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资料查询服务指南

来源:初中周记 发布时间:2020-07-25 点击:

 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资料查询 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资料查询。

 二、办理依据 1.《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工商企字〔1996〕第 398号,2003 年修改); 2.《个体工商户档案管理暂行办法》(1990 年 10 月 29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楼档案查询室(莒县银杏大道 91号)。

 四、办理条件 无。

 五、申请材料 1.各类组织、自然人查询与其相关企业的基本信息资料,应提交本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或身份证原件; 2.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劳动仲裁机关和审计机关查询企业注册登记原始资料凭证,应提交所在单位介绍信、工作证或身份证明; 3.律师受当事人委托,查询企业注册登记原始资料凭证,应提交律所介绍信、法院立案证明(受理通知书)和律师执业证;法律援助人员应提交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通知书或介绍信和工作证;

 4.企业(或股东)查阅本企业的注册登记原始资料凭证,应提交本企业介绍信(加盖企业公章)、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5.已吊销或注销企业股东查询本企业的注册登记原始资料凭证,应提交股东的身份证明。

 六、基本流程 受理—查询、打印—缴费、取件。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8〕190 号):复印费(A4)0.5 元/张,光盘刻录费 2.5 元/张,软盘制作费 3 元/片,信息检索费 4 元/小时/人,材料邮寄费、材料快递费按照国家邮政局规定的资费标准计收费用;材料传真费 2 元/页(超过 5 页后每页按 1.5 元)。

 八、办理时限 即时受理办结。

 九、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档案查询室(莒县银杏大道 91 号); 2.电话咨询:

 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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