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结论书
来源:思想汇报 发布时间:2020-08-23 点击:
XXXXX 单位:
你单位承担的上海市科技计划项目“
”(项目编号:XXXXXXXXXXX)执行期已满。按照《上海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沪科规〔2019〕5 号)、《上海市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规范(试行)》(沪科规〔2019〕XX号)以及相关管理制度等要求,于 20
年
月
日组织对该项目进行了综合绩效评价,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结论为
。
附件:5.1.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专家组意见表 5.2.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资金评议意见表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XX 年 XX 月 XX 日
附件 5.1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专家组意见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项目负责人
评价日期
专家组意见:
(包括:1.对项目执行情况的总体评价,是否完成预定考核指标、达到预期目标;2.取得的重要成果、创新性、应用前景及示范推广等情况;3.组织管理、人才培养等情况;4.经费使用及管理情况;5.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绩效评价意见:
□
通过 □
未通过 □
结题 专家组成员名单 序 号 姓 名 单 位 职务/职称 1
2
3
4
5
专家组组长:____________(签名)
注: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可依据自身特点制定综合绩效评价具体评价体系,并将相关指标纳入本专家组意见表。按期保质完成项目合同约定的目标和任务,并合规合理管理和使用项目经费,为通过;因非不可抗拒因素未完成项目合同约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拒不配合综合绩效评价的,或出现未对专项经费进行单独核算、提供虚假财务会计信息、违反规定截留、挤占、挪用、转拨、转移项目(课题)经费等行为,为未通过;因不可抗拒因素未完成项目合同约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的,按结题处理。
附件 5.2
上海市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 资金评议意见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项目负责人
评价日期
项目(课题)名称 资金评议得分 结余资金 (万元)
应返还资金 (万元)
验收后拨款 (万元)
项目合计
注:1、对于留归单位使用的结余资金,应严格按照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强管理,规范使用,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2、请项目(课题)单位在收到综合绩效评价结论后 1 个月内将应返还的结余资金返还至指定账户(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并备注“××结余”。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
年
月
日
推荐访问:上海市 结论 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