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双新城马家堡片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设计第五册,第一分册,井安路二期施工图设计说明

来源:网络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8-11 点击:

 井双新城马家堡片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设计 第 五册 册 第一分册 井安路二期 施工图设计说明

 1. 工程概况 1 1.1 项目背景及项目区位

 井双新城东邻嘉陵江,西至歌乐山麓,有约 11.6 公里的滨江岸线,区域总面积约 20 平方公里。近年来随着沙滨路磁井段、礼嘉大桥等城市道路交通项目的规划建设,未来将与两江新区、大学城、北碚蔡家等地有效串联在一起,成为又一开发的沃土。

 根据《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双碑片区规划优化》,整体定位为以自然山水格局为基底,实现井双地区从边缘到中心的功能跃迁,培育创业创新、文化体验、健康养生等新兴功能,突出公共设施、商业服务、品质居住的综合配套服务,促进沙坪坝功能改造升级的智汇新城。规划优化的主导功能为创业创新、文化体验、健康养生、品质生活——形成“ 3+1” 的主导功能,打造为重庆市新经济、新功能的集聚区。

 本次设计的井安路二期西起 1 号路,东至 2 沙滨路,从片区中心区穿过,主要服务于道路沿线两侧的地块,是一条以服务功能为主的城市路。

 2 1.2 工程规模

 井安路二期西起 1 号路,东至 2 沙滨路,是一条区域性的服务道路。本次设计的井安路二期道路全长 323.072m,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 20km/h,标准路幅宽 16m,双向 2 车道。

 2. 设计分册及设计内容 1 2.1 分册说明

 本次施工图设计为井双新城马家堡片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设计,设计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照明、交通、绿化、电力等工程,共分为八册,分别为第一册《Z1 路道路、排水、照明工程》、第二册《Z2 路道路、排水、照明工程》、第三册《Z3 路道路、排水、照明工程》、第四册《井安路二期道路、排水、照明工程》、第五册《交通工程》、第六册《绿化工程》、第七册《高边坡工程》、第八册《电力工程》。

 本册为第五册《 交通工程 》。

 图 图 1-1 区域位置图 2 2.2 设计内容

 设计内容包含:交通标志、标线、信号控制及附属设施设计。

 3. 设计依据、规范及技术标准 1 3.1 设计依据

  业主与我公司签订的设计合同  初设批复(暂无)

  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暂无)

  初步设计(暂无)

  沙坪坝区沙坪坝组团双碑 A、B(部分)、C、D、E、F 标准分区(井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 地勘(中间成果)

  沙坪坝工业园 A 区井安路道路及附属工程竣工图

  (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2016.12)

  沙坪坝区井双片区 1 号路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

 (重庆市设计院,2019.11)

  沙坪坝区井双片区 2 号路道路工程方案设计

 (重庆市设计院,2019.08)

  沙坪坝区井双片区21号路道路工程方案设计

  (重庆市设计院,2019.08)

 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 年)(2014 年深化文本•图集)》  实测 1:500 地形图  业主提供的其它资料 2 3.2 国家现行规范及标准:

   《道路交通安全法》  《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 51038-2015)

  《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TD 81-2017)

  《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2017)

  《 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 23827-2009)

  《 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18833-2012)

  《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 14886-2016)

  《 道路交通信号灯》(GB 14887-2011)

  《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 25280-2016)

  《 道路交通信号倒计时显示器》(GA/T 508-2014)

  《 路面标线涂料》(JT/T 280-2004)

  《 路面标线用玻璃珠》(GB/T 24722-2009)

  《 路面防滑涂料》(GB/T 712-2008)

  《 交通技术监控成像补光装置通用技术条件》(GA/T 1202-2014)

  《 人行横道信号灯设置规范》(GA/T 851-2009)

  《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 496-2014)

  《 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GA/T 833-2016)

  《 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373-2006)

  《 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GA/T 833-2016)

 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 832-2014)

  国家现行的其它有关标准、规范、规程与规定 3 3.3 地方现行规范及标准:

  《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规范设置指导意见》  《 城市道路水马、锥形桶、防撞桶、防撞柱式样标准》

  《 城市道路分车型限速、分车道行驶管理交通设施设置》(渝公交巡[2016]33 号)

  《 重庆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办法》(渝公发[2016]61 号)  《 车道行驶方向标志版面信息调整指导意见》(渝公交巡[2016]227 号)

  《 主城区城市道路隔离设施品质提升方案》(重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803)

  《 主城区城市道路指路标志设置指导意见》(重庆市公安局 201805)

 4. 交通标志设计

 4.1 标志设置

 设置原则:交通标志只在通过对驾驶员适时、准确的诱导,充分发挥其舒适、安全的效能。交通标志设计主要以不熟悉该区域道路网系统的驾驶员为基本使用对象,通过适时、适量地提供交通信息,使驾驶员能够正确选择路线及方向,顺利、快捷地抵达目的地。同时,通过禁令、指示、警告等标志来进行交通管制和保证行车安全,使道路发挥最大的作用。

 标志设置在施工过程中须注意以下几点:

  在满足规定的前置距离的情况下,不允许损坏道路结构和妨碍交通安全;不应紧靠在建筑物的门前、窗前、及车辆出入口前;与建筑物保持 1m 以上的侧向距离。

  一般情况下应设置在道路行进方向右侧或车行道上方,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在左侧,或左右两侧同时设置。

  应满足视认要求,避免上跨桥、照明设施、门架、监控设施、电杆、行道树、绿篱及路上构造物等对标志板面的遮挡。同时不应遮挡其他交通设施。

  标志的版面应面向来车方向,并应尽量减少对驾驶员的眩光。设置路侧式标志时,可与道路中心线的垂直线成一定的角度,指路标志和警告标志为 0 度~10 度,禁令标志

 和指示标志为 0 度~45 度,道路上方的标志应与道路中心线垂直并与道路垂直线成 0度~10 度的俯角。

  标志立柱应保持垂直,其倾斜度不应大于立柱高度的 0.5%,且不允许向车行道一侧倾斜。

  标志板在一根标杆上并设时,应按禁令、指示、警告的顺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排列,同类标志的设置顺序,应按提示信息的危险程度先重后轻排列。停车让行标志、减速让行标志宜单独设置,如条件受限无法单独设置时,一个支撑结构物上最多不应超过两种标志。

  指路标志支持杆件采用圆形无缝钢管制作,表面进行热浸锌防锈处理(不喷漆),支撑结构表面颜色为热浸锌本色,钢管顶端设置柱帽。

  标志安装在单柱或双柱式标杆立柱上时,安装高度为不低于 2.5m,但安装在隔离带、绿化带等非行人通行的地点时,安装高度不低于 1.2m。标志板外缘距路面侧石线不小于 25cm。标志板安装在悬臂上,考虑到通行净空和路面维修增高的因素,安装高度控制在 550cm 以上。对于附着式标志安装高度为不低于 2.5m 和侧向净空不小于25cm 的要求。

 4.2 版面设计

 标志根据其版面内容的不同,分为警告、禁令、指示、指路、诱导等几种。交通标志版面设计主要以《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与《城市道路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 51038-2015)为依据,同时根据重庆地方意见《主城区城市道路指路标志设置指导意见》进行设计:

 交通标志种类:分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指路标志、诱导标志等五大类,交通标志的颜色为:指示标志采用蓝底、白图案;警告标志采用黄底、黑边、黑图案;禁令标志采用白底、红圈、红杠、黑图案。

  城市道路指路标志版面样式采用指示图形加道路名形式,版面内容由地理方向信息、地名信息、地名英文信息、指示图形、指北针等组成,。

  交通标志的形状、图案、尺寸、设置、构造、反光和照明以及制作,必须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规定执行。外形尺寸允许偏差为 5mm。

  交通标志的文字书写规范、正确、工整。根据需要,可并用汉字和其它文字。当标志上采用中英两种文字时,地名用汉语拼音,专用名词用英文,指路标志的主信息必须附加英文信息(辅信息不加),英文字体高度采用国家标准的最大英文字体高度(汉字高度的 1/2);英文信息中的地名拼音和专用词采用首字母大写、其它小写的方式。

  指路标志增加设置地理方向信息,将东南西北四个方向按照 90°的夹角划分为四个方向指示区域,根据当前道路所处的方向只是区域选择相应的方向指示,其中方向标的角度与所在道路实际走向一致(方向文字竖直排列、方向箭头在 90 度范围内根据道路实际走向偏转)。

  统一单立柱指路标志汉字字高为 25~30cm,双立柱指路标志汉字字高为 30~35cm,悬臂式指路标志汉字字高为 35~40cm。在指路标志版面统一的情况下,如遇地名汉字数量较多时,应保持汉字字体不变,调整缩减汉字宽度,保证版面排版整齐。

  立柱式指路标志:单立柱支撑的采用 1500mm×2000(2500)mm(宽×高)版面;版面高度根据信息数量可适当增减;同版面指示 1 个方向的,最多可设置 3 个地名信息(不区分主要地名信息和辅助地名信息);同版面指示 2 个或 3 个方向的,每个方向只能最多同时设置 1 个主要信息和 1 个辅助地名信息,标志版面的路名应以重庆市地名办命名的正式文件为准,施工单位实施前需做好效果图,并与建设单位、交管部门、设计单位沟通协调。

  路名牌采用 1500mm×500mm,汉字高 30~40cm;人行横道、调头标志牌尺寸采用正方形 800mm×800mm;禁令标志牌采用版面 1000mm×1200;让行标志牌采用版面700mm×700mm×700mm。

 3 4.3 标志板结构及材料

 4.3.1 标志板结构及材料

  标志板由标志面、标志底板及滑槽等组成,标志面采用铝合金板,符合 GB/T 23827-2009《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要求。指路、导向标志版厚度 3.0mm;警告、禁令、指示标志板厚度 2.0 或 2.5mm,详见大样图。

  标志图案、文字(包括箭头、汉、英文字、数字等)均采用 IV 类超强级反光膜。

  同一块标志板上,标志底板和标志面所采用的各种材料应具有相容性,防止电化作用,不同的热膨胀系数或其他化学反应等造成标志板的锈蚀或损坏。

 2 4.3.2 标志立柱

  标志立柱采用钢管制作,符合 GB/T 23827-2009《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要求。

  所有钢构件必须采用热浸锌作防腐处理。立柱、底板、横梁、法兰盘等大构件镀锌量为 600g/m 2 ,抱箍等小构件镀锌量为 350g/m 2 ,并符合 GBT18226-2000《高速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要求。

  对应不同板面大小的交通标志牌采用不同的支撑结构:本项目单柱式标志选用直径 89钢管;警告、禁令、指示集合的标志,选用单立柱 114 钢管。

 5. 交通标线设计 1 5.1 概述

 交通标线的作用是管制和引导交通,标线应能确保车流分道行驶,导流交通行驶方向,指引车辆在汇合和分流前驶入正确的车道,加强行驶纪律和秩序,减少事故。标线应保证在白天和晚上都具有视线诱导功能,并应做到车道分界清晰,线向清楚,轮廓分明。标线布设主要依据《GB5768-2009》的规定,使之与交通标志有机结合,合理诱导交通流。

 2 5.2 交通标线布设方法

 交通标线主要由车道分界线、车行道边缘线、导向车道线、人行横道线、导向箭头标记等其他路面标记。

  标线使用热熔型涂料标线(表面撒占总量 18%反光玻珠),标线干膜厚度为 2.0mm。热熔型涂料必须符合 GB/T16311-2009《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要求;  设计速度大于等于 60km/h 时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采用"6m/9m"间隔的虚线(白色)、设计速度小于 60km/h 时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采用"2m/4m"间隔的虚线(白色),宽度为 15cm;车行道边缘线(白色)15cm,中央双(单)黄线(黄色)15cm;  人行横道线长 4~6m,间隔 60cm,线宽 40cm;  导向箭头图案为白色,箭头长度为 6.0m(主、次干路)或 3.0m(支路);  公交车专用停靠港湾标线由白色虚实线和黄色折线及地面文字标识组成。其中:白色虚、实线线段长100cm,间隔100cm,线宽45cm;黄色折线线宽20cm;地面文字标识为白色,字高250cm或300cm,字宽100cm;  标线的施工必须注意:施工前应设置相应的施工安全设施,彻底清扫标线施工范围内的路面,并按设计或原有的线型要求放样;各种标线或底漆漆划后,应放置锥型路标等护线物体,加强护线措施,不应有车轮带出涂料、压漆现象;检查涂敷后标线的色泽、厚度、宽度、玻璃珠撒布的质量和数量以及线型等,对不符合要求的标线进行修整,并将残留物清除干净。

 6. 交通设施设置注意事项  设置在道路上的交通标志需经持有 CMA 标志的国家计量单位认证单位检测。

  对于信号灯的设置必须要提供相应的电源和广电光缆,必须征得电力和综合通信等专业部门同意,存在衔接不顺之处由建设单位予以协调。

  指路标志牌文字大小、排版及路名要通过交管部门及甲方审查后才方可实施。

  指路牌具体路名应以重庆市地名办命名的正式文件为准。

  直立杆在位置允许的条件下可以放在路灯杆上,抱箍及抱箍底衬根据路灯杆的粗细作调整。

  标志板不能被树叶和其他物件遮挡。

  交通标志混凝土基础顶面应低于人行道路面 150mm,交通设施施工完毕后恢复人行道砖或与道路同步实施。

  地下电缆线应避免与通讯、检测器等电缆使用同一管道。

  各标志杆位置根据施工具体情况可作适当调整,建议调整范围控制在 5m 之内,若需要作超出该阈值范围之外,须经得交管、甲方和设计三个部门的同意。

  各交叉口标志牌可根据施工具体情况,在情况允许的条件下可以和信号灯及路灯杆件相结合,抱箍及抱箍底衬根据各相应杆件的粗细作调整。

  标志牌上道路路名以实际为准,若尚未开通道路,则在指路牌上遮盖该路名。

  施工中出现刚性基础过大或基础设置处于土质不良时,必须提前通知设计单位,可采用选择桩基础。

  伴随所在道路周边路网的完善以及道路交通流量的变化,道路交通管制措施也应作出相应的改变,由此引起的后续交通标志标线的增删等变化主要由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决定。

  通常情况下,交通标志在一般维护下其正常使用年限为 10 年,交通标线的正常使用年限为 13 个月。

  对现状道路标志以及信号灯设施充分利用,可以根据渠化改造需要进行挪动。

  信号设施控制箱应设置与人行道外侧边缘,不得安装于人行道中央影响行人正常通行。

  本次设计中未尽事宜,请参照 GB5768-2009 的相关规定。

 6.1 交通标志标线工程数量表

 井安路二期标志标线工程量表 类别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热熔标线 地面道路标线(新划)

 m² 377 以实际收方为准 交 通 标 志 版 及 杆 件 标志牌 1500×2500 块 1 指路标志牌 标志牌 1500×2000 块 3 指路标志牌 标志牌 2400×1000 块 2 禁停组合标志牌 标志牌 700×700×700 块 4 上下坡标志牌 标志牌 700×700×700 块 1 减速让行标志牌 标志牌 500×1500 块 4 道路名称标志牌 标志牌 800×800 块 3 提示人行标志牌 杆件 Φ89×4.5×3500 套 6

 杆件 φ89×4.5×4500 套 1

 杆件 φ114×4.5×5000 套 6

推荐访问:设计 施工图 分册
上一篇:省政协委员素质提升培训班学习心得:努力学习提素质,认真履职显担当
下一篇:市政局副局长先进党员事迹材料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