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乐山市井研县财政局井研县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1442

来源:村官 发布时间:2020-10-19 点击: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JCG 〔 2017 〕4 24 号

  项目名称:井研县 农业保险经办机构

 采

 购

 人:井研县 财政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中国·四川· 井研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印制

  二 二 O O 一七年十二 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7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 7

 二、总

 则 ............................................................... 10

 三、招标文件 ............................................................. 11

 四、投标文件 ............................................................. 12

 五、开标 ................................................................. 16

 六、资格审查 ............................................................. 16

 七、评标 ................................................................. 17

 八、中标 ................................................................. 17

 九、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 17

 十、投标纪律要求 ......................................................... 18

 十一、支付货款 ........................................................... 19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仅供参考)

 ............................................. 20

 (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 22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 23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 24

 投 标 函 ................................................................. 26

 附件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 ............................................. 27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27

 附件 3:技术服务应答表格式 ............................................... 28

 技术服务应答表 ........................................................... 28

 招标编号:

 ............................................................... 28

 附件三: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 29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30

 1.资格要求(以下为资格审查内容)

 ......................................... 30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31

 1. 资格审查内容 .......................................................... 31

 2.符合性审查内容 ......................................................... 31

 3. 综合评分内容 .......................................................... 32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 33

 1. 项目概述 .............................................................. 33

 2. 项目资格及要求:

 ...................................................... 33

 第七章

 评标办法 ............................................................ 37

 1. 总则 ..................................................................... 37

 4. 评标细则及标准 ........................................................ 40

 5.废 标 .................................................................. 44

 6.定标 ................................................................... 44

 7.评审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 45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参考) .................................................. 47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县财政局委托,拟对井研县农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

 井研县农业保险经办机构 采购项目编号

 JCG〔2017〕24 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乐山市井研县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采购人

 井研县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包个数

  1 项目简介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特殊资质要求:经保监委批准,在乐山市境内具有农业保险资质的,独立法人。

 标书领取方式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转投标保证金,则视为报名。

 标书领取起止时间

  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18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 2:00—6:00,双休日除外)

 标书领取地点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转投标保证金,则视为报名。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7 年 12 月 29 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投标地点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标地点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

 不组织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

 不组织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井研县财政局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371337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 井研县研城镇新兴街 0 30 号

 井研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邮

 编:613100 联系人:廖先生 曾先生 电话:0833-3723896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井研县财政局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3713372 备注

 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项目名称 井研县农业保险经办机构 2 价格标的 保费补贴按照省财政厅川财金【2017】12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算,执行统一的价格标准(合同履行期间四川省有相关新政策出台则按最新政策执行)。

 3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无。

 4 政府采购政策 无 5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6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本项目中标人为三名)

 7 交货时间、地点 合同约定。

 8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验收标准: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承诺、国家相关规定、行业验收规范、标准执行等要求进行验收。

 9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0 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 不组织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

 11 投 标 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12 分包履约

 本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转让。

 13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7 2017 年 年 1 12 2 月 月 9 29 日

 1 10 0 :00 。

 15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 60 天。

 16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200000 元(贰拾万元整)。

 交款形式:

 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现金存入方式缴纳的不予退还)。

 收款单位: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井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郊分社 银行账号:44970120000004466 交款截止时间:2017 年 12 月 27 日 17:00 前。

 交款注意事项:交款时须注明交款单位、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17 备选投标方案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

 18 签字盖章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19 投标文件份数

 “资格部分”正本 1 份、副本 2 份,“技术服务部分”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20 投标文件的装订及封装 资格部分正本和副本封装 1 袋,技术服务部分的正本和副本封装 1 袋;“无线胶装”是指用胶水将印品的各页固定在书脊上的一种装订方式,无线胶装不用铁丝,不用线,而是用胶粘合书芯,从出书到自动完成的装订方法。

 21 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 投标文件资格部分、技术服务部分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22 投标文件外层 密封袋的标注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

 23 投标文件说明

 无。

 24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25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 2017 年 年 1 12 2 月 月 9 29 日 日 1 10 0: :0 0 0

 。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26 履约保证金 200000 元(贰拾万元整)

 27 付款方式 合同约定。

 28 退投标保证金 1.出具收款收据 付款单位: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摘要:退我单位参与井研县×××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金额:小写:————大写:————(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附上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3.以上两样可快递 地址: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邮编:613100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收件人:易先生

 联系电话:0833-3713022 29

 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或者采购结果公告期间,采购人应当向人民检察院查询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查实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当认定为无效;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应当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应当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 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井研县财政局 。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简称“招标人”)。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领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了招标文件。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5.1 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

 5.2 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也不能作为有效投标人。

 5.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4 二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 .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6. .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3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 15 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7.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8.3 本次不组织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四、投标文件

 9 9 .投标文件的语言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14.1 资格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税务登记证(国或地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可不提供);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5)投标人应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原件); (6)投标人应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

 (7)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9)提供保监委批准,具有农业保险资质,并在井研范围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2 14.2 技术服务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3)技术服务应答表; (4)按评分细则要求提供资料; (5)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资料。

 15 .投标文件格式

 15.1 供应商可参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16.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16.3 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6.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16.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撤回投标;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5)通过现金存入方式缴纳的谈判保证金; (6)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 0 60 天。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

 1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8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无线胶装成册并逐页编码。

 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和标注,未按《投标人须知附表》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0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 《投标人须知 附表》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0.2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

 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 《投标人须知附表》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21.4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无效。

 五、开标

 22 .开标

 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应让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23. 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和主持人、监标、会议记录等采购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供应商代表应立即退场。

 六、资格审查

 4 24 资格性审查。由采购人组织审查。

 24.1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

 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无论招标文件是否作出明确规定,均应对《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和与采购项目有关的行业强制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性审查。

 24.2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投标文件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有不同意见的成员认为资格审查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执行机构书面反映。

 24.3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2)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

 七、评标

 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八 、中标

 25 . 中标通知书

 25. .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5.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九、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6. 签订合同 26.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

 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6.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6.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6.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五份)送县采管办备案。

 27. 合同分包

 本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转让。

 28.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9. 履约保证金

 29.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10%。

 29.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与退还。

 30.

 履行合同

 30.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0.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1. 验收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十、投标纪律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十一、支付货款 33.付款方式 合同约定。

 十二、质疑和投诉

 34.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2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若干规定》(川财采〔2015〕37 号)、《乐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暂行办法》(乐市财政采〔2015〕19 号)等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查询)。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仅供参考)

  附件一: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资格部分)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正本或副本

 附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

  (公司职务:

 )为我方代理人,参加贵中心于 2017 年 月 日组织的 JCG〔201 〕

  号(招标编号)采购活动,并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公司均予承认。

 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身份证号:

 (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

 附 被授权代表情况(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联系电话:

  手机:

  详细通信地址:

 附件 2:承诺书格式 (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1.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自有(购)设备有:

 ,租赁设备有:

 ; 2.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管理人员:

 人,技术人员:

  人,服务人员:

 人,其它人员:

 人;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二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和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询价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1.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失信行为记录;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近三年内经营状况良好,无亏损,正常运转。

 5.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 6.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三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我公司未被财政部门列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我公司未曾受到财政等部门处罚,也未受到较大数额(2 万元及以上)罚款。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技术服务部分)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正本或副本

 附件 1:投标函格式 投

 标

 函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本 项 目 投 标 。

 我 方 授 权

 ( 姓 名 、 职 务 )

 代 表 我 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自己在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

 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

 万元(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若违反了招标文件关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格部分正本 1 份、副本 2 份,技术服务部分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

 字)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 2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

 字)

 日期:

 附件 3 3 :技术服务应答表格式

 技术服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的应答

 响应情况

 1

  2

  3

  4

  5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注:

 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

  附件三: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投标人名称)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 求

 1. 资格要求 (以下为资格审查内容)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1.6. 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 本项目特殊资质要求:经 保监委批准, 在乐山境内 具有农业保险资质的,独立法人。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 料 1.

 资格审查内容

 1.1.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税务登记证(国或地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可不提供);

 1.3. 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1.4.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1.5.

 投标人应承诺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承诺书原件)

 ;

 1.6. 投标人应承诺具有履 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

 1.7. 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书面说明原件);

 1.8.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

 1 1. .9 9. . 提供 保监委批准, 在乐山境内 具有农业保险资质,并在井研范围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

 注: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印章(鲜章);携带原件备查,如因未携带导致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 符合性审查内容

 1 2.1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

 2 2.2 投标文件签署、盖章;

 3 2.3 投标文件组成;

 4 2.4 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

 5 2.5 投标文件报价;

 6 2.6 投标文件技术、服务应答内容;

 7 2.7 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和其他政府采购合同主要内容;

 8 2.8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

 3.

 综合评分内容

 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1. 项目概述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金[2017]12 号)文件中对农业保险的管理要求“各地要根据当地市场情况合理确定保险机构数量。要严格按照《农业保险条例》以及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对保险机构经营资质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健全保险经办机构评选、考核等相关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优胜劣汰的原则,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经办机构,提高保险服务水平与质量。各地在选择保险经办机构时,要考虑保持一定期限内县域经办机构的稳定,引导经办机构加大投入,提高服务水平。”的要求采购。

 本次招标项目为井研县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其服务业务范围:承办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9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全县 27 个乡镇政策性农业保险。即对井研县境内的农业种植业和养殖业及林业(按照川财金[2017]12 号和井财政【2017】85 号确定的品种),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进行保险服务。

 2. 项目资格及要求:

 1 2.1 经办机构资格及要求

 2.1.1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三家经办机构(综合评分得分排名前三的公司为入围企业,如出现得分并列情况,按照综合评分明细中投标人偿付能力指标得分高的企业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经公示无异议后作为井研县 2018-2019 年政策性农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期限为二年; 2.1.2 服务片区的划分,按照方便农户投保、方便保险公司进行管理和方便政府进行监管的原则来进行划分,具体为:综合评分第一名承保马踏镇、磨池、王村、四合、黄钵、胜泉、石牛、门坎、竹园。综合评分第二名承保大佛、金峰、镇阳、乌抛、天云、分全、集益、周坡、

 纯复。

 综合评分第三名承保千佛、三教、高滩、宝五、东林、研经、高凤、三江、研城镇。中标经办机构应无条件服从片区划分要求。

 2.1.3 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要求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金[2017]12 号)中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工作要求、工作原则来进行实施。

 2.1.4 经办机构具备专门的农业保险技术人才、内设机构及业务管理经验,能够做好条款设计、费率厘定、承保展业、查勘定损、赔偿处理等相关工作。

 2.1.5 经办机构具备与承保业务规模相匹配的、具有一定服务辐射范围的基层服务网络 2.1.6 经办机构具备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本实力、完善的内控制度、稳健的风险应对方案。

 2.1.7 经办机构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损益,满足信息统计报送需求。

 2.1.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2.2 保险期限和范围的说明

 1、本项目服务期为 2 年,具体为:2018 年 1 月 1 日零时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二十四时止; 2、具体时间以保险合同(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起止时间为准。

 3、井研县境内的农业种植业和农村养殖业及林业(具体险种按中央、省、市和县确定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执行)。

 3 2.3 业务开展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各农业险种保险出险后的赔付方案。

 2、投标人应提供其所有险种详细的保险条款及收费标准。

 4 2.4 理赔方案、理赔时效及农险承包服务措 施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载明其对农业保险出险后从报案、查勘、定损到理赔的具体方案、理赔时效及服务措施等(包含:理赔机构的设置、理赔过程中所需的手续、投标人对出险后执行赔付的标准等)。

 5 2.5 服务承诺

 1、根据投保人参保意愿,主动上门服务,及时完成与被保险人签订保险单、上门赔款等相关事宜。

 2、每年为被保险人免费举办一至二次关于出险索赔程序、保险知识等方面的知识讲座及其它活动。

 3、实行限时勘查制度,当接到被保险人的出险报案后,投标人按不同出险区域对赶到现场的时间作出承诺。

 4、对被保险人的保险标的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实行定期回访,及时征求被保险人的意见,改进服务。

 5、具备全天候 24 小时接报案电话服务。

 6、当被保险人出险后,应当提供理赔所需的单据,由承保保险公司负责搜集整理理赔所需的全套有效单证。在单证齐备的情况下,承保保险公司对赔款支付时限作出承诺。

 6 2.6 保险费支付

 投标保险机构完成井研县实际承保面积和头数,经相关程序审核,农业保费政府承担部分按农业保险政策财政支付,被保险人应缴保费部分由投标保险机构自行收取。

 7 2.7 合同签订时间

 中标人须在正式结果公告结束后 两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应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领取中标通知书后 三十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报由采购代理机构或财政监管部门审核备案,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顺延中标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2.8. 其它要求

 其它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约定。

 2.9. 监督考核机制

 保险合同一年一签。我县对中标企业开展工作的情况每年度实行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合格后续签下年合同。如考核不合格,将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保险合同,我县将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新的农险经营机构,原考核不合格的中标企业将按照采购法相关规定连续 2 年不能参与我县农村政策性保险业务。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组织审查。按第二章第六点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评审。

 1.5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1.6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7 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8 评委会发现招标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解释说明。发现招标文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以拒绝评标,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2. 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

 评标程序

 1 3.1 符合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组织审查。

 3.1.1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1.2 评标委员会符合性审查的依据仅限于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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