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科技扶贫专项方案

来源:人力资源 发布时间:2020-11-01 点击:

 青海省科技扶贫专项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前实现整体脱贫的实施意见》(青发〔2015〕19 号)精神及其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专项方案。

 一、对象范围 全省 42 个贫困县(市、区、行委)、1622 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的 52 万贫困人口中,实施科技扶贫。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四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的总体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科技信息支撑、科技人才支撑、产业技术支撑、科技扶贫示范等四大行动,建立青海省精准扶贫信息化服务平台,搭建“1+3”的青海省精准扶贫信息化服务模式,在 600个贫困村开展主动推送服务,建设示范 100 个贫困村村级电商服务站,为精准实施“八个一批”提供信息化服务。每年选派千名科技人员深入贫困地区生产一线开展科技扶贫技术服务。重点实施 50 个产业扶贫示范项目,建立 50 个农牧业产业化科技示范基地。示范推广一批农牧业新品种、新技术,转化一批先进适用成果;打造一个精准扶贫科技示范县。

 (一)科技信息支撑行动 。

 建立青海省精准扶贫信息化

 服务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和 3S 技术,设计贫困状况多维测量指标体系,建立反映人口、经济、社会、生态等多个纬度贫困状况的测标与分析模型,实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的功能。

 推动“ 1+3 ”精准扶贫信息化模式的应用。依托青海省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立“基于地理信息的农业生产主动服务系统”、 “基于物联网技术的特色农牧产品质量追溯服务系统”、“特优农产品电子商务服务系统”等,搭建“1+3”精准扶贫信息化服务模式,实现精准掌握贫困户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扶贫方案,主动推送针对每一个贫困户的个性化扶贫方案,对扶贫的全过程精准服务和管理。重点在海东市二区四县 91 个乡镇开展科技信息主动推送服务,覆盖600 个村。

 (二)科技人才支撑行动。

 。充分发挥和调动全省各级科技特派员和科技人员服务基层的积极性,积极构建新型贫困地区科技人才服务体系。重点依托“三区”科技人员专项推进精准科技扶贫,以就近就便、省内调配形式为主,每年选派 1000名科技特派员和科技人员深入全省 42 个贫困县(市、区、行委),围绕贫困村特色产业发展、农牧民能力提升开展各项服务,积极培育科技扶贫示范户、科技示范基地。同时依托信息化支撑行动,加强农民务工技能培训,采取远程培训、专题授课、现场观摩等形式,建立健全贫困地区农牧民科技普及培训体系,培养农村牧区科技创新创业人员及致富带头人 500 名,

 培训新型农牧民 10000 人(次)以上,为高原特色现代生态农牧业及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三)产业技术支撑行动 。以农业科技园区为载体,以“1020”生态农牧业重大科技支撑工程为依托,实施 50 项产业化扶贫项目,重点围绕油菜、马铃薯、蚕豆、果蔬、中藏药材、牦牛、藏羊、乳制品、冷水鱼、饲草十大高原特色农牧业产业为主体,加大科技支撑力度,示范推广一批新品种,集成转化一批新技术新成果,加强新品种和新技术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农产品加工等先进适用技术成果的应用。以科技信息化服务为手段、以“三区”科技人员和科技特派员创业示范为支撑,适时编制实用技术指南,切实解决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的问题。重点实施“青海省精准扶贫信息化服务工程应用与示范”、“青海省人畜包虫病防控策略与创新技术应用”、“农村牧区供水安全关键技术集成示范”等一批科技专项,围绕特色农牧业产业服务和贫困地区重大民生问题,健全完善农牧业产业科技信息服务体系;立足社会民生专题建立农村牧区供水安全评价及监测体系;围绕影响群众身体健康的包虫病等地方病,开展快速诊断试剂、新特效药研制开发等,在改善民生水平的基础上建立地方病系统综合防治技术模式;整合和利用现有科研和技术推广力量,有效提升农牧业科技创新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

 (四)科技扶贫示范行动 。

 着力打造 精准扶贫科技示范

 县 。建立基于青海省精准扶贫信息化服务平台,搭建“1+3”的青海省精准扶贫信息化服务模式,在民和县 20 个乡镇 125个村开展信息化主动推送服务,覆盖贫困户 10646 户,贫困人口 42262 人;重点在民和县建立 100 个电商示范村级服务站,将功能覆盖到全县所有贫困村,并开设线上虚拟服务站;组织10 个科技扶贫工作服务队深入峡门镇峡门村、阳地村、腰路村,古鄯镇联合村、尖岭村,西沟乡凉平村、三方村,新民乡若多村、公巴台村、苏家庄村等 10 个村帮助贫困村理思路、定规划、选产业、传技术、送服务,将民和县打造成我省精准扶贫科技示范县。

 着力打造 产业化科技示范基地。依托西宁、海东、海西、海南和海北 5 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38 个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立足区域优势特色产业,打造 50 个产业化科技示范基地,支持扶贫产业园建设,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园区和科技示范基地及扶贫产业园在农牧业新品种和新技术示范、带动及辐射方面的引领作用,创新科技扶贫模式,实现科技支撑产业脱贫致富。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十三五”期间我省科技专项资金计划投资 2.3 亿元。其中,科技人才支撑行动每年争取国家“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资金 2000 万元,5 年共投入 1 亿元;科技信息支撑行动、产业技术支撑行动、科技扶贫示范行动由省级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分别投入 0.1 亿元、0.8 亿元、0.4 亿元(具体年度投资见下表)。

 科技扶贫专项投资表 项目名称

 投资估算(亿元)

 小计

 6 2016 年

 7 2017 年

 8 2018 年

 9 2019 年

 0 2020 年

 科技信息支撑行动 0.05 0.05 — — — 0.1 科技人才支撑行动 0.2 0.2 0.2 0.2 0.2 1 产业技术支撑行动 0.2 0.2 0.2 0.2 — 0.8 科技扶贫示范行动 0.1 0.1 0.1 0.1 — 0.4 合计

 0.55

 0.55

 0.5

 0.5

 0.2

 2.3

 四、进度安排 2016 年,启动安排年度科技扶贫产业化项目;启动民和县科技扶贫示范,在 10 个村开展精准帮扶服务,建设 50 个村级电商服务站,建成青海省精准扶贫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在平安区、民和县 169 个村开展主动推送服务;组织 1000 名科技特派员和“三区”科技人员深入全省 42 个县(市、区、行委)开展科技服务。

 2017 年,安排年度科技扶贫产业化项目,在民和县再建50 个村级电商服务站;在互助、循化 180 个村开展主动推送服务;组织 1000 名科技特派员和“三区”科技人员深入全省42 个县开展科技服务。

 2018 年,安排年度科技扶贫产业化项目;在乐都区、化隆县 251 个村开展主动推送服务;组织 1000 名科技特派员和“三区”科技人员深入全省 42 个县(市、区、行委)开展科技服务;完成民和县、贵德县、乌兰县、囊谦县 4 个县的农村

 牧区安全供水工程示范及果洛州、玉树州的包虫病综合防控示范。

 2019 年,安排年度科技扶贫产业化项目,组织 1000 名科技特派员和“三区”科技人员深入全省 42 个县(市、区、行委)开展科技服务;重点围绕特色产业对贫困县开展攻关式扶贫。

 2020 年,依托科技扶贫行动开展巩固提升及评估考核,实施跨区域产业联动和互助式扶贫科技示范,树立精准扶贫典型科技示范乡(村),切实保障实现贫困地区农牧民可支配收入达到 4000 元以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科技扶贫 工作的 领导。

 。为保障科技精准扶贫工作顺利实施,成立由科技厅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省级科技扶贫工作协调指导小组,负责全省科技扶贫工作的统筹部署,定期研究科技扶贫工作,指导科技扶贫专项行动计划实施,解决科技扶贫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村处,负责科技扶贫专项行动计划的日常工作。

 (二)加强科技服务体系财政科技投入 。加强财政科技扶贫服务体系资金投入,省级科技专项依据产业发展现状和地方优势特色,择优给予支持,重点用于贫困县产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推广和科技能力提升,集成现有科技计划,优先并倾斜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同时结合科技援青、部省会商等争取国

 家和相关省市的支持,推动科技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鼓励和支持社会投资等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形成政府投入引导,争取国家和对口帮扶资金为补充,社会多元化投入的投资格局。

 (三)改进科技扶贫项目管理。

 。在保证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前提下,降低门槛,简化程序,优化服务。申报条件上,放宽申报人资格,取消项目资金配套,与“三区”科技人员专项相结合,鼓励科技人员牵头或与贫困地区联合申报实施项目,支持方式实行无偿支持、后补助、贷款贴息等;项目管理上,优化经费科目设计,注重绩效考核。

 (四)创新科技扶贫服务机制 。建立科技管理部门、科研单位联系帮扶贫困村、贫困户机制,选派科技管理干部和科技人员到贫困村驻点帮扶。建立保障科技人员服务基层长效利益机制,鼓励科技人员通过停薪留职、技术入股、技术承包、收益分成等方式深入农村开展创业服务,支持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等新型科技服务机构发展。

 六、责任落实 (一)落实 主体责任。

 。省科技厅要及时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专项计划。科技扶贫重点以县为组织实施主体,建立统筹省、市(州)、县(市、区、行委)和乡(镇)四级联动的扶贫工作机制,省级科技部门负责科技扶贫专项的目标制订并督导任务进度,市(州)级科技及相关部门确保贫困地区的科技专项资金落实到位,县、

 乡(镇)要把责任落实到人。

 (二)明确脱贫目标 。各县要对照到 2019 年实现贫困退出标准和时序,分年度细化工作具体目标,量化到乡、村和户、人,切实提高扶贫开发工作的精准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明确目标任务,制定措施方案,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切实形成科技扶贫合力。

 (三)

 强化 责任分工 。信息化重点在海东市开展示范,逐步向全省推广。科技人才支撑主要以 8 个市(州)科技局及42 个县(市、区、行委)科技管理部门为主开展;产业技术支撑行动责任单位重点以 8 个市(州)科技局、省农林科学院、省畜牧兽医科学院等单位进行实施;科技扶贫示范主要以海东等 5 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及 38 个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省农林科学院、省畜牧兽医科学院等单位为主,省科技信息所开展信息化示范服务。

 (四)强化督查考核。

 。建立工作台账制度和督查考核责任制,完善实绩考核制度,细化分解科技扶贫任务,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负责组织工作的相关处室、主体实施的市(州)和县(市、区、行委)、技术支持的科研机构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同时,加强科技扶贫宣传,及时宣传新进展、新成效、新做法、新经验和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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