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帮教重点青少年群体及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总结

来源:选调生 发布时间:2020-09-26 点击:

 县法院帮教重点青少年群体及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总结

 xx 年,xx 县人民法院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下,立足青少年审判工作,将法院作为帮教少年犯的前沿阵地,注重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积极延伸少年审判职能,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上取得实效。

  一、xx 年我院青少年审判工作基本情况

  xx 年,我院受理的青少年刑事案件 61 件,其中,涉及未成年人的 xx 人,青少年犯罪类型一直以传统侵财型犯罪为主,盗窃案及抢劫案件仍占此类案件总数的 xx%。青少年犯罪手段残忍持刀抢劫现象较为严重,青少年犯罪有一定的盲目性,往往不考虑后果,一时兴起,崇尚江湖义气,往往结伙行动,一哄而上,一拍即合,组团壮胆、共同犯罪。

  二、我院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的做法

  我院高度重视涉少刑事审判工作,专门安排热爱少年审判、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审判人员具体负责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同时,将青少年犯罪案件审判经验的总结、审理机制的完善、审判方法的创新作为其基本工作职能,在司法实践中归纳探索青少年犯罪防教工作方法。在青少年案件中,立足于少年审判,通过感化帮教让少年犯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一)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认真做好“庭前调查、庭审教育、庭后延伸帮教”工作,庭前“三查明”工作,“一点四心”的法庭教育工作。采取温暖感化法、耐心说服法、父母关爱法、前途指导法等方式进行,把法制教育与情感教育融为一体。xx 年审结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无一件上诉,服判息诉率 100%。

  (二)判后回访,积极探索未成年被告人心理矫治工作,引入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辅导,降低不健康心理因素对未成年人的影响。邀请学校老师作为人民陪审员,借助他们较具亲和力的社会身份和丰富的教育未成年人经验,因人施教,开展深入广泛的帮教。xx 年我院少审法官到广西少管所、xx 县看守所回访服刑青少年。

  (三)探索试行“法官寄语”,指引少年犯改造和回归社会,提高其改造的信心和决心。同时,延伸审判职能,构筑未成年人犯罪“防火墙”。通过积极开展“送法进校”、“法院开放日”、“案

 例专题报道”等普法活动,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xx年,我院法官为学校师生上法制课 6 场次,开展模拟庭审活动 1场,xx 年 6 月 13 日,我院组织 xx 县中学、xx 县二中等学校的400 多名师生到法院参加法院开放接待日,近距离观摩庭审,接受现场法制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四)落实统计登记制度。每年组织人员对服刑和刑释解教人员子女情况进行调查摸排,掌握其动态数量、学习情况、抚养方式、生活状况、思想动态、经济状况等基本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分类建档,为制定帮扶措施和开展结对帮扶提供事实依据。

  (五)推行走访慰问制度。坚持定期走访服刑和刑释解教人员家庭,了解其家庭现状,重点掌握子女学习、身心、生活现状,协调解决就学等问题,对困难的家庭给予物质上的帮助,对未成年子女开展引导帮教。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计划

  我院在预防、减少青少年犯罪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其中主要体现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及延伸工作缺少创新机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与未成年人普法教育相结合,营造良好的法制舆论氛围。与校方共同在广大在校学生中,开展模拟法庭、法庭开放日、上法制宣传课、开辟校园法制宣传专栏、组织法律知识比赛、学生陪审团等兼顾教育性与趣味性的活动,对学生进行形式多样、内容有趣的法制宣传,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二)与重点青少年群体帮教相结合,最大限度的为青少年提供帮助。在青少年帮教中突出重点,不断提升对闲散青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留守少年、单亲少年、问题少年、刑释解教青少年等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服务、维权水平。在这些重点青少年群体中开展全方位的帮助教育,以生活帮助、心理辅导、学业帮扶、情感沟通等有效措施,做好临界违法青少年群体的预防工作。法院将尽可能协助学校对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边缘少年”建立“问题档案”,采取面对面谈心、上法制教育专题课等措施,实行重点预防,引导他们脱离边缘,健康成长。

  (三)与司法审判相结合,建设良好的青少年成长环境。

  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中,继续立足少年审判,正确运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进一步扩大适用非监禁刑,促使少年犯改过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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