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10634

来源:初中周记 发布时间:2020-09-2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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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

 府

 采

 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编号:

  ACGJC(2019)48 号

 项目: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绵阳市安州区政府采购中心

 绵阳市安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共同编制

 2019 年 12 月

 温馨提示 各潜在供应商:

 1、该项目编号以招标文件的编号为准;2、由于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和网上缴纳保证金。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只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才会解密,招标采购单位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无法逐一通知到每位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

 为 此 , 澄 清 或 者 修 改 等 内 容 将 会 在 四 川 政 府 采 购 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和绵阳市安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axggzy.my.gov.cn/ceinwz/)发布(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一旦发布将视为已将更正内容书面通知所有按规定获取(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若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下载)更正公告,其后果自行承担。

 绵阳市安州区政府采购中心

  目

  录

 第一章:竞争性竞磋邀请……………………………………………………3 第二章:竞磋须知……………………………………………………………4 第三章:采购需求……………………………………………………………13 第四章: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15 第五章:响应文件的编写……………………………………………………16 第六章: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17 第七章:评审…………………………………………………………………24 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29

 第一章

 竞争性竞磋邀请

 绵阳市安州区政府采购中心应绵阳市安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委托,就“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拟对本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竞磋,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采购项目编号及名称:ACGJC(2019)48 号“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具有省级以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三、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四、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五、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 2019 年 12 月 23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7 日 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绵阳市安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axggzy.my.gov.cn/ceinwz/)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凭报名成功后的截图(截图上应显示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名称、报名包编号、报名成功的时间),作为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报名依据(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请供应商登录绵阳市安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axggzy.my.gov.cn/ceinwz/)进行会员注册,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后对相关项目报名,报名成功后下载磋商文件及其他磋商资料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供应商注册及投标指南》(《供应商注册及投标指南》可在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在网上完成招标项目报名手续。咨询电话为:0816—4368808。

 报名供应商名称、报名项目的磋商文件编号和分包编号与供应商名称、投标项目的磋商文件编号和分包编号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其递交的响应文件或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按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可以澄清的情况除外)。

 六、磋商文件递交时间:2020 年 1 月 6 日 13:30-14:00

 七、竞磋时间:2020 年 1 月 6 日 14:00 八、竞磋地点:绵阳市安州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文化广场二楼)。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绵阳市安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

 址: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981156782 采购代理机构:绵阳市安州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文化广场二楼 网上注册、文件下载、保证金交纳咨询:张先生,0816—4368808 网上下载、保证金交纳技术支持:宜昌百思特软件开发有限公司:0717-6251851 项目咨询:雷女士,0816—4338221 磋商现场、结果公告、成交通知书发放及合同备案咨询:赵先生

 0816-4652231 传

 真:0816—4368808

  绵阳市安州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9 年 12 月 20 日 第二章

 竞

 谈

 须

 知

 一、竞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预算价 采购预算:14.80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14.80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2 竞磋保证金 金

 额:2800.00(贰仟捌佰元整)

  交款方式:登录绵阳市安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axggzy.my.gov.cn/ceinwz/)报名成功后,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保证金交纳

  交款截止时间:2020年1月6日14:00(竞磋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竞磋保证金的交纳成功以网站后台认定为准,请供应商通过报名系统自行确认。

 3 履约保证金

  金

 额:成交金额5%

  交款方式: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对公账户)

 收款单位:绵阳市安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建行绵阳安州支行 银行账号:5100 16591 41059

 000028-000003 交款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4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5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4.享受价格扣除的供应商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微企业的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5.下述情形,不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①产品为进口产品的;

 ②小型、微型企业将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的; ③中型企业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④产品为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的。

  6.供应商应提供下述材料: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不予价格扣除。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供应商应按“中小企业产品明细表”中要求按品目号逐项填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③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6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2份;报价单1份。

 8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接受 9 合同分包 不允许

 □允许

 10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无

 □有 11 现场演示 无

 □有,请供应商自行准备:

 。

 12 竞磋有效期 开标后90天。

 13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竞磋通知书的有效组成部分。

 14 评审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审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及绵阳市安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予以公告。

 15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雷女士

  联系电话:0816—4338221 16 竞磋现场工作咨询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816—4652231 17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 2 个工作日内,请成交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绵阳市安州区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816—4652231 地址: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恒源大道文化广场 2 楼。

 18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报名成功并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19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评分办法以及其他采购需求提出的询问和质疑 向采购单位提出,并由采购单位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

 提出质疑时间:报名成功并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注: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的质疑。

 20 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询问和质疑 受理单位:绵阳市安州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雷女士

 联系电话:0816—4338221 地址: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恒源大道文化广场 2 楼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起七个工作日内。

 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次日后七个工作日内。

 注:

 1. 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照依法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在磋商小组依法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以外确定成交标供应商的质疑由采购单位受理; 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 94 号令的规定,供应商询问/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3.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补充及多次质疑不予受理。

 21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局采购监管股室 联系电话:0816-4368868 邮编:622651 22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由采购人送达绵阳市安州区政府采购中心合同编号,同时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区财政局采购监管股备案。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816—4652231 23 采购文件的解释 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由采购人负责解释。除上述磋商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绵阳市安州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

 二、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供应商资格 1.已报名,且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有能力提供采购的服务。

  3.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4.按照规定交纳竞磋保证金。

 5.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资质要求。

 (二)供应商注意事项 1.拟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2.参加竞磋的供应商只能在磋商小组竞磋结束后,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不得在响应文件中报价。

 3.参加竞磋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联合体竞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磋。

 (四)竞磋有效期 1.本项目竞磋有效期为竞磋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竞磋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竞磋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

 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竞磋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竞磋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竞磋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竞磋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竞磋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竞磋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竞磋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竞磋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五)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加询价,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5.5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询价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

 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六)知识产权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响应文件的提交

 (一)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报价单须单独密封。

 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

 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二)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参加竞磋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资格性响应文件一式 3 份;其他响应文件一式 3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所有响应文件须注明询价通知编号、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参加竞磋的供应商不得在响应文件中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3.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

 4.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7.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8.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9.响应文件正本必须逐页盖章,可以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逐页盖章,但印章名称必须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注:未按照以上要求编制和签署,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合格的响应文件送达竞磋地点;截止时间

 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概不接收;电报、电话、传真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截止时间后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竞磋情况退出竞磋。

 四、磋商文件澄清、修改、竞磋失败及无效竞磋条款

 (一)磋商文件澄清及修改 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后 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二)废除竞磋条件 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2.竞磋人的报价(竞磋最终价)均超过了采购控制价,采购人不能支付价款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三)无效竞磋 1.按照规定应缴未缴竞磋保证金的;

 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4.两家以上的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五、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六、保证金

 (一)竞磋保证金 未成交供应商的竞磋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竞磋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二)履约保证金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成交人按要求将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5%)存入指定账户,合同履行完成后成交人凭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到绵阳市安州区政府采购中心办理退还。

 (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竞磋保证金:

 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3.成交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7.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七、 成交事项

 (一)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 5 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 号)的要求,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人民检察院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及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查询所需资料。

 3.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

 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成交结果 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3.成家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四)成交通知书 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成交公告发出后 2 个工作日内,成交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绵阳市安州区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0816-4652231。

 (五)支付申请 按照采购合同执行。

 八、质疑与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采购项目资格、技术、商务及评分标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 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前款规定之外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成交结果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1)供应商提出询问的,应当有明确的询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出,由供应商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供应商提出质疑的,质疑书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详见附件:质疑书格式及内容)。

 (3)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附件:质疑书格式及内容 质 质

  疑

 书

 供应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

 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

 被质疑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供应商)认为_______(质疑项目及编号,第几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过程或成交、成交结果)使我单位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现向你单位提出书面质疑。

 质疑事项:

 。

 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

 人 或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或主要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供的相关资料 (1)通过电子平台网上报名截图 1 份(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需提供); (2)质疑书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如果涉及更多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 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4)营业执照复印件 1 份(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7)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

 九、投标纪律要求

 (一)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磋商;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1)-(5)项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成交无效。

 (二)供应商失信行为及处理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不遵守磋商、评审现场工作纪律,扰乱或者委托其他人扰乱磋商、评审现场秩序的; (5)向采购人、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或采购相关专业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的,或者放弃成交的,或者成交后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7)在磋商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8)将成交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违规分包给他人的; (9)拒绝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10)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投诉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 (11)借维权之名获取非法利益、不当得利并经查证属实的; (12)在财政部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隐瞒采购项目相关情况的; (1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1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5)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失信行为;

 (1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行为。

 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6%的最终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控制价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 1 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

 以上属于磋商或成交无效情形的,按磋商或成交无效处理;属于违法情形的,依法予以处理。

 (三)供应商违法行为及处理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如下:

 系统名称

 安全等级保护

 测评地点

  绵阳市安州区妇幼保健院 LIS 系统

 二级 用户指定

 绵阳市安州区妇幼保健院 PACS 系统

 二级 用户指定

 绵阳市安州区妇幼保健院 HIS 系统

 二级 用户指定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实施要求 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置相应的实施团队,具有丰富的实施经验和技术能力。供应商负责提供的服务内容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协助采购方完成待测信息系统梳理工作,出具相应安全保护等级定级建议。

 2.等保测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对象:网络结构、网络服务、主机系统、存储备份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应用系统、数据安全、安全系统、系统安全策略等。

 3.供应商应详细描述服务的技术方案,包括准备工作、技术措施、人员安排、时间进度、可能对系统造成的影响等。

 4.安全测评工作应选择在非业务繁忙时段进行,将可能带来的影响减至最小。

 5.等级保护测评完后,协助采购方整理备案材料和进行主管部门备案。

 (二) 项目管理要求 对项目进行科学严格的管理,通过系统计划、有序组织、科学指导和有效控制,促进项目全面顺利实施,供应商必须提供完整的项目管理方案,并符合以下要求:

 1.供应商及其测评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标准和有关规定,提供客观、公平、公正、有效的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应具备能够保证其公正性、独立性的质量体系,确保测评活动不受任何可能影响测评结果的商业、财务、健康、环境等方面的压力; 3.供应商在对被测评单位开展等级保护测评服务之前需与被测评单位签订保密协议,测评过程中向被测评单位借阅的文档资料应在测评工作结束后全部归还被测评单位,未经被测评单位允许,不得擅自复制、保留;

 4.供应商的岗位配置要至少配置测评技术员、项目经理(总测评工程师)、技术主管、质量主管、保密安全员和档案管理员,其中项目经理、技术主管、质量主管、保密安全员和档案管理员应独立配置,不能有兼任的情况; 5.测评人员要求 参与此次等级保护测评的供应商其测评人员应具备并符合以下要求:

 (1)开展此次等级保护测评工作的人员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且无犯罪记录; (2)开展此次等级保护测评工作的人员应参加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人员培训、考试,并取得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中心颁发的等级测评师证书的人员组成; (3)测评项目组人员在对开展等级保护测评工作之前需签订保密协议。

 6.测评工具要求 (1)采用的测评工具必须获得正版授权,并在有效期内,不得使用盗版软件; (2)采用的测评工具在功能、性能等满足使用要求前提下,应优先采用具有国内自主知识产权的同类产品; (3)采用的测评工具的生产商应为正规厂商,具有一定的研发和服务能力,能够对产品进行持续更新并提供质量和安全保障; (4)测评机构所使用的测评工具不会对系统产生破坏或负面影响。

 三、技术标准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 147 号)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 号)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17859-1999)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GB/T25058-2010)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22240-2008)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08)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8448-2012)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GB/T28449-2012)

 《关于推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体系建设和开展等级保护测评工作的通知》(公信安〔2010〕303 号)

 《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GB/T20984-2007)

 《信息技术安全性评估准则》(GB/T18336.1-2008)

 四、交付清单 在本项目完成后,服务方须提供以下文档资料:

 《信息系统安全问题汇总及整改建议》 《信息系统漏洞扫描报告》 《信息系统测评报告》 五、服务内容及指标 1)物理安全 物理等级测评将通过访谈和检查的方式评测该信息系统的物理安全保障情况。主要涉及对象为机房。

 序号

 安全子类

 测评指标描述

 1 物理位置的选择 测评机房物理场所在位置上是否具有防震、防风和防雨等多方面的安全防范能力。

 2 物理访问控制 测评信息系统在物理访问控制方面的安全保护能力。

 序号

 安全子类

 测评指标描述

 3 防盗窃和防破坏 测评信息系统是否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预防设备、介质等丢失和被破坏。

 4 防雷击 测评信息系统是否采取相应的措施预防雷击。

 5 防火 测评信息系统是否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火灾的发生。

 6 防水和防潮 测评信息系统是否采取必要措施来防止水灾和机房潮湿。

 7 防静电 测评信息系统是否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静电的产生。

 8 温湿度控制 测评信息系统是否采取必要措施对机房内的温湿度进行控制。

 9 电力供应 测评是否具备为信息系统提供一定电力供应的能力。

 10 电磁防护 测评信息系统是否具备一定的电磁防护能力。

 2)网络安全 网络安全测评将通过访谈、检查和测试的方式评测该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保障情况。主要涉及对象包括网络设备、网络安全设备以及网络拓扑结构等三大类对象。

 序号

 安全子类 测评指标描述

 1 1

 结构安全 测评分析网络架构与网段划分、隔离等情况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 2

 访问控制 测试系统对外暴露漏洞情况等,测评分析信息系统对网络区域边界相关的网络隔离与访问控制能力。

 3 安全审计 测评分析信息系统审计配置和审计记录保护情况。

 4 边界完整性检查 测评分析信息系统私自联到外部网络的行为。

 5 入侵防范 测评分析信息系统对攻击行为的识别和处理情况。

 6 网络设备防护 测评网络设备自身的安全防范能力。

 3)主机安全 主机安全测评将通过访谈、检查和测试的方式评测该信息系统的主机安全保障情况。

 序号

 安全子类

 测评指标描述

 1 身份鉴别 测评服务器的身份标识与鉴别和用户登录的配置情况。

 2 访问控制 测评服务器的访问控制设置情况,包括安全策略覆盖、控制粒度以及权限设置情况等。

 3 安全审计 测评服务器的安全审计的配置情况,如覆盖范围、记录的项目和内容等;检查安全审计进程和记录的保护情况。

 4 入侵防范 测评服务器在运行过程中的入侵防范措施,如关闭不需要的端口和服务、最小化安装、部署入侵防范产品等。

 5 恶意代码防范 测评服务器的恶意代码防范情况。

 序号

 安全子类

 测评指标描述

 6 资源控制 测评服务器对单个用户的登录方式、网络地址范围、会话数量等的限制情况。

 4)应用安全 应用安全测评将通过访谈、检查和测试的方式评测该信息系统的应用安全保障情况。

 序号

 安全子类

 测评指标描述

 1 身份鉴别 测评应用系统的身份标识与鉴别功能设置和使用配置情况; 测评应用系统对用户登录各种情况的处理,如登录失败处理、登录连接超时等。

 2 访问控制 测评应用系统的访问控制功能设置情况,如访问控制的策略、访问控制粒度、权限设置情况等。

 3 安全审计 测评应用系统的安全审计配置情况,如覆盖范围、记录的项目和内容等; 检查应用系统安全审计进程和记录的保护情况。

 4 通信完整性 测评应用系统客户端和服务器端之间的通信完整性保护情况。

 5 通信保密性 测评应用系统客户端和服务器端之间的通信保密性保护情况。

 6 软件容错 测评应用系统的软件容错能力,如输入输出格式检查、自我状态监控、自我保护、回退等能力。

 7 资源控制 测评应用系统的资源控制情况,如会话限定、用户登录限制、最大并发连接以及服务优先级设置等。

 5)数据安全及备份恢复 数据安全及备份恢复测评将通过访谈、检查和测试的方式评测该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及备份恢复保障情况。

 序号

 安全子类

 测评指标描述

 1 数据完整性 测评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的管理数据、鉴别信息和用户数据在传输和保存过程中的完整性保护情况。

 2 数据保密性 测评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管理系统的管理数据、鉴别信息和用户数据在传输和保存过程中的保密性保护情况。

 3 数据备份和恢复 测评信息系统的安全备份情况,如重要信息的备份、硬件和线路的冗余等。

 6)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测评将通过访谈和检查的方式评测该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发布、评审和修订等情况。主要涉及安全主管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各类其他人员。各类管理制度。各类操作规程文件等对象。

 序号

 安全子类

 测评指标描述

 1 管理制度 测评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在内容覆盖上是否全面、完善。

 2 制定与发布 测评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发布过程是否遵循一定的流程。

 序号

 安全子类

 测评指标描述

 3 评审和修订 测评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定期评审和修订情况。

 7)安全管理机构 安全管理机构测评将通过访谈和检查的方式评测安全管理机构的组成情况和机构工作组织情况。主要涉及安全主管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相关的文件资料和工作记录等对象。

 序号

 安全子类

 测评指标描述

 1 岗位设置 测评信息系统安全主管部门设置情况以及各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情况。

 2 人员配备 测评信息系统各个岗位人员配备情况。

 3 授权和审批 测评信息系统对关键活动的授权和审批情况。

 4 沟通和合作 测评信息系统内部部门间、与外部单位间的沟通与合作情况。

 5 审核和检查 测评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的审核和检查情况。

 8)人员安全管理 人员安全管理测评将通过访谈和检查的方式评测机构人员安全控制方面的情况。主要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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