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

来源:人力资源 发布时间:2020-07-26 点击:

 港口建设施工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

 为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创优质工程,我们将组建本项目的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严格的安全保证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实施。

 1. 1 安全生产的原则和目标

 1. 1.1 原则

 1、坚持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的原则。

 2、坚持生产与安全同步实施的原则。

 3、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1. 1.2 目标

 1、本工程有关活动在安全的方式下进行,将施工中的伤害或损坏的风险减至最小程度。

 2、安全目标: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杜绝重大 安全事故发生,轻伤事故发生率控制于千分之一,杜绝一切伤害事故,实现施工全过程安全生产。

 1. 2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

 1. 2.1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设置:

 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经理林添泉为小组长,其他包括各部门主管、专职安全员和兼职安全员组成。办事机构设在质安部,由专职安

 全员王仕杰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认真贸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审批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完善各部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难题;组织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开展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等;总结与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对责任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1. 2.2 安全管理保证体系机构

  项 项 目 经 理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安 全 教 育 安 全 检 查

  思想政治教育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教育

 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事故教训典型经验教育

 查

  思

  想

  查 管 理 制 度 查环境、隐患、劳务条件

 查 事 故 处 理 各

 施

 工

 队

 各

 施

 工

 班

 组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开展“安全月”活动 开展“安全宣传周”活动 开展“安全竞赛活动 安全技术知识考试

 总结评比、奖优罚劣 落实安全奖罚规定

 1. 2.3 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安全责任

  (1)第一安全生产责任人(项目经理);

  (2)直接安全生产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项目副经理);

  (3)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做安全工作的资格,且熟悉所施工的工作类型。其工作任务,包括制定健康保护与事故预防措施和个人检查,查看所有安全规则与条例的实施情况;

  (4)班组长和班组兼职安全员;

  (5)员工个人。

  上述人员安全责任按《中国水产广州建港工程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执行。

 1. 3 安全工作程序

 1. 3.1 安全会议

 安全会议作为交流安全工作经验和安全条件的一种手段,项目经理部必须保持所有的安全会议记录,必要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业主的检查,其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经理部组织月度安全会议,由项目经理部有关安全人员参加。

  2、项目经理部每周召开安全会议,对其员

 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学习。

  3、项目经理部设安全建议箱收集员工的安全建议。

  4、其他与安全有关的事宜在每天的生产调度会及每周的生产协调会议上解决。

 1. 3.2 安全报告

 项目经理部必须记录并保存下述安全记录;

  1、工伤事故记录

  2、设备及车辆事故记录

  3、环境损害事故记录

  4、政府监察情况记录

  5、职业病记录

  6、工程损害记录

  7、灾害损失记录 1. 4 奖励及处罚

 1. 4.1 奖励

 1、项目经理部每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2、项目经理部组织班组和员工开展“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通过竞赛,表彰先进,督促员工时刻保持高度安全生产自觉性。

 3、符合有关规定和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经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给予一定奖励。

 1. 4.2 处罚

 1、进入施工现场的员工没有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

  2、违章用电而酿成事故者;

  3、违反规定使用缺乏保护装置的机械设备酿成事故者;

  4、违反现场安全规定酿成事故者;

 5、非职业机动车驾驶员开动机动车的;

  6、在施工水域钓鱼、捕鱼或洗澡玩耍者;

  7、非专业施工人员攀爬搅拌桩及或插纸板机者;

  8、在工地现场酗酒的;

  9、乘坐交通艇不穿救身衣者。

 对上述行为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1. 5 员工安全教育及培训

 1. 5.1 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新员工经三级安全教育后,经过考试或考核,合格者方可安排上岗作业。

 1. 5.2 特殊工作人员

 特殊工作人员(电工、焊工、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司机等)均经政府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资格证书上岗,并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复审考核验证。

 1. 5.3 安全培训

 项目经理部井组织基本的安全培训。

 1. 5.4 持证上岗

 项目经理部所有员工均要参加政府劳动部门要求的企业员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持有有关证书,并按规定的时间和方法参加复审考核验证。

 1. 5.5 安全学习及记录

 项目经理部的各施工工段、班组每月举行两次安全学习活动,由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员及班组兼职安全员组织实施,按规定填写记录,保存备查。

 1. 6 事故的损害报告,调查及分析

 1、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立即暂停该项目和与之有关的项目的施工,同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按有关规定,报告有关上级部门与政府部门。

 2、安全事故发生后,将事故的简要情况立即报给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程师初步确定类别性质后,按下要求进行报告:

 (1) 安全问题:在 2 天内书面上报业主。

 (2) 一般安全事故:在 3 天内书面上报业主。

 (3) 重大安全事故:在 2 小时内速报业主和广州市安监站。

 (4) 按监理工程师指示消除事故产生的危害和影响,查明事故原因,采取补救措施。在查明事故原因之后的 7 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事故报告和阶段性开工报告。

 3、调查分析结果在项目经理部安全会议上公布,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4、根据调查结论对责任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罚。

 1. 7 安全检查及核查

 1、除专职安全员每天进行例行检查外,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

 2、所有不安全的施工条件和操作都由项目经理部及时纠正。

 3、项目经理部协助业主及政府有关部门对工程施工进行安全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及时进行整改。

 4、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人员填写安全检查记录、整改通知书,并编写安全报告。

 1. 8 本工程的安全风险评估

 1、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现场的条件,本工程的特点和性质,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事故进行分析判

 断,确定本工程的安全风险及控制目标。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安全风险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自然灾害影响 (2)陆路运输作业 (3)水上运输作业 (4)机械设备操作 (5)用电安全风险 (6)火灾风险 2、安全风险的防范以预防为主,保障为辅:通过贯彻执行安全管理措施来控制

 风险,通过保险、防护措施将风险发生所引致的损失减至最小。

 1. 9 施工区、生活区的安全及卫生控制

 1、施工区和生活区内设置足够的垃圾箱并每天清理。

 2、每幢宿舍配备泡沫灭火锚,通道不得堵塞。

 3、项目经理部制定施工区和生活区防火计划

 4、项目经理部配合业主每周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5、电气线路和设备均接地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6、现场福利计划 (1)项目经理部确保员工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坚持定期检查水质;

 (2)项目经理部在现场提供防暑降温的设备,并采取措施提供防暑降温用的食品和饮料。

 1. 10 施工现场强制性安全 要求

 1. 10.1 高空作业强制性安全要求

 项目经理部的安全计划及程序应报业主审查,并接受计划外提出的合理附加要求。现场施工存在大量的起重机、起重船、履带吊等,均属于高空作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必须执行下述强制性安全要求:

 1、没有穿戴防护用品的员工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下雨时禁止爬高作业。

 3、机械设备行走前必须探摸场地,防止地基软弱造成沉陷。

 4、所有机械的运动部份、设备或电动工具必须安装防护罩,防止人体接触。

 5、所有临时配电箱必须安装接地保险,所有电气设备均必须按地良好。

 6、所有设备必须由合格人员操作,操作者必须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7、所有吊机必须安装力矩限制显示设备。

 8、所有设备由项目经理部在现场开工前进行检验,检验标志应附在设备上,检验应由合格的人员进行。

 9、在所有配电箱及发电机旁均设立警告性标示牌。

 10、所有临时配电箱均考虑雨天防水措施。送电至各用电点的电缆必须架离地面。

 11、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及大雨天气停止夯击作业。

 1. 10.2 水上施工安全措施

 1、乘坐交通艇、水上运输材料、水上施工作业,均需穿救生衣。

 2、临水作业须穿救生衣,交通艇须核定限载人数,交通艇及工作船要备有救生设备。运输船舶要核定限载,所有船舶设安全警示牌。

 3、夜间船机作业要有足够的灯光照明。

 4、严禁单人水上独立作业,水上作业严禁穿水靴,严禁在施工水域内游泳。

 5、专人收听天气预报,提前做好施工现场及施工船舶的避风防台工作。

 1. 10.3 工程安全措施:

 1、加强监测及监测资料分析,避免滑坡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必要时采取减载及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工程本身的安全。

 2、及时办理工程、工程人员、第三方人员及船机

 设备的保险,分散降低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影响的风险。

 1. 10.4 用电与电气设备使用

 ①所有用电线路由电工专业人员负责安装,配电系统实行分级配电每级均配备闸刀和过载漏电保护装置。

 ②各种用电设备采用“一机一闸制”,必须设置的保护零线单独铺设。须做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

 ③所有电气设备都要设置防雨罩,防止雨天淋湿损害设备、人员触电。

 ④施工用电设备专人使用,严禁非使用人员擅自使用电气设备 ⑤所有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有关操作规程,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作业完成后及时停机拉闸,做到“工完机停电关” ⑥定期进行配电线路与设备电气系统检查,及时整改用电隐患,确保用电安全。

 1. 105 .5 雨季施工措施

 ①做好物资、水泥的防潮及防浸工作。准备足够薄膜、彩条布。

 ②平时要测定仓库及宿舍的地面标高,以及暴雨

 或潮湿可能引起的水位高涨,及时采取转移或垫高,确保物资、文件、资料的安全,不致受损。

 ③雨天停止露天焊接,注意用电安全。

 ④注意施工现场的情况,防止塌方、掉物事故的发生。并对危险地段用危险标志警告牌,严重的派人进行处理。

 ⑤配备足够的遮雨材料,防止混凝土施工中受淋。

 ⑥加强工地排水设施的维护,确保排水顺畅。

 1.6 10.6 防火

 a、经常检查消防设施,按规定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以确保其有效性。工地现场预留足够的消防通道。

 b、易燃施工作业点周围设置“禁止烟火”等醒目标志及消防防器材,禁止消防器材挪作它用。

 C、施工需明火作业时,必须有人看管,做到人走火灭。

 d、进行电焊、气焊作业时,应清除周围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e、禁止在施工现场乱扔烟头、火种。

 1.7 10.7 防盗

 a、设置门卫与巡逻人员,实行值班制,二十四小

 时轮流值班。有条件时工地陆上区域实行封闭管理。

 b、各种精密贵重仪器、文件档案由专人保管。

 c、禁止本工程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防止破坏和物品丢失。

 d、保护好各种测量控制标志。

 e、加强与当地派出所的联系。

 1.8 10.8 防暑与防“非典”

 ①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户外作业尽量避开中午高温时间。

 ②户外施工作业要做好防暑降温措施,现场保持足够的清凉茶水供应。

 ③严格控制食品采购渠道,防止购买有毒或不卫生食品。

 ④加强厨房卫生与工作人员的管理 ⑤经常对厨房工作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对患有传染病的人员调离其厨房工作岗位。

 ⑥按照国家卫生部颁发的防“非典”措施进行工地防“非典”教育,定期购买有关防护药品服用。并定期对临时设施和生活区进行消毒。

 1. 11

 医疗服务和紧急响应

 1、项目经理部设立医务室,配备有行医资格的、在卫生保健与急救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医生、护士各

 一名,能够进行工伤应急处理。

 2、医务室为员工提供治疗常见病的服务,并保证将遭遇事故或急病的员工及时送往医院。

 1. 12

 应急计划和措施

 1.1.1 机构 项目经理部成立处理紧急事故的领导机构和抢险救灾队伍。

 1.1.2 通讯联络 施工现场、生活区之间配备足够数量的对讲机,保证信息畅通。

 1.1.3 救险器材与设备的贮备 1、贮备必要的救险器材与设备材料,如担架、夹板等,并在贮备地点设置明显的标志。

 2、工地常备 1~2 辆汽车,以备急需。

 1.1.4 安全通道与安全出口 现场生产人员较多和危险性较大的地点和工段必须设置安全通道与安全出口,并设置醒目的标志。施工中严禁在安全通道堆放杂物,保证其畅通无阻。

 1.1.5 灾害时的自救与自救教育 项目经理部的专业医务人员通过黑板报定期宣传普及有关医学知识,重点培训班组安全员及全体员工掌握基本的急救方法。

 1.3 13 主要分项工程安全保证技术措施

 1.1 13.1 总则

 1.项目经理部设立专门的安全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由项目副经理任副组长,负责整个惠来(靖海)发电厂一期工程港口防波堤、综合码头及其护岸工程的安全领导工作。定期布置和检查工作,消除隐患,不断总结提高,确保工程安全施工。

 2.项目经理部设立专职质安部门,专职安全员 3人。

 3.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考核,且将安全考核与经济利益挂钩。

 4.生活区要防火、防盗 ,晚上设立巡逻员 1~2人。

 1.2 13.2 挖泥分项工程安全保证技术措施

 1.确定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对管理、执行和验证安全工作的所有人员用文件的形式规定其责任、权力及相互关系,并配备足够、合适的船岸人员; 2.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培训,为船舶提供足够的资源和岸基支持; 3.对涉及船舶安全航行、施工、作业、设备(包括应急设备)操作、防污染管理、日常安全管理等制订相应的程序和须知,对与之相关的各项工作明确分

 工,并分配给船上适任人员; 4.制订并实施《船舶设备维护保养程序》及《船舶修理程序》,保证船舶和设备符合有关规定和规则; 5.在施工过程中, 保证海上安全、防止人员伤亡,避免对环境,特别是海洋环境造成危害以及对财产造成损失的安全生产目标。

 6.波高在 1.2m 以下,风在六级以下进行挖泥施工,波高超过 1.2m 或风在六级以上停止施工,确保安全施工。

 1. 13.3 陆上施工工程安全保证技术措施

 1.对推土机、反铲司机以及现场施工员进行技术交底,确保人人做到心中有数。

 2.对推土机、反铲司机、汽车司机以及现场施工员进行安全交底,排除安全隐患,预防为主。

 3.推土机、反铲等施工机械的操作人员和起重指挥人员均经国家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作业。

 4.各类机械在使用前必须对主要质安部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马上报告,修复后方可使用。

 5.汽车驾驶员及车辆应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合格有效证件,随时出示给安全检查人员检查,运输车辆配备倒车时会自动显示的倒车灯或倒车警笛。

 6.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现场安全检查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必须做好记录,并开出“劳动安全监察指令书”交受检部门或生产班组长落实整改。部门或班组接到指令书后,填妥指令书有关内容反馈质安部,并迅速进行逐项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与隐患,保障施工生产顺利进行。

 1.4 13.4 水上抛填块石安全保证技术措施

 1.施工船舶必须取得船检部门的有效适航证书,各类安全设施按证书要求配置并保持有效,船机设备经常检查,保持技术状态良好。

 2.船员必须持有与所在船舶相适应的船员证书,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谨慎操作。

 3.施工机械、车辆使用前必须对主要质安部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马上报告,修复后方可使用。

 4.施工机械、车辆使用时,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机械的各部位与带电体之间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5.施工机械的操作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须经国家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作业。

 6.施工现场设施工总调度进行工作协调安排,主要工作人员配备统一频度的通信工具。

 7.船舶在风浪区拖航或靠泊,拖缆和系船缆采用钢丝接驳尼龙缆方法,保证缆绳有足够的强度和抗拉度,防止缆绳崩断伤人。

 8.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具必须穿戴整齐。

 9.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岗位作业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10.夜间作业现场要有足够的照明,安全设施齐备,符合夜间施工要求。

 11.当风速超过 6 级时,船舶停止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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