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警用交通管理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1046

来源:人力资源 发布时间:2020-09-25 点击:

 谈判文件

  谈判项目:宁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警用交通管理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51342720200004 734 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宁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宁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共同编制

 二○二○年九月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根据宁南县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要求,宁南县政府采购中心拟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宁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警用交通管理装备一批,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谈判商参与竞标。

 1. 谈判文件编号:5134272020000734 2.谈判项目:宁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警用交通管理装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200000.00 元。

 (具体要求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五部分谈判项目要求)。

 3.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0 年 09 月 11 日—2020 年 09 月 18 日下午 17:30(上班时间)。

 4.谈判文件费用:免费。

 5.谈判文件递交时间:2020 年 09 月 21 日下午 15:00 时前。谈判商谈判文件必须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谈判方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文件恕不接受。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谈判文件。

 6.谈判开始时间:2020 年 09 月 21 日下午 15:00 时。

 7.谈判地点:宁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宁南县南丝路政务中心五幢三楼)。

 8.谈判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含有本次采购项目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销售商;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受

 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件,留盖鲜章的复印件备案;

  (9)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谈判商在谈判前务必认真阅读本谈判文件全部内容,如果谈判商没有按照谈判方的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谈判商的谈判文件没有对谈判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谈判商承担; 谈判文件如有变动,将主要以书面形式通知谈判商。

 10. 联系电话:

 (0834)-4576089

 网址:四川政府采购网 www.ccgp-sichuan.gov.cn

 宁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二○年九月十日

 第二部分

 谈判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采购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需要采购设备的宁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2“谈判方”系指组织本次谈判的宁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2.3“谈判商”系指响应招标机构要求,向招标机构提交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3.合格的谈判商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享有独立关税地位的地区)注册,具备

 本次谈判文件要求的,有供货和服务能力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3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社会良好的信誉。

 3.5 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 谈判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3.7 谈判商必须向采购中心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谈判。

 4.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 必须是提供符合方案的货物或服务。

 4.2 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

 4.3 有关货物或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须是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

 4.4 谈判商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5.

 谈判 费用

 5.1 谈判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招标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二、 谈判 文件

 6. 概述

 6.1 本谈判文件阐明了谈判商所需提供项目范围和项目谈判的程序,是本次采购活动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6.2 谈判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谈判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谈判商谈判文件没有对谈判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而导致发生影响得分、谈判被拒绝或按照无效标处理的不利后果,由谈判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7. 谈判 文件构成:

 (1)谈判公告 (2)谈判须知 (3)谈判文件格式 (4)资格证明文件 (5)谈判项目及要求 (6)附件 (7)合同主要条款 8. 谈判 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8.1 在谈判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中心有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权利,可主动地或在解答谈判商提出的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通知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8.2 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通知所有购买同一谈判文件的谈判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同时,该澄清或修改还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栏即时予以发布,请各谈判商及时查阅、下载。谈判商没有查收而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谈判商负责。

 8.3 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谈判的谈判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谈判文件。

 8.4 为使谈判商有足够的时间按谈判文件的修改要求修正谈判商谈判文

 件,采购中心可酌情推迟谈判的截止日期和谈判日期,并将具体变更情况通知上述每一谈判商。

 8.5 谈判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对谈判商有约束力。

 三、 谈判 商 谈判 文件的编制要求

 9. 谈判 商 谈判 文件的组成

 9.1 谈判商应按下列内容和顺序自编目录及准确标注谈判文件页码后装订成册,缺少下列任何一项文件而引起的后果由谈判商自负。谈判商谈判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

 9.1.1 封面(封面必须标明“谈判文件”字样,并标明正(副)本,格式见“附件 1”)。

 9.1.2 目录(必须提供,每项目录内容应标注页码)。

 9.1.3 投标函(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2”)。

 9.1.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3”,需按格式中的“说明”提供附件)。

 9.1.5 制造商家授权书(按项目要求提供,格式见“附件 4”)。

 9.1.6 满足合格谈判商所需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必须提供)。

 9.1.7 谈判商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按项目要求提供)。

 9.1.8 无违法记录的声明(按项目要求提供)。

 9.1.9 谈判报价表(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5”)。

 9.1.10 投标报价明细表(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6”)。

 9.1.11 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10”)。

 9.1.12 服务偏离表(服务类项目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7”)。

 9.1.13 谈判商企业基本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8”)。

 9.1.14 成功业绩及案例:近年(2018.09.01-至今)具有同类项目成功业绩。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 9”)

 9.1.15 服务承诺及服务计划。附离采购人最近设有的办事处或售后服务中心的证明文件(格式见“附件 13”,加盖公章)。

 9.1.16 谈判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格式见“附件 12”)。

 9.1.17 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招标文件中如有需求方案介绍时必须提供)。

 9.1.18 谈判商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备品备件、专用耗材等方面的优惠承诺,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

 9 9.1.19 。

 所投产品彩页或使用说明书、图片资料等(主要产品必须提供)。

 9.1.20 谈判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9.2 谈判文件应为不褪色打印文本,将所有书面材料以 A4 幅面打印并装订成册。

 10. 谈判 文件格式

 10.1 谈判商应按本谈判方谈判文件中提供的谈判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谈判文件,如本文件中表格的栏目设计不够,谈判商可按照同一格式自制表格填写。

 10.2 谈判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为打印文本,并应按相关格式要求盖章(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须在谈判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该授权委托书应按本谈判文件的格式要求出具。

 10.3 谈判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均应加盖谈判商的公章。因谈判文件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谈判商自行承担。

 11. 谈判 报价

 11.1 谈判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11.2 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

 11.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关税、增值税和其他税。

 11.4 谈判商应在谈判文件中的谈判报价表上标明,本次谈判拟提供货物的单价金额及谈判总价。

 11.5 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应是指所有货物按谈判文件要求的交付使用的价格,包括材料费、运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管理费、各种税费等。

 11.6 谈判商可以对谈判文件中的一个包或几个包进行报价(如有的话),但不得将同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报价,否则将导致其谈判被拒绝 。

 11.7 谈判文件的有效期:

 (1)自谈判之日起 90 天内,谈判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宁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可与谈判商协商延长谈判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将以书面形式进行。按本须知规定的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谈判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致被没收谈判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谈判商亦不能修改谈判文件。

 12. 谈判商应提供的证明文件

 谈判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谈判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内容要求包括:谈判商为合格谈判商的证明文件;谈判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经济实力、人力、技术能力等,至少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1 经国家有关部门年检,并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12.2 若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其授权代理人参加谈判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外同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必要时出示原件)。

 12.3 谈判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13. 谈判 投标保证金

 13.1 谈判保证金:参加谈判的谈判商交纳谈判保证金 肆仟元整,采取银行转账或担保机构保函交纳形式。经资格审核符合要求的谈判商在谈判开始

 前足额交纳。谈判结束后,对不符合要求的中标者,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同时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进行处罚。对未中标的谈判商全额无息退还其谈判保证金。

 帐户名称:

 宁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帐号:

 22 642101040004517

  开户行:

 农行宁南县支行

 注:请在备注栏内注明转宁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13.2 对于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报价,采购中心将视其为非响应性谈判而予以拒绝。

 13.3 未中标的谈判保证金,当场全额退还其谈判保证金。

 13.4 中标人的谈判保证金,将在中标人按中标金额的 10%交纳履约保证金、签定合同后 7 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3.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

 (1)谈判开始后在谈判有效期间,谈判商撤回其谈判文件。

 (2)谈判商相互串联,哄抬报价。

 (3)中标人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签订合同。

 (4)中标人要求更改已为招投标双方确认的谈判文件中的有关条款或拒签合同。

 (5)中标人将成交项目转包给他人。

 (6)中标人本次提供的货物以次充好,偷梁换柱,减少配置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等扰乱政府采购次序现象发生的。

 (7)中标人不按照所签订合同中的规定交验货物。

 (8)谈判商提供虚假谈判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

 14. 谈判文件的编写与密封

 14.1 谈判商应按本谈判文件所规定的格式、内容等编制谈判商谈判文件,谈判文件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每本谈判文件须在封面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每本谈判文件装订方式应为左侧装订。

 2 14.2 谈判 文件应由 谈判 商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在“谈判文件”要求签章的地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在每本 谈判 文件封 面标明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及编号、 谈判 商名称(封面格式见“附件 1 1 ”)。

 3 14.3 谈判 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谈判 商应将 谈判 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分别装袋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及编号、 谈判 商名称。封口处均应贴密封条,并加盖 谈判 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

 4 14.4 每一密封件上应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指“谈判公告”中规定的谈判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字样。

 14.5.如果谈判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投标将被拒绝。

 15. 谈判 文件的递交

 15.1 按招标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现场谈判,谈判开始后所有的谈判文件均不得修改和撤回。谈判截止日期后送达的谈判文件,将被拒绝。

 15.2 谈判开始时谈判商不足三家,或有效谈判商少于三家,谈判方有权宣布此次谈判无效,重新组织谈判或采用其它方式采购。

 四、 竞争性 谈判

 16. 谈判小组

 16.1 采购中心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组建谈判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单数组成。

 16.2 谈判小组将在“谈判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且有谈判商代表在场的

 情况下分别与谈判商进行谈判。

 16.4 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与谈判商私下交换意见,并在谈判工作结束后,不得将谈判情况进行泄露。

 17. 谈判原则和谈判程序

 17.1 本项目的谈判活动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17.2 谈判小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谈判文件中的资质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谈判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17.3 本次谈判将采用“ 最低评标价法”评标 。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方谈判文件对谈判商谈判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在完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推荐报价最低的谈判商为中标人,若有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将按提供类似业绩最多的谈判商确定中标人。

 评标结束后不解释落标原因。

 ★ 谈判 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

 A、未按时提交有效谈判保证金的或金额不足的; B、未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密封、签署、盖章,或谈判商谈判文件数量不齐的; C、没有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资质证明文件,或资质证明文件不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的; D、谈判报价不符合要求的; E、超出经营范围谈判的; F、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若发现参与谈判的谈判商以他人的名义参加谈判、串通、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加谈判的,该参与谈判的谈判商的谈判文件将作无效谈判文件处理; G、谈判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H、谈判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I、谈判文件中已列明的其它导致废标的因素。

 J、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方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将被作废标处理。谈判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谈判成为实质上响应的谈判。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谈判小组认定,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将导致废标:

 1) 谈判商未提交谈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 2) 超出经营范围谈判的; 3) 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资质证明文件,或资质证明文件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 4)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文件,或投谈判文件的内容与谈判方谈判文件有明显不一致的; 5) 谈判报价不符合要求的; 6)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 7) 谈判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 谈判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谈判方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 9) 谈判方谈判文件之中已列明的其他导致废标的因素。

 10)谈判小组将要审查每份谈判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谈判方谈判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谈判应该是与谈判方谈判文件要求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负偏离的谈判。

 17.4 按照谈判程序和原则,谈判小组分别与各谈判商进行谈判。谈判小组有权确定谈判报价次数,报价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三次。采购中心根据谈判小组的安排,组织所有合格的谈判商在规定的场所、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报价。最后一次谈判报价为谈判商的最终报价。谈判小组最后根据本谈判文件、谈判商的谈判商文件以及谈判承诺评议后,推荐一家满足谈判方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谈判商为成交候选人。

 17.5 谈判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示 1 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若对中标公告有异议,并经核实反映内容属实,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17.6 成交人如果放弃成交,采购中心及采购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追究其相

 应的法律责任,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

 18.

 谈判 商 需要注意的其它事项

 18.1 实行资格后审,购买了谈判文件不等于就是合格的谈判商。

 18.2 唱标行为本身不作为证明谈判文件有效的依据。

 18.3 若谈判商的谈判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经权威部门和评审专家共同确认该产品本身无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的除外)等相关文件缺少任何一项,谈判商将承担无效报价的风险。

 18.4 若谈判商有提供虚假谈判文件、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经查实,招标机构将首先做出没收该谈判商全额谈判保证金的处理,同时,再视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做出:在四川、凉山州政府采购相关网站予以曝光,报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停止其参加凉山州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理。

 18.5详细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与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必须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如果未按照谈判方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由此产生的谈判商谈判文件被拒绝的风险由其自身承担。

 18.6 谈判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谈判,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随时接受谈判小组的询问,并予以解答问题。

 18.7 谈判商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否则,其后果由谈判商自负。

 18.8 在谈判会直至宣布结果之前,谈判商不得向谈判评审专家询问谈判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成交结果的活动,否则,其谈判无效并追究法律责任。

 18.9 谈判小组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谈判商的谈判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18.10 本谈判文件的未尽事项,按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执行。

 19. 评定办法:最低评标价法(以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确定中标候选单位)。

 20. 谈判 结果公示

 20.1 谈判结束后,招标机构将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公示谈判结果,公示期为 1 个工作日。若谈判商对谈判结果有异议,谈判商可以向宁南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书面质疑,若公示期内未提出质疑,则视为认同谈判结果。

 20.2 谈判商认为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但质疑谈判商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在过错方提交的谈判保证金中扣除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

 20.3 提出质疑的谈判商应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的,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1. 废标

 21.1 根据《中国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谈判商或者对谈判方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谈判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谈判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方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2. 授予合同和签定

 22.1 成交通知 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后,采购方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确认其谈判已被接收。

 22.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2.3 签订合同 在宣布中标人后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中心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时与采购方签订合同。采购方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谈判文件及谈判评审过程的有关文件等,均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4 成交商拒签合同,除按第“13.5”条规定处理外,采购方可从本次谈判商中,重新指定成交商,组织供需双方签订购销合同。

 23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宁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宁南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宁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负责答复。若有质疑,请现场以书面形式递交;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834-4572332 ,地址:宁南县金沙大道,邮编:6154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第三 部分

 谈判 文件格式

 附件 1:谈判文件封面格式

  谈

 判

 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包号:

 谈判 商 (加盖公章):

 谈判日 期:

 年

 月

 日

 正本或副本

 附件 2:投标函格式

  投

 标

 函

 宁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5134272020000 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 服 务 , 总 投 标 价 为 人 民 币

 万 元 ( 大写:

  )。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

 万元(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3)在投标过程和投标有效期中有违规违纪行为; (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谈判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 授权书

 宁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声明:

  (谈判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招标编号 5134272020000 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委托期限:2020 年

 月

 日至 2020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签章):

 附法人授权代表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信地址:

 电话:

  传真:

 附件 4:制造商家授权书格式

 制造商家授权书

 宁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制造商家名称)是在

 .(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厂址现在

  。

 ( 被 授 权 公 司 名 称 )

 是在

  .

  (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主要营业地点现在

 。

 (制造商家名称)授权

  (被授权公司名称)为我方制造的

 品牌产品的合法销售商(授权销售的产品清单附后),参加

 5134272020000 -

  号“

  ” 项目第

  包的投标,全权处理与该产品投标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作为制造商,我方承诺,为本次招标提供的货物为原厂制造、合法渠道供应的全新产品。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承担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授权单位名称:

  (盖章)

 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被授权单位名称:

  (盖章)

 被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日期:

 附:授权销售产品清单

 附件 5: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招标编号 5134272020000- -

 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制造商家及规格型号 数量 投标单价 (万元)

 投标总价

 (万元)

 交货时间 备注

 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注:1.谈判商必须按表中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所投设备的所有实质性内容。

 2.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

 3.开标一览表中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该表中的报价应与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完全一致,否则将以开标一览表价格为准。

 4.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5.“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谈判商印章。

 6.“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谈判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附件 6:分项报价明细表

  分项报价明细表

  招标编号 5134272020000-

  号

 包一分别制作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分项报价合计(万元)

  注:1、谈判商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谈判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附件 7:服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服务条款偏离表

  招标编号 5134272020000-

  号:

  序号 包号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偏离及其影响

  注:1.本表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投标文件中商务响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谈判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附件 8:谈判商基本情况一览表格式 谈判商基本情况表

 谈判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谈判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附件 9:谈判商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 谈判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完成项目质量

 用 户 联 系人 及 电 话号码

  注:谈判商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完成项目质量”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谈判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谈判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附件 10: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格式

 规格、技术指标响应偏离表

 招标编号 5134272020000 -

  号:

  序号 包号

 招标设备要求参数 投标设备实际参数

  设备实际参数证明材料出处 偏离对货物(设备)性能的影响

  填写说明:1、谈判商应当根据各项设备参数的内容填报“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的内容必须对其相对应的技术参数附件中的内容逐条予以填写(缺一不可)。

 2、谈判商应根据招标文件中设备要求的主要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逐项、详细、真实的填写投标设备实际参数等,并附上实际参数的证明材料,如产品随机的整套纸质中、英文操作说明书、维修说明书、电路图本、电气说明书、包括外构件的详细资料以及官方出具的产品白皮书原件等,未提供或未能有效提供所投设备的证明文件,不能有效说明其性能、技术参数、质量或无法保证质量以及导致评审专家理解上的误差,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谈判商自负。

 3、谈判商必须在“设备实际参数证明材料出处”栏中注明能证明该设备满足某项技术参数的具体证明材料出处,如某项技术参数已在其中文产品说明书中某页载明,因此,必须在“设备实际参数证明材料出处”栏中写明“见中文说明书某页某条”。

 4、谈判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谈判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附件 11:谈判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格式

 谈判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招标编号 5134272020000-

  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售后 服务 人员

  谈判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附件 12:距采购人最近的服务网点情况表格式

  距采购人最近的服务网点情况表

  服务网点名称

 投标文件 页码 地址

 注册资本金

 其中:谈判商出资比例

  员工总人数

 其中:技术人员数

  经营期限

  售后服务承诺 见附件

 业务咨询电话

 传 真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注:需附售后服务承诺和计划

  谈判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

 (签

 字)

 附件 13:服务承诺及服务计划 内容(自拟):

 第四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谈判商参加本次投标必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银行下帐回单;或银行汇报;或收据)复印件。

 ★ 说明:1 1; )谈判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谈判商公章;

 2 2 )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对 1 项谈判商投标时应提供原件备查,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须提供投标单位注册地公证机构的公证证明原件。

 第五章

 谈判 项目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技术规格和配置要求、数量。

 ( ( 一) ) 包一设备清单及参数

 宁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警用交通管理装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0 200000.00 元;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1

 毒 品 唾液 检 测试剂

  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联合唾液检测试剂盒 1、规格:卡型,1 人份/袋。

 2、原理:胶体金免疫层析法。

 3、有效期:≥24 个月。

 4、检测样本:唾液 5、保存条件:2℃-30℃保存。

 6、阈值:用于定性检测人唾液中最低检出浓度为 15ng/ml 的吗啡、50ng/ml 的甲基安非他明、100ng/ml 的氯胺酮。

  7、结果判读时间:3-8 分钟观察结果。

 份

 1000 2

 摩 托 车骑 警 气囊 式 防护背心

 1、气囊式背心符合 GA/T717-2007 摩托车安全气囊服标准,高压气瓶性能指标符合 GB152-1998 要求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签合同时间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厂厂家公章。

 2、气囊材料。在标准大气压下保持高于 35 千帕的耐压值,材料的选用直接保证了充气速度小于 0.5 秒及瞬间充气时的抗冲击强度。充气后的耐冲击强度大于 100 千克,并具有优良的伸长变化率。

 3、气囊储气和充气装置。储气瓶使用 50 毫升特种钢瓶,轻便坚固、耐压,可以充入 38 克二氧化碳液态气。其使用安全,价格低廉且环保。储气瓶在触发开关启动同时开始充气约 20 升,整个启动和充气过程小于 0.25 秒。

 4、保证气囊充气后位置正确并保证气囊不被尖锐物体刺破,穿脱方便。充气后 8 秒,气囊自动放气,便于对伤员的紧急救护。

 5、气囊防护背心的总重量不超过 2 千克。

 6、气囊服由服装外罩、气囊内胆和充气装置 3 部分组成。服饰外罩在胸部或腰部的前侧应有放置高压气瓶的口袋,口袋应牢固并便于气瓶取放,口袋贴身一侧应有防护望.外衣式服装外罩在时部、肩部和后背应有护垫,气囊内胆与服饰外罩应能方便分离,件

 10

 便于拆洗。充气装置由高压气瓶、启动阀门、输气管路、启动连接线组成。启动连接线一端应有与摩托车连接的固定装置,另一端与气瓶的启动阀门连接,中间应有调节连接长度的装置,连接线应能隐藏于服装内部。

 8、气瓶承压摩托车气囊式防护背心使用的气瓶在 980N 力作用下应不泄露、不解体、不爆炸,启动连接线抗拉力大于等于1000N,摩托车气囊式防护背心的气囊在完全充气状态下,承受2000N 压力不应出现爆裂。

 9、投标时需提供实物样品。

 3

 荧光棒

 1、发光时间不少于 3 小时。

 2、可以根据需求选择黄色、绿色、蓝色、红色。

 根

 100 4

 远 视 距LED 显示屏

 1、屏体尺寸:≥ 690*510*65mm

 。

 2、重

 量:≤9KG 。

 3、电 源:12V(可配 AC,DC 或太阳能供电)

 电流:1.5 A/max。

 4、工作温度:-30℃- +70℃ 。

 5、L E D

  : 交通 LED,5MM,30°根据光线自动调节亮度。

 6、分 辨 率:≥64X32 pixel。

 7、LED 寿命:≥100000 小时。

 8、改字方式:U 盘。

 9、警示 灯:1)基色:红蓝;2)光源形式:LED 频闪 ;3)功率:≤10W; 4)视距:400 米; 5)寿命:8 万小时。

 10、所投产品须通过国家相关特种产品质量监督机构检测。

 套

 11

 5

 便 携 式LED 显示屏

 1、折叠式诱导警示屏工作时展开面积应不小于 800*800mm,重量应小于 15kg,,可独立放置于路面工作,具备一定的防风能力。

 2、折叠式诱导警示屏不工作时可折叠收起,便于车辆携带。

 3、折叠式诱导警示屏折叠状态时外部不应有任何连线,增加折叠寿命,减少失控因素。

 4、显示屏象素点间距应不小于 8mm,应能显示汉字、英文字母、阿拉伯数字及简单图形,显示屏显示的汉字应不小于 16×16 点阵,显示的数字、英文字母应不小于 16×8 点阵。显示屏每屏至少应能显示 4 个汉字,汉字高度与宽度之比应在 1~1.6 之间。可以脱机独立运行。

 5、折叠式诱导警示屏可使用 220V交流电,汽车电瓶(12V/24V直流)的点烟器进行充电。

 6、折叠式诱导警示屏在使用过程中,可对其剩余电量进行监视。

 套

 1

 7、 折叠式诱导警示屏内部可存储不小于 100 条图形、警示、诱导文字及符号,并可使用屏体外部按键进行选择。

 8、 显示内容更改:①可通过手机WIFI更改。②手机短信方式远程更改。③折叠式诱导警示屏按键更改。

 9、折叠式诱导警示屏应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车辆闯入报警设备”组网报警,当设备被车辆碰撞、人为移动后,能通过短信发出报警信号。

 10、 折叠式诱导警示屏应具备开机后故障自检功能。

 11、折叠式诱导警示屏应具有多个亮度等级,各亮度等级之间应能根据当前环境亮度自动切换。

 12、折叠式诱导警示屏应能在下述环境正常使用: a)温度:-20℃~+55℃; b)相对湿度:10%~93%。

 13、防水等级应不低于GB4208 规定的IP56。

 14、充足电后应能连续使用 10h以上。

 15、供应商须承诺所投产品符合《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车辆闯入报警设备》(GA/1262-2015)《移动式LED道路交通信息显示屏》(GA/ 742-2016)行业标准的产品,签合同时提供检测报告原件核查。

 6

 便 携 式多 波 段光源

 1、额定容量: ≥7800mAh。

 2、光源类型:进口 LED 。

 3、使用寿命: ≥100000 小时。

 4、外壳材质:航空级 6061-T6 高档铝合金。

 5、透镜:高纯度光学透镜,光斑:输出圆形匀光,输出光均匀性好,纯度,光斑均匀性:≥90%

  ,光通量: ≥1200lm(搜索光)/600lm(拍照光)。

 6、照明时间: ≥4h。

 7、防护等级:IP66 以上。

 8、配置 :灯具 1 只、6 节 18650 可充电锂电池组 1 组、电源适配器 1 个、背带 1 根、红色滤光片 1 个、橙色滤光片 1 个、黄色滤光片 1 个、绿色滤光片 1 个、蓝色滤光片 1 个。

 套

 2 7

 事 故 现场 道 路附 着 系数 检 测设备

 1、通过 USB 或 RS232 通讯接口连接仪器和电脑(操作系统windows2000/xp.windows7),将通讯电缆分别插入仪器和电脑的 USB 或 RS232 插孔。

 2、传感器额定载荷

 大于 3000kg

  、重复度

 土 0.03。

 3、测试仪运动速度

 大于 500mm/s4、数显

 四位 LED5、电套

 1

 源

 DC 12V6、数据输出接口

 RS232。

 4、外型尺寸 :

 ≤300x 20x 120mm8、测试仪重量

 不大于 5kg、使用环境温度

 -20°至 60°。

 5、测点选择的路面应保持路面的原貌。例如,在有积雪的路面,应在积雪上测试,测定机动车实际运行时的附着系数。

 6、测点应尽量选择在平整的路面上进行。测点运动的有效范围内不应有明显的凸形和凹形。

 7、测点五次测定读数的差值应在 E0.5 以内,超过差值的读数应去除重新测量。拉动测块时应尽量使得测块匀速运动,避免测块运动速度忽高忽低。

 8、测试仪电源采用高性能充电电池,可以直接用 220 伏电源充电,有低电量明确提示功能。

 9、产品可选配套产品有:测试仪 1 个、通讯电缆线 I 根、配重 2个、充电器 1 个、电脑。

 8

 现 场 快速 录 入终端

 1、系统软件应用于 windows 操作系统平台,无图层概念,完全遵照公安部颁发的事故处理标准和相关的国家标准开发研制。

 2、系统软件支持《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GA49-2014)公安部最新颁发标准中规定的直角坐标定位法、三角坐标定位法、极坐标定位法和综合定位法,同时兼容以前颁布标准中的三角定位法、垂直定位法以及三角定位法和垂直定位法混合标注方式,系统软件可对道路元素和交通事故元素进行自动标注,也可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手动任意标注。

 3、系统软件具备智能铅笔绘图功能,交警可以在现场图中任意手绘各种道路线形及交通事故元素,对绘制的道路元素线形系统自动进行平滑处理,并提供多个控制点对绘制的线形进行任意平滑调整,并可通过“橡皮”功能,对所绘制出的智能铅笔道路进行任意擦除调整,并可对智能铅笔绘制出的道路添加异形水沟、路肩、人行道等事故元素。

 4、系统软件可快捷地绘制出各种奇异的道路形态,包括直路、岔路、S 弯路、十字路口、丁字路口、各种复杂交叉路口,道路剖面图,不等宽路、不规则道路等;并且具备道路信息记忆功能,可以保存至预置道路中,可以重复使用。

 5、系统软件通过属性设置,可将道路上的隔离带快速变换成异形隔离带,异形隔离带的边缘线采用平滑自然的二次样条 CURVE曲线,并可通过多个控点随意调整隔离带的形状并可以任意打断,可快捷的调整出隔离带中出现港湾或凸起等形状。

 6、系统软件路口连接弧采用贝塞尔曲线绘制,可以根据路口实套

 1

 际情况进行任意拖动,相连接路口能够随意拖动而自动保持完整的道路形态,路口连接弧线可根据实际情况方便调整转弯大小。

 7、系统软件能够绘制出分道线连接和断开的两种丁字路口,即丁字路口对向路口的分道线可以连接也可以断开。

 8、系统软件可根据绘制道路的路口个数及路口方向自动生成道路走向标志图形符号。

 9、系统软件具备智能标注功能,通过智能标注可实现将现场图中交通事故元素的可标注点进行标注,自动智能识别出标注的起点和终点,可生成公安部标准中要求的全部标注距离。

 10、系统软件提供标注数据自动散开功能,对于标注数据密集的地方,为了避免数据叠加,所标注的数据应可自动散开到可清晰显示其数据的位置,避免数据重叠。

 11、系统软件具备路宽标注线吸附道路功能。

 12、系统软件支持多基准线标注功能。

 13、系统软件提供严格准确的事故现场标注数据智能校验功能,数据校验功能可对三角定位法、垂直定位法、综合定位法等公安部所颁布的多种数据定位方式进行数据校验,可以对数据标注不合理或者不完整的情况进行提示,并可根据所录入的数据进行实时比例数据位置显示,便于事故交警对于数据合理性进行确认判断。

 14、系统软件绘制的挂车牵引车具备三车联动控制调整功能。

 15、系统软件具备多种路面痕迹绘制功能,可对痕迹进行局部微调;每段痕迹长度可以单独显示,也可选定多个痕迹显示总长度。

 16、系统软件具备左转待转区添加功能,并可对所添加的左转待转区进行拉伸及角度的任意调整。

 17、系统软件可调整血迹、散落物的标注文本,并且可以随意拖动。

 18、系统软件可方便快捷添加花坛导流带,可通过多个控制点任意调整导流带花坛面积大小以及外形。

 19、系统软件可调整方向标的指向方向,并且可选择方向标显示或不显示。

 20、系统软件具备自定义事故元素图形符号制作功能,可以绘制任意形状图形并添加标注点,并且可以保存重复使用。

 21、系统软件绘制的多点折线的或者多点曲线的封闭及非封闭图形具有填充功能。

 22、为了在事故元素密集区域便于用户选择,系统软件提供交通事故元素多选功能,即系统自动判定鼠标点击区域所关联的交通事故元素,并以图形方式依次罗列供用户选择。

 23、系统软件能够在绘图区背景中选择是否使用网状格形式进行绘图,并且明确提示有效绘图区域,以固定网格为参考基准,便于交警在绘图过程中精确的定位所画图形的宽窄。

 24、系统软件绘制的交通事故现场图可保存成 JPG 格式的图片,方便保存和网络传输。

 25、系统软件支持竖图打印、横图打印、自定义纸张套图打印等多种灵活地打印方式,具备现场图自动居中功能,可任意调整现场图在打印模板中的位置、现场图比例以及现场图旋转角度,说明栏部分支持原笔迹输入。

 26、系统软件具备方便直观的图形化事故现场图打印纸张样式任意调整功能,可以通过鼠标拖动方式或输入具体数值的方式确定打印表格的具体样式位置,并可任意增加或减少事故现场图说明栏部分的行数。

 27、系统软件提供局部细节放大打印窗口,在所归卷的事故现场图空白区域打印出局部细节窗口内容,并可调整窗口大小、位置等。

 28、系统软件具备《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功能,可使用电子印章。

 29、系统软件具备图形化的勘查笔录、询问笔录和讯问笔录功能,笔录文书可以保存成 WORD、JPG 文件格式,并且具备事故案例文件后台自动存档的功能。

 30、系统软件具备交通事故二维平面俯视再现分析及三维立体再现分析扩展功能接口,可根据在交通事故现场绘制出的平面交通事故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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