烷基化装置职业卫生制度
来源:村官 发布时间:2020-09-11 点击:
烷基化装置职业卫生制度 1.装置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 装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噪声、高温、化学毒物、工频电磁场和微波等。
化学毒物主要包括:硫化氢、苯、甲苯、二甲苯、甲醇、液化石油气、汽油、柴油、氨、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烃类(如甲烷、丙烷、乙烷、丙烯、丁烯、丁烷、异丁烷、戊烷等)和 NALCO 助剂等。
烷基化装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详见表 9-1。
表 9-1 运行一部烷基化装置主要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装置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产生途径 烷基化装置 噪声、高温、化学毒物。化学毒物主要包括:硫化氢、烃类(异丁烷、正丁烷、丙1)噪声:风机、压缩机、泵等。
2)高温:蒸气管道等生产性热源产生的热辐射;夏季炎热气候影响。
3)化学毒物:塔、反应器、及泵、管线、阀门、
烷)、硫酸、二氧化硫、氢氧化钠、苯、甲苯、二甲苯、液化石油气、甲醇等。
法兰等的泄漏;以及采样口的化学毒物的挥发。
2.主要化学毒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及其急救措施 主要化学毒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及其急救措施见表 9-2
表 表 9-2 2
主要化学毒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及其急救措施
序号 名称 侵入 途径 急性毒性 PC-TWA (PC-STEL)
(mg/m3 )
※②
高毒物品※③
对人体的影响 急救措施 致癌性④
1 戊烷 呼、消、皮 / 500(1000)
/ 高浓度可引起眼与呼吸道粘膜轻度刺激症状和麻醉状态,甚至意识丧失。慢性作用为眼和呼吸道的轻度刺激。可引起轻度皮炎。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
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2 一氧化碳 呼 / 20(30) 是 急性 CO 中毒是吸入高浓度 CO后引起以中枢神经系统损害为主的全身性疾病。急性 CO 中毒起病急、潜伏期短。轻、中度中毒主要表现为头痛、头昏、心悸、恶心、呕吐、四肢乏力、意识模糊,甚至昏迷,但昏迷持续时间短,经脱离现场进行抢迅速将患者移离中毒现场至通风处,松开衣领,注意保暖,密切观察意识状态。及时有效给氧是急性 CO 中毒最重要的治疗原则。对中、重度中毒患者昏迷清醒后,应卧床休息两周,在/
救,可较快苏醒、一般无明显并发症。重度中毒者意识障碍程度达深昏迷或去大脑皮质状态。
观察两个月期间,暂时脱离 CO 作业。
序号 名称 侵入 途径 急性毒性 PC-TWA (PC-STEL)
(mg/m3 )
※②
高毒物品※③
对人体的影响 急救措施 致癌性④
3 汽油 呼、 消、 皮 / 300 / 吸入高浓度蒸气可引起流泪、流涕、咳嗽、眼结膜充血等眼和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少数可发生化学性肺炎。也可出现头晕、头痛、四肢无力、心悸、恶性、呕吐、视物模糊、复视、酩酊感、易激动、步态不稳、眼睑、急性中毒轻症者,脱离现场,呼吸新鲜空气或氧气。
呼吸、心搏停止者,立即施行心、肺、脑复苏术。
误服:可饮用牛奶或植物油洗胃并灌肠。忌用/
舌、手指微震颤、共济失调等;严重者有谵妄、昏迷、抽搐等。吸入极高浓度可迅速引起意识丧失、反射性呼吸停止。
皮肤接触:可产生皮炎,浸入汽油时间较长可致灼伤。
误服:a 出现口腔、咽及胸骨后烧灼感、恶性、呕吐、腹痛、腹泻、呕吐物和大便带血。b 严重者可有类似急性吸入中毒症状,并可继发支气管炎、肺炎和肝肾损害。
催吐,以防诱发吸入性肺炎。
皮肤接触:用大量清水或肥皂水冲洗。
眼睛接触:大量清水冲洗,必要时送医检查治疗 4 液化石 呼 微 1000 / 主要具有轻度麻醉作用;大 大量吸入时立即脱离现 /
油气 (1500)
量吸入时可产生头昏、头痛、恶心、四肢无力、酒醉状态,可有发绀,意识障碍,重症者昏迷。吸入高浓度时可立即有窒息感,并建军速昏迷。
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安静、吸氧。对症处理。
5 氢氧化钠 呼、消、皮 / 2(MAC)
/ 皮肤接触可引起灼伤。溅入眼内,可发生结膜炎、结膜水肿、结膜和角膜坏死,严重者可致失明。
皮肤污染可用清水彻底冲洗。溅入眼内时,迅速用大量清水冲洗。
6 硫酸 呼、消、皮 中等毒 1(2)
/ 急性吸入中毒:吸入酸雾后可引起明显的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及支气管炎,重者可迅速发生化学性肺炎或肺水肿,高浓度时可引起喉痉挛吸入硫酸雾者立即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安静及保暖。眼或皮肤接触液体时立即先用柔软清洁的布吸去再迅G1
和水肿而致窒息。伴有结膜炎和咽炎。
急性口服中毒:可引起消化道灼伤。立即出现口、咽部、胸骨后及腹部剧烈烧灼痛,唇、口腔、咽部糜烂、溃疡,声音嘶哑,吞咽困难,呕血,呕吐物中可有食道和胃粘膜碎片,便血; 严重可发生喉水肿或胃肠道穿孔,肾脏损害。
皮肤灼伤:皮肤接触浓硫酸后局部刺痛,未作处理者可由潮红转为暗褐色,继而可速用清水彻底冲洗。口服者已出现消化道腐蚀症状时忌催吐及洗胃。
吸入后有症状者对症处理。吸入量较多者应卧床休息、吸氧、给舒喘灵气雾剂或地塞米松等雾化吸入。急性中毒者需合理氧疗; 早期、适量、短程应用糖皮质激素; 维持呼吸道通畅; 防治喉水肿或痉挛; 防治肺水肿。
。
发生溃疡,界限清楚,周围微肿,疼痛剧烈。
眼灼伤:贱入眼内可引起结膜炎、结膜水肿、角膜溃疡以至穿孔。
注:①侵入途径:呼—呼吸道,消—消化道,皮—皮肤。
②容许浓度以我国《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因素)》(GBZ 2.1-2007)为主,其中 PC-TWA—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STEL—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MAC—最高容许浓度。如我国没有卫生限值的,参考国外标准。
③根据《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 号)判定。
④国际癌症研究中心(IARC)将潜在化学致癌性物质分类为:G1:确认人类致癌物;G2A:可能人类致癌物;G2B:可疑人类致癌物;G3:对人及动物致癌性证据不足和G4:未列为人类致癌物。本标准根据实际只标注了 G1~G2B 三组,作为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参考。对于标有致癌性标识的化学物质,应采取技术措施与个人防护,减少接触机会,尽可能保持最低接触水平。
3.惠炼职业卫生管理要求 惠炼为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作业人员健康,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制定了一系列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如《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制度》、《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制度》、《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机构及分类管理》、《职业卫生培训计划(2009)》、《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管
理制度》、《有毒有害及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管理规定》、《射线及料位计安全管理制度》等。
3.1《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主要规定了:
3.1.1HSE 根据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规定,有计划地组织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健康体检由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承担。
3.1.2 组织新员工(包括转岗人员)进行上岗前健康检查。经职业健康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
3.1.3 定期组织在岗职业健康体检。
3.1.4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织离岗职业健康体检。
3.1.5 对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证、职业健康损害的职工应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按有关要求进行复查和医学观察。
3.1.6 在检修中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严重超标,对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员工, HSE 中心应及时组织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3.1.7 若发现有疑似职业病员工,HSE 应按照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按要求安排进行职业病诊断或医学观察。
3.1.8HSE 中心应将体检结果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及个人,体检结果存入公司职业健康档案。
3.1.9 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体检、有职业禁忌证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和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3.1.10HSE 中心有专人负责年度体检资料整理归档和保管。
3.2《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规定了 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告知形式主要包括:(1)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告知。(2)岗前安全培训时告知。(3)作业区域设置警示标识告知。(4)公司网络平台及办公场所设置宣传栏,宣传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5)职业体检后,职业禁忌情况如实告知。(6)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时通报告知。
3.3《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机构及分类管理》,规定了:
3.3.1HSE 中心成立职业卫生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设有专人负责职业卫生档案。
3.3.2 职业卫生档案及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设专人管理。建立目录、统一编号、专册登记,分长期、短期期限及时进行归档。
3.3.3 档案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档案;有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公司人员状况一览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记录;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分布清单、接触
员工情况;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资料;放射性同位素登记表;职业病防护设施表,年度新建卫生防护设施一览表;职业中毒事故报告与处理记录表;职业卫生经费使用情况;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相关内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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