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江市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内江高新区市政绿化管护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3198

来源:国家公务员 发布时间:2020-10-13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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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5110012018000353

 内江高新区市政绿化管护项目

  招

 标

 文

 件

  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四川华询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 12 月

  第 2 页 共 85 页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3 一、投标函 ............................................................. 24 二、承诺函 ............................................................. 25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四、开标一览表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五、分项报价明细表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七、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八、商务、服务应答表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九、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服务、其他人员情况表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43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44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 45 第七章

 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 57 第八章

 评标办法 ........................................................... 59 第九章

 合同主要条款 ....................................................... 70

  第 3 页 共 85 页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华询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拟对内江高新区市政绿化管护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实施政府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5110012018000353

 二、 招标项目:内江高新区市政绿化管护项目 三、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

 财政资金

 四 、 招标项目简介:

 (详见招标文件第 六章)。

 五、 投标人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8、投标人具有三级及以上(含三级)市政总承包资质。

 9、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养护。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 2018 年 12 月 12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8 日 08:30-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内江市中区大同街 62 号四川华询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 楼行政部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4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 年 1 月 3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

  第 4 页 共 85 页 的投标文件, 四川华询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内江市市中区大同街 62 号 3 楼四川华询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内江市东兴区大千路北环西路 656 号 联 系 人:兰先生 联系电话:0832-6105057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华询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内江市市中区大同街 62 号 3 楼 邮

 编:

 641000 联 系 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0832-2047190

  第 5 页 共 85 页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2149199.73 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2149199.73 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 在评审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2.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第 6 页 共 85 页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3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 3%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投标人报价参与评审。投标人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3分,且投标人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4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第 7 页 共 85 页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5 投标保证金 金

 额:叁万元整 交款方式: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注:转账或电汇时请在附加信息处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

 收款单位:四川华询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 账

 号:

 5100 1686 2070 5040 3775 交款截止时间:2019年1月2日12时00分(转帐,电汇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6 履约保证金 金额:十万元整。

 交款方式: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收款单位:内江高新区财政局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汉安支行 银行账号:51050168004308000002-00001 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7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32-2047190。

 8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32-2047190。

 9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无 10

 投标人询问与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由四川华询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32-2047190 地址:内江市市中区大同街 62 号 邮政编码:641000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次日后七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开标过程、开标结果的范围。

 11 投标人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高新区财政局。

  第 8 页 共 85 页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联 系 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832-5858830 联系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大千路北环西路 656 号 邮政编码:641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等提出质疑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发售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过期不予受理。

 13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华询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0832-2047190。

 地址:内江市市中区大同街 62 号三楼行政部。

 14 投标限制 本项目拒绝联合投标;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15 分包履约 不允许 16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7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2019年1月3日09时00分 18 投标有效期 90 天。

 19 签字盖章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

 20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l 份, 用于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文件 (以第五章要求为准)一份单独递交、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 1 份(光盘)。(以上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递交)

 21 投标文件的装订 正本、副本及“开标一览表” 、资格审查文件 (以第五章要求为准)、电子文档分别装订。

  第 9 页 共 85 页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22 投标文件封面及投标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资格审查文件、电子文档应分别封装于密封袋内;外层密封袋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招标编号、所投项目及包号(如有分包)、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投标人名称(盖章)、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 “副本”、 “开标一览表”、“资格审查文件” “电子文档”字样。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围,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每一密封件上应注明“于 2019 年**月**日 10:00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23 递交标书 开标地点 内江市市中区大同街62号三楼四川华询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参加开标现场会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须出具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身份证明,并不得迟到,否则拒收投标书。

 24 签到说明 投标人签到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并查验原件)。

 25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高新区财政局备案。

 26 采购代理服务费 以中标价为计算依据,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收费标准,下浮 20%后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27 节能环保 (本项目不涉及节能环保产品)

 1、节能产品 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 185 号)的规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

 其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 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最新正式公布的清单为准,需复印或打印清单封面、目录及产品在清单中的对应页并附在响应文件中)

 其他品

  第 10 页 共 85 页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

 注: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可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

 2、环境标志产品 根据《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的规定,《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

 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3、无线局域网产品 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财库〔2005〕366 号)的规定,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应当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华询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投标人。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第 11 页 共 85 页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4.3 以中标价为计算依据,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收费标准,下浮 20%后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1 5.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无。

 2 5.2 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

 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 5.3 利害关系 投标人 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投标人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 5.4 前期参与 投标人 处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

 2 家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第 12 页 共 85 页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 15 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7.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

  第 13 页 共 85 页 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8.2 投标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

 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 为无效投标处理 。(说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 12.1 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2.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12.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2.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2.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12.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 14 页 共 85 页 13. 知识产权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4.1 报价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3)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服务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 15%。

 14.2 服务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技术方案及项目实施方案; (2)服务应答表; (3)项目服务管理理念和目标;管理组织机构图和制度性文件、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种培训措施、各项风险措施和预案措施等;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以上内容根据具体项目进行确定,以第四、五、六 、七 章为准。

  第 15 页 共 85 页 14.3 商务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提供“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也视为同等有效证明)

 (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社保资金缴纳证明、纳税证明; (8)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9) 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0)商务应答表; (11)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12)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以上内容根据具体项目进行确定,以第四、五、六 、七 章为准。

 14. 4 其他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 .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6.2 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16 页 共 85 页 16.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6.4 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6.5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编号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投标人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16.6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发生上述任何情况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还将视情节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不良行为记录、一定时期禁入等相关处理。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第 17 页 共 85 页 18.1 投标人应按准备投标文件正本 1 1 份、副本 5 5 份、“开标一览表”1 1 份、“资格审查文件”1 1 份(以第五章要求为准)、电子文档 1 1 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2 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其中,“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20.2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22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第 18 页 共 85 页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1.4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开标和中标 22 .开标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3. 开标程序

  第 19 页 共 85 页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投标人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4 .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5.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6. 中标通知书

 26.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人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

 26.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 20 页 共 85 页 26.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5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人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华询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832-2047190。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 签订合同

 27.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 5 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 4 份)送采购代理机构财务科室。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832-2047190。

 28. 合同分包

 本采购项目不允许分包 29. 合同转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9.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第 21 页 共 85 页 30.

 履约保证金

 30.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0.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31.

 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2. 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3. 履行合同

 33.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4. 验收

 34.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4.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有效证件与采购人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5.

 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

 七、投标纪律要求 36.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第 22 页 共 85 页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招标;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八、询问、 质疑和投诉

 37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九、其他

 38.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八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第 23 页 共 85 页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第 24 页 共 85 页 一、投标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招标编号:XXXX)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X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XXXX(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 XX 万元(大写:XXXX)。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资格审查表一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1 份,光盘 1 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传

 真:XXXX。

 日

 期:XXXX 年 XXXX 月 XXXX 日。

  第 25 页 共 85 页 二、承诺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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