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

来源:初中周记 发布时间:2020-10-27 点击:

 XX 县《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情况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 XX 年工作安排,为配合做好上级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X 月 13 日,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XX 任组长,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大代表为成员的《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随后检查组多次深入到生态环保局和农业农村局等单位了解我县在《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7 月 24 日,执法检查组现场视察了农村用地土壤酸化治理建设情况、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转情况、生活污水厂处理污泥贮存和处置情况和城市垃圾压缩站运转情况,随后召开《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座谈会,县政府办、县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就贯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汇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基本情况

 《土壤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县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切实做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把它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法律武器,认真依法治污,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

 一是健全机制。成立了 XX 县土壤防治行动计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的日常工作。组建 XX 县土壤污染防治部门协调小组,并制定了工作规则,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务求实效。

 二是开展详查。根据省、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办工作要求,组织技术力量(大多是通过第三方机构)对我县行政区域内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及其空间位置、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域进行逐一核实。共计确认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 10家,对土壤环境影响突出的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1 个,土壤污染突出问题 0 块,划定详查单元 4 个,核实农用地详查点位 X 个。重点行业企业和工业集聚区土壤调查和采样全部完成详查工作,通过专家技术鉴别,确定我县晶安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后续初步采样调查企业,率先在全省启动并完成初步采样调查工作。

 三是严密监管。强力推进净土保卫战,将城乡生活垃圾治理、面源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农村环境综合整

 治作为治理重点,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项目,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农药和化肥施用量,推广秸秆还田和回收利用技术,多途径减少面源污染,促进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对开展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铅蓄电池等重点行业企业调查,确立我县江西晶安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晶安钪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美廉化工有限公司等 7 家企业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每年开展一次土壤及地下水监测工作并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严格管控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对周边耕地的环境风险,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尤其是上级下发的重点农用地点位周边 5公里的排查整治工作。经排查,我县未发现上述类型企业。XX 年我县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现己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在东阳镇石牛村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及治理修复示范试点,示范试点面积 100 亩。

 四是严厉打击。县政府及环保主管部门联合公、检、法机关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工作,加大了对土壤污染、破坏生态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对于隐蔽排污、多次排污、伪造篡改监测数据排污等犯罪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县检察院设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室”,XX 年以来,县检察院立案土壤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5 件,发出行政公

 益诉讼检察建议 3 件。立案 2 件,提起公益诉讼 1 件,XX年起诉的全市第一例行政公益诉讼案荣立市院三等功,同时该案还入选南昌市检察机关“保护民生民利,推进公益诉讼”主题新闻发布会五起典型案例;县法院审结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 1 件。通过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起到了很好地震慑和警示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从执法检查情况来看,虽然我县在贯彻执行《土壤污染防治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法律法规宣传还不够。土壤污染防治法涉及面广,内容多,工作起步晚,目前还没有开展全面宣传,群众对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法律知晓率不高,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社会参与度有待提升。

 二是土壤保护意识还不强。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虽然认识到土壤污染对食品安全、生命健康的直接关系,但认识不深;企业污染减排积极性不高,仍然存在偷排偷放现象,造成支渠水及河水污染和重金属超标;农民无选择地引用被污染的水进入农田,过量施用化肥农药,无节制地使用除草剂,有机肥施用大量减少,造成部分地块被严重污染。

 三是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晚,基础较薄弱,技术含量要求又高,特别在审理土壤污染相关案件中能够作出专业鉴定的专业人才和技术设备支撑缺乏,损害难以确定。

 三、意见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县政府及其责任部门要明确各自的工作责任,制订宣传普及土壤保护工作方案,让法律法规条款进村入户,要进一步加大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激励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让人民群众都来关心、理解、支持和监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形成生态文明建设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

 二要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土壤是农业的根基,也是食品安全的基础。要着力强化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的土壤保护意识,注重教育和培养农民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土壤、保护土壤,引导农民科学施肥,逐步减少化肥施用量,鼓励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尽量不用除草剂,推广应用生物防治病虫害技术,减少重金属对土壤的污染,大力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加强对土壤保护、减少污染物排放、破坏土壤等行为的舆论监督,加强知识宣传,倡导绿色种植,营造浓厚氛围,增强全社会土壤保护意识。

 三要加强专业队伍建设。积极落实各项治理补贴政策,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加大对环保设施的投入,建设智能车间、绿色工厂。加强环保专业队伍建设,加大专业人员的招聘、引进力度,加强业务培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

 四要强化土壤预防治理。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滞后性、累积性,土壤是大气、水、固体等废弃物的最终受体,大气、水污染等是源头,土壤污染是后果,要先防治好大气、水污染,才能有效预防和控制土壤污染的加重;要加强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促进各部门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专项资金,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及修复治理工作,多渠道解决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紧缺的问题;要研究制定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专项基金办法,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库,为土壤保护提供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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