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廉双诺双述双评制度

来源:初中作文 发布时间:2020-08-27 点击:

 街道党工委

 关于转发xx市农村基层“勤廉双诺双述双评”

 制度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社区党委:

 现将《xx市农村基层“勤廉双诺双述双评”制度》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街道党工委

  2011年 月 日

 xx市农村基层“勤廉双诺双述双评”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和《关于转发<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委宣传部关于深化“勤廉双优”争创活动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农村基层“勤廉双诺双述双评”,是指乡镇党委、政府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和村党支部(党总支)、村民委员会及其主要负责人,每年年初按照勤政廉洁要求分别作出书面承诺并公示,年底述职述廉并现场接受党员及群众代表的满意度测评。

 第三条 农村基层“勤廉双诺双述双评”,应按照“规范行权、民主定事、制度理财、勤廉为民、科学发展”的总体工作要求,坚持民主公开、接受监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用结合、促进工作的原则。

 第四条 农村基层“勤廉双述”内容应重点是履行“勤廉双诺”的情况,“勤廉双述”与“勤廉双诺”的内容应当基本一致。农村基层“勤廉双诺双述”的主要内容为:

 (一)乡镇党委、政府“勤廉双诺双述”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情况;

 2.本年度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情况;

 3.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

 4.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情况;

 5.发扬党内民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

 6.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7.其他内容。

 (二)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勤廉双诺双述”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情况;

 2.分管领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情况;

 3.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

 4.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情况;

 5.改进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服务质量情况;

 6.为民办实事情况;

 7.发扬党内民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

 8.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华蓥市乡镇(街道)干部行为规范(试行)》等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9.其他内容。

 (三)村党支部(党总支)、村民委员会“勤廉双诺双述”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情况;

 2.本年度本村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情况;

 3.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

 4.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情况;

 5.执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情况;

 6.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情况;

 7.执行村级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制度情况;

 8.为村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情况;

 9.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情况;

 10.其他内容。

 (四)村党支部(党总支)、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勤廉双诺双述”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情况;

 2.带领村民群众发展集体经济,兴办公益事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

 3.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情况;

 4.执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情况;

 5.执行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情况;

 6.执行村级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制度情况;

 7.解决村民群众生产生活困难,为村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情况;

 8.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华蓥市村(社区)干部行为规范(试行)》等规定情况;

 9.其他内容。

 第五条 农村基层“勤廉双诺”的方式:

 (一)乡镇党委、政府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年初按照勤政廉政的要求分别作出书面承诺,并将承诺书在本乡镇党务或政务公开栏公示,并分别报送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备案。乡镇党委、政府可以共同作出书面承诺。

 (二)村党支部(党总支)、村民委员会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初按照勤政廉洁的要求分别作出书面承诺,并将承诺书在村党务或村务公开栏公示和报送乡镇党委、政府备案。村党支部(党总支)和村民委员会可以共同作出书面承诺。

 第六条 农村基层“勤廉双述双评”的程序:

 (一)乡镇党委、政府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勤廉双述双评”程序:

 1.乡镇党委组织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基层站所负责人以及驻在本乡镇的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召开勤廉双述双评会议;

 2.乡镇党委、政府及其领导班子成员依次述职述廉。乡镇党委、政府的述职述廉可以不分别进行,由乡镇党委书记代表乡镇党委、政府一并述职述廉;

 3.参会人员以无记名投票等方式民主测评乡镇党委、

 政府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勤政廉政情况;

 4.在适当范围内公布测评结果;

 5.以乡镇党委、政府名义书面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勤廉双述双评”工作情况,并抄送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

 (二)村党支部(党总支)、村民委员会及其主要负责人“勤廉双述双评”程序:

 1.村党支部(党总支)组织村、组干部和村级党风廉政建设“三员”(党风廉政宣教员、党风政风监督员、群众诉求代理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等召开勤廉双述双评会议,其中非党员群众代表应不少于与会人员的 20%;

 2.村党支部(党总支)、村民委员会及其主要负责人依次述职述廉。村党支部(党总支)、村民委员会的述职述廉可以不分别进行,由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代表村党支部(党总支)、村民委员会一并述职述廉;

 3.参会人员根据村党支部(党总支)、村民委员会及其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情况,对有关问题提出询问和质询,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作出解答;

 4.参会人员以无记名投票等方式民主测评村党支部(党总支)、村民委员会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勤政廉洁情况;

 5.现场统计并公布测评结果;

 6.通过村党务或村务公开栏等方式向群众公示测评结果;

 7.以村党支部(党总支)、村民委员会名义书面向乡镇党委、政府报告“勤廉双述双评”工作情况,并抄送乡镇纪委。

 第七条 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负责对乡镇党委、政府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勤廉双诺双述双评”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乡镇党委、纪委负责对村党支部(党总支)、村民委员会及其主要负责人“勤廉双诺双述双评”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八条 农村基层勤廉双评结果与测评对象的业绩评定、评先评优、奖励惩处等挂钩。

 第九条 将农村基层“勤廉双诺双述双评”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开展勤廉双诺双述双评工作或者在述职述廉中隐瞒、回避重要问题,以及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认真改正的,严肃批评教育,责令整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条 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和街道社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社区居委会及其主要负责人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中共xx市纪委、中共xx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题词:党风廉政 勤廉双诺双述双评△ 制度 通知

 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1年 月 日

  (共印xx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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