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预防腐败,确保党员干部清正廉洁|党员干部清正廉洁

来源:人力资源 发布时间:2020-03-18 点击:

  有效预防腐败 确保党员干部清正廉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勇气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一大批贪污腐败分子被绳之以法,得到了全国上下的一致拥护。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只有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标本兼治,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才能跳出历史周期率,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10月30日,中纪委书记赵乐际在中央纪委监察部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大会上强调,“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一刻不停歇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由此可见,党中央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态度丝毫没有变,反腐只会越来越严。  

 一、有效预防腐败的重大意义

   有效预防腐败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必须不断探索和研究的重大课题,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一)有效预防腐败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执政能力的基础

   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党执政最牢固的政治基础和最深厚的力量源泉。必须深刻认识到,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地位从根本上说都来自于人民,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只有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们党才能始终得到最广大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才能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有效预防腐败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在革命战争年代,我们的党明确提出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军纪要求,并以歌曲形式广为传唱,发挥了“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的巨大激励作用,赢得了新民主革命的伟大胜利。在新中国建立前夕,毛主席告诫全党警惕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1989年“六四”政治风波发生后,邓小平同志指出:腐败“这股风来得很猛。如果我们党不严重注意,不坚决刹住这股风,那么,我们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这不是危言耸听。”进入新世纪后,江泽民同志强调 “反腐倡廉,既治标,更要治本,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坚持教育、法制、监督相结合。坚持预防和惩治相结合”。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再次彰显了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和鲜明立场,让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对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充满信心。

   (二)有效预防腐败是践行“以人为本”理念的需要

   一方面,从广大人民群众的角度来看,有效预防腐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 是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具体体现,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我们党执政的基本理念就是“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同时,预防腐败还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要积极调动人民群众的监督、举报和参与调查的积极性,多向人民群众了解实情,多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全社会营造人人监督、检举、参与的良好反腐氛围,对党员干部形成强大监督力,使党员干部时刻保持警惕,自觉放弃腐败的念头,从心理上预防腐败。

   另一方面,对党员干部而言,反腐败工作应当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党的十八大以来落马的腐败分子,如周永康、苏荣、徐才厚等大老虎,无一不是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思想上追悔莫及。反腐倡廉工作,不是等到党员干部出现腐败行为之后才处理,而是要坚持预防为主,要培养党员干部廉洁奉公的责任意识和自觉性。预防腐败的目的是为了贯彻党的执政理念,营造执政为民的良好环境,提高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觉悟和廉洁奉公的自觉性,对侵犯人民利益的行为给予依法严惩。

   二、如何开展预防腐败工作

   腐败问题的发生具备以下三要素:即条件、机会和动机。预防腐败则是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切断条件、机会和动机这些要素形成的腐败链条,做到提前阻止腐败行为发生,也就是使其没有腐败的机会,不敢腐;没有腐败的条件,不能腐;没有腐败的动机,不想腐。 

  (一)监督,使党员干部不敢腐败

   1.强化党内监督。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增强党自我净化能力,根本靠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全面从严治党客观上要求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程,使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出来。

 一是把民主集中制坚持好。民主集中制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核心。强化党内监督,必须坚持、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把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以及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切实搞好。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氛围,鼓励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广泛听取员工意见和建议。

 二是把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党内监督的有力武器。经过“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内生活中存在的种种不良风气得到切实纠正,党内生活总体上呈现出积极健康的发展态势。但是,一些党员缺乏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的勇气,自我批评难,相互批评更难。用好这个武器的关键是严肃党内生活,让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内生活的常态,成为每个党员、干部的必修课。

 三是要依法监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监察职责。监察审计部应把握好职责定位,做到依法依归监督、履职到位,始终做到牵头不包办、督促不替代、协调不越位。充分发挥优势,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抓好专项监督工作,落实审计问题整改,凝聚各方面力量共同完成好工作任务。

   2.发挥群众监督力量。群众监督是整个监督体系中十分重要的部分,它可以使党员干部在更广泛的范围接受监督和约束。在当前现实条件下,群众监督具有其他监督方式无法替代的作用。

 一是要不断完善信访举报制度建设。要研究疏通、拓宽信访渠道的办法。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坚决做到不推不拖,及时组织力量调查处理。即使个别群众反映的问题失真,提出的意见偏激,也不应简单处理,而应将调查结果认真回复,打消群众的疑虑,这样才能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二是要制定严格的处理程序。严守信访秘密,严禁由于工作环节的疏漏而使监督者受到歧视、刁难或遭打击报复。

 (二)制度,使党员干部不能腐败

 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十九大报告中勾画了一个完整、严密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党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完善反腐败斗争的顶层设计。从根本上来说,建设反腐倡廉制度的最重要作用是约束权力,因为权力具有天然的腐蚀性。治理腐败的根本,在于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防范权力滥用。

   1.科学设计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健全的制度,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腐败现象就控制不住。”  

 一是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制度。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这就意味着,今后的正风肃纪,既要重点查处乱作为、不担当问题,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又要建立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让党员干部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二是提高制度自身的可操作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既要有实体性制度又要有程序性制度,既要明确规定应该怎么办又要明确规定违反规定怎么处理,减少制度执行的自由裁量空间”。在实际工作中,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就是要把制度自身与实施细则和监督检查结合起来,杜绝只有制度条文没有实施细则和监督检查制度的状况,坚持把制定实体性要求和程序性规范结合起来,尤其要加大制定违反规定的惩戒性制度,使各项制度彼此衔接、相互配套,杜绝一切漏洞,使制度能够发挥出应有的效应。

 2.严格执行好制度。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如果不去执行,也会形同虚设。从一定意义上说,有制度不执行比没有制度后果更严重。

 一是党员干部要带好头。党员干部能不能带头执行制度,对制度的实施至关重要。凡是要求群众做到的,党员干部必须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党员干部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切实做到行动先于群众、标准高于群众、要求严于群众。党员干部必须坚持原则,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当“老好人”,敢于得罪人,坚决同一切违反制度的现象作斗争。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全党上下都来执行制度的良好风气,党风廉政建设才能落到实处。

   二是坚决维护制度权威。在现实生活中,不管制度怎么好,总有人不去执行,甚至有人故意违反和破坏。面对这种情况,全体党员干部,不仅自己要坚决执行制度,同时要挺身而出,坚决同一切违反和破坏制度的行为作斗争,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作为共产党员,应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做法及时提醒,作出批评,促其改正;对严重违反制度的行为,向上级领导和执纪部门进行检举、控告。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使制度执行的监督责任无可推卸。只有严格执纪,才能有效振奋党心民心,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三)教育,使党员干部不想腐败

   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我们不能只是等党员干部犯了错违了纪再去处理,而应该主动出击,加大教育力度,使党员干部知纪、畏纪,进而自觉守纪。  

 1.提高党员干部理论素养。崇高的理想信念源于理论上的成熟和清醒,干部的理论素养如何直接关系到理想信念坚定与否。

   一是要加强理论学习,夯实思想基础。要深入学习党规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要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学深、悟透,深刻理解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从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逐条逐句研读党章,领会实质内涵,全面理解党的纲领,牢记入党誓词,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员义务和权利。通过系列学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使自己在错综复杂情况下,保持清醒头脑,把握正确的方向,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二是加强党史学习,升华理想信念。一部中国共产党党史,就是一部中国共产党人追求理想、坚定信念并付之实践的伟大奋斗史。加强对党史的学习,用我们党90多年的光荣历史,用改革开放30多年的光辉成就教育广大党员,可以使党员干部进一步了解党的奋斗历程,感受创业艰辛和执政地位的来之不易,学习和弘扬革命先辈对崇高理想矢志不渝、对党和人民无比忠诚、对革命事业锲而不舍的坚定信念。从而使党员干部能够倍加珍惜自己的岗位、事业,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持理想信念不动摇、革命意志不涣散、奋斗精神不懈怠。

   2.坚持多种教育方式相结合。要坚持开展正面教育与反面教育,自我教育与他人教育,使党员干部能够把自己置于方方面面的他人的监督之下,才能少犯错、不犯错。

 一是正面教育与反面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必须“正反面”典型相结合,齐头并进,以“正面典型”为引导,营造良好的防腐倡廉舆论氛围,指引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从而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以“反面典型”为镜,时常鞭策自己,自觉抵制歪风邪气,自觉远离低级趣味,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做对党和人民忠诚,对企业忠诚的好党员,好干部。

 二是自我教育与他人教育。自我教育就是要经常性进行自省自警自律。自省,就是要经常反躬自问:我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忠诚了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了吗?自警,就是要对糖衣炮弹时刻保持警惕之心,深刻认识自身所面临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自律,就是要拿起规矩这把尺子量一量自己,拿起纪律的铁扫把扫一扫身上的尘土,坚守法纪底线、道德底线,做到清正廉洁。而他人教育则是你的上级、同级、下级,以及父母配偶朋友等等所指出的不足,让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得到有效监督。作为党员干部,也要听得进逆耳忠言,对他人指出的错误或不足,能够虚心接受、深刻反思。

 清正廉洁是党员干部必备的政治品德,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基本要求,也是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我们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党的根本宗旨,恪守廉洁从政的准则,秉持克己奉公的操守,坚持做到务实、清廉,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下面,我就如何做好清正廉洁党员干部提三点要求:

   一是提高党性,加强学习。加强学习是党员干部锻炼党性、坚定信念、提升境界、增长才干的重要途径,是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基础。十九大报告提出,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党员干部为重点,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我们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悟透,自觉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在政治上清醒坚定,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中经得起风浪考验,树立起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保持共产党人的本色。

   二是严守法纪,率先垂范。党员要做群众的表率,干部要做党员的表率。要带头做到令行禁止,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在严守法纪、廉洁自律这一问题上,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担负起双重责任:一方面要严格约束自己,时时处处当表率、树标杆,做到挺得直腰杆,说得起硬话;另一方面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

 “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对分管业务的管理和监督,特别是注意发现苗头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绝不能拿情面做挡箭牌,听之任之,更不能包庇纵容,任其发展。

   三是接受监督,秉公用权。接受监督是全体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重要保证。权力如果不受约束和监督,随时有可能偏离正常运行的轨道。事实上,监督是防止权力变质最好的防腐剂,有效的监督可以随时纠正党员干部在行使权力中出现的偏差,做到秉公用权。同时,党员干部要把接受监督内化为一种自觉的思想意识和行为规范,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坚持把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当作一面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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