企业补贴上限为 20 万元。

 4.实际补贴金额:若初算的补贴金额大于等于补贴上限,则填写上限金额;若小于补贴上限,则填写初算金额。

 5.战略新兴产业初创企业:企业为截止到 2018 年 12 月 31 日,成立 5 年内(包含 5 年)的企业,且所处行业为:“移动互联网和下一代互联网,云计算,导航和位置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生物工程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文化和科技融合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高端制造等产业” 。

 6.符合条件的商业保险产品:服务初创企业人才保障的补充医疗类产品、重大疾病类产品等。

 7.同一企业在多家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产品的,需自行选择一家保险公司的产品进行申报;涉及的保费需由企业缴纳。

 附件 16:

 海淀区天使投资奖励申请表

 申请日期:

  单位:

 万元人民币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公司制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 企业性质 □国有 □私营 □外资 □股份公司 □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

 实收资本

 基金规模

 工商注册地址

 工商注册日期

 税务登记地址

 税务登记日期

 申请补贴类型和金额 投资奖励 □对于上一年度累计投资 3 个(含)以上海淀区内天使投资项目的投资机构,按照其投资于海淀区企业实际投资额的 15%给予投资补助,单家投资机构年补贴总额不超过 150 万元。

 □本次申请纳入海英人才享受支持。

 天使投资信息 (列举 3 3 家 以上 海淀被投 项目 ,表格不够可增加)

 天使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

 投资时间

 被投企业 □国有 □私营 □外资 □股份公司 □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上年缴税额

 上年净利润

 上年营业收入、销售额、就业岗位、研发投入、专利技术数量、净利润、缴税额及其他增长数据(各项数据信息分行填写)就业岗位、研发投入、专利技术数量及其他增长数据

 (各项数据信息分行填写)

 工商注册地址

 税务登记地址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手机

 Email

 申请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Email

 传真

 公司网页

 通讯地址

 附件 17:

 上市(挂牌)

 企业 补贴申请表

 申请单位(公章):

  日期: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营业务及产品

 拟(已)股改时间

 (拟)上市(挂牌)时间

 (拟)上市(挂牌)板块

 员工人数

 是否有股权投资参股

 是否高新企业 如是,须注明级别

 申请补贴类型和金额 申报项目 □中介费用补贴 □董秘资格培训费补贴 □创新层挂牌补贴 申请金额(万元)

 企业简介

  企业负责人及联系人情况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性别

 最高学历

 其他任职情况

 座机( 非直线电话须填写分机号)

  手机

 经营负责人 姓名

 职务

 座机

 手机

 联系人 姓名

 职务

 座机( 非直线电话须填写分机号)

  手机

 传真

 电子邮箱

 企业经济指标(单位:万元)

 1.有子公司的企业,须按照合并报表数据填写;2.非整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近三个会计年度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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