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路南区妇联关于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妇联先进
来源:高中作文 发布时间:2020-03-13 点击:
南妇字【2018】1号
**区**区妇联
关于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妇联、各区直妇委会: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的意见,落实省、市妇联改革要求,大力培树各界先进妇女典型,弘扬正气、表彰系统先进,进一步激励全区广大妇女奋发进取、改革创新,为建设综合性沿海强市、美丽**贡献巾帼力量,区妇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三八红旗集体、三八红旗手、优秀巾帼志愿者评选
(一)评选条件
1、**区三八红旗集体
(1)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组织,女职工占职工总数60%以上,且女职工总数不少于5人,有较强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精神风貌。
(2)团结协作,艰苦奋斗,积极进取,创新创优,体现当代女性集体的精神风貌,在本行业、本领域创先争优,成绩突出,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3)在界别和行业工作中业绩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突出贡献。
(4)近三年来本单位未发生过安全事故和违法违纪现象。
(5)曾获得过全国、河北省、**市“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评选。
2、**区三八红旗手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在**区工作五年以上的社会各行各业的女性均可参加评选。
(2)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4)爱岗敬业、艰苦奋斗、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为建设沿海强市、美丽**作出突出贡献。
(5)曾获得过全国、河北省“十大女杰”和全国、河北省、**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评选。
3、**区优秀巾帼志愿者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互助、友爱、奉献、进步的志愿服务理念,长期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巾帼志愿服务活动;特别是在寻找最美家庭、创建美丽庭院、扶危济困送温暖等巾帼志愿服务活动中,发挥作用明显、先进事迹突出、群众广泛认可。
二、**区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评选
(一)评选条件
1、**区巾帼文明岗
(1)评选范围:机关、企事业单位、中以女性为主体的处、科、室;行业单位的女性班组、岗台、车间、站所、生产线等;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以妇女为主的商户(店)、小组、中心、部门、分支机构等。
(2)领导重视。把创建活动纳入单位文明建设规划,领导班子中有专人负责或分管,定期指导和检查,有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为创建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
(3)立足创建。坚持科学发展,明确争创计划和目标,细化创建标准,规范内部管理,树立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开展文明岗“三进”(进行业、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方面成绩突出。
(4)优质服务。岗位成员政治素质高,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创先争优、从业文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注重团队文化建设。
(5)示范性强。争创岗位成员中女性占60%以上,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在本行业或系统具有先进性、示范性和导向性,原则上应已获得县级荣誉称号。已获得市级以上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的单位不再参评。
(6)巾帼文明岗要优先从单位的一线工作岗位中产生(如车间、班组、处室等)。除特殊岗位外,一般要求3人以上(含3人)的集体。
2、**区巾帼建功标兵
(1)评选范围:积极参加“转型升级巾帼建功”、“巾帼创新创业”竞赛活动,为推动经济发展、行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突出贡献的各行各业优秀女性个人。
(2)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乐于奉献。
(3)弘扬“四自”精神,积极参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果。成功创业、依法依规经营;注重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经营项目实现了创新发展;熟练掌握本岗位职业技能,在本单位(系统、行业)创造一流业绩,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4)所在企业(农村妇女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农业基地、家庭农场)经济效益好,对国家的贡献较大。
(5)注重品牌建设,企业(农村妇女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农业基地、家庭农场)产品质量好,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在同行业内处于领先或一流水平,在开拓国内外市场上效果显著
三、优秀妇联干部评选
(一)评选条件
(1)在全区妇联干部中评选产生(含机关事业单位和“两新”组织等),要注重向基层组织进行倾斜。
(2)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努力学习钻研现代科技文化知识,熟练掌握妇女工作知识和技能,勤奋敬业,勇于进取,开拓创新,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4)密切联系妇女群众,认真倾听妇女的呼声,及时反映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诉求,扎实开展“一联五”、扶贫帮困活动,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效果明显。
(5)热爱妇女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事业心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立足本职岗位,坚持改革创新,勇于开拓进取,工作有特色、有成效,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作出突出贡献,得到当地党委政府认可。
(6)工作作风优良,遵守社会公德、践行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陶冶个人品德,爱岗敬业,顾全大局,清正廉洁,团结同志,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有关要求:各单位各系统按照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择优推荐评选,经审核把关后向区妇联推荐申报。候选人所在单位(或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党员候选人)或统战部门(非党候选人)、纪检部门(党员候选人)或公安部门(非党候选人,所辖区派出所)、计生部门要对被推荐候选人进行严格审核,出具相关审核意见并盖章。候选人是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出具税务部门提供的近三年企业纳税情况证明,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书面证明(相应票据的复印件)。认真填写推荐审批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加盖公章,推荐表中主要事迹一栏要事迹突出,真实具体,文字简练,数字准确,500字左右。请于2018年2月12将有关材料按要求上报,同时将电子版发至区妇联邮箱:
lunanqufl@163.com,地址:**政府,联系人:许雪梅,联系电话:2205136。
附件:
1、**区“三八”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推荐分配表
2、**区三八红旗集体推荐审批表
3、**区三八红旗手推荐审批表
4、**区优秀巾帼志愿者推荐审批表
5、**区巾帼文明岗推荐审批表
6、**区巾帼建功标兵推荐审批表
7、**区优秀妇联干部推荐审批表
**区妇联
2018年2月8日
附件1
**区三八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推荐分配表
单位
三八
红旗集体
三八
红旗手
优秀巾帼
志愿者
巾帼文明
示范岗
巾帼建功
标兵
优秀妇联
干部
稻
地
1
1
2
1
1
2
女
乡
1
1
2
1
1
2
友
谊
1
1
1
1
1
学
南
1
1
1
1
1
广
场
1
1
1
1
1
永红桥
1
1
1
1
1
小
山
1
1
1
1
1
文
北
1
1
1
1
1
惠民道
1
1
1
1
1
梁家屯
1
1
1
1
1
教
育
1
1
1
2
1
住
建
1
1
1
1
地
税
1
1
1
1
国
税
1
1
1
1
法
院
1
1
1
1
公
安
1
1
1
1
检察院
1
1
1
1
卫
生
1
1
1
1
党工委
2
1
3
2
1
2
财
政
1
1
1
1
市场监督管理局
1
1
1
1
个
协
1
1
1
1
工
信
1
1
1
1
交
通
1
1
1
1
人
劳
1
1
1
1
合计
10
20
15
26
26
28
附件2
**区三八红旗集体推荐审批表
单位名称
总 人 数
女性人数
负责人姓名
联系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主要荣誉
主要事迹
推荐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区 妇 联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区三八红旗手推荐审批表
姓 名
出生年月
民 族
文化程度
政治面目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主 要
荣 誉
主要事迹
推荐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区 妇 联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区优秀巾帼志愿者推荐审批表
姓
名
民族
政治面貌
所在单位
职务
联系方式
志愿服务内容
事
迹
简
介
(300—500字)
乡街妇联意见
或有关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区妇联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5
**区巾帼文明岗推荐审批表
单位名称
负责人姓名
电话
主
要
事
迹
推荐
单位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区妇联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6
**区巾帼建功标兵推荐审批表
姓名
出生
年月
民族
政治
面貌
单位及职务
联系
电话
主
要
事
迹
推荐
单位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区
妇
联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7
**区优秀妇联干部推荐审批表
姓名
出生年月
民族
单位及职务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主
要
事
迹
推
荐
单
位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区
妇
联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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