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总结

来源:职称计算机 发布时间:2020-08-24 点击:

 “ 证照分离” 改革工作总结

 “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局高度重视“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把“证照分离”作为一项长期的任何来抓,将短期措施与长期制度有机结合,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一)工作部署情况。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制定出台了《“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四项改革方式,部署了我市改革任务分工。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政府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各部门领导任成员的“证照分离”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牵头部门,统筹推进改革事宜。国务院确定的第一批 106 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已全部推开落实。

 (二)工作实施情况。一是逐项梳理,细化措施。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对照改革任务,对我市涉及的 99 项具体改革事项(其余 7 项我市无实施对象)进行了全面梳理。并逐项提出了包括实行网上办理、压缩审批时限、在线获取核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等审批材料、公示审批程序、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等具体改革措施,有效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各有关部门具体改革措施以文件形式印发并及时向市场监管局进行了报备,同时在网上公开。截止目前,涉及“证照分离”改革的 20 个部门已全部向市场监管局报备监管措施或进行情况说明。二是制定细则,加强监管。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大力推进监管机制

 改革,逐项制定了事中事后监管细则、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明确了监管要求、监管程序、监管措施及监管责任等,推动了管理创新,规范了业务办理,提升了行政效能,履职责任得到强化。三是制定完善了各项改革措施。涉及“证照分离”改革的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等各部门制定了包含缩短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材料、“审核合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采取承诺告知、网上公开办理等各项措施。四是压减了市场准入事项办理时间。其中企业开办时间缩短至 5 天工作日以内,实现了减少一半办理时间的工作目标。许可类事项审批时间平均缩短了三分之一。五是精简了申报材料。印发了《关于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取消第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在全市行政审批系统内取消各类材料和证明事项 170 个。制定了材料共享复用制度,网上申请材料压缩率达到了 30%以上。

 “证照分离”改革实施以来,全市市场主体登记业务总量 54045 户,其中企业登记业务量 15041 户,惠及企业数量 9012 户,占新设企业总量的59.9%。在 2019 年 6 月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台的《河北省 2018 年营商环境评价报告》中,我市营商环境排名在全省名列第四。

 (三)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专题起草了《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政策的意见建议》报市政府,建议申请改革试点,核对改革事项,为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做好基础性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各相关职能部门大数据共享平台构建方面尚未成熟。实施“证照

 分离”改革工作后,通过许可改备案及优化,许可及备案的受理提交资料得到了大幅度简化,效果显著。但许可提交的资料仍有重复提交的现象,如能建立资源共享平台,通过平台实现办照、办证全过程提交资料的共享,可避免重复提交资料。

 (二)监管责任不明晰。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部门要切实贯彻“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然而我省各地市已全面实施审批局改革。各地行政审批局负责审批事项而不负担监管职能,审批和监管分属不同部门,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还不明晰,导致容易出现“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完善电子证照互认共享机制。推进历史存量纸质证照电子化,持续提高办事材料线上线下共享复用水平。

 二是深入推进市民中心进驻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力争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的材料整体上再减少 35%以上。

 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设立企业开办专区,开通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和税票申领一站式服务,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压缩至 2 个工作日内,有条件的打造全省最短压缩至 1 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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