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服务大厅行为规范

来源:职称计算机 发布时间:2020-09-19 点击:

  窗口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禁止行为

 (一)禁止旷工或窗口缺位。

 (二)禁止在电脑上打游戏聊天、听音乐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禁止工作时间在窗口讲粗话、脏话、大声喧哗、嬉闹、串岗、扎堆聊天。

 (四)禁止工作人员在服务大厅内吸烟、用餐、吃零食。

 (五)禁止带无关人员上岗、打闲聊电话。

 二、仪容仪表

  工作期间要穿着工装,服饰庄重、大方。女工作人员不得浓妆艳抹,不得穿过分暴露的服装,男工作人员不得留长发或剃光头、蓄胡须。

 三、服务规范

 (一)要主动热情接待服务对象,服务对象咨询有关事项或递交申报材料时,应站立回答或接件。

 (二)服务对象来咨询有关问题时,要主动热情、耐心解释,禁止厌烦、冷落、刁难、歧视。

 (三)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持欢迎态度,耐心听讲,不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四、电脑及桌面规范

 (一)办公桌面只能摆放电脑、电话、相关资料、工作人员座牌等办公用品,物品摆放整齐,保持桌面整洁,不得摆放私人物品。

 (二)禁止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得设置屏幕保护程序,电脑桌面按中心统一要求使用统一界面。

 (三)因事外出或暂离工作岗位时,应当将椅子推进办公桌下摆放整齐。

 五、考勤规范

 (一)考勤制度

 1、大厅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上下班前半个小时为上岗、离岗准备时间,此时段内签到、签退不为迟到、早退。

 2、大厅实行指纹考勤(具体参考公司考勤制度)。

 3、窗口工作人员指纹签不上、漏签的,须及时(两天以内)向大厅经理说明

 (二)请假制度

 1、窗口工作人员因公务、因私离开工作岗位的,均应事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假期届满应及时销假。特殊情况需续假的,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

 2、窗口工作人员在保证窗口有人当班情况下临时外出,不影响签退的,由窗口大厅经理批准,填写外出请假单。因私外出每次超过1小时,按请假半天计算,当月累计每3小时按半天计算。

 六、纪律处分和责任追究

 (一)违反禁止行为中的任何一项,一经核实,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或提请有关部门进行处分。

 (二)凡违反以下规定按照20元/次进行处罚。

 1、不着工装

 2、上班时间串岗

 3、个人桌面脏乱

 4、上班时间点击其他网站

 5、值日期间大厅脏乱,桌椅摆放不整洁

 6、值班期间擅自离开岗位

推荐访问:政务大厅窗口服务 行为规范 大厅 窗口
上一篇:2016年6月应届毕业生思想汇报
下一篇:在中层干部作风提升班上讲话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