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县卫生健康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夏季攻势工作方案

来源:网络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10-09 点击:

XX县卫生健康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夏季攻势工作方案   为推动我县卫健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阶段各项重点任务落细落实,确保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决定从2020年7月上旬至9月底,在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夏季攻势,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重要抓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结合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源头防范,按县安委会开展“五防一治理”工作要求,重点抓好防爆炸、防电气火灾、防中毒窒息、防坠落、防坍塌和粉尘危害治理等工作,对全县各医防单位和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治责任和整治要求,确保整治到位,严防事故发生,为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营造良好的卫生健康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防爆炸。重点排查整治:
1.高压氧舱和储氧罐未进行温度、压力监控,报警装置未安装或损坏,未经检验合格,氧气管道、阀门等设备设施未经常维护;
高压灭菌器、放化疗仪、锅炉、气瓶等特种设备未检验合格、超期使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未等问题。

2.酒精、甲醛、乙醚、双氧水等危化品储存库房通风、防晒、防雷、降温设施不全,违规存放、储存危险物品,不落实装卸、运输、使用危险物品安全措施。

3.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审批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防范措施缺乏针对性。

4.野蛮施工、违章作业造成燃气管道破坏,违法违规从事燃气经营活动,未按照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

5.易燃易爆废弃危险化学品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

6.应急预案演练不到位,应急设备设施不能有效保养维护,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不足。

(二)防电气火灾。医疗卫生单位、“小医院”重点排查整治:
1.电动车辆违规停放充电。

2.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电气线路老化,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超负荷用电,临时用电不符合规范要求,人离开不切断用电设备电源,电工、电焊工未持证上岗。

3.生产经营场所违规住人。

4生产经营场所与住房未进行物理隔断,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未按照要求配备消防器材,消防设施损坏停用。

5.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使用不阻燃材料搭建临时工房,防火分隔不符合规范要求,疏散通道不畅通。

6.重点岗位人员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不规范设置、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

(三)防中毒窒息。重点排查整治:
1.有限空间(密闭设备如槽罐等,地下有限空间如暗沟、地下室等,地上有限空间如发酵池、沉淀池、污水处理池等)作业未严格实行审批制度。

2.有限空间作业未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规定。

3.有限空间作业未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4.有限空间作业未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安全培训。

5.有限空间作业未制定应急措施、未配备现场应急装备。

6.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作业场所有限空间进行标识。

7.有毒有害作业场所通风设施不完善,未开展定期有毒有害物质浓度监测,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防坠落。有工程建设项目的医医防单位重点排查整治:
1.建筑工地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和出入口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2.高处作业平台、上下跑道、斜道、卸料平台等未按标准规范设置围栏或搭设安全立网。

3.未落实有不适宜高处作业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的规定。

4.未落实强台风、雷雨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悬空与攀登高处作业规定。

5.未落实高温天气野外作业规定。

6.悬空、攀登高处作业以及搭设高处安全设施的人员未持证上岗。

7.吊装、起重作业未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8.未落实建筑工地载人提升设备乘载人数不得超过9人的规定。

(五)防坍塌。有工程建设项目的医疗卫生单位重点排查整治:
1.基坑(槽)、边坡、基础桩、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和临时建筑施工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者不按照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2.作业人员违规进入机械作业范围内进行清理或找坡作业。

3.违规拆除支护、模板。

4.高陡边坡未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护坡,进入基坑(槽)、边坡、基础桩作业未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5.临时施工用房选址不合理,未落实防雷雨大风措施。

6.渣土和垃圾填埋、污水处理、金属废渣废泥加工利用等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

7.基坑(槽)、边坡、管沟边堆置建筑材料,未满足规定的安全距离和允许的载荷,开挖的土方随意堆放在基坑或管沟边。

8.建筑起重机械未按照规定要求安装、使用、拆卸。

(六)防粉尘危害。重点治理:
1.责任部门推动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粉尘危害防控作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用的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

2.推动本单位对粉尘危害严重的环节和岗位从生产工艺、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等方面开展专项治理。

3.巩固粉尘危害治理成果。认真评估和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查找不足,充分借鉴粉尘危害专项治理的经验做法,建立科学、长效的职业病危害治理体系。

三、工作步骤 夏季攻势从2020年7月开始至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20日前)。各医防单位按照《XX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本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广泛发动,营造浓厚夏季攻势氛围。

(二)自查自纠(2020年7月20日至31日)。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开展“五个一”活动,全面深入排查目标责任、安全制度、安全管理、操作规程、培训教育和生产经营区域、场所、科室、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突出问题,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各单位7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送至县卫健委办公室。

(三)强化日常检查(2020年8月1日至31日)。县卫健委会组织各股室人员到各医防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各医防单位要建立隐患台账,落实整改措施,着力解决整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四)总结提升(2020年9月1日至30日)。各医防单位要认真梳理分析夏季攻势中存在的问题整理成台账,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推动落实,并全面总结夏季攻势开展情况。各单位主要领导抓好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和督促整改并明确时限。各医防单位于9月5日前将夏季攻势开展情况报县卫健委办公室邮箱。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夏季攻势是扎实推进三年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三年行动取得初步成效的关键。各医防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完善工作内容,突出工作重点,开展系统攻坚,全力“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上台阶。

(二)严格责任落实。夏季攻势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各医防单位要严格落实单位“一把手”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对工作开展不力、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不全面,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围绕“五防一治理”全面系统排查整治各区域、科室、岗位的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医防单位要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医院网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夏季攻势的宣传报道力度,要动员单位职工、全社会广泛参与行动,鼓励群众举报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究,努力营造抓安全的社会氛围。

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
邮箱:XX@X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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