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产品优化提质项目200kta小苏打干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来源:职称计算机 发布时间:2020-09-16 点击:

 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 目 产品优化提质项目 200kt/a 小苏打干燥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说明

 建设单位: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 2019 年 年 9 月 月

  1 概述 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尼特公司)地处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是一家天然碱开采与碱加工相结合的生产企业,是我国第一个以天然碱为原料,生产纯碱、小苏打及其副产品的项目,其产品畅销国内外,销往日本、阿联酋等七个国家和地区。公司现隶属于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苏尼特公司化工厂碱加工部分现有 1 条纯碱生产线(设计生产规模 15 万 t/a)和 1 条小苏打生产线(设计生产规模 20 万 t/a)。为进一步扩大小苏打市场份额优势,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提高苏尼特天然碱资源的综合利用率,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安排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拟实施产品优化提质项目-200kt/a 小苏打干燥工程。该工程新建一座小苏打干燥车间,配套新增两套小苏打干燥装置,项目建成后,原纯碱生产线将停用,利用原纯碱生产线的加工原料-小苏打湿料(消耗量不变),通过改变干燥方式,可以满足企业产品结构由 150kt/a 纯碱调整为200kt/a 小苏打。加上现有 200kt/a 小苏打产能,调整产品方案后全厂小苏打产能可达到 400kt/a。从而使企业能够灵活调整产品结构,提升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具备较高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中的相关规定,200kt/a 小苏打干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建设单位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主要采取网络公示、报纸公开和张贴公告等形式,公参对象为本项目可能直接或间接影响的人群。通过公众参与工作的开展,该项目已广泛被项目影响区的公众所了解。

 2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 2.1 公开内容及日期 苏尼特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8 日委托北京国环晟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 2019 年 3 月 14 日通过网

 站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及概况、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具体如下:

 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产品优化提质项目小苏打干燥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 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产品优化提质项目小苏打干燥工程 建设单位: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内蒙古锡林郭勒市苏尼特右旗乌日根塔拉镇 工程概况: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尼特公司”)现为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位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辖区内。苏尼特公司依托丰富的天然碱资源优势,通过持续、大规模的资本投入和多次优化重组后,成为天然碱开采、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大型化工企业。目前,苏尼特公司主要产品为纯碱、小苏打,年产纯碱 15 万 t/a,小苏打 20 万 t/a。为适应市场需求,苏尼特公司安排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新建生产规模 20 万 t/a 小苏打干燥工程,采用气流干燥工艺,场地位于纯碱车间北侧预留空地,占地面积为1080m2。小苏打干燥工程建成后,将关闭原有 15 万 t/a 纯碱生产车间,届时,苏尼特公司生产规模为小苏打 40 万 t/a。

 项目总投资:

 2758.31 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右旗乌日根塔拉镇 邮编:011208 联系人:吕经理

  联系电话:

 邮箱:

 传真: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评单位:北京国环晟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

 五、公众参与邮箱 公众参与邮箱(账户名:,密码:xiaosuda123)内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整后提交至建设单位邮箱。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七、公示时间 公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2.2 公开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采取了网络公示的形式。

 本项目于2019年3月14日在苏尼特右旗人民政府网进行了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公示网址为:。

 公示截图如下:

 图 图 1

 一次公示网络截图 2.3 公众提出意见情况 第一次网络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2.4 一次公示合法性分析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中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 7 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以下统称网络平台),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改建、扩建、迁建项目应当说明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项目一次公示内容及时限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中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

 3 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 3.1 公示内容及时限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采取了网络、报纸和张贴公告三种方式。

 第二次信息公告的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情况简述;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的要点;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

 式和途径;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目 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产品优化提质项目 200kt/a 小苏打干燥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产品优化提质项目 200kt/a 小苏打干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已基本完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号)有关规定,我公司为广泛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建设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建设项目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产品优化提质项目 200kt/a 小苏打干燥工程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内蒙古锡林郭勒市苏尼特右旗乌日根塔拉镇 建设内容:新建小苏打干燥车间,配套建设 200kt/a 小苏打干燥装置,以小苏打湿料为原料,采用气流干燥工艺生产小苏打产品。项目场地位于厂区现有纯碱车间北侧预留空地,占地面积为 1080m 2 。工程建成后,将公司原 150kt/a 纯碱产量通过改变干燥方式,调整为 200kt/a 小苏打产量。届时,全厂小苏打产能变为 400kt/a。项目总投资:2758.31 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拟采取 措施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等会对周围环境产生

 一定的影响,但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其影响可以降至最小,项目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如下:

 1、废气 项目原料湿料小苏打在干燥和包装过程中会产生含尘废气。干燥废气经旋风分离器+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经 40m 排气筒排放;包装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经 32m 排气筒排放。旋风分离器除尘效率为 95%,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 99.5%。经除尘处理后,项目废气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水主要包括风机机封冷却水、地面及设备冲洗水。风机机封冷却水直接返回循环回水系统,不外排;地面及设备冲洗水冲洗完成后进入厂房的排水系统,送至矿区参与洗泥制卤,经过滤精制后再返回工艺系统,不外排。本项目废水均可得到妥善处理不外排,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主要为除尘风机、干燥主机等。通过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项目建成后对厂界的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叠加后厂界、敏感点的昼间、夜间噪声值基本不增加,因此,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包装车间落地碱以及废机油。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直接作为成品回收;小苏打包装车间落地碱经收集后,送至乌日根塔拉镇供热站作为烟气脱硫用碱以回收利用;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室,用于润滑精度要求低的链条齿轮、蜗轮蜗杆、托辊等部位的润滑,不外排。本项目产生的全部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的处置和利用,措施可行。

 5、土壤

 本项目干燥车间和包装车间排放粉尘通过大气沉降对土壤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碱尘主要成分碳酸氢钠,经计算本项目建成运行 15 年后,评价范围内单位质量表层土壤中碳酸氢钠的增加量为 0.41g/kg,钠离子的增加量为 0.11g/kg。生产过程中主要通过提高废气处理设施稳定运行率,降低污染物排放,从而减少进入土壤环境中的粉尘排放量。

 三、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选址符合规划,产业发展符合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相关的政策,对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物采取了较为完善的污染控制措施和处理处置措施,符合环境保护管理的相关要求。通过采取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排放均能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在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做好与周围群众的沟通工作的基础上,本项目从环保角度看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以下网络连接查阅拟建项目征求意见稿全文: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发邮件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要求到建设单位处查阅纸质报告书。

 五、本次公示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位于锡林郭勒市苏尼特右旗乌日根塔拉镇,涉及的相关地区为乌日根塔拉镇。因此,本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主要为乌日根塔拉镇,包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 您对该工程的了解程度?

 2. 您对拟建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是否认可? 3. 您对拟建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4. 您对拟建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5. 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6. 您是否同意拟建项目的建设? 7. 与项目环境保护相关的其他建议与意见。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 2018 年第 48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1,网络链接为:。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反馈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发表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建设单位: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右旗乌日根塔拉镇

  邮编:011208 联系人:吕经理 联系电话:

 邮箱:

 传真:

 八、公 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意见的反馈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敬请广大公众参与,并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3.2 公示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采取了网络公示、报纸公开和张贴公告四种方式。

 3.2.1 网络 建设单位于2019年8月19日在苏尼特右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公示网址为:。

 公示截图如下:

  图 图 2

 二次公示网络截图

 3.2.2 报纸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 4 号)的要求,建设单位于2019 年 8 月 20 日和 8 月 24 日在锡林郭勒日报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进行公众参与二次公示(两次)。

 公示截图如下:

 图 图 3

 二次公示报纸照片(第一次)

 图 图 4

 二次公示报纸照片(第二次)

 3.2.3 张贴 本项目周边主要居民点为乌日根塔拉镇,因此项目公众参与的主体为乌日根塔拉镇居民。建设单位于 2019 年 8 月 15 日至 2019 年 8 月 24 日期间,在厂区门口环境信息公示栏张贴公告,具体张贴情况如图:

 图 图 5

 二次公示张贴照片 3.3 查阅情况 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苏尼特公司将《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产品优化提质项目 200kt/a 小苏打干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纸版报告放置苏尼特公司安环部办公室,提供给关注本项目的公众查阅。

 3.4 公众提出意见情况 本项目第二次公示采取了网络、报纸和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公示期间,未收到关于项目建设、运行与污染治理措施等方面的意见。

 3.5 二次公示合法性分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 4 号)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通过下列三种方式同步公开项目建设信息:通过网络平台公开,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 10 个工作日;通过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公开,且在征求意见的 10 个工作日内公开信息不得少于 2 次;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的方式公开,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 10 个工作日。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通过苏尼特右旗人民政府网站、锡林郭勒日报、厂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二次公示,每种方式公开期限不少于10 个工作日,其中,10 个工作日内在锡林郭勒日报上公开 2 次,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 4 号)要求。

 因此,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内容、时限及公开方式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中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

 4 其他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 4 号)第十四条规定,对环境影响方面公众质疑性意见多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方式组织开展深度公众参与:

 (一)公众质疑性意见主要集中在环境影响预测结论、环境保护措施或者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召开公众座谈会或者听证会。座谈会或者听证会应当邀请在环境方面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众代表参加。

 (二)公众质疑性意见主要集中在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专业技术方法、导则、理论等方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会应当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参加,并邀请在环境方面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众代表列席。

 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不属于公众质疑性意见多的建设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不需开展深度公众参与。

 5 公众意见处理情况 建设单位认真组织了该项目的公众参与调查工作,采用网络公示、报纸公告、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面向项目选址周边区域直接或间接受影响人群开展,调查公众对项目建设、运行与环保治理措施等方面的意见与建议。

 项目一次公示、二次公示期间,未收集到公众反馈意见。

 6 其他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说明及相关资料放置于苏尼特公司安环部,已存档备查。

 7 诚信承诺 我单位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 4 号)要求,在《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产品优化提质项目小苏打干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充分采纳了公众提出的与环境影响相关的合理意见,不涉及未采纳的意见,并按照要求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

 我单位承诺,本次提交的《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产品优化提质项目小苏打干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内容客观、真实,未包含依法不得公开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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