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如何正确处理宗教问题:如何正确处理问题

来源:国家公务员 发布时间:2020-03-06 点击:

  应该如何正确处理宗教问题

 内容提要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有它发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过程。宗教信仰、宗教感情,以及同这种信仰和感情相适应的宗教仪式和宗教组织,都是社会的历史的产物。在人类历史上,宗教总是要消亡的,但是只有经过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长期发展,在一切客观条件具备的时候才会自然消亡。

 关键词:处理   宗教   信仰   

  1、宗教问题概述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有它发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过程。宗教信仰、宗教感情,以及同这种信仰和感情相适应的宗教仪式和宗教组织,都是社会的历史的产物。

 宗教观念的最初产生反应了在生产力水平极低的情况下,原始人对自然现象的神秘感。社会发展到阶级社会之后,宗教得意存在和发展的最深刻的社会根源,就在于人们受这种社会的盲目的异己力量的支配而无法摆脱,在于劳动者对于剥削制度所造成的巨大苦难的恐惧和绝望,在于剥削阶级需要利用宗教作为麻醉和剥削群众的重要精神手段。

 在社会主义社会中,随着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的消灭,宗教存在的阶级根源已经基本消失。但是,由于人们的意识发展总是落后于社会的存在,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旧思想、旧习惯不可能在短期内彻底消除,由于社会生产力的极大提高,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的建立,以及教育、文化、科学、技术的高度发达,还需要长久的奋斗过程;由于某些严重的天灾人祸所带来的种种困苦,还不可能在短期内彻底摆脱;由于还存在着一定范围的阶级斗争和复杂的国际环境,因而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一部分人中的影响,也就不可避免的还会长期存在。

 在人类历史上,宗教总是要消亡的,但是只有经过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长期发展,在一切客观条件具备的时候才会自然消亡。

 2、宗教问题的重要性

     信仰宗教的人在增加,影响也在增加,影响到社会的各个方面:我们要实现现代化,会遇到宗教问题;要对外开放,也会遇到宗教问题;要面对国际事务,一走出国门就会遇到宗教问题。宗教越来越强了,强到什么程度呢?2007年12月18日,胡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号各大报都有报道。胡总书记说,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切实做好宗教工作,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我想胡总书记提了四个关系,那宗教就不是一个局部问题,不是个边缘问题,已经是一个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问题,我们全体干部都要关心这个问题。政治局就宗教问题学习,这在以前还没有过。胡总书记在这个讲话里还提到在新形势下做好宗教工作的根本要求是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胡总书记还有一个提法,宗教工作的根本任务是做好信教群众的工作。我想胡总书记的讲话我们要好好学习。

     中央说民族、宗教无小事,我觉得非常地深刻,多年来我体会,不出事不觉得有多重要,一发生大事就很显示出宗教的重要性。比如说从近来发生的事情看,确实如此。3?14事件一发生,全国震动。产生了很大的国际影响。关于3?14、**,我不是专家,不能讲得很深刻。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主要是达赖集团策划,内部敌对势力支持。但是如果没有民族、宗教问题,问题就不难处理。最麻烦的是宗教问题,达赖是个政治人物,而在信众心中他又是上师的上师,是神,这给我们增加了很多麻烦。所以处理**问题,除了一般的外,还得考虑到这一层。还有奥运会,奥运会与宗教有关吗?还真有关。我在北京还参加一些会议,评议宗教的风险;还对志愿者进行了培训,好让各国运动员中的信教者能很好地过宗教生活。你看,连奥运会也离不开宗教。宗教与反恐也有关。反恐里面有一个宗教的问题。至于外事活动也都离不开宗教。这说明这个问题确实重要。再加上民族问题、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这是胡总书记在一次讲话中讲的。我们有56个民族,而且它们在边境上,关系到国家的安定团结。山西不属于民族地区,不过也有很多少数民族,但我们要与民族地区进行交流。一到民族地区就会遇到民族、宗教问题。

 3、我国宗教的基本情况

 我国是一个有多重宗教的国家,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新教)这五大宗教,另外还有东正教一些少数民族特有的宗教和地区性的民间信仰等。信仰五大教的群众约有一亿多人。

 宗教问题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在旧中国,在长期封建社会和一百多年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总的来说,我国的各种宗教都曾被统治阶级所控制和利用,起过重大的消极作用。国内封建地主阶级、领主姐姐以及反动句法和官僚资产阶级,主要是空时佛教、道教和伊斯兰教的领导权;后来外国殖民主义、帝国主义势力,则主要是控制天主教和基督教的教会。

 解放以后,经过社会经济制度的深刻改造和宗教制度的重大改革,我国宗教的状况已经起了根本的变化,宗教问题上的矛盾已经主要是属于人民内部的矛盾。但是宗教问题仍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有一定的群众性,在许多地方同民族问题交织在一起,还受到某些阶级斗争和国际复杂因素的影响。因此,我们在宗教问题上能否处理得当,对于国家安定和民族团结,对于发展国际交往和抵制玩过势力的渗透,对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仍然具有不容忽视的重要意义。正因为如此,我们对待宗教问题,一定奥采取如列宁所指出的“特别慎重”、“十分严谨”和周密考虑“的态度。

 建国以来,在党和政府领导下,我们清除了教会中的帝国主义势力,推行了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和三自(自治、自养、自传)的正确方针,使天主教、基督教有帝国主义的侵略工具变为中国教徒独立自主自办的宗教事业。废除了宗教封建特权和剥削制度,揭露和打击了披着宗教外衣的敌对分子和犯罪分子,使佛教、道教和伊斯兰教也摆脱了反动阶级的控制和利用。实行了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是广大群众不仅和全国人民一道获得政治上和经济上的翻身解放,而且开始享受了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对宗教人士实行了争取、团结、教育的方针,团结了宗教界的广大爱国人士。支持和帮助宗教界开展国际友好活动,起到了积极的良好的作用。

 4、如何正确处理宗教问题

 4.1、正确对待合法宗教,依法维护宗教权益。

         宗教信仰自由式宪法赋予公民的重要权利。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和国家对待宗教问题的一项长期的、基本的政策。合法宗教,不言而喻,就是经过政府依法登记的宗教团体或开放或保留的宗教活动场所,以及由这些合法主体活动所产生的宗教事务。从宗教工作的实践看,对待和保护合法宗教的利益,维护合法宗教的权益,经常会碰到这样那样的认识问题和工作不落实的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其主要原因就是对合法宗教的认识不尽一致,对合法宗教的合法性、合理性还不能理直气壮地加以对待。作为一个合法宗教主体,它必然要从合法的角度反映它自身的利益要求,开展其自身合法性的活动,这应当是没有疑问的,但是在实践上大家认识不一,做法不一,政策不一,把握不同。因此,导致有些宗教政策的处理出现了各地各做的现象。譬如,有些地方明摆着是合法宗教的财产,需要通过政府的依法及时地处理得到保护,但就是拖着,推着不办或者是缓办。有些基层干部也不懂宗教政策,随着领导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一些合法宗教利益得不到及时合理的保护。

       因此,我认为在如何对待合法宗教这个政策性法律性比较敏感的问题上,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当前,在对待合法宗教问题上,有这样几点认识必须统一。一是要确立合法宗教的地位。把合法宗教放在正确的位置上。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指出,宗教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宗教工作,关系到民族的团结统一,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合法宗教是被政府依法确认的,其合法的活动和合法的利益要求,政府应当予以保护,其要求解决的困难,要求落实的政策,政府应当想方设法帮助其解决,这点思想认识必须到位。二是对合法宗教必须从积极方面去看问题。凡是合法宗教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其宗教功能的发挥,对理顺情绪,构建和谐社会有其促进作用。执政党虽然不能利用宗教,但是也要发挥宗教文化的积极作用,使宗教为社会的发展提供服务。坚持人的全面发展,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也体现着这种人本精神,应当统一思想,不能有其他的异义可言。

 4.2 正确对待信教群众,巩固扩大党的执政基础

         能不能正确地看待信教群众,这也是衡量我们是否正确地对待党的宗教工作一个重要的思想尺度。信教群众只是信仰的不同,他们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不是异己的力量。在对待信教群众的立场和方法上,我们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求政治之同,存信仰之异。

     正确地对待信教群众,在方法上,首先是要正确地对待宗教职业人士。宗教职业人士,他们是信教群众的组织者,号召者。通过他们的讲经说法,言传身教,满足信教群众的信仰要求,规范群众的信仰行为,提高信教群众的信仰层次。因此,团结和依靠宗教职业人士,是我们做好宗教工作的首要任务,目前有不少党政领导干部与宗教职业人士交朋友,经常与他们谈心,参与宗教界重大的礼仪活动,帮助宗教界上层人士解决在生活工作中的所碰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宗教职业人士开展教务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这些都是团结信教群众正确对待信教群众的思想体现。其次是要正确地对待广大的信教群众的信仰状况,尊重信教群众的信仰需求和信仰情感,这是团结信教群众的有效途径和办法。现在的信教群众为什么从内心深处拥护共产党的政策好,社会主义制度好,主要是他们感到现在能够真正地感受到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不是空的,而且真正地使他们能够在合法宗教场所过上自己真正的信仰生活,他们由此感到自己的精神世界充实丰富,信教群众感到改革开放的政策不但为他们发展了经济,提供了丰富的物质生活,而且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也为他们提供了丰富的精神生活,因此,信教群众由衷地感到高兴。这是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所发挥的政策效应,是新时期党的统战工作的成功之处,应当持之以恒,发扬光大。

 4.3、正确对待疑难问题,依法规范权属管理

     宗教工作按照党的宗教政策,许多的疑难问题都逐一得以解决,这是有目共睹的。但是目前仍然有一些疑难问题需要继续得以解决。一是有些宗教产权不明晰的需要进一步确权明晰。现在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的产权权属基础工作做得比较好,因此来自权属的争议少。但是佛教方面的权属问题现在争议较多。主要是历史上的宗教产权确权不明晰,基础工作没有跟上。二是有些管理规范程序不明确,随意性大。譬如,投资与捐赠、宗教与旅游,宗教与文物保护,宗教团体房产与房屋管理等,诸如此类问题,缺少很明确的管理规范。三是尊重历史与落实政策和促进发展这三者的关系,也缺乏一致的认识,有关部门也各执己见,致使有些问题悬而未决。

     上述问题的存在引出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这就是对一些宗教面临的疑难问题,如何进一步依法规范地管理,如何从发展的眼光去看待问题,这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就是要妥然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地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不能用停滞不前的眼光,迴避矛盾,而应当与时俱进。特别是宗教代表着不同方面特殊的群众利益,我们执政党应该兼顾他们的利益,这也是团结信教群众,发挥积极作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应有的题中之议。

  4.4、正确对待属地管理,广泛团结信教群众

         执政党要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把宗教工作管理纳入到基层党政管理的议事日程之中,这是势所必然。但从实践上看,对这方面的认识还不尽一致。现在流露的思想主要还是对宗教工作如何把握,日常工作如何管理,非通常大型宗教工作如何协调,宗教界出现的疑难问题如何协调解决,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如何抵御等等,加强宗教属地管理,不能简单地视作管理权的下放,或者说把责任推向基层,而应当看作这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内容之一。执政党要按照社会发展规律办事,毋容置疑宗教管理也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统一好这样几点认识:一是加强属地管理,这是政府加强社会事务管理的需要,是政府职能的转变。二是加强属地管理,这是保护体现群众利益的需要,有利于解决好群众利益问题,改善党群关系,有利于团结信教群众。三是加强属地管理,是为进一步推进宗教工作依法管理,从最基层做起,自下而上,严格顺序,明确责任,明晰权属。宗教具有慰藉内敛,积德行善的功能,只要认识到位,方法稳妥,积极引导,依法办事,这对稳定人心,促进社会和谐,都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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