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副书记学习三个规定心得体会】

来源:初中作文 发布时间:2020-07-17 点击:

  县委副书记学习三个规定心得体会科学选人公正用人的制度保证

 省委今年出台的《山西省推荐领导干部工作规定》、《山西省考察领导干部工作规定》和《山西省讨论决定领导干部工作规定》,是全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政策法规,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这三个规定的制定和实施,表明我省在进一步匡正用人风气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标志着我省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有了新的提高,为在新的形势下把人选准用好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制度保证。一、《三个规定》鲜明突出的时代特征

 省委的三个规定,是在深入研究和分析全省干部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基础上作出的,具有很强的时代性。

 一是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新要求。科学发展观赋予德才兼备原则以新的时代内涵,丰富和发展了选拔、任用干部的条件和标准。胡锦涛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的本领、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协调利益关系的本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开展群众工作的本领、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落到实处。省委制定和实施这三个规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通过严格推荐、深入考察、审慎决定等方面的工作,把那些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备“六种本领”的优秀人才,及时发现和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为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是充分贯彻了中央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新部署。坚持走制度创新的路子,用科学的选人用人制度来保障把人选准用准,这是中央提出的干部工作的重要目标方向和指导原则。省委《三个规定》以进一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为明确目的,从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完善选贤任能的科学机制入手,在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干部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都形成了明确的制度规范,全面贯彻和集中体现了中央关于干部选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具体要求。

 三是充分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近年来,全省上下大力匡正用人风气,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新进展、积累了新经验。省委《三个规定》充分吸收了这些重要成果,把实际工作中的新鲜经验和成功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从而能够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干部工作的实践。二、《三个规定》精神实质的准确把握

 省委的这三个规定,基于对干部选拔任用特点、规律的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抓住了问题的关键,突出了工作的重点。它的精神实质主要表现在:

 一是把群众公认落到实处。在干部工作中走群众路线是选准人、用好人的重要保证。只有通过严格规范的民主推荐,才能真正了解和掌握民意,把群众拥护的干部选拔出来。省委突出对推荐领导干部工作做出了规定,提出了以岗定人的推荐原则,对提拔、转任、平调及换届、交流等情况下干部推荐的范围、方式、程序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对组织推荐、个人推荐也做出了限定,而且既要求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又强调在确定考察对象时不能简单地以票取人,这就保证了群众公认原则的有效落实。

 二是依靠考察严格把关。干部的政绩是干部德才素质的集中表现和综合反映,是使用干部的基本依据。识别和评价干部的政绩,要做到全面、客观、真实、科学,防止片面性和简单化。干部考察关至关重要。省委《三个规定》既强调改进考察方法,坚决克服干部考察工作中的形式主义问题,又明确要求参加考察的人员增强党性、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客观、真实地了解和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对人对事都形成了明确的制度约束,为防止考察失真失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提供了有效保证。

 三是用民主集中制原则予以保证。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也是讨论决定干部工作中必须遵循的纪律要求。干部工作的民主化既体现在群众的广泛参与上,也体现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工作时严格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省委对讨论决定领导干部工作的规定,集中体现了这一要求。三、《三个规定》创新探索的具体表现

 中央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规定,是立足时代和战略高度、着眼于全党工作的大局作出的,需要各级党委在实践中深入探索、积累经验、创造性地贯彻落实。省委的这三个规定,坚持把贯彻执行中央部署要求与山西实际紧密结合,进一步推动了选人用人上的观念创新、方法创新和制度创新。

 一是更具有现实针对性。省委《三个规定》直接是针对省委常委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反映出来的组织人事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而研究制定的,目的是要建立“用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而且在具体内容上,紧紧抓住当前一些地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不搞民主推荐、个人指定考察人选、临时动议任免干部,以及民意失真、考察失实、用人失误等突出问题,相应地提出了纠正和防范的措施,使许多难点问题迎刃而解。

 二是更具有实际操作性。省委《三个规定》重点抓住推荐、考察、讨论决定领导干部的关键环节,进一步细化选拔任用干部的工作程序和规定要求,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具体如个人推荐干部材料署名存档上报、考察汇报材料署名签字、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全程记录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便于操作,利于执行。

 三是更具有强制约束性。省委《三个规定》既倡导怎么做,同时也规定不能怎么做,禁止事项明确,刚性要求很严。推荐领导干部提出了11条纪律,考察领导干部中对考察组成员有六项要求,讨论决定领导干部从基本原则到具体程序、从酝酿讨论到作出决定、从会议内容到记录存档等提出了多项不可逾越的规定。而且对推荐、考察、讨论决定领导干部的监督及违反程序、纪律的处理都有明确要求,形成了对每一个参与干部的严格约束。

 四是更具有系统完整性。省委《三个规定》进一步强化了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三大程序之间的相互衔接和制约,形成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闭合的政策体系。而且把干部监督作为重要环节,着眼于形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整体合力,对监督的方法途径都做了规定,实现了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两大机制的对接。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做到以下四点:一是坚持“三个结合”认真组织学习,即领导带头学与组工干部集中学习讨论相结合、学习“三个规定”与学习有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规定相结合、学习“三个规定”与树组工干部形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相结合。二是在县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上广泛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省委集中出台这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把握其基本精神,充分行使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依靠民主监督的力量,促进《三个规定》的落到实处。三是要严格按照“三个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和纪律选拔任用干部,把规定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四是要认真对照“三个规定”,对近年来本地区、本部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特别是干部任用工作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回顾总结,查找存在的不足,提出今后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具体措施,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迈出新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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