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会计基础》知识点利润分配顺序

来源:实践技能 发布时间:2020-10-17 点击:

 2016 河南会计从业《会计基础》知识点:利润分配顺序

  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投资者协议等,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利润指定其特定用途和分配给投资者的行为。

  利润分配的顺序

 1. 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

  企业在利润分配前,应根据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其他转入的金额(如盈余公积弥补的亏损)等项目,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即:

  可供分配的利润

  =净利润(或亏损)

  +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其他转入的金额

  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累计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即累计盈利),则可进行后续分配。

  2.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公司应当按照当年净利润(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其他企业不低于 10%)

  (2)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超过注册资本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3.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净利润中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4. 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

  企业可供分配的利润扣除提取的盈余公积后,形成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即:

  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可供分配的利润-提取的盈余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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