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建筑工程领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来源:选调生 发布时间:2021-02-05 点击: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根治欠薪决策部署,确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实施,现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建筑工程领域落实《条例》情况的专项检查行动。

一、检查范围 全县建筑工程领域在建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条例》执行情况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六项核心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主管部门及企业自查阶段(2020年7月20日至7月26日)。各主管部门牵头,督促建筑工程领域的建设单位及劳动用工企业各建筑工程领域用工企业严格按照《条例》内容,组织人员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整改欠薪隐患。

(二)执法检查阶段(2020年7月27日至8月7日)。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专门人员,组成专项检查小组,对全县在建工程项目巡查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回头看”,倒查各用工单位排查整改是否到位、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条例》执行是否到位等情况。

(三)限期整改阶段(2020年8月8日至8月14日)。对专项检查中发现在建工程项目《条例》制度仍落实不到位的建设单位和劳动用工企业,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

(四)处罚问责阶段(2020年8月17日至8月21日)。对存在的问题在规定期限未整改到位的建设单位和劳动用工企业,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启动处罚问责程序,及时下达相关行政处罚文书,确保检查实效。

(五)结果公示阶段(2020年9月7日前)。专项检查小组对此次检查行动的将结果逐一核实后,将检查结果公示在政府门户网站,并将对行政处罚和列入黑名单的相关企业,通过内部系统将结果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次专项检查行动的组织协调,负责组织检查《条例》执行情况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六项核心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着力风险防控。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此次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对于检查发现的欠薪线索及时核实处理。

(三)抓好整改落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建设单位和劳动用工企业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对专项检查发现在建工程项目《条例》制度仍落实不到位的劳动用工企业,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限期内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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