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来源:高中作文 发布时间:2020-11-03 点击:

 韶山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 2016- - 2020 )

 二 二 0 0 一六年十二月

 目录

 前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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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第一章

 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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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

 一、指导思想 .......................................... 2 二、基本原则 .......................................... 2 三、发展目标 .......................................... 3 第二章

 大力发展产业促就业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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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4

 一、指导思想 .......................................... 4 二、目标任务及实施原则 ................................ 4 三、扶持对象、扶持产业、扶持模式 ...................... 5 第三章

 大力发展各类产业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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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第四章

 基础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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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第五章

 教育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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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第六章

 健康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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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第七章

 就业扶 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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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第八章

 安居扶 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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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社会兜底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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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第十章

 党建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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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第十一章

 社会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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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第十二章

 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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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1 前

 言

 韶山市位于东经 113°15′-113°45′,北纬 29°10′-29°52′之间,地处湖南中部偏东,主席故里,韶山北邻湘乡 22 公里,东距宁乡县 60 公里。韶山市总面积 247 平方公里,下辖 4 个乡镇,33 个行政村,5 个社区,总人口 12.01 万。农户 2.8 万,农业人口10 万人,建档立卡贫困户 1520 户,4520 人,有 4 个省定贫困村,即韶阳村、韶前村、平里村、团田村。经过近几年脱贫攻坚后,我市 4个省定贫困村各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全部达到 10000 元以上,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 60000 元以上,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市平均水平。2015 年贫困户已全部实现脱贫,2016 年贫困村全部实现“摘帽”。

 韶山 市乡镇建档立卡人员脱贫情况表 乡镇

 贫困人口数

 已完成脱贫

 备注

 户数

 人数

 5 2015 年

 韶山乡 541 1558 1558

 清溪镇 486 1372 1372

 杨林乡 253 846 846

 银田镇 329 1076 1076

 合计

 1 1 609

 4852

 4852

 按照中央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结合韶山实际情况,突出抓好发展产业扶贫、转移就业扶贫、教育支持扶贫、健康扶贫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社会保障扶贫、积极开展社会帮扶。本规划基期年为2016 年,规划目标年为 2020 年。主要是着力提升贫困户发展能力,确保已脱贫户稳定脱贫不返贫。

  2 第一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精准扶贫、不落一人”为总要求,以省定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大力实施“五大工程”,深入开展“五大活动”,切实强化“五项机制”,举全市之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一)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 。把脱贫攻坚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严格执行党委一把手负责制,实行市、乡、村三级联动,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主帮、社会参与”的大扶贫工作格局。

 (二)坚 持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按照规划到村、帮扶到户、责任到人的要求,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全面落实扶持对象、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脱贫成效“六个精准”,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

 (三)坚持 生态保护、 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始终把生态保护、绿色发展作为脱贫之基、致富之道,积极探索生态扶贫新路子,实现产业强、百姓富、生态美。

  3 (四)坚持 改革创新、注重实效。

 。适应扶贫开发的新形势新要求,创新扶贫开发路径,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创新扶贫资源使用方式,由多头分散向统筹集中转变;创新扶贫考核体系,提高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权重。

 (五)坚持 群众主体、自力更生。

 。推进开发式扶贫,处理好国家、社会帮扶和自身努力的关系,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精神,充分调动干部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注重扶贫先扶智,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由偏重“输血”向注重“造血”转变,避免政府大包大揽和全兜底的简化模式。

 三、发展目标

 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一高于、一接近、一达到”。现行标准下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脱贫。实现贫困户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农村贫困户饮水安全。实现原省定贫困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贫困村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市平均水平;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稳步提高。实现“两个确保”。确保已退出的省定贫困村巩固提升不反弹,水、电、路、气、房、环境整治等“六到农家”,就学、就医、养老、低保、五保、发展集体经济得到全面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得到明显加强;确保已脱贫户稳定脱贫不返贫,有稳定收入来源,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

  4 第二章

 大力发展产业促就业扶贫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发展产业促进就业为目标,按照“四跟四走”的产业扶贫思路,紧紧围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展产业、促进就近长期就业,结合韶山实际,突出韶山特点和优势,创新施策,充分调动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建立长效的利益联结机制,推进精准扶贫由“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

 二、目标任务及实施原则 (一)目标任务

 到 2020 年,培育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带动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能力强的扶贫产业,力争建档立卡贫困户有 1 个以上的产业增收项目、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都能实现就业,每户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都能参与到产业扶贫当中来,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最后达到稳定脱贫,稳步致富的目标。

 (二)实施原则

 一是突出重点,区别对待的原则。突出扶贫效应,瞄准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分类,精准施策,制定差别化扶贫政策,集中各类资金和资源向扶贫对象倾斜,向贫困人口产业发展集中,努力解决好制约贫困人口致富产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的能力。

 二是政府引导,贫困户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

  5 发中的主体引导作用,加大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拓宽扶贫融资渠道,充分发挥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调动贫困户积极性,引导贫困户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自主选择发展产业,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三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立足当地条件、资源状况和气候特点,因地制宜地选择效益好、见效快、覆盖面广、能带动贫困农户致富的优势产业,科学客观分析产业现状,找准发展重点和突破口,做大做强扶贫产业。已有的主导产业,继续扩大产业规模,完善产业链,构建产业发展体系。正在培育的产业,注重技术培训和市场开拓。

 。

 四是市场导向,效益优先的原则。发展扶贫产业要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扶持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产业优先发展,科学客观分析资源承载能力和市场发展空间,合理确定产业发展规模。立足市场需求,突出扶贫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是精准扶贫,科学发展的原则。遵循“资金跟着扶贫对象走,扶贫对象跟着能人走,能人和扶贫对象跟着产业项目走,产业项目跟着市场走”的产业扶贫思路,瞄准扶贫对象,着眼精准脱贫,通过直接帮扶、委托帮扶、股份合作等方式,带动扶贫对象实现增收脱贫和可持续发展。按照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要求,充分论证项目,防止盲目发展、粗放经营,激发农民的活力,积极参与产业发展,坚决克服“等靠要”思想。

 三、扶持对象、扶持产业、扶持模式

  6 (一)扶持对象

 全市建档立卡发展产业的贫困户,具有产业基础、经济实力、社会责任感、愿意参与产业扶贫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作为实施产业扶贫项目的新型经营主体,村级集体组织实施的贫困户参与程度高的产业基地项目。

 (二)扶持产业

 按照资源禀赋、市场需求、主体自愿、群众意愿,坚持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的原则,大力扶持发展水稻、生猪、畜禽水产、养蜂、蔬菜、油菜、油茶、茶叶、水果、花卉苗木、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优势特色产业。

 (三)扶持模式

 一是自主发展模式。对既有产业发展愿望,又有产业发展能力的贫困对象,自主开展特色产业开发的,通过以奖代扶、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建档立卡贫困户自主发展生产。对于贫困户家庭领办、创办现代农业的种、养植基地,种养植达到一定规模的(附件 1),市扶贫办每年给予 1000-5000 元/户补助。对于贫困家庭有自主发展产业,各金融机构将最高给予 10 万元的创业贷款和 5 万元小额贴息贷款额度,并给予创业贷款和小额贴息贷款 2-3 年的贴息。

 。

 二是直接帮扶模式。实施产业扶贫项目的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利用主体的市场和技术优势统一组织,对既有产业发展愿望、又有产业发展能力的贫困对象直接发展产业项目的,经项目主管部门审

  7 批通过项目实施方案后,项目主管部门安排相应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施主体可以享受不超过项目财政资金规模 20%的补助,其余项目财政资金按照 2000 元/人的标准测算到贫困人口,量化到贫困户的资金可以作为扶贫主体直接帮扶贫困户发展生产建设生产设施、代购种子种苗等农资费用(不高于市场价),并向贫困户提供技术服务,且按不低于市场价或保底收购价回收直接帮扶贫困户的农产品,受益年限不少于 5 年。

 三是委托帮扶模式。对于不能以股份形式参与到产业扶贫项目,且家庭无明显收入来源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各相关行业扶贫主管部门要通过购买扶贫社会服务方式,将扶持资金直接委托给有合作意愿、有社会责任、讲诚信和有实力的企业,实行项目统一开发、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相互间以契约形式,明确责、权、利关系,项目收益按比例分成。项目主管部门审批通过项目实施方案后,安排相应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受托龙头企业等扶贫主体可以享受不超过项目财政资金规模 25%的补助,其余项目财政资金按照 2000 元/人的标准测算到贫困人口,前 5 年分成比例不低于投资资金 10%的受益,5 年期过后,贫困户与扶贫主体同股同利、风险共担。

 四是股份合作模式。对于有条件参与股份合作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支持企业引导贫困农户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等形式加入产业化经营,将扶贫对象的政策扶持资金、土地、林地和水面等生产资料折价入股,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统一经营和管

  8 理,结成联股、联利的共同体,实现股份到户,利益到户。项目主管部门审批通过项目实施方案后,安排相应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可以享受不超过项目财政资金规模 25%的补助,其余项目财政资金按照 2000 元/人的标准测算到贫困人口,前 5 年应对入股的贫困户采取“保本保底受益+按股分红”模式,保障贫困户的本金安全,年分红比例不低于股金的 10%,5 年期过后,入股贫困户与扶贫主体同股同利、风险共担。

 五是务工就业模式。对于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贫困人口,市人社局每年免费为有转移就业愿望的贫困家庭劳动力提供一次以上的信息服务、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培训的服务,各级政府机关(含村)、社会组织和各经济实体,要适当提供就业岗位,按照自愿申请、公开报名的原则,优先就近就地安排给贫困家庭劳动力。对于实施了市、乡、村三级财政专项产业扶贫项目的主体,对有劳动能力且有务工意愿的贫困人口,要优先安排其就业务工,增加其就业务工收入。对于仅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的主体,每吸纳 10 人且年人均纯收入达到 10000 元的,市扶贫办按照 1 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每增加 10 人,补助标准增加 1 万元,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

 六是其他帮扶模式。鼓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致富带头人新增流转建档立卡贫困户土地,进一步盘活土地资源。对于新增流转土地规模达到 100 亩以上,流转期限在 5 年以上,且流转

  9 金额不少于 500 元/亩的,其中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土地部分,按照每年 100 元/亩的标准奖补给相关经营主体,最高奖补不超过 10 万元;对于新增流转土地规模达到 100 亩以上,流转期限在 5 年以上,流转金额不少于 500 元/亩,且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分红不少于每年 200元/亩的,其中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土地部分,按照每年 200 元/亩的标准奖补给相关经营主体,最高奖补不超过 10 万元。对于实施了市、乡、村三级财政专项产业扶贫项目的主体,不纳入该项奖补范围。

 自主发展模式、务工就业模式和其他帮扶模式的扶持资金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的实施程序按先建后补方式进行发放,实行总量控制,补助封顶,择优选取;直接帮扶模式、委托帮扶模式、股份合作模式的扶持资金参照省市相关产业扶贫政策的规定执行。原则上争取贫困人口产业帮扶全覆盖,但不重复享受。

  10 第三章

 大力发展各类产业扶贫

 一是大力开展特色产业扶贫。继续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每个贫困村有 1 个以上的产业合作组织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培育一批能带动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的优势特色产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养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产业基地在省定贫困村的覆盖率分别达到 70%、50%以上。加大科技特派员帮扶力度,培养稳定一支科技人员队伍,加强对产业扶贫的科技指导。对产业扶贫项目实施跟踪监管、问效,落实跟踪审计制度和项目公示公告制度。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生态农业,引导贫困村开展农产品注册商标、申报等工作,努力促进农产品转化为旅游商品,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产业格局。加大扶贫产业项目的奖补力度,对种植、养殖适当规模以上的,给予 1000-5000 元不等奖励。

 二是大力发展电商扶贫。支持电商企业建立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培育“互联网+特色农业”品牌。加强村干部、大学生村官、致富带头人电商知识培训,确保每个贫困村培训 2 名以上电商应用人才和信息员。引导和支持贫困户开设网店、通过电商推销农产品。引导电商资源、大中型企业、专业协会与贫困户网店开展对接,采取收购农副产品、提供就业机会、资金资助等方式帮助贫困户增收。

 三是大力开展金融扶贫。进一步完善金融扶贫服务站建设,推进农村电商、助农取款和金融扶贫服务站“三站合一”。持续撬动金融资金,为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贫困农户

  11 提供贷款支持,形成金融扶贫助力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是大力开展旅游扶贫。依托红色旅游资源,发展全域旅游的契机,开展乡村旅游扶贫项目建设,引导扶持有条件的村发展休闲农业、生态园艺业、休闲渔业等特色产业,大力扶持发展农家乐等休闲旅游项目,增加农民收入。

 五是大力开展生态扶贫。全面严格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政策,新增林业公益性岗位要向当地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倾斜。

 六是大力开展光伏扶贫。加强光伏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按时完成已建成的光伏扶贫项目并网发电,及时结算电费收入,确保有光伏扶贫项目的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年增收 6 万元以上,所涉贫困户户均年增收 3000 元以上。

 七是大力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加大贫困村资源合理开发,让贫困人口分享资源开发收益。

  12 第四章

 基础扶贫

  一是提升交通设施。提升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形成农村地区综合交通运输网络。2017-2018年完成省定贫困村的通水泥(沥青路)建设,贫困村村组内道路硬化率 100%。2019 年全市要完成自然村的通水泥(沥青路)建设。2020 年前全市完成剩余村的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建立村组道路维护机制,安排资金支持贫困村公益性基础设施管理养护。全面实施“村村通班车”工程,确保 2020 年建制村客运班线通达率 100%。县乡道及客班车通达线路的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治理,危桥得到及时改造。

 二是提升水利设施。提升贫困村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2017-2018 年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加强对省定贫困村和基础薄弱村防洪薄弱环节建设的支持力度,提高农村地区防洪抗旱减灾能力。优先支持贫困村和基础薄弱村小型农田水利和“五小水利”工程建设,优先将贫困村和基础薄弱村符合条件的重点小型水利工程设施纳入中央和省市小型农田水利资金补助范围。

 。

 三是提升电力、通讯和物流设施。继续实施贫困村电网升级改造,到 2020 年,全市农村地区实现稳定的供电服务全覆盖。加大对村级通信基础设施的维护和检测,做好无线信号较差地区的网络覆盖工作,实现所有行政村光纤和 4G 网络有效覆盖,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达到 50Mbps 以上。加强贫困村邮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贫困村快递揽收配送网点建设。扶持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农产

  13 品冷链物流全覆盖。支持贫困村物流通道、配送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区域物流节点综合服务功能。

 四是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继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持村、组干道、房前屋后卫生整洁,建设村内道路照明、农村垃圾集中收集点、农村卫生厕所等必要的配套公共设施,改善村容村貌。在贫困村建立村庄保洁制度,设立保洁员岗位并优先聘用贫困人口。到 2020 年,所有贫困村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达到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五有标准”。

 五是提升村级服务能力和水平。整合利用现有设施和场地,优先在贫困村推进一站式服务信息平台和村级服务中心建设。到 2020 年全部实现数字广播电视村村响户户通。定期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

 六是提升贫困村生产条件。推进贫困村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力争在 2020 年实现贫困村土地整治项目全覆盖。大力整治农村河道堰塘,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结合产业发展,新建改造一批资源路、旅游路、产业园区路和生产便道,推进“交通+特色产业”扶贫。

  14 第五章

 教育扶贫

  一是落。

 实贫困学生资助政策。落实从幼儿园至大学毕业各个阶段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的扶贫资助政策,做到全覆盖、零遗漏。继续推行雨露计划,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的,在落实职业教育“免”“补”政策基础上,按“应补尽补”原则,叠加每生每年助学补助 3000 元。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一定标准的伙食费(生活费)和相应学段(年级)教辅资料费。

 二是开展教育扶贫结对帮扶。推行教师与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一对一”结对帮学,跟踪帮扶。发挥“希望工程”“春蕾行动”“金秋助学”“情暖寒门学子”等扶贫公益品牌效应,推广“一滴水”公益助学、“叮当”网络助学等经验,立足教育发展基金会和中国社会扶贫网等社会资源公募平台,扩宽教育助学帮扶的渠道,积极争取社会力量助学。

 三是改善教育条件。全面改善农村中小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切实推进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扩大学前教育覆盖面,保障贫困家庭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加强乡村教师培训,打造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

 四是扶贫扶志相结合。加强对贫困人口的思想引导,努力消除等靠要等错误认识,提高自身发展意识和能力。依托文化服务平台和政策入户手册等,激发内生脱贫动力,补齐“精神短板”。

  15 第六章

 健康扶贫

  一是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全卫生设施,强化村医技能培训。确保在 2020 年前,每个乡镇有 l所标准化卫生院,每个村有 l 所标准化卫生室,每个贫困人口拥有 1张功能完备的电子健康卡、每年接受 1 次免费健康体检,力争每千人口配备 1 名乡村医生,辖区内就诊率提高到 90%左右。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确保每个贫困户可享受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

 二是提升医疗保障水平。继续落实“三提高、两补贴、一减免、一兜底”综合保障政策,对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通过城乡医疗救助给予补贴。继续加强“三个一批”分类救治工作,重点对一次性可治愈患者实行救治。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

 三是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在 2020 年前,实现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保险等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做到“一站式”即时结算。实施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全面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和 0-6 岁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

 。

 四是提升助医帮扶力度。建设医疗救助对象信息需求和慈善资源对接的信息平台,及时将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仍然较高且生活陷入困境的大病贫困人口求助信息转介给慈善组织。支持慈善组织和爱心机构开展慈善医疗救助活动。每年组织医务人员到基层开展健康义诊帮扶活动。

  16 第七章

 就业扶贫

  一是加强就业培训。统筹“雨露计划”“同心温暖工程”“阳光工程”“一户一产业工人”等职业教育培训资源,提高补助标准。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杂费政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两后生”都能接受职业学历教育或职业技能培训。在 2020 年前,实现有培训需求的贫困人口就业创业培训全覆盖,对接受半年以上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初、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贫困家庭劳动力给予补助。

 。

 二是促进转移就业。做好省劳务协作脱贫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信息采集和维护工作,将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贫困人口纳入就业援助范围,提供每人每年至少一次就业服务。支持引导企业到贫困村投资兴业,带动创业,吸纳就业。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帮扶主体和就业创业对象,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补贴。对有创业愿望的并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给予扶持。建立健全转移就业考核机制。

  17 第八章

 安居扶贫

 完成危房改造,严格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房屋危险性评定,C 级和 D 级危房一律列为危房改造对象。严格控制建房规模。建立健全贫困户危房精准识别认定动态管理机制,动态掌握贫困户危改进度和危房存量。完善现有政策,整合扶贫、国土资源等各类建房资金,以基本无投劳能力、无自筹资金能力的贫困危改户为重点对象,以消除新出现的农村贫困户危房为重点,2016 年底前完成全市现有贫困户危房改造和无房户建房,巩固提升改造成果。2018-2020 年,对返贫新增的危房实施扫尾巩固。

  18 第九章

 社会兜底扶贫

 一是加强兜底保障。推进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融合”,对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实现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兜底保障。健全低保对象认定办法,规范农村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实现应保尽保。建立健全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的信息共享台账,实现动态监测管理。

 二是加强社会救助。继续为全市所有贫困人口统一购买“扶贫特惠保”,保费由市县两级财政承担 90%。引导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贫困人口保留现行 100 元的最低缴费档次,基本实现所有贫困人口享有养老保险。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

 三是加强关爱服务。加强对贫困残疾人、贫困留守儿童和因病致贫返贫家庭的心理疏导、生活救助等。完善贫困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大贫困残疾人特殊教育、技能培训、托养服务实施力度。提升乡镇敬老院服务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19 第十章

 党建扶贫

 一是推进市领导联点帮扶。落实市级领导干部联点贫困村制度,稳定优化市级领导联点安排,抓好乡镇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领导能力建设。在领导干部联点村至少确定 1 个市直部门为后盾单位,重点帮助村级培养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帮助因地制宜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市本级及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继续做好“三走访三督导三签字”工作。

 二是强化驻村帮 扶。在贫困村派驻农业农村基本现代化帮助队,在资金、项目、技术、市场、培训等方面提供条件和保障。强化驻村帮助队及其干部的跟踪管理,建立健全驻村帮助队督查、考核、培训、激励、问责、召回等机制,实行“月查岗、季汇报、半年现场观摩交流约谈、年终集中考核”等工作制度,确保帮扶工作落实到位。驻村帮助队队员年度考核增加优秀等次比例。

 。

 三是抓好结对帮扶。各级各部门要动员党员干部职工结对帮扶所联系(镇)村的贫困户,确保对村、贫困人口帮扶全覆盖,结对帮扶责任人一年上门帮扶不少于 4 次。出台《出台韶山市贫困户帮扶责任人管理办法》,推进贫困户帮扶责任人选派与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充分调动帮扶责任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是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打造听党指挥、认真履职、吃苦耐劳的干部队伍,发挥党员队伍在脱贫攻坚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快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落实“四议两公开”、村级财务公开、村账乡镇代管等民主管理制度,规范扶贫资金使用范围、程序和监管等。

  20 第十一章

 社会扶贫

 。

 一是用好网络平台。指导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中国社会扶贫网”发布需求信息,发动社会有爱心的企业、个人注册为“爱心人士(企业)”,引导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开展慈善救助。全市制定和实施“中国社会扶贫网”管理员奖惩激励机制,安排“中国社会扶贫网”工作专项经费。2018 年,力争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信息全部整合入网,全市参与社会扶贫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帮扶资源全部整合入网,有帮扶需求的贫困家庭都能及时发布贫困需求,实现精准对接。

 二是推进企业帮扶。大力开展村企共建、“百企联百村”等企业精准扶贫行动。引导企业、商会参与扶贫,整合统一战线资源参与精准扶贫。对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的企业,按规定享受就业支持政策。

 三是办好扶贫日系列活动。继续开展配合湘潭“最美扶贫人物”“脱贫攻坚示范村”等评选活动。举行扶贫募捐活动,开展捐资助学、慈善医疗救助、“我想有个家”等社会扶贫工程。

  21 第十二章

 保障措施

  一、强化规划引领 各乡镇要认真落实脱贫攻坚领导责任制和“狠抓落实”的扶贫工作机制,以脱贫攻坚规划为总揽,做好精准识别、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各行业部门要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内容,按照“四个优先”的要求,对扶贫项目、扶贫资金、扶贫工作、扶贫措施重点支持、重点保障。要切实发挥脱贫攻坚规划的指导效力,按照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分期分批落实。行业扶贫规划与脱贫攻坚规划不一致的,要区分具体情况研究处理,原则上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准。

 二、坚持分类推进 分类指导、绿色发展。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分类分批推进攻坚行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严格考核问责,抓好驻村帮扶,统筹社会帮扶,到 2017 年,28 个省定贫困村实现“摘帽”, 村民人均收入达到 1 万元以上,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全市 4.5 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三、创新体制机制 (1 1 )统计监测机制。逐年逐季度开展全面核查,逐县逐乡逐村建立精准扶贫台账,切实做到政策到户、脱贫到人。利用好全省扶贫开发的大数据平台,实行脱贫销号、返贫录入,做到精准识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建立科学有效的贫困监测体系,形成与关联行业部门信息互联、数据共享的资源平台,解决好“扶贫谁”的问题。

 (2 2 )推出激励机制。对“摘帽”的省定贫困村在一定时期内保持

  22 扶贫政策不变、扶贫投入不减。实行以奖代补。对已脱贫的农户,在一定时期内让其继续享受扶贫相关政策,避免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的现象,坚决防止假脱贫、被脱贫和“数字脱贫”,解决好“如何退”的问题。

 (3 3。

 )驻村帮扶机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机关干部派出比例,按照“贫困户结对帮扶全覆盖,贫困村驻村帮扶全覆盖”的要求,确保帮扶责任人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驻村帮扶工作队对所有省定贫困村的全覆盖。派出单位要从资金、项目、技术、市场、培训等方面,位驻村干部、“第一书记”开展帮扶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条件和保障,动员机关干部职工全面开展结对帮扶。所在乡镇联村领导、联村干部参加驻村工作队工作,并承担所联系村的脱贫攻坚直接责任。市直部门单位派驻的工作队接受所在县市区统一管理。强化驻村帮扶工作队和驻村干部的跟踪管理,建立驻村帮扶工作队督查、考核、激励、问责机制,驻村队员年度考核增加优秀等次比例实行单列考核,对在基层一线干出成绩、群众欢迎的驻村干部,要重点培养使用;对不作为、群众意见大的,采取约谈、召回、问责等方式进行处理。建立健全驻村帮扶工作队和驻村干部精准扶贫到户到人责任制,切实做到不脱贫不脱钩。组织开展“干群一家亲、党群心连心”帮扶活动,帮助一批贫困群众创业致富、脱贫解困。

 (4 4 )社会参与机制。畅通社会各阶层交流交融、互帮互助的渠道,引导广大社会成员,通过爱心捐赠、志愿服务、包村进户等多种形式参与扶贫。完善帮扶需求对接机制,建立社会扶贫“直通车”信息网络,拓展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便捷通道,着力打造扶贫公益品牌。落实税收优惠、职业培训补贴等就业支持政策,对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的企业、输送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中介机构和培训机构进行奖励。充分发

  23 挥各民主党派、无党人士和工商联在精准扶贫上的优势和作用,组织民营企业开展“百企联百村、脱贫奔小康”帮扶活动,开展巾帼扶贫、青年扶贫志愿者行动,发挥好“10.17”全国扶贫日社会动员作用,实施扶贫志愿者行动和社会专业人才服务贫困人员计划。

 (5 5 )资金管理机制。搭建扶贫资金整合平台,以规划为引领,以项目为载体,把各类扶贫资金捆绑使用,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建立扶贫项目动态监督管理机制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健全扶贫项目动态监督管理机制和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扶贫审计力度,预防、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从严惩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套取骗取、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挤占浪费等违法违纪问题,发挥好查办案件的震慑作用。建立扶贫资金的约束机制,切实加强各类扶贫资金的投向、使用与项目监管,引导将扶贫资金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解决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突出问题、发展集体经济项目上来,禁止借扶贫之名搞各类形象工程。

 四、强化组织实施 健全脱贫攻坚领导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承担起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做好精准识别、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成立由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落实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制度。市委、市政府要和市级党政主要领导签订脱贫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市对乡镇、乡镇对村也都要签订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市乡村三级书记抓扶贫、全党动员促攻坚的局面。市直各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落实扶贫开发责任,实现部门专项规划和脱贫攻坚规划有效衔接,充分利用行业资源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转变作风,把严的要求、实的作风贯穿于脱贫攻坚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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