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协议书
来源:国家公务员 发布时间:2020-11-01 点击:
最新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20
年 5 月 7 日 17 时 00 分,于
驾驶小客车(内乘王
、王
)由西向东行至北京市
区
与
国道交叉口西 1.5 公里处时,车辆驶入路北侧与路树相撞,造成王 xx 抢救无效死亡。现于
(甲方)与王
的六名近亲属(乙方)就王
死亡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六人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贰拾贰万元(未包括丧葬费,丧葬费壹万五仟元已经在本协议签定前由梁
支付给了王 XX 的哥哥王
)。
二、甲方将上述贰拾贰万元于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汇入乙方六人共同指定的银行帐号。帐号为:
三、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六人后,由乙方六人内部自行分配、处理,其分配、处理的方式、后果与甲方无关。
四、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乙方任何一人就此事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王 xx 死亡一事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五、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
权利、义务。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共七人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共七人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
九、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本协议一式七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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