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知识点涉税鉴证业务报告基本结构
来源:国家公务员 发布时间:2020-10-21 点击:
涉税鉴证业务报告基本结构
文头 出具单位名称和编号 正文 (1)标题:应当统一规范为“鉴证事项+鉴证报告” (2)收件人:一般为鉴证业务的委托人,全称 (3)引言段 (4)鉴证实施情况 (5)鉴证结果 (6)报告的其他要素。包括附件,税务师及税务师事务所所长的签名或盖章,税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 报告日期 涉税鉴证业务报告经过草拟、复核和签发后,形成正式报告可以交由委托方或其他使用人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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