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国企党建工作保驾护航国企科学发展.

来源:网络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9-11 点击:

  扎实推进国企党建工作保驾护航国企科学发展

 国有企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支柱,是党执政的重要基础。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更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坚守的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则。把坚持党的领导和完善现代企业治理有机统一起来形成国企党建制度,是我们党的重大理论创新。当前,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因此,必须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毫不动摇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保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企业党组(党委)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群众工作优势,有效转化为国有企业的创新优势、发展优势、竞争优势,不断促进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国企党建科学化面临的新挑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得到了进一步的重视和加强,有效把握了国企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有力推动了党的建设与企业治理的有机融合,切实发挥了政治核心作用,不断增强了国有企业的创业动力、创新活力、创造实力。特别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两个文件的出台,对国企党建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新的要求,是新时期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应该指出的是,新形势下国企党建的新旧问题交织,对推进国企党建科学化提出了一定的挑战。主要的问题有:

  一是党的领导虚化。这个问题可以说是国企党建问题的总根源,其实质就在于如何正确处理好“两个关系”,即如何正确处理好加强企业党的建设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市场主体与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关系。这“两个关系”处理不好,党组织在现代企业治理结构中的职责就模糊不清,就会在客观上削弱党组织的话语权,虚化国有企业党的领导作用,使国企党的建设处于边缘化的境地。比如,一些国企没有把党的建设有机内嵌到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中,重业务、轻党建,“一手硬、一手软”,把企业经营和党的建设搞成“两张皮”,使国有企业党的领导虚化、作用弱化、功能虚化。一些国企领导甚至存在“求生存可越线、为公事可越界”、只要经营业绩好就能“一俊遮百丑”等错误认识

  二是“两个责任”缺失。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了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与此相对照的是,一些国企由于党的建设相对滞后,部分国企经营者政治纪律观念和政治规矩意识薄弱,党内政治生活原则性和战斗力不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没有真正落实到位,党委(党组)管党治党不严,部分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严重缺失,查处腐败问题态度不坚决,处理违纪违法问题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两个责任”的缺失,直接导致了一系列的问题。比如,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方面,有的国企领导独断专行,导致一些重大投资项目未经集体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匆忙上马、亏损严重,造成了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还比如,在国企领导人员的廉洁自律方面,部分人违纪违法问题突出,有的企业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进行关联交易问题,搞家族式腐败、链条式腐败,谋取腐败“黑金”,形成利益输送“黑洞”,贵买贱卖、内外勾结、损公肥私,侵吞国有资产。此外,一些小、远、散单位“苍蝇”式腐败问题也不容忽视。再比如,在选人用人方面,有些国企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格,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管理缺乏总体规划,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问题严重。“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现象比较突出,在招聘环节存在“内部招聘”问题,有的甚至围绕着有人事任免权的领导形成了“小圈子”,大搞“近亲繁殖”、“亲亲疏疏”

  三是党的建设方式方法存在不足。党章明确规定了基层党组织要“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指的就是党建工作要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围绕大局、服务中心这个问题上,一些国企党建存在着“三个不相适应”的问题,即基层党组织建设方式与现代企业制度不相适应、基层党组织职能作用定位模糊与国企法人治理结构不相适应、基层党组织建设方法载体与国企环境特点不相适应。这就导致了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建工作层层衰减,一些党务工作者工作意愿弱化、工作能力软化,“不愿干、不会干、干不了”现象比较普遍,最终导致基层党组织功能虚化,无法调动普通党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加强国企党建的着力点

  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必须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围绕国有企业党的领导虚化、“两个责任”缺失、党建方法方式不足等突出问题,因企施策、标本兼治,科学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一是要健全完善党建工作体制机制。国有企业党的领导虚化问题,根源在于国企党建如何有机融入企业的治理结构中。这就要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充分体现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企业治理、发挥党建政治优势与发挥市场经济优势有机结合起来。第一,要增强管党治党意识。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国企党组织要树立起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政治意识,树立起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严格按照《若干意见》要求,切实落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第二,健全完善党建工作机制。要坚持党的建设与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工作对接。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企业领导体制,把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与董事会依法决策结合起来,把党组织的工作制度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工作规则结合起来,把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以及党管干部原则真正落实到位。第三,要建立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党建工作的整体规划,形成考核内容明确、考核标准清晰、考核方式严谨、考核结果管用的党建工作考核体系,以考核传递责任,以责任传导压力,以压力推动落实。

  二是要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在国有企业没有特殊、没有例外,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党委(党组)要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持“一岗双责”,做国企改革方向的指引者、改革决策的参与者、改革成效的检验者,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第一,要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的是双重领导体制,要进一步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增强纪检监督的权威性和相对独立性。同时,要推进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专职化,逐步探索国资委向国企派驻纪检组的试点工作,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进一步加强对驻在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第二,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三重一大”制度是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环节,国企应当健全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规则和程序,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企业重大决策必须先由党委(党组)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一些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党组)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经理班子作出决定,进一步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落实。第三,要规范选人用人的程序机制。坚持把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产生、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同时,要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切实把好用人关,进一步加大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和交流力度,加强对下属单位选人用人的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三是要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在明确了国企党组织的功能地位以及建立相应的体制机制后,就需要根据国企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创新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广泛调动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第一,要提高广大党务工作者的理论素养。国企党建始终面临着如何有效融入中心工作的难题,这就对专职党务工作者的理论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企党务工作者不仅要悟透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精神要求,还要创造性地把这种精神要求转化为国企发展攻坚克难的强大精神动力。因此,必须大力实施国企专职党务工作者的理论培训和素质提升工程,打造一支政治素质强、理论水平高、协调能力好的专职党务工作者队伍。第二,要创新党建活动的载体。要针对国有企业点多线长的特点,寻找基层党建的空白点,实现基层党组织的全覆盖,不断创新活动载体,提高党建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特别是要善于把党建活动融入企业的日常活动中去,使党建成为企业文化的核心基因组。第三,要提高党务工作者的待遇。要提高党务工作者的学习培训待遇,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并进行定期党建业务培训,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素质;要提高党务工作者的政治待遇,加强党务干部交流,把党务干部队伍中的优秀工作者选拔充实到企业的经营管理队伍;要提高党务工作者的经济待遇,把党务工作机构和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纳入企业人员编制,确保党务工作者享受与经营管理者同级同酬的待遇。

推荐访问:扎实推进国企党建 国企 保驾 护航
上一篇:党校校长、总工会主席述职述廉述效报告
下一篇:新时代青年成长成才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